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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一冊▪P5

  ..續本文上一頁皆須趣入佛子行,刻刻皆應積資淨障。

  萬法不離因緣,若因緣不具,即便欲稍作修行也極困難。比如,身處紅塵,有各種世間瑣事牽纏;周遭環境,有衆多修行違緣;外無上師攝持;內乏心力堅持;又未值遇清淨圓滿之正法,是故,欲在一日之中稍修一點正法亦極困難。然我等已具如是條件,唯須發心、用功,便可聞思修行。設如此時,不知把握時機,仍去忙碌世間八法,無義空耗,則即非常愚癡顛倒,誠若身處寶山,不知取寶,唯取一些無甚價值之瓦礫一般。如是浪費寶貴因緣,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因此,道友們須牢記大恩上師的教言。我們今生與大恩上師結上法緣,一生中最要之事即趣入大乘積資淨障之修行,而非搞世間法或外道法。

  大恩上師用了“不離”一詞,份量頗重。此“不離”,實乃生生世世盡未來際皆不遠離。從今生而言,即盡形壽不遠離,日夜不遠離,此爲我們努力之方向。若能作到“不離”,才是真正實現人生之大意義,才是真正把握因緣。不離何者?即不離佛子行,不離積資和淨障。每天皆須反觀,是否在行菩薩行,有無遠離積資淨障。若唯追求物質享受,僅爲名利,唯散亂于聲色中吃喝玩樂,唯希求個人解脫,唯放縱貪嗔,唯在無記狀態中空過,只是上網吧聊天、看電視、打麻將,此等皆是遠離,悉爲空耗寶貴人生。作爲一初學者,須時時不離佛子行,確具較大難度,然每天起碼有一段時間能致力于利他之發心與行爲上,能積聚一些清淨資糧,或改正一點不良之行,有如是向上之心,從短時間不離,逐漸進步到時刻不離,如是才是真正利用因緣,以人身攝取心要。

  我們來至世界最具意義之事,莫過于將己身心投入佛子之修行,即以身心來實踐六度四攝,能夠實行少許如是之佛子行,皆得無量功德,全知無垢光尊者說:“菩提心之福德雲,不可思議無有量,如來功德極稀有,廣如法界無邊際。”

  若歸納一切佛子行,即積資與淨障此二支。米拉日巴尊者說:積資淨障攝盡一切修法,此外再無其它修法。《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宣說:一切修法成就之前提,即具足順緣之積集資糧、遣除違緣之淨治罪障。所以,不論欲獲何種佛法成就,積資淨障必不可少,否則叁士道任何成就皆不會獲得。因此,大恩上師教誡我們日日夜夜皆須精進地積資淨障,此乃成道之根本。唯日日不離積資淨障,方能步步向上。若無基礎,或基礎不夠深厚,欲在佛法上有所成就,決無可能。無資糧,如榨沙求油,無法獲就修法之證相;無淨障,如明鏡蒙塵,不現智慧影相。大恩上師在新加坡對信衆傳金剛薩埵灌頂時,曾如是開示:“我們之所以不能生起生圓次第乃至聖道智慧,主要是由于無始劫以來,造下無數深重罪業,要想證悟真谛、獲得妙智,必須要淨除如山罪障的遮蔽,所以,忏悔必不可缺。”

  因此,對修行人而言,積資與淨障重于飲食,日日皆不應遠離。全知無垢光尊者在《竅訣寶藏論》中說:“依止四力對治淨罪惡,盡力以十法行積二資。”

  乙二、修持有緣本尊法門、淨觀一切他宗:

  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

  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淨觀一切他宗我心語。

  千萬不要因偏袒執著各自宗派,而造下毀壞自他的舍法惡業。應善加修持與自己有緣的本尊法門,對于其他一切佛教宗派,應平等以清淨心觀之。這是我內心對你們的忠告。

  此頌中“偏袒執著各宗派”是舍法之因;“毀壞自他”爲舍法之果;“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淨觀一切他宗”乃舍法之對治。或從應遮與應持的角度而言,前二句是大恩上師教誡我們應當遮止的邪行,後二句是教誡所應行持之行爲。

  以下先從教理上分析頌詞含義,再以大恩上師的傳記激勵道友,隨學上師平等護持一切聖教的行爲。

  首以教理分析頌詞含義:

  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

  1、舍法之因——偏執宗派

  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爲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爲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于是學、此不須學,執爲應舍,遂成謗法。”本來一切佛所說的教法,無論直接或間接,唯一都是開示補特伽羅成佛的方便法。未能理解此意義之人,妄執一類佛法是成佛的方便,又執著其他一類佛法是成佛的障礙,于是便分別善妙與惡劣、應理與非理,以及對于大乘法與小乘法,認爲菩薩對于此法必須修學,于彼法則不須修學,且執著彼法是應當舍棄之法,如此便造下謗法罪業。何言此乃“毀謗”?因爲本來一切佛所說之法,皆是成佛之方便法門,然若認爲有者是成佛之障礙,則是歪曲事實,應成毀謗。

  由此可見,舍法、謗法之因即對于宗派的偏執,亦即以自己的邪分別,將本來平等是成佛方便的妙法,執爲兩類:一類是成佛的方便,爲應取之法;一類是成佛的障礙,乃應舍之法,如此即造舍法罪業。

  比如,修習顯教者言:藏傳密教只是印度婆羅門的一種教法,不是成佛的法門。遂因心生厭惡而舍棄藏密,如此即成舍法;或習密之人,認爲淨宗行人僅念一句阿彌陀佛是成佛的障礙,而非成佛之方便,遂舍棄之,如此亦成舍法;或者,如今諸多學密宗者,認爲密法中唯格魯派的法最殊勝,甯瑪派的大圓滿根本不能成佛;或認爲甯瑪派的大圓滿能夠成佛,格魯派的法都是劣法。如是以貪嗔煩惱執著一者善妙,一者惡劣;一者是成佛的方便,另一者是成佛的障礙,由此取一舍一,即是造作舍法罪業。

  《遍攝一切研磨經》中說:“曼殊室利,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爲謗法。”

  《大方廣總持經》中說:“佛言:彌勒!如汝所說,我從成道乃至涅槃,于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毀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

  《般若八千頌》說:“舍利子!若以舍法心雲:“此法非爲汝與吾等應學,因此法不應理,此法非能調伏,此法非本師之教,此法非佛說之語。”如是說已,自己舍法,令他人不起信,毀壞自他之心,擾亂自他之心……舍利子!吾不願聞彼人之名,況複與其相觸。”

  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

  2、舍法之果——毀壞自他

  毀壞他人:即以舍法、謗法而破壞聖教法,由此將挑壞無量衆生之法眼,令衆生不得解脫。毀壞自己:即以謗法、舍法的極重罪業,將感受極其痛苦難忍的異熟果與等流果。

  《地藏十輪經》中說:“如是等人,名爲毀謗佛正法者,亦爲違逆叁世諸佛,破叁世佛一切法藏,焚燒斷滅,皆爲灰燼,斷壞一切八支道,挑壞無量衆生法眼。”

  以比喻而言,聖教法本爲能將無量衆生救度至解脫彼岸的法船,若人將之毀壞,則無量衆生將因此沈于苦海不得救度,于無量劫中輾轉造業受苦。無量衆生之所以如是感受巨苦,皆與前者的謗法有關。從另一角度而言,許多劣性衆生將受此謗法罪業之染汙,不明是非地隨聲附和,加入謗法行列,以致謗法罪業擴展蔓延。如是謗法之罪業若有體相,則盡虛空界亦無法容受,故須格外謹慎。因聖教法是無比殊勝、嚴厲之對境,若于其贊歎、隨喜、護持、宣揚,則于自他皆有大利,超勝一切世間善法之功德;相反,若舍棄、毀謗聖法,或隨喜謗法惡業,于一刹那間即會造下滔天罪業,毀壞自己與無量衆生的善根,其過患超過一切世間惡業之過患。

  因爲此問題極爲關要,故以下尚須引教證說明。索達吉堪布在《密宗斷惑論》中曾翻譯許多殊勝的教證,下面再引其中的教證與公案闡述謗法之過患。

  (1)毀謗密法之過患:

  教證:

  《空邊平等續》中說:“若于勝密之密法,何人舍棄並誹謗,則彼舍棄佛勝密,永時遠離解脫道。”

  《智慧深圓續》中說:“心違密法造惡者,定墮地獄真可愍。”

  《意護續》雲:“若謗普賢密意法,乃至虛空之邊際,死後墮入金剛獄。”若有人毀謗普賢密意的密法,則此人乃至虛空窮盡之間,死後將于極漫長的時劫中墮入金剛地獄。

  《眼珠續》雲:“濁時衆生增盛煩惱及邪見,以嫉妒心舍棄佛法,尤其誹謗密法者,盡管此人已對輪回生厭離心,趣入佛門並恒時修法,然以彼舍法罪,墮入無間地獄、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受大苦楚。”

  《文殊根本續》雲:“此乃殊勝最妙法,勝者所供之法藏,世上若人舍此法,則彼墮入無間獄”。密法乃最殊勝微妙之法,是勝者佛陀所供養的無上法藏,世間若有人舍棄如是妙法,其人必定墮入無間地獄。

  《金剛薩埵灌頂續》雲:“曼殊室利,未來有諸惡業深重之有情,于此理不起深信……彼雲:“此法非佛陀之說”,彼等損毀自他二衆,吾言彼等之人,定無密宗之成就也。”

  《毗盧遮那菩提續》雲:“將來諸未證心性而迷亂者,或雲:“此法並非佛說之語,乃由臆造者所造。”秘密主,彼等愚人,將入二道,一爲地獄,二爲傍生。秘密主,吾言彼等無有稍許善根也。”

  公案:

  曾有一位精通顯宗的大格西,以前世業力所感,經常毀謗甯瑪派的大圓滿密法,且砸毀拉薩附近蓮花生大師等的密宗佛像,其與眷屬最終活活陷入地獄。五世DL喇嘛經常引用此公案,且于《協慶加查佛教史》等許多史書中皆有記載。當年彼等陷入地獄之處,現今仍有遺迹。

  以前,瓦蒙格西造論毀謗密法,後墮豺狼身。

  (2)毀謗大乘之過患:

  《大智度論》雲:“毀呰般若波羅蜜,則爲破十方諸佛一切智,一切智破故,則爲破佛寶;破佛寶故,破法寶;破法寶故,破僧寶;破叁寶故,破世間正見;破世間正見故,則爲破四念處,乃至破一切種智法;破一切種智法故,則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已,則受無量無邊阿僧祇憂苦。”

  比如,近代有人毀謗《楞嚴經》、《圓覺經》爲非佛說、《大乘起信論》是後人所臆造,非爲馬鳴菩薩所造等,凡此皆是毀謗大乘,罪過極爲嚴重。

  《入大乘論》雲:“毀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此人受業報,實智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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