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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P30

  ..續本文上一頁成爲羅刹女的俘虜。這些欲塵從本質上來說是虛幻的,而我們欲界凡夫從無始以來就對這樣的欲塵有著強烈的貪執習氣,認爲是恒常的、真實的、清淨的,深陷其中不能超脫,唯有像桑嘎拉這樣于欲塵中無染,才能真正地超脫欲界,否則我們決定只有墮落惡趣而已。

  《賢愚經》中有一則頂生王的因緣:

  頂生王是以宿世福報力,一直上升到叁十叁天,經過叁十叁代天帝釋,與帝釋天王平起平坐,在第叁十叁代帝釋王朝時,阿修羅王興兵攻上天庭與帝釋戰鬥,帝釋打不過,只好退兵回入天城,頂生王出來吹貝角,彈弓箭,阿修羅王當時就墜落在地。頂生王心想:“我的力量之大,無人可比,今天還和帝釋天共坐幹什麼?不如把他推倒,獨霸爲快。”他這個惡心一生,很快就墮在天宮的大殿之前。在他快死時,有天人問他:“假如後世有人詢問頂生王是如何命終的,應當如何回答?”頂生王說:“應答:“頂生王是因貪欲而死。””看過《賢愚經》的人都知道,頂生王曾經統領過四大部洲四十億年,以他的福德力,七天連下珍寶雨,後來逐步發展到四天王天、叁十叁天,享盡榮華富貴,但是他仍然心無厭足,最後變成這樣的下場。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到,頂生王的貪欲是一級級發展起來的,本來以宿世善業,享受福報,沒必要再在這上面去執著。但是因爲他在享福的同時,耽著利養不知滿足,所以由耽著心惡化成貪婪心,不斷地想要在享受上增長;進一步又有饕餮心,對于帝釋天王的權位勢力,心生羨慕;由權力欲的膨脹再生起謀略心,想獨占天王之位;以貪欲不知羞恥,故不知出離,這樣貪欲圓滿,導致墮落。所以名聞利養實爲修行者的大敵人,我們應當心中常常思惟出離,求得離欲的妙法。

  這個公案也具有現世意義,當今社會普遍贊揚對所謂權勢、地位、事業、財富等的追求,人們的貪欲不斷膨脹,不擇手段謀取私利,內心煩惱熾烈、惡業積累迅速,但最終無法逃脫因果律的嚴厲懲罰。

  貪欲的異熟果是墮入叁惡道。地獄痛苦深重,如果是轉生餓鬼道和旁生道,也是沒有衣食,即使抛棄的糞穢也難以得到,這樣曆經漫長的生死。即使以善業力恢複人身,仍然貧窮下劣,處處乞討也是一無所獲,即使能有少許收獲也往往被人剝奪,沒有自在享受的福份。所以由貪欲黑業的障礙,將會使所願無法實現。

  庚二、嗔恚分叁:一、何爲嗔恚 二、嗔恚之究竟 叁、以公案教誡學人

  辛一、何爲嗔恚

  嗔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

  嗔恚心的事、想、煩惱,如同粗惡語。嗔恚心的事,是能引生恚惱的有情。

  等起者,樂打等欲,雲何令其遭殺、遭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産。

  嗔恚心的等起,就是樂意打罵等的心,即心想:如何讓對方遭受殺害、系縛等,或者通過其它因緣或對方自己自然損失財産。

  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

  嗔心的加行,是對所想發起加行。

  辛二、嗔恚之究竟分叁:一、真實 二、圓滿之量 叁、非圓滿嗔心

  壬一、真實

  究竟者,謂于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

  嗔心究竟,是對于打罵等,心裏做出決定或者已經確定。

  壬二、圓滿之量

  此亦有五,全則圓滿,缺則非圓。

  嗔心圓滿也有五個條件,條件全分具足是嗔心圓滿,條件缺一則屬于非圓滿嗔心。

  謂具五心:

  嗔心圓滿有五種心:

  一、有憎惡心,謂于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

  第一,有憎惡心,是心中隨著與能損害相相應的法而分別的緣故。譬如:某人辱罵我,我心裏隨著他辱罵的表情、話語等,一直分別,也就是一直執著他人損害自己的相。這就是有憎惡心。

  二、有不堪耐心,謂于不饒益不堪忍故。

  第二,有不堪耐心,就是不能安忍他人對自己不饒益的緣故。這是難忍、難容之心。

  叁、有怨恨心,謂于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

  第叁,有怨恨心,就是對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之而憶念的緣故。

  因爲數數非理思惟憶念,就轉變成怨恨。有爲法的惡心就是這樣一步步串習而成的。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

  第四,有謀略心,就是想要損害他人,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捶打他?想要進行殺害,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殺害他?乃至想要使他感受種種憂惱,就作意:我要如何實現這個目的?

  五、有覆蔽心,謂于嗔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第五,有覆蔽心,就是由于被嗔恚煩惱覆蔽的緣故,而不覺得羞恥,也不了知嗔恚的過患以及應從嗔恚之中出離。

  學習嗔心圓滿的五種相,重在認識自心。必須抓住惡心的起點,知道最初的相是什麼,觀照的方法就可以明確,由此也可以舉一反叁。嗔心圓滿的五相當中,第一相非常重要,由此可以認識業從何而起。第五相也很重要,由此會認識最後將沈淪到何種狀態。中間叁相是演變的過程。

  對于第一相憎惡心,論中說:“于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這就告訴我們什麼是染汙的根源。這一句話略說就是“于相分別”,即:對一種假立的相分別,或者是說自己的心住著在這個相上,這個住相就是生起貪嗔的根源。換句話說,觀有漏法爲功德,就會生起貪欲,執取對境能損害的相,就會生起嗔心。對參《金剛經》當中世尊所說:“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可見,心如果住著對方損害自己的相,就會引起嗔恚,而且隨著非理思惟的增長,業會由細而粗,由輕而重,以意推動身口,能使身心墮入惡趣。

  因此,《天鼓經》上說:分別薪柴所生的嗔恨火,最終焚毀自他一切,導致一切禍患。《入行論》也說:“強行我不欲,或撓吾所欲,得此不樂食,嗔盛毀自他。”其中,前兩句“對方強行做我不欲之事,或者強行阻撓我的所欲”,就是能損害的相。對這種能損害相,心裏如果住著不舍,憎惡心就會不斷膨脹。這個不悅意的食物一旦增上,憎惡心將逐步轉變成後後的有不堪耐心、有怨恨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這些意惡都是從最初一念取相分別而來。這樣知道如何流轉之後,也就會通達如何還滅。我們要降伏嗔心,就應當在起心動念上遮止,而方法就是不應住相生心,不要讓對方損害你的相在心裏留存。這樣時時觀照,一發現心在住著損害相,當即就要遣除。所以,知道嗔心如何發起的相,就知道對治嗔心應在何處下手。

  廣而推之,貪欲是怎麼生起的呢?就是對可愛、具功德的相,隨法分別,或者心住著這個相,由此貪欲就會逐步發展堅固,最後變成強烈的占有欲。而要遣除貪欲,也應從遮止住相分別上著手。換句話說,心不能住著在對境可愛、悅意的相上,一旦發現心在取相分別,就應立即遣蕩。《金剛經》中世尊開示“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便是此理。這樣取舍,就能斷除惡趣乃至輪回。或者向反面轉換,對輪回六塵正觀無常苦空。妙葉大師在《念佛直指》中說:要對娑婆世界的聲色境界作地獄想、作苦海想、作火宅想,對種種寶物作苦具想,對飲食衣服作膿血鐵皮想,對眷屬作夜叉、羅刹啖人鬼想。這是把觀淨相轉爲觀不淨相,把觀樂相轉爲觀苦相,把觀悅意相轉成觀不悅意相,從中便能發起厭離。對冤家損害的相如何轉換想呢?應作前世父母想、未來諸佛想、悅意相想、成就安忍善知識想,如此便能從根上止住嗔心。

  壬叁、非圓滿嗔心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于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于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

  僅僅成爲損害心,是普通嗔心,包括報複心理、幸災樂禍的心理等。

  首先,是報複心理,即心想:他對我曾經做過、正在做或者將來要造作無義之事,因此我也要對他施行無義。這樣有多少念思惟,就有多少念的損害之心。

  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這是幸災樂禍的心理。從今生來說,願他今生親屬喪失、資財損耗、善法失壞等;從後法來說,願他後世墮入惡趣。這些也是損害之心。

  對于損害之心,唐譯《瑜伽師地論》中說得更爲詳細。譬如,心想:如何讓我能對他自在地捆綁、損害、驅逐、鞭打,或者令他家財耗散,或者奪走他的妻兒、眷屬、朋友、住宅等等。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怨家在其他有情處,遭受上述種種苦惱之事。或者願他自然發起如是如是的身口意行爲,而導致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以及諸善法,死後墮入惡趣之中。

  辛叁、以公案教誡學人

  從前,舍衛城的施主們供養僧衆齋食時,首先供僧,然後再布施乞丐。一次有兩個小乞丐,一個是國王種姓,另一個是婆羅門種姓,他們前去乞討,婆羅門種姓的小孩沒有掌握好時間,他在供僧之前去,結果一無所獲。國王種姓的小乞丐,在僧衆享用之後去乞討,他獲得許多飲食。國王種姓的小孩問婆羅門:“你討到東西沒有?”他因爲沒有獲得任何飲食而氣憤不已,他說:“我如果有權力時,應當砍下這些比丘的腦袋。”國王種姓的小孩則說:“我若執掌大權,應當日日以百味美食來供養佛和眷屬。”兩人說完之後便各自來到樹下,都睡著了。有一輛馬車疾馳而來,恰好輾壓在婆羅門子的頸部,使他斷頭而死。他是以嗔心果報立即成熟而喪命的。

  當時,舍衛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無子。家人商量決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請到家中。人們四處尋找,發現國王種姓的小孩正在樹下躺著休息,其它樹蔭都已經消失,唯獨這棵樹的樹蔭仍然覆蓋在小孩身體上,因此他們斷定這是大福德之人,選他作爲商主。後來他供養佛及眷屬齋食,在佛前求法,最後獲得了解脫。所以,這是因爲他善心果報立即成熟而獲得的。

  兩個小孩的命運相差這樣大,一個被車壓死,一個暫時享受安樂,最終解脫。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就是兩人的用心不同。面對嚴厲的對境——佛和僧衆,用惡心,立遭報應,發善願,立即現前善果,確實善惡報應如影隨形。《念住經》說:“心爲敵中敵,心外無他敵,如燧木自焚,心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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