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6.5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十一)
釋傳道主講
〈教學品第二〉二十有九章
二、釋頌義及因緣
26.稊稗害禾 多欲妨學
耘除衆惡 成收必多
稊,音【茶】te5地迷切
稗,音(敗)pai7邊害切
禾,音(和)h5胡訛切
妨,音(方)hong1敷汪切
耘,音(雲)un5英群切
「稊」,草名,所結之實就如同小米一般。「稗」,乃稻田雜草,其狀似禾,而葉子較大,也較堅壯;它不但生長快速,又很會吸收肥料。田間若有了稊與稗這兩種野草,爭相侵奪水分與養分,必會妨「害」嘉「禾」的正常生長,以及未來的收獲。
同樣的道理,我們對于外界色、聲、香、味、觸等五欲境界,若興起好樂之心而一味馳求無已──不論衣、食、住、用、育樂,乃至男女欲求等各方面,均要求可意、精致與享受,如此,內心早爲欲貪所浸役,哪裏還有時間和空間學佛修道!所以貪欲熾盛之人,定將因其「多欲」而「妨」礙于佛法的修「學」。
是故學佛之要,首當「耘除」心田之中貪、瞋、癡等「衆」多的煩惱「惡」,而後佐以佛法甘露的熏沐,我們的善根功德法財,才能因此而得到長養與茁壯。一如稻田雜草既經拔除之後,所施灑的肥料,始易爲嘉禾所吸收,而助成其開花、結實;在可預期的將來,其「成」果「收」獲則「必」豐「多」。
《老子道德經》上也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野令人心發狂。』1可知放縱我們的感官,任其追逐欲樂的滿足與虛榮的享受,于修道是絕然不相應的。且慢談學佛修道吧!即使是毫無宗教信仰的尋常人,倘使不知控製自己的欲求,到頭來終將因這難填的欲壑,而犯下無可彌補的惡業。尤其在這個聲色犬馬,笑貧不笑娼的浮華社會,爲了趕時髦、追流行,爲了不落人後的享樂,是可以不擇手段,而且不計代價的。但在短暫的快樂與滿足之後呢?恐怕是更多的懊悔與更深的沈淪!
孔子也說過:『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2所以,不管是否學佛修道,只要有心想見賢思齊、淨化身心、提升品格要求的人,都應當勵行簡單樸素的生活──因爲唯有少欲,才能知足;知足,才能常樂。否則的話,道心在欲望高張的威脅下,恐怕也是危脆而不堪一擊的!所謂『貪多業也多,取少業亦少;萬般苦惱事,除貪一時了。』正是多欲多苦的最佳寫照!
我們若能認清惡欲所帶給自己與他人的千般苦痛、萬般煩惱,相信對于五欲的欣求會大大地降低。在修習佛法的道路上,也唯有將物質、男女等等欲求減至最低,修道方可能有成;否則說法理、講體驗,都不過是圖個嘴上痛快!
27.慮而後言 辭不強梁
法說義說 言而莫違
慮,音【呂】lu7柳具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辭,一音(徐)su5時渠切
一音(時)si5時祈切
強,音(共)kiong5求共切
梁,音(良)liong5柳強切
說,音(雪)soat4時括切
違,音(唯)ui5英逵切
言語,是人際溝通的橋梁,也是表達自我思想與情感的媒介。在十善業行之中,良善慈和的言語尤其較身業與意業占有更重的比例──縱然這良善慈和的言語,仍來自于良善慈和的心行與思惟;但在意業尚未達至清淨的純善之前,如何做到不在言談之間傷人、損人,乃至給人一分尊重和包容、鼓勵與啓發,都是佛弟子和樂善生的重要課題。
在團體之中,我們可以看到某些人一說起話來,每每口沫橫飛、旁若無人;別人的反應與感受,無論如何是不被列入關心範圍的。他唯一關心的,或者只是如何滿足自己的發表欲罷了!而某些人則像刺猬似的,隨時都充滿『爆發力』,准備好好宣泄自己的不滿與不屑。他不說話則已,一張嘴說話,便極盡譏嫌與挑剔之能事,活像全世界都不對,都不行一般;他很難明白,這其實只反映了他內心的自卑與膚淺!這樣的人一旦擁有權勢,那種嘴臉叫人見了,真會連叁天前吃的稀飯,都一古腦兒地嘔了出來!
有些人你不論和他談起什麼,他永遠是一副繪聲繪影、煞有介事的模樣;但審細考察他談話內容的真實性,可信度往往相當低。他或者不是存心欺騙,而只因爲認知錯誤,理解能力出了問題,所以對事實的判讀有誤,從而傳達出來的訊息,便與事實相違。另外有些人,則是被稱作心直口快型的,這類人究其實較缺乏同理心與慈悲心,而且一旦碰上利益攸關,或者強者當前,他的心往往就不再直,口也不再快!不過,若有心直口快者在強權惡勢當前,仍能奮不顧己地堅持言所當言,此人就真正堪稱大丈夫!只是,我們多半是要失望的!
冷眼旁觀人我各自不同的表達方式,其實無非是在表現自己的人格特質與內在涵養;而所透露出來的,永遠都是在告訴旁人:『我』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是溫文敦厚,或者剽悍跋扈;是成熟睿智,或者幼稚不明事理。所以說話豈可不戒懼戒慎,又豈可不經思「慮」,「而後」才見諸「言」說呢?如果只是率性地爲了逞一時之快,或者純爲發泄個人的情緒,甚且是窮極無聊,而說些誨盜誨淫、毫無意義的話語,那無異是在糟蹋自己的生命,未免太不尊重自己,也太不尊重別人了!
所以,講話之前當先思考一下:這句話講出去,合乎事實嗎?合乎真理嗎?合乎我們的身分與角色嗎?凡不合事理,不近人情,于我們的身分不宜,又會傷害人或引起誤解的話,我們都應當忍住不說。即使是事實,是真理,而對方並沒有意願聽,或者可能造成曲解的,我們也應當保持高貴的緘默。
儒家也曾經說過『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3又說:『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4不過佛法要求的標准更高些,不僅要如實、如理,更要如分。至于那些誇大不實、亂七八糟,只會帶來是非、煩惱的謠傳,更應讓它到此爲止,不再繼續口耳相傳下去。如此,相信彼此的耳根都會清淨許多,世間的紛擾也會減少許多!
偈中的「強梁」,即強橫、凶暴之意。在《老子道德經》裏頭有謂:『強梁者不得其死』5;《莊子.山木篇》也提到:『從其強梁』。《後漢書.蘇竟傳》則說:『強梁不能與天爭』(強,同「強」)。意思是說,盡管態度粗暴,強橫不講理,但仍掩滅不了事實,敵不過自然的法則(『天』,是自然的意思);所以不是先告狀的就贏,也絕不是嗓門大的就可以顛倒是非黑白。事實就是事實,真理就是真理,不對就是不對;不是動聽的詞彙,或者以強詞奪正理,就可以蒙混一切。彼者或可以在一時之間瞞過別人,但是騙得了自己嗎?逃得過那如影隨身的業果報嗎?
修學佛法,要能如實得到佛法的利益,除勇于面對自己而外,心地的調柔是十分重要的。心地柔軟慈和,摒除私我情見,對于佛法的理解與深入,絕對是有著正面增上的效益的;但在心地調柔之前,更當先調柔自己的說話方式與表達習慣,「不」再以凶暴(「強梁」)的言「辭」惡言對人。不僅如此,還要將自己學而有得于心的佛法,或「法說」──按照真理,直說無上道;或「義說」──演繹義理,以譬喻引申而說。必在言談之間,使對方得法饒益、義饒益。若能做到凡「言」皆不離佛法,「而」又「莫違」佛法,那自能遠離無義的串聊與人我是非,無形中,苦惱事也會減少許多!
記得在服役時,有一位同袍滿口都是誨盜誨淫的無聊話,大家聽得多了,也總是一笑置之,沒人拿他的話當正經話來聽。大約是無法忍受自己的話不受重視吧!爲了增加可信度,他每每會加上一句:『真的呢!那是我祖母講的!』要不然就說:『真的呢!那是我表哥呢!』『真的呢!那是我表姐呢!』一些人家茶余飯後拿來消遣的笑話、笑譚,這下子全有了主角,大家就取笑他。有時講到什麼無聊的、沒營養的話,就學他加上一句:『真的呢!那是某人的祖母講的!』
同樣是笑話,你講低俗下流的,人家笑;講隽永幽默的,人家也笑。只是,笑的意義、感受盡皆不同,對兩種人的評價自然也不同!同樣有著一張嘴巴,有的人可以講出真理,令聽聞者得到法益,而從此改變了他的觀念和言行。卻也有人可以講出粗言惡語,令人氣得肝腸寸斷,甚至記恨他一輩子。了解到這樣,我們能不「慮而後言,辭不強梁」,審慎地珍視自己的表達,善用自己的表達嗎!
28.善學無犯 畏法曉誋
見微知著 誡無後患
犯,音(梵)hoan7喜倦切
畏,音(慰)ui3英貴切
曉,音(曉)hiau2喜矯切
誋,音(忌)ki7求芰切
微,音(眉)bi5文其切
知,音(蜘)ti1地姬切
著,音【注】tu3地句切
誡,音(戒)kai3求蓋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患,音(換)hoan7喜倦切
一個「善」于修「學」佛法、善于修養自己的人,他懂得如何約束自己的言行,克製自己的情緒,務使所言所行于道德、于真理「無」所違「犯」。
他善識因果業報之理,知道造了何因何緣,會招致何種果報,故而他「畏」于令自己造惡因、蹈惡「法」。他亦知「曉」佛陀暨古德的教授與告誡(「誋」,告誡之意),所以他能夠依循著這樣的教授教誡,用以淨化自己的身心,對治自己的煩惱。並且「見微」而「知著」,不因惡小而放縱自己爲之;也不因善小而容許自己不爲。他明白:只要內心時時保持警「誡」醒覺;只要一點一滴、腳踏實地地止惡行善,這涓涓細水終將彙集成大川流,而「無」複墮落的「後患」。
在本經的〈惡行品第十七〉中,亦說到:『莫輕小惡,以爲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凡罪充滿,從小積成。』『莫輕小善,以爲無福,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凡福充滿,從纖纖積。』這二偈亦充分說明了『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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