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一個推動佛教的和樂共存的自由集團,不是深山中一個一個的隱者。」76人間佛教的奉行者當謹記:唯有如法如律的僧團存在,佛陀的法身慧命才能延續在人間!
釋尊的時代,由于政治因素,並不允許在家衆從事有組織的活動。但現代,在家居士多有成立團體,進行佛教活動的。導師特別提醒:如果少能注意到佛教團體的特色,而只是模仿一般社團的組織形式,也還是不夠的。77佛教團體的特色是什麼?這不妨說是僧團和合的綱領──六和敬:「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意和同悅」、「身和同住」、「語和無诤」。在家居士團體或者「戒和」、「利和」、「身和」的性質、內容,與僧團略異;但同樣要在思想(見解、理想)、戒行(五戒、十善)、經濟(待遇)的諧同均衡下,才能以身語意的和合,組成一支堅強的菩薩團隊。如此,則能與出家僧團相輔相成,共成一番人間佛教的菩薩事業;切忌與僧團抗衡,而對消了僧俗二衆同心爲法爲衆生的力量。
肆、結語──從此時、此地、此人的關懷與淨化實踐人間佛教
人間佛教的實踐──菩薩的利他行,雖然上述說爲六度萬行,而其實不出慧行與福行。「慧行,是使人從理解佛法,得到內心的淨化;福行,是使人從事行中得到利益(兩者也互相關涉)。」78這是依菩薩行的內容與性質而分別的。克實而言,只要出發以叁心──菩提願、大悲心、空無我慧,去從事一切利他的善行,皆名菩薩行,皆是人間佛教的實踐。
學佛,是一般佛教徒常挂在嘴上的;但是學佛的目的是什麼?就少有人能夠昂首挺胸地說──爲了成佛!因爲這對凡夫衆生而言,是太邈遠、太遙不可及了!佛是那樣的崇高偉大,豈是卑微的凡夫所能成的呢!但我們該如何感恩導師從浩瀚的叁藏中,爲愚迷衆生找到從凡夫直達佛菩提的聯系道路呢!佛,是由人而成的;佛德,只是人性本有的無貪、無瞋、無癡善根,淨化、深化至究竟圓滿;只要依著菩薩道次第循序漸進,一切人都可能成佛,這對我輩凡夫是何其大的鼓舞!
以凡夫發心修菩薩行,導師依經說而慈示:應著重十善的修學,才是以人身學菩薩道的正宗。凡夫菩薩略有二點特征:79
一、具煩惱身,而正見正行具足:這才能老老實實地面對自己的煩惱,而依佛法去調伏它;這才不致標榜神奇、矜誇玄妙,俨然聖人模樣。
二、悲心增上,力行十善的利他事業:信願、慈悲、智慧──菩薩行的叁要,應並重而不可偏廢。如偏重信願,即與神教無異;偏重智證,則必墮小乘的自了;然「菩薩但從大悲生,不從余善生」,如少了慈悲利他的心,一切福德智慧,都算不得菩薩行,80所以悲心相形之下是更重要了!
菩薩行當然是以利他爲先務,但要達成利他的目的,即不能不淨化自心;這就是導師所謂的理想要高,而實行要從切近處、從平實穩健處做起。「菩薩在堅定菩提,長養慈悲心,勝解緣起空性的正見中,淨化身心,日漸進步。這不是說要自己解脫了,成了大菩薩,成了佛再來利他,而是在自身的進修中,『隨分隨力』的從事利他,不斷進修,自身的福德、智慧漸大,利他的力量也越大,這是初學菩薩行者應有的認識。
81對此發諸叁心,隨分隨力的利他行,筆者再加以引申爲:從如實正觀緣起、如理正思惟、如分正抉擇中,開展「此時、此地、此人的關懷與淨化」。修學菩薩行,且從與我們因緣深厚而親近的人、事、地的關懷與淨化開始,進一步擴及與我們關系疏遠或甚至曾經對立的怨敵。從個人、家庭、公司、社區……,由點而線而面,結合同見同願者同行,人間佛教絕不會是一條渺茫的路!期盼人人從人間佛教要義的理解中,發心做一名凡夫菩薩,發心去實踐佛出人間的教授,那即是對人間的佛陀及人間永遠的導師最深摯的懷念!
注釋:
40.《中論》卷二〈觀行品第十叁〉(大正30.18下)。
41.〈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30~31。
42.〈法海探珍〉,《華雨集》(四),頁78。導師在《印度之佛教》,頁189也說:「解空寂理,行六度之行爲菩薩乘。」
43.《印度佛教思想史》,頁85。
4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八(大正 5.273 中):「若菩薩摩诃薩,以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爲上首,無所得爲方便。」
45.〈菩薩衆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57。
46.〈菩薩衆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57~258。
47.《雜阿含經》卷一四.叁四七經(大正2.97中)。
48.〈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37~39。
49.《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一(大正 8.223 上)。
50.《印度佛教思想史》,頁94~96;103~105。
51.《慧印叁昧經》(大正15.464中)。
52.《中論》卷四〈觀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30.33中)。
53.《中論》卷四〈觀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30.33上)。
54.《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27~131。
55.〈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107~109。
56.《中論》卷四〈觀四谛品第二十四〉(大正30.33上)。
57.《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33。
58.〈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頁109~112。
59.〈自利與利他〉,《學佛叁要》,頁150~151。〈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68~69。
60.〈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41。
61.〈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41。《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15~116。
62.〈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41。《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16。
63.《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11。
64.《印度佛教思想史》,頁113~114。
65.〈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31。將「秘密大乘佛法」也列入後期佛教的範疇,是根據導師在同書,頁32所說:「秘密大乘」是晚期佛教的主流,這是佛教史上的事實,所以導師不能同意「入篡正統」的批評,也不會徹底否定某些佛法。將秘密大乘教典判攝爲世界悉檀,是依據佛法發展階段的重點不同而爲,並不是說秘密大乘佛法都是世界悉檀。即使是,到底「佛法的世界悉檀,還是勝于世間的神教,因爲這還有傾向于解脫的成分。」
66.悀〈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43。
67.〈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45。
68.《妙法蓮華經》卷第一〈方便品第二〉(大正9.8下)。
69.《維摩诘所說經》卷中〈佛道品第八〉(大14.550 中)。
70.《妙法蓮華經》卷第一〈方便品第二〉(大正9.10上)。
71.〈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頁112~121。
72.〈雜華雜記〉,《華雨香雲》,頁158~159。
73.〈中國佛教的由興到衰及其未來的展望〉,《華雨集》(五),頁149。
74.〈中國佛教的由興到衰及其未來的展望〉,《華雨集》(五),頁149。
75.〈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頁118。
76.〈佛在人間〉,《佛在人間》,頁6。
77.〈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頁107。
78.〈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62~63。
79.〈人間佛教要略〉,《佛在人間》,頁102~103。
80.〈學佛叁要〉,《學佛叁要》,頁67。
81.〈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四),頁60~61。
《從契理契機面向探討印順導師人間佛教思想及其實踐(下)》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