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他秘密收藏,不許弟子示人。一次禅定時,忽有白鶴立在庭院中,溫馴如聽法者,善靜讓人趕出,凡是此等殊勝征相,都密而不宣。
《西方確指》上說:“深潛不露,是名持戒;若浮于外,未久必敗。”
下面再講一則故事:
一次,華智仁波切准備到噶托寺去傳法,離傳法還有很長時間,他就去轉繞寺廟邊的舍利塔,當時沒有人認出他。有個加絨喇嘛過來與他交談說:“你對佛法很有興趣,不知你懂得多少?”仁波切謙虛地回答:“佛法廣博,我只略知一點。”加絨喇嘛說:“我正在學《大圓滿前行引導文》,這部論圓滿宣說了佛法的一切道理,是大成就者華智仁波切的著作,如果想聽,我可以傳給你。”仁波切很高興地答應了。以後,他每天在加絨喇嘛前認真聽受,從人生難得一直聽到因果不虛。
有一天,加絨到城裏辦事,回來告訴“弟子”說:“今天聽到好消息,華智仁波切已到噶托,兩叁天之後就要傳法,你還是很有福報的。”華智仁波切說:“他有什麼了不起?佛陀不是告訴我們依法不依人嗎?”這一下,加絨喇嘛很不高興,呵斥他說:“你真是膽大包天,對華智仁波切也這樣不恭敬,應該把你擯出僧團。”
兩天以後,尊者坐在法座上對信衆傳法,加絨喇嘛也在場,他見到新收的“弟子”變成了華智仁波切,很不好意思,就想離開。華智仁波切知道後,對衆人說:“加絨喇嘛是爲我傳授《大圓滿前行》的上師,對我恩德很大,我很希望他能留下來,和我共同發願度化衆生。”
聖者們是這樣無我相、無人相、無功德相,不會以我執心推動而天天宣傳自己的功德。華智仁波切那麼大的成就,可是絲毫不外露,沒有一點架子,還在小喇嘛前虛心聽法,這就是聖者的行爲。
不可去處有叁種:怨仇爭處不可去,
衆人聚處不可去,玩樂之處不可去。
不可去的地方有叁種,就是怨仇爭鬥的地方不可去,衆人聚集的地方不可去,娛樂場所不可去。
爲什麼這些地方不能去呢?因爲環境對人的影響很大,經常處在不清淨的環境中,很快就會熏染不良習氣,容易起煩惱造惡業。下面以孟母叁遷的故事來說明:
孟子幼時喪父,母親帶他一起生活。最初他家住在屠宰場旁邊,孟子天天學殺豬,母親見後心想:“不能讓孩子這樣下去,不能讓他學殺生的惡業。”這樣,母親就趕緊搬家,搬到一個墳場旁邊。但這次母親又發現孟子開始在學挖地、造墳這類事,這樣發展下去,也沒有多大意義。母親又一次搬家,搬到一所學校旁邊。這所學校教學生對聖人敬禮,放學回家對父母敬禮,還要學生好好學習聖賢書。當時孟子家沒有錢,無法上學,但是孟子有很強的學習能力,他見別人怎麼做,自己就會模仿,慢慢就能讀書識字,而且進退有禮,母親見孩子在這裏能夠學好,就在這裏安住下來。
由上面的故事,我們就知道人受環境的影響很大。接觸好的環境,可以引發賢善的心念和行爲,將來會成好的人才。相反,接觸不好的環境,就是有善根也會漸漸變壞,不知不覺中,自己的性情就會轉變。對于初學者來說,首先不接觸染汙的環境,至關重要。所以華智仁波切也是很肯定的講到“不可去”,意思就是禁止初學者前往。
初學者和瑜伽士的行爲有很大差別,獅子的行爲,兔子不能簡單模仿,比如濟公活佛是得到自在的成就者,可以入酒店、妓院遊戲,但初學者不能這樣作。孔雀喝毒,羽毛反而更美麗,其他鳥喝毒,只會斷送自己的性命。人應有自知之明,如果只是一個凡夫初學者,一定要行爲嚴謹。
怨仇爭鬥的場所不能去,更不能加入鬥爭。比如出家人,在家人與仇敵鬥爭時,如果自己加入,同樣會生起粗猛的嗔心。嗔心起來,人是沖動的,什麼都不會顧及,容易造下殺生的惡業。《弟子規》上說:“鬥鬧場,絕勿近。”凡是鬥爭場所,絕對不能接近。有一類人,特別愛看打鬥的場面,對于鬥爭喜歡發隨喜心,這樣只會增上暴力的惡習,會造下很重的惡業。和這一條相關的,就是不能看宣傳暴力的影視和書籍。我們得一個人身很不容易,應該守持好自己的相續,如果接觸這些惡濁的境界,在相續中播下暴力種子,遲早會以種子的力量起現行,最後只是毀壞自己而已。智者應當首先在因上防護,這樣才是最安全的。
人多熱鬧的地方也不要去。虛雲老和尚說:“甯可在山林中睡覺,不去城市中辦道。”在鬧市中,環境極亂,逛一次街,浪費很多時間,只是消耗精力、增上散亂,對于初學者來說,不可能增上清淨的智慧。古人也說:“熱鬧處中,人向前我落後,是非窩裏,人用口我用耳。”意思就是:在熱鬧場所,別人都向前,我偏偏落後;在是非之地,別人都用口,我偏偏只用耳根。
娛樂場所,包括歌舞廳、電影院、網吧、錄像廳、酒吧、遊戲機房、各種球場、體育館等等,這些地方都不應去。大恩上師這樣教誡我們:“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外面花花綠綠的世界,有許多外境極具誘惑力,極易诳惑、煽動人的貪嗔煩惱。修行人必須十分注意,不讓自己接觸這些環境。一旦接近,凡夫確實難以對治煩惱,尤其是電視、電影,絕大多數都是引發衆生自心煩惱的因緣。當然,要求你們根本上斷除這些,有些人可能有困難,但是希望每一個想調伏自心的修行人,應該把握自己,不要去看……”
《親友書》中如是宣說毀壞名譽的六法:“賭博以及看聚會,懶惰依附惡劣友,飲酒夜晚入村落,斷毀名譽之六法。”所以,去麻將館玩麻將,看聚會,夜晚入城市,或者參與惡友團體,都會毀壞修行人的名譽。作爲出家人,這些方面尤其要遮止,否則不但會毀壞自己的名譽,也有損佛教的清淨形相。
不宜言說有叁種:無信者前不說法,
未問不說自經曆,不說不符實際語。
不適合講的有叁種,就是在無信者面前不宜說法,別人未問不宜宣講自己的經曆,不宜宣說不符合實際的話。
①無信者前不說法:
《涅槃經》說:“有信之人則名可治,定得涅槃,瘡疣無故。無信之人,名一闡提,名不可治。”又說:“非時非國不請而說,輕心輕他自歎隨處而說,反滅佛法,乃至令無量人死墮地獄,則是衆生惡知識也。”在《廣論》當中,我們也講過,作爲法師應當觀察對方的根器再說法,如果沒有信心,不能隨便說法。因爲對方沒有信心,對他傳法,也不能接受,反而會生起邪見、舍棄正法等嚴重的過失,所以說法也不能盲目。
②未問不說自經曆:
對于修學密法的人來說,很多方面都需要保密。自己受過的灌頂,自己正在修什麼法,自己的本尊等等,很多方面都不能隨便對別人說。
③不說不符實際語:
明朝有個地方軍事長官姓湯,才智文章頗佳,但是性格傲慢,常自誇文武全才,可以獨當一面,所以大家叫他“湯一面”。後來調往陝西當參將,與寇匪交戰,被一箭射喉而死,大家又叫他“湯一箭”。原來的“湯一面”竟然成“湯一箭”,所以大話不能亂說,否則大話會變成笑話。《論語》說:“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永覺和尚廣錄》上說:“大言必自招尤,小心終是寡過。”
不該之事有叁種:友前不該有喜怒,
承諾不該有變動,行事不該有表裏。
不應該的事情有叁種,就是朋友面前不應該喜怒無常,承諾不應該有變動,作事不應該表裏不一致。
①友前不該有喜怒:
《君主法規論》說:“濁世惡劣之衆人,動辄歡喜動辄憂,時傲時卑柔暴等,行爲日日多變化。”“最初之時易相處,久而久之不可靠,令人生起厭煩者,稱爲不穩重惡友。首先難得融洽處,誠心交往將成爲,莫逆之交情穩固,稱爲穩重之善友。”(最開始時容易相處,但是時間久了不可靠,讓人生起厭煩,這種人稱爲不穩重的惡友。首先很難融洽相處,以誠心交往將會成爲莫逆之交,情意穩固,這樣的朋友稱爲穩重的善友。)
《君主法規論》這一段告訴我們,朋友有兩種,就是不穩重惡友與穩重善友。不穩重的惡友,心態變化很快,開始時親密異常,後來變得如怨家一般。這不是以道義相交。穩重的善友,情意堅固,幾十年不會變心,甚至生命都可以托付。
②承諾不該有變動:
先講一個公案。
東漢範巨卿,年青時讀太學,與張元伯是好友(古代太學相當于現在的大學),在兩人返鄉時,範巨卿對元伯說:“過兩年,我再上門拜見尊父母。”這樣就一起約定日期。兩年已過,元伯對母親說起此事,讓母親備飯菜等候巨卿。母親說:“闊別已經兩年,何況是千裏結言,不要太相信。”元伯說:“巨卿是信士,絕不會違約。”到了約定之日,巨卿果然來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此後一晚,巨卿夢見元伯說:“巨卿,我在某日死,當在某時安葬,你雖未忘記我,但怎能趕上呢?”巨卿醒來,悲歎落淚,快馬趕赴元伯家。人還未到,喪事已發引,至墳邊時,棺材不肯進。母親撫棺說:“元伯還有盼望嗎?”就停下棺材。稍後,見有人號哭趕白車騎白馬而來,母親說:“一定是範巨卿。”巨卿到後,叩喪而言:“元伯,你走了,死生路不同,你我從此永別了。”這樣執绋引棺,棺材才向前。(绋是下葬時引棺入墓穴的繩子,古時送葬之人都要執绋。)巨卿留在墓邊,修好墳樹後,才離去。
《曆史感應統記》評論說:“吾讀此傳,辄流淚不能止,歎古人朋友之交,相信以心,生死不渝如此。《書經》稱:“朋友之交止于信。”範張二君,其信之極致者耶?孔子雲:“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信之一字,重于生命,範張二君,誠後人之模範。”
《君主法規論》說:“一切實語高尚士,承諾之事縱微小,亦不反悔況大事,及已盟誓之諸事。倘若誓言穩如山,成辦自己諸所需,成爲衆生依賴處,發威天人亦生畏。”
印光大師說:“守信之人,言不妄發,說到做到,不矜不伐;無信之人,事事皆假,人所厭棄,不如牛馬。”(守信的人,說話不會隨意妄發,而是說到做到,不驕慢也不自我誇耀。沒有信用的人,事事都是虛假,爲人所厭棄,不如牛馬。)
③行事不該有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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