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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P7

  ..續本文上一頁“她的閨房在哪裏?我可以看看嗎?”

  老婆婆指著一間房說:“就是這一間,你可以進去,我給你倒茶。”

  黃庭堅走進房裏,看見靠近牆邊有一個鎖著的大櫃子,就問:“這裏面是什麼?”

  “全是她的書。”

  黃庭堅說:“可以打開櫃子看看嗎?”老婆婆說:“我不知道鑰匙在哪裏,所以一直未打開。”

  黃庭堅想了想,憶念起鑰匙的位置,果然取出了鑰匙,打開書櫃,發現裏面有許多文稿。黃庭堅仔細閱讀,原來他每次應試的文章都在裏面,一字也不差。這時他完全明白,自己是回到前世的老家,于是他跪在地上叫母親,說自己就是她女兒的轉世。然後回到州衙門,帶人來接母親,以奉養終身。

  對這則公案,我們觀察的重點是:前世串習對後世所造成的影響。黃庭堅居士前世喜愛文學,這種串習直接影響到今世,連寫的文章都一樣。他前世對母親孝順,孝順的習氣也相續到這一世。例如,母親喜愛清潔,他就親自爲母親洗便器,直到作官以後,也從未改變。(他的孝行被後人尊爲二十四孝之一。)而且,前世他信佛吃素,這一世也是學佛吃素,參禅獲得成就。因此我們可以相信,今生只要努力串習善業,來世不必特別策勵,自然就會趣入善法。這是法爾規律。

  “若未修施屍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安樂。”

  “如果這一世沒有好好修集布施、持戒等善業資糧,雖然今生生在富貴之家,具有健壯的體魄,潇灑的儀表,又有地位、權勢、億萬家産,但是沒有修集善業資糧,未來世就會窮困潦倒。”

  “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增廣。”

  相反,雖然種姓、相貌、財富、地位等都很下劣,譬如只是一個環衛工人,這一世的社會地位低下,只能去掃垃圾,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養家糊口都很困難;但是,只要他不耽著惡業,具足布施、持戒、安忍等功德,便能從此世開始,如夏季江河不斷流注,最終將充滿大海一樣。此世命終之後,下一世的前景燦爛,安樂會極大幅度地增長廣大。

  “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因此,對于以善和不善業感生來世樂苦的道理,應當發起定解,心中應有堅固不移的認識,在此定解的基礎上努力斷惡行善。相反,沒有信解,怎麼能做到如欲而行呢?”這是說,對業果的信解不可或缺。要想內心自然緣善業而轉,它的因,就是對業果具有堅固的信解。沒有信解,怎麼會有善法欲呢?又怎能如欲而行呢?

  戊六、攝義

  學完業增長廣大之理,主要是應當生起明辨業果相的智慧,而且此後自己在行爲上應當契合業果的規律,什麼規律呢?就是以小發展爲大的規律。舉例說明:譬如,科學家是從對自然界細微之處觀察分析開始,最後才能做出偉大的成就。同理,學習諸佛菩薩的清淨經論,如果對每一句法義都能如理地聽聞、觀察,此業一旦增長廣大,就會使智慧越來越深廣、越來越敏銳。再如,我們不離自己的生活,做好每一個利益他人的行爲,這樣漸漸發展,利他心會越來越強烈,利他的行爲也會越來越精純,真正的菩薩就是這樣修成的。又如念佛,把每一聲佛號都念好,句句念得心裏清清楚楚,從最基本的當下一聲佛號下手,力極功深,淨業就會堅固,最後整個極樂世界都可以由淨念而現前。再如,對自己的上師、道友,能從細微之處開始觀功德,這樣發展下去,清淨的信心就會逐漸養成,自己的修行也會不斷上進。如果是說法的法師,就從以善心對他人開演一分道理出發,以利他心踏踏實實來做,最後就能對無邊衆生作大法施。

  所以,明白此理之後,最重要的,是在生活中貫徹實行。應當說好每一句話,愛護好每一個生命,節約好每一滴水,走好每一步路,用好每一分錢,盡好每一分心。如果一切都是以遵循因果正規的方式趣入,一定是功德日日增長,過失日日減少,不必等到十年、百年,日日就有上進之相。

  了達了業決定的道理,我們一顆浮躁妄動的心就會平靜下來,自己會明白:做人應當安分守己、素位而行,因爲眼前樣樣是業,離開現前的身口意,哪裏會有真實的修行呢?所以,深信因果的人就會注意在當下修行,不是離開當下另外還有業的取舍,不是離開鮮活的生活另外還有修行。所以,應當實實在在地行善。每天對親人、朋友,對所接觸的有情都要有善心,對身邊的每件事,都要盡責任和義務。這樣從點滴做起,才能獲得增上生乃至決定勝的成就。

  丁叁、未造業不會遇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集其一分。

  未造的業不會遇,即:如果自己沒有造集能感苦樂正因的業,就決定不會感受此業的苦樂果報。有一種特例——對佛陀積集無數資糧的妙果,是否不需要因就能受用呢?也不是。雖然不必積聚一切因,但在自己方面決定需要積聚因緣的一分。

  例如:西方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曆劫行道圓滿資糧所現前的妙果。我們雖然不必如阿彌陀佛因地時那樣一分分來創立,但在自己方面,至少也要具足往生淨土的信願行。自己不去修集淨土正因,淨土也不可能憑空在心前顯現。

  有人問:你說“未造業決定不會遇”,可是我們並沒有在叁大阿僧祇劫中修集資糧,但卻遇上以叁大阿僧祗劫積資所産生的聖法,這不是未造業而會遇嗎?

  回答:能遇聖法的因緣,並非叁大阿僧祇劫圓滿資糧,而只是能遇聖法的福德成熟。福德不成熟,決定不會值遇佛陀以資糧圓滿所顯現的聖法,所以仍然是未作不會遇。譬如:受用米飯,雖然自己不必播種、耕耘等,但仍然需要有錢,無錢也不能買米做飯。

  從“未作不遇”這條規律可以知道,人必須自立,不自立而完全依賴他人,就不可能成辦任何一件事。一切是自造業自得果,自己不上供下施,誰能把福報給你呢?自己不斷除傷害有情,誰能把長壽給你呢?自己不破除邪見,誰能把正見給你呢?試想:哪一尊佛不是自己積聚成佛因緣而成佛?哪一位菩薩、阿羅漢、祖師,不是因地修集福慧資糧而成就?能否找出一個不勞而獲的反例呢?所以,應當自求多福、自求遠禍,自求作菩薩、作佛,這是要靠自己立志來努力的,只有在自相續之中種下善因,才可能現前相應的善報。“不做而能獲得”是無因生的斷見,永遠不可能成立。

  下面以《感應篇注證》中的公案來證明“未造惡不遇禍之理”:

  明朝嘉靖初年,儀真縣有一位金某,在鎮上開典鋪。當時出現盜賊,鎮上富人的財産都被洗劫一空,只有金某的當鋪無事。官府懷疑他和盜賊相通。等到盜賊被捕後,訊問他們爲什麼不搶金家,盜賊說幾次去搶,都見他家房屋上有無數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官員仍然不信,又叫來鄰居詢問,他們都說:“確實是事出有因。金某平時行善積德,其它典鋪出輕入重,只有他是出入公平。而且,他沽物寬、期限遠,訪知親戚鄰居年老貧窮之人,他都破例免去利息。又在冬天免去冬衣的息,在夏天免去夏衣的息,每年都是如此。上天保佑好人,所以吉神會保佑。”縣令聽了十分贊賞。所以,自己未做那種惡業,就不可能有那種果報臨頭。

  就善來說,自己不勤奮修集福慧資糧,會不會忽然獲得一個菩薩果位,忽然現前無僞的菩提心、出離心,或者某天撞上一個空性正見呢?決定不可能。所以不必打妄想,一切都要實做,說食數寶或整天狂想是毫無實義的。

  丁四、已造業不失壞分叁:一、略說 二、引教證說明 叁、以公案說明

  戊一、略說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

  已造的業不失壞,即:已造的善不善業,在無違品的前提下,當因緣會遇時,決定會出生可愛果和非可愛果。就象田中已經播下種子,如果沒有違緣,當因緣聚合時,決定以何種種子就會産生何種果報,絲毫不會空耗。試想:在無心的大地上播下種子,都會無任何差錯、空耗地一一回報,何況是在自相續中播下善惡業種,怎麼可能失壞呢?如果造善業沒有回報,這個世界就沒有天理了,一切都成了虛無,人生又有何意義呢?

  上面所說,具有違品的情況是:已造的善業遇到邪見、嗔恚等,已造的惡業以四力忏悔對治等。具體內容將在下文講解。

  戊二、引教證說明

  如《超勝贊》雲:“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舍,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

  如《超勝贊》所說:“外道婆羅門的觀點是,善惡可以交換如同取舍。(能舍自己的善惡,讓對方受取。)但是世尊說,已作的善惡業不會失壞,未作的善惡業不會在自己的身心上成熟果報。”所以,一切都是自做自受。

  《叁摩地王經》亦雲:“此複作已非不觸,余所作者亦無受。”

  《叁摩地王經》也說:“自己已作的業,果報不會不降臨,他相續的業也不可能移至自相續中領受果報。”

  《雜寶藏經》中記載:佛世之時,一次,波斯匿王在睡覺時,聽到兩個內官在爭論。一個說:“我是靠大王生活的。”另一個說:“我是依自業,不是依靠大王而活。”

  波斯匿王聽到之後,認爲那個說依王而活的人很好,應獎賞他,就派人向夫人傳話說:“我會派一個人來,你要重賞他。”于是,波斯匿王叫依王而活的人送酒去給夫人。這人才剛出門,鼻子就出血,他便托依業而活的人代送。夫人一見來人,便賜給他許多的錢、服裝和璎珞。這人回到波斯匿王這裏,國王大吃一驚,趕緊將依王而活者喊來詢問:“我讓你去,你爲何不去?”他就把情況向王彙報。

  波斯匿王感歎地說:“佛語真實不虛,確實是自己作業自己受報,別人無法奪走。”

  “依王而活者”雖然口說依王而活,而且王也想讓他好好活,但未作如是因,也就不可能遇到如是果。“依業而活者”依自業不可能不受果,所以國王仍然要一分不少地給他。從這則公案可以體會到,事事未作不遇、已作不失。廣而推之,一切叁有諸法唯一是隨自業而轉,以自業而生苦樂,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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