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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講記(四十四)

  法句經講記(四十四)

  北傳〈放逸品第十〉有二十章

  南傳〈不放逸品第二〉二一~叁二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6.愚人意難解 貪亂好诤訟 上智當重慎 護斯爲寶尊

  愚,音【牛】gu5語渠切

  诤,音(晶)cheng1精經切

  訟,音(上)siong7時共切

  【南傳】

  26.暗鈍愚癡人 

  溺于放逸智者不放逸 如富人護寶

  鈍,音(盾)tun7地郡切

  癡,音(黐)thi1他姬切

  

  ,音(擔)tam1地甘切

  溺,音(力)lek8柳極切

  北傳第六章說:「愚」癡之「人」,內心(「意」,指內心)暗昧不明朗、「難」以理「解」道理;既「貪」好(此處的「貪」,有欲求、喜好之意,如《詩.大雅.桑柔》:『民之貪亂,甯爲荼毒』。)製造禍「亂」,又喜「好」爭辯是非(「诤訟」,即爭辯是非之意),而其實連是非善惡都不能清楚分別。「上智」之人,深明善惡因緣果報之理,因此對于自己的起心動念、動身發語,必「當」莊「重」謹「慎」勿放逸。他善「護」此(「斯」,此之意)不放逸之心,就如同「爲」守護至「寶」至「尊」的財富而努力。

  與其相對應的南傳第廿六偈則說:「暗」昧驽「鈍愚癡」之「人」,往往「淆」著沈「溺于放逸」的惡行,而不知精勤修善。「智者」則因明了行善爲惡之因緣果報,故能「不放逸」自己的身語意,去造作偏邪的惡行,「如富人」之守「護」自家財「寶」般嚴密。

  【北傳】

  7.莫貪莫好诤 亦莫嗜欲樂 思心不放逸 可以獲大安

  好,音(耗)hon3

  嗜,音(侍)si7時芰切

  樂,音(鹿)lok8柳鹿切

  逸,音(佾)it8英直切

  獲,音(或)hek8喜極切

  【南傳】

  27.莫溺放逸 莫嗜愛欲樂 警覺修定者 始得大安樂

  

  ,音(擔)tam1地甘切

  溺,音(力)lek8柳極切

  始,一音(矢)si2時紀切

  一音【四】si3時記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這一偈的第叁句,南北傳所譯似乎不同,但仔細分析起來,便會發覺其意相通。北傳譯作「思心不放逸」,南傳則作「警覺修定者」,顯然南傳是將「不放逸」譯爲「警覺」;但「思心」又爲何與「修定」有關呢?因此處的「心」,系指『定』而言,如叁增上學中的『定增上學』,又名『心增上學』,所以「思心」宜作『思惟修習禅定』解說。如此,南北傳的譯義即相合。

  本偈北傳說:「莫貪」求、「莫好诤」,「亦莫嗜」愛(「嗜」,愛好之意)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感官之「樂」,而應常「思」惟修習禅定(「心」,即『定』),精進「不放逸」。待于靜定中修發真慧,以斷無明貪愛,終「可以獲」得貪、瞋、癡等煩惱永滅的涅槃「大安」樂。

  相對應的南傳廿七偈則說:「莫淆」著沈「溺」于「放逸」感官,去追逐可意的色、聲、香、味、觸境界,也「莫嗜愛」這五「欲」帶來的短暫快「樂」。能在戒──德行的基礎上,時時以「警覺」心精進「修」習禅「定者」,「始」能在心安身安中定慧相應,而「得」究竟苦邊的「大安樂」──涅槃。

  南傳廿六、廿七兩偈有一則因緣故事,名爲『慶典期間幼稚的舉止』。這是說:有一年,舍衛城裏舉辦了一個廣受歡迎的慶典。慶典期間,青年們紛紛用灰土和牛糞塗抹身體,然後在城裏到處閑蕩、喧嘩。他們並且會停留在人家的門口,直到人家給他們錢才離去,所以對城裏的居民,造成了相當程度的困擾。

  當時,城裏有很多人是歸信佛陀的,爲了不使佛及弟子們受到幹擾,他們就請求佛在七天之內,都不要進城托缽遊化,他們會直接將供養送到精舍去;而他們自己,也會盡量留在家中,避免外出。因此一直到第八天,慶典結束後,佛及弟子們才再度入城。

  在得知城裏青年們在慶典期間的幼稚舉動後,佛便對信徒們開示說:這些年輕人因爲無明,所以才做出如此缺乏莊重,又毫無意義的行爲來。佛弟子切不可渾渾噩噩地浪擲光陰,更勿沈溺在感官欲樂;而應時時正念現前,精勤不放逸,這樣才能夠獲致涅槃的大安樂。于是,佛陀宣說此二偈言:

  「暗鈍愚癡人,溺于放逸,

  智者不放逸,如富人護寶。

  莫溺放逸,莫嗜愛欲樂,

  警覺修定者,始得大安樂。」

  信徒們在聽了佛陀的慈示以後,莫不歡喜信受,對佛法的信心也更加堅定了。

  ※ ※ ※ ※ ※

  由這二偈,我們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就是說:放逸與貪、瞋、癡等煩惱有絕大的關聯,尤其是貪。因爲我們的感官──眼、耳、鼻、舌、身,貪著美好的色、聲、香、味、觸境界:眼睛貪著妙色、耳朵貪著美聲、鼻子貪著芬香、舌頭貪著美味、身體貪著可意的接觸,內心有了貪染、欲求,就會發動身、口去追求。追求到了,因爲不明其爲因緣和合、無常變易,終歸于滅,又希望能夠恒常保有、自由支配;甚至爲了保有、支配而造惡業,這是愚癡了。追求不到呢?或者因此生瞋恨而訴諸不當的方法強取,偏激起來,甚或選擇玉石俱焚的亦所在多有,這是貪、瞋、癡叁種煩惱皆備了。顯見放逸而不能止惡行善,確是以貪、瞋、癡等煩惱爲因的。

  這也就是偈中所說愚與智的分野了,愚癡凡夫但知隨逐煩惱欲愛,不斷向外希求,而沈溺在放逸的欲行之中;具足正見的佛弟子,則能奉行佛陀少欲知足的教谕,隨緣隨分的受用一切,不爲物役。所謂『貪多業也多,取少業亦少,萬般苦惱事,除貪一時了。』臺灣俚語也說:『想貪雞籠』,這是說:以前人家抓雞,都是在雞籠裏放把米當誘餌,一旦雞進去吃,就被關了起來。愚癡凡夫也是如此,不論他貪的是財色、權位、名聞、利養,往往也爲了貪欲,而陷入不可掙脫的牢籠,他卻樂此不疲。然而追逐欲樂,恰如飲鸩止渴,越飲越渴;因爲當一個人擁有越多,就越難以滿足,正所謂『欲壑難填』。獨有智者能夠洞察欲貪的本質,而『守口攝意身莫犯』,謹慎地防護自己的身口意叁業,不淆溺放逸欲樂。

  『離欲』,一般容易誤解爲刻苦自己,沒有物欲、男女欲等。而其實,這些對資産、對自體、對眷屬圓滿的欲求,佛教稱之爲事欲,也就是能生起欲貪的客體,雖假名爲欲,但它本身卻非真欲。所以離欲不是不吃不喝的拒絕一切,真正的欲,真正所應出離的,是對事欲的愛染,是淆著其中、戀戀難舍的煩惱欲──欲貪、欲愛。能離欲貪、欲愛等煩惱欲,才是究竟的離欲。這固然要在戒學的基礎上兼修定慧才能達到,但在那之前,我們不妨學習如何以智化情、以智導行,以凡夫身受用現生的一切資具、眷屬,又能不爲煩惱欲貪所系縛。

  【北傳】

  8.放逸如自禁 能卻之爲賢 已升智慧閣 去危爲即安 明智觀于愚 譬如山與地

  逸,音(佾)it8英直切

  閣,音(國)kok4求谷切

  愚,音【牛】gu5語渠切

  與,音(宇)u2英矩切

  【南傳】

  28.智者以無逸 除逸則無憂 聖賢登慧閣 觀愚者多憂 如登于高山 俯視地上物

  俯,音(府)hu2喜矩切

  北傳第八章說:對于「放逸」的身語意叁業行,「如」能覺知其惡而「自」加約束「禁」製,甚或「能」進一步除「卻」這放逸的心行(「之」,指放逸而言),如長流細水般的老實修道,定能在戒定慧的修學中,超脫愛、見等煩惱而成「爲賢」聖。既「已升」登(「升」,登之意)「智慧」的堂「閣」,即具備了「去」除煩惱「危」害的利器,此則(「爲」,則之意)能日益趨近(「即」,就、接近之意)沒有憂惱的涅槃「安」樂境地。「明智」(「明」,乃智慧之意)之人以不放逸而無憂,「觀于愚」者之放逸而多憂,就「譬如」登上高「山」俯視一切之了然,「與」置身平「地」之視野終究有別。

  南傳廿八偈則說:「智者以」精勤修道,勇斷煩惱、「無」放「逸」,而成爲賢聖。他因爲能袪「除」放「逸」的心行,善護身語意的緣故,所以「則」能「無」因造惡而追悔、「憂」惱。「聖賢」升「登」智「慧」的堂「閣」,不複爲煩惱欲貪所轉,以此「觀」于「愚者」之爲煩惱欲貪所惑而「多憂」,就「如」同過來人「登于高山」,回頭「俯視地上物」一般的清楚了然。

  這一偈比較需要進一步解說的,是北傳的最後二句:「明智觀于愚,譬如山與地」,與此相對應的南傳,分別譯作:「聖賢登慧閣,觀愚者多憂,如登于高山,俯視地上物」(了參法師);「如智者站立山頂,下見地上的愚人」(淨海法師);「如智者立足于山頂,向下看著平原的愚人」(敬法比丘)。就譯文看來,這是以山與地爲喻,來說明愚者之與智者在程度、識見上的偌大差別。若直接按字面解說爲:明智之人觀愚夫之多憂惱,就譬如從高山上俯視平地一般,這固然不能說錯;不過這樣作解,似有智者高高在上,以智慧優越之姿淩駕愚夫之嫌,這樣的智慧,不免猶帶著慢習而有所偏缺。真正智證圓滿的聖者,不僅擁有二乘之偏真智慧,更從緣起重重網絡的觀察中,體會得彼此的相依互存,而自然流露對一切人事物的慈悲與同情,所以他的智慧是融合了慈悲,而悲智雙運的,因此本偈釋義,才作如上的解說。

  南傳這一偈也有一則簡短,卻頗具啓示意味的因緣故事,是說到大迦葉尊者有一次在畢缽離洞窟打坐的時候,就運用神通,想知道誰現在正念現前,誰渾噩度日,誰又即將往生。他的心行爲佛陀所得知以後,佛陀先是放光,隨之就出現在大迦葉面前,告誡他說:『生死輪回是不可究竟了知的,它超過你的智慧,唯有圓滿覺證的諸佛,才能徹了衆生的生死輪回。』

  這則因緣故事的真實性,當然是不可考的;不過,以獨覺性格著稱的大迦葉尊者,竟然會在打坐中無聊到去觀哪個人有正念,哪個人在打混,哪個人又快往生……這,實在是有一點匪夷所思呢!然而不管是真實也好,醜化也罷,且讓他權充一名當機衆吧!我們所當取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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