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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P17

  ..續本文上一頁?爲常住作飯,隨便浪費米面,爲常住印書,隨便浪費紙張,爲常住管理財物,一點不注意,是不是要像明基沙彌一樣准備墮入沸鐵薄餅等地獄?

  懶庵禅師曾說:“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後聖,非不丁甯。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處,未嘗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所未至。”常住財物不可以絲毫有犯,一有犯著,這個罪過特別嚴重!先聖的諸佛和後聖的諸祖師,沒有不以常住物切切地防護警戒。可惜的是,往往聽者不一定能信,信者不一定能行,老僧出外行腳或住寺院時,向來都是把這事切切放于心上,仍恐懼有不周到之處。

  唐朝汾州啓福寺有位住持僧,名叫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聲死去。寺院有位長甯師,夜晚見惠澄過來,容色憔悴,對他說:“其它罪還較輕,唯獨盜用常住物,罪極嚴重,因我互用了叁寶物,受苦難言,請你救我。”長甯師爲他誦經忏罪。一個多月後,他又來說:“蒙你爲我誦經,痛苦已止息,現在我另住一處,不知何時才能解脫。”

  做職事的人,看了這個公案,應當警惕,住持惠澄因爲互用叁寶物而墮落受苦。佛、法、僧物,各有所屬,不能互用,譬如不能以供僧物供佛,不能以供法物供僧等,大衆僧物四事供養等也不能互用,比如僧衆有衣財而無食糧,需要把衣財挪用爲道糧時,必須白衆忍可,才能動用,事後仍舊補還,不算犯盜罪。

  北周時僧人慧旻,在家時善于販賣,年少出家,卻不務修行。一次他負責僧衆的倉庫廚房時,偷吃食物,另在管理僧衆財帛時,借此方便割取盜用。後來他得病死去,托胎于牛腹中。這頭牛生下來,相貌光亮,身軀龐大,而且蹄角圓好,衆人都很愛惜它,另加飼養。一次,讓它拉一車竹子,要上斜坡時,極力牽拉也不能登上。牛便兩膝屈地,腳肘和鼻孔都在流血。當時綿州有位雙男師,是不測之人,他在來益州路上正好遇見,感歎地說:“是這個人!”說完以手抓住牛角,對牛問訊:“旻公還債怎麼這樣辛苦?”牛聽了淚下如雨。旁邊的人見了無不悲憫,便轉告慧旻弟子,一起把牛贖出。牛數日不食,就死去了。

  人身難得,又極易失去。像慧旻不注重因果,一旦墮落作牛還債,何等辛苦!叁寶門中果報大,如果不懂業果,身心放逸,一天就可能造下多種墮入地獄、餓鬼、旁生的業,所以首先應學好業果,有因果正見攝持,才能遮止墮落。

  洞山禅師曾說:“常住須憑戒力扶,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叁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也無私取,免得來生作馬驢。”常住須要依靠持戒的力量來扶持,不能亂用私取,滿足自己一時的貪求。掌管叁寶門中的財物,要像對待父母的眼珠一樣愛惜。暗中縱然能機巧算計,可是冥冥之中自然有鬼神懲罰,所以絲毫也不能取爲個人使用,免得來生作馬驢還債,苦不堪言。

  以下舉公案說明不與取的業與果的關系:

  《感應篇例證》記有幾則公案:

  長興縣有個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蠻橫,買人田産,定契約之後,只付一半錢,而放債時,卻強行扣住債券,別人已還,還拿著債券去討債,他做這種事已經習以爲常了。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這時鄰家産了一頭牛,主人看牛時,牛忽然說起人話:“我是王某,因爲居心不良,加上過去欠你的田價,所以做牛來還債,現在煩你叫我兒來,我讓他還債給你。”

  主人大吃一驚,馬上把王某的兒子叫來,他兒子很凶,甩著胳膊進門,大聲問:“牛在哪裏?”主人指給他看,他問牛:“你能說話嗎?”牛臥地不答應,再問仍然不答。兒子生氣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對他說:“你竟然說我父親變牛!”這時候牛跳起來,叫兒子的名字,呵斥他說:“你還敢打人,我是你父親,剛才你問牛在哪裏,我又氣又羞愧,所以不願回答。你還要打人。”這樣一一對兒子交代,買某筆財産時沒有付夠錢,應補多少;某筆債務的契約沒有退還,放在哪個箱子中,叫兒子必須爲他一筆筆地了結,讓他能解脫罪苦,說完牛就倒地死去。

  王某看起來有手段有方法,可是強取豪奪的不義之財最後都要一點一滴地吐出,能占到什麼便宜呢?當初仗勢欺人的時候,橫行霸道,後來墮爲牛身,被人使喚,氣焰又到何處去了呢?權威不與取的錢財,需要以低頭來償還。所以,人耍小聰明,實際是大愚癡;人忠厚本分,反而是大智慧。知道業果不虛的道理,我們欺人壓人占人的心自然會冰消瓦解。所以大家要明白:吃虧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虧。

  明朝大原王艄公,借鄉裏長者一兩八錢銀子,買了一條船維持生活。家裏稍富時,王艄公忘了長者的恩情,沒有還所借的銀子。一晃八年過去了,長者也忘了這件事。

  一天,長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間系了腰帶,竄入牛欄。很快牧童告訴說:母牛生小牛了。長者去看,見小牛腰間仿佛有腰帶印子,他心裏就默默記住。

  過了一年多,小牛長得很肥,長者讓牧童牽出去賣,路上遇到何屠夫,問他賣價,牧童說賣一兩八錢銀子,是長者交待的價。

  屠夫暗自高興,他認爲這頭牛不止這個價,便按價買下。又有一位農民見牛後說:“這牛好肥!現在正值春季,怎麼忍心殺它?賣給我耕地好嗎?”屠夫見機會來了,就騙他說:“我剛才出二兩五錢,再加一錢,就賣給你。”農民一合算,這牛的價錢超過這個數,便很高興以二兩六錢買下來了。

  牛在農民家,不需要看管,它能獨自出去回來。有一天沒見它回來,農民到處尋找,結果發現它墜崖已死。農民心裏很懊惱,二兩六錢銀子全泡湯了。後來他在市場上遇到何屠夫,兩人一起談論這件事。農夫租過長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長者所賣,就去問長者:“這頭牛爲什麼賣這個價?”長者說:“這頭牛是王艄公投胎來還債的,我是親眼所見,他原先欠我一兩八錢銀子,所以也賣這個價。”何屠夫聽到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錢銀子的肉錢。”農夫也開悟了,原來他借過王艄公二兩六錢銀子沒有還,他買牛是如數還債。這事發生在明朝萬曆十七年。

  看了這則公案,我們會發現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認爲一兩八錢買進,以二兩六錢抛出,一轉手就賺八錢,真是一筆好買賣。農民買牛後牛不幸跌死,他一直自歎倒黴,白白丟掉了二兩六錢銀子。實際上,屠夫得八錢是命裏應得,有什麼好得意呢?農夫失二兩六錢也是理該償還,有什麼好懊悔呢?得意、懊悔只是白白浪費表情。只有長者厚道,無非分之想,所以樂天知命,不打妄想。這則公案說明:應得的自然得,應還的自然還,一切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懂這個道理,人們認爲憑自己算計可以大發橫財,都是做白日夢而已。沒有因果正見的人,總免不了非分之想,做股票、做房地産、買進賣出,賺了笑,賠了哭,真是天天做白日夢的癡呆漢!

  從這裏也體會到“不與取”叁字的妙義,原來是:給你的才能取,不給你的如何能取到呢?而已作的,自然會給你,還用擔心什麼?未作的,如何能強占得到?如果以“不與而取”、“不勞而獲”,只會“不得而舍”、“以勞償還”。這樣一思惟,豈不省了許多非分妄想。看來,人生中的名聞利養,妻財子祿,只應當不迎不拒地隨緣消受而已。天天你爭我奪,爲誰歡喜爲誰憂呢?了知業的相,就要看得開,放得下。

  下面再看《清涼山志》中的公案:

  隋朝代州有位趙良相,家産上萬,他有兩個孩子,長子叫趙孟,次子叫趙盈,其中,弟弟趙盈強,哥哥趙孟弱。父親死前把家産分成兩份,哥哥趙孟得的多。等到趙良相死了,趙盈盡占哥哥的財産,只給哥哥一所園屋,趙孟只有靠打工養活自己。

  不久趙盈死去,轉生爲哥哥趙孟的兒子,叫趙凡,後來趙孟死了,生在趙盈家裏,給趙盈當孫子,叫趙先。到長大時,孟家越來越窮,盈家越來越富,結果趙凡給趙先家作傭人,這樣來養活度日。

  一天,趙凡的寡母對他說:“趙盈占你家産,使你貧窮,今天你去作他的奴仆,能不羞恥嗎?”趙凡聽後,懷恨在心,欲殺趙先。

  開皇初年,趙凡隨趙先朝五臺,進入峨谷東面幾十裏之地,山谷深曠無人,這時趙凡拔刀對趙先說:“你祖父和我父親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産業,導致我家世代貧窮,今天還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嗎?我今天要殺你。”趙先見勢不妙,趕緊逃跑,趙凡一路追入樹林,趙先見到一座草庵,就飛跑進入草庵,這時有位老和尚出來,對趙凡說:“你來幹什麼?”趙凡說:“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說:“你暫時放一放,我讓你自己認識它。”然後給他一種藥物,以茶湯服下,他才如夢初醒,回憶起往事,感愧自傷。老和尚說:“趙盈是趙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産業,實際是自棄福業,趙先是趙孟再來,他只是領取份內的家産,他父親的遺囑還在呢。”兩人聽後,即舍棄世俗之家入佛門修道,後于彌陀庵去世。

  沒有叁世業果的正見,確實看起來天理很不公平,因爲趙凡家世代貧苦,父親受趙盈家欺負,兒子還要給他孫子家打工,真是奇恥大辱,不殺不足以解恨。可是以業鏡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虧,吃虧的占便宜,道理這樣公平,心裏的懷恨不是可笑之極嗎?請問該恨誰呢?所以因果報應太不可思議了,凡是不與取就要償還,如影隨形,如響應聲,絲毫錯亂都不可能出現。所以,如果能在業與果的關系上獲得決定,這個力量就很大,可以說,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機心理,一切怨天尤人之心,都可以以這個正見而遮止。

  下面是一個臺灣的事例:

  臺灣在日據時代有一戶著名的米商,平日做買賣時,短斤少兩,致富後,開始巴結日本權貴,收買當地流氓,作威作福,魚肉人民,進而設法操縱當地糧食價格,以便經常獲取暴利。當時老百姓懼其淫威,不敢反抗檢舉。沒想到臺灣光複不久,這家人的報應也隨之而來了。先是米商長子在日本念醫科,費盡萬千家産,才學成歸國,第二年正想開醫院時,突然得病,醫藥無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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