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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人物(下冊)▪P17

  ..續本文上一頁缽,乞食于市。後住靈芝崇福寺從事著述。

  元豐八年(1085)十二月,高麗僧統義天(?~1101)率弟子衆來求法,主客(接待外賓官名)學士楊傑陪伴到杭州,曾至西湖靈芝寺谒請元照開示律儀,時元照正講《四分律刪補羯磨疏》,即爲演說律宗綱要並授菩薩戒,義天並請得元照所著書攜歸高麗雕板流通。

  其後,元照鑒于當時禅僧輕視戒律和念佛,乃于紹聖叁年(1096)翻刻唐《慈愍叁藏文集》(即慧日著《往生淨土集》),倡導依經律修持,因此引起僧衆的攻擊,並被控僞造《慈愍文集》。元照乃上書敘明顛末,並檢附古本爲證,其事始寢。

  紹聖五年(1098)二月,元照于明州(今浙江甯波)開元寺,建築戒壇依律傳戒。政和六年(1116)九月一日圓寂,年六十九,葬于靈芝寺西北隅。南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谥號大智律師,一般稱爲靈芝律師。

  元照的思想,主張戒律和淨土並重。他常對門徒說:“生弘律範,死歸安養,平生所得,唯此法門。”又說:“化當世無如講說,垂將來莫若著書。”因此他出家後數十年間,以奉持戒律,專修淨土自行;以聚徒講學,弘法著書,並詳究律宗傳承,楷定南山九祖,後世稱爲律宗中興的大師。

  元照力說比丘受持淨戒的必要。他說:“出家之人,若禅若教,以至房居,所習雖殊,未有不登壇受戒者。世多偏學,見學律者薄爲小乘,見持戒者斥爲執相;而不觀己身削發染衣,複不思自心登壇納具。且受而不持,雖受何益?”元照認爲入道歸心,須有始有終。有始即須受戒,專志奉持,一切時中,不可暫忘。有終謂歸心淨土,決誓往生。他的往生觀,又屬于他力本願的範疇。他說末法之時,自無道力,唯淨土法門是修行徑路。因此門全假他力,即彌陀世尊本誓願力,光明攝取之力,但具信願行叁法,即得往生。

  元照以二種教觀,判別釋迦一代佛教,以求在娑婆世界入聖得果的教法,爲娑婆入道教觀;以修行往生淨土的教法,爲淨土往生教觀。此土入聖的教觀,有大小偏圓之殊;淨土往生的教觀,則是圓頓純一大乘。元照的弟子戒度評價這二教觀說:“約娑婆、淨土二土,分別教觀之純雜,爲前古所未聞”(《觀無量壽經義疏正觀記》)。元照以爲娑婆入道,以觀心爲主;淨土往生,以觀佛爲要。他在《觀經義疏》,盛倡觀佛之法;後來在《阿彌陀經義疏》,一轉而高揚執持名號的功德。他勸不能觀佛者,可依稱名之法而往生。元照又因得襄陽龍興寺石刻《阿彌陀經》拓本,有“專持名號即是多善根”之語,遂依之以稱名爲首要,布施、造寺等一切福業次之。由于稱名善根故,即能滅罪往生(戒度《阿彌陀經疏聞持記》)。

  元照又唱律、禅、教叁學一源之說。他說:“律,佛所製也;教,佛所說也,禅,佛所示也。”這是遠承慈愍慧日的思想而來的。他又說:律非學無以自明,教非學無以自辨,禅非學無以自悟。故律、教、禅,同出而異名,即同出于一心,主張無分別地加以修學。顯見他對律教禅叁學的調和主張。

  元照倡導律、淨二學相結合,並著書、造像、講學、傳戒,從事于多方面的弘法活動,在當時享有很高的聲望。蘇東坡即受其影響爲母和妻的冥福而畫彌陀佛像供養于佛寺中。元照在傳戒方面,撰有《受戒方便》、《授大乘菩薩戒儀》、《剃發儀式》等文(俱見《芝苑遺編》卷中),是今日研究北宋時代傳戒儀式的重要史料。他說:叁藏叁學,以戒律爲首,但受戒的人心有明昧,對于初受戒時未發大心的人,佛開重增(一作重受或增受)一法,是名增戒。他的弟子中如宗利和思敏,就是依律增受戒法的,其一生爲人增授戒法達六十余會。但有些同道以他爲矯異駭衆,故尋短失,以致鬥訟,幾欲置之于獄。因而他在推行增戒中也受到不少挫折。

  律宗傳至宋代,以南山道宣一系爲盛。但南山律宗祖承,曆代取舍不一,元照乃作《南山律宗祖承圖錄》,楷定南山九祖。他認爲南山道宣傳承出于智首,智首以上,爲法聰、道複、慧光、道雲、道洪相承。法聰初傳四分,其本則承受于昙摩迦羅(法時),而宗于昙無德(法正)部。故元照以四分開宗爲始,斷自昙無德,而下至于南山(道宣)蹑迹傳通共九人。宋志磐《佛祖統紀》卷二十九依之,作爲南山律宗傳承,後附允堪和元照二人略傳。清初福聚著《南山宗統》,即依元照所立九祖次第,于道宣下續文綱、滿意、大亮、量一、辯一、道澄、澄楚、允堪至靈芝元照,定爲中國律宗十六祖。

  元照的著述,在律學方面有解釋南山叁大部的《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四十二卷、《四分律羯磨疏濟緣記》二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二十一卷。淨土方面有《觀無量壽佛經義疏》(對天臺、善導等所著《觀經疏》舊疏,稱爲新疏)叁卷、《阿彌陀經義疏》一卷。雜著《芝園集》二卷、《補續芝園集》一卷、《芝苑遺編》叁卷。他又撰《法住記》(釋《遺教經論》)、《報恩記》(釋《盂蘭盆經疏》)、《應法記》(釋道宣《釋門章服儀》)、《佛製比丘六物圖》、《道具賦》(叁衣、缽、坐具、漉水囊)等各一卷,並刪定《比丘尼戒本》,共計著書百余卷。道宣所著《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而以允堪的《會正記》和元照的《資持記》二書最負盛名。允堪于慶曆間(1041-1048)主錢塘西湖菩提寺(即後之昭慶寺),撰《會正記》,以釋南山的《行事鈔》。後來元照律師出,因爭論繞佛左右、衣製短長等,遂別撰《資持記》。于是《會正》、《資持》,遂分二家(《佛祖統紀》卷二十九)。當時律宗學者稱之爲會正派和資持派;但後代學者專弘《資持記》,推爲南山律宗正統,允堪《會正記》遂不流傳。

  元照的及門弟子見于史傳的有用欽、戒度、行诜、慧亨、道言、宗利、思敏等,而傳持他的律宗法脈的爲智交。

  用欽,從元照學律,並專修淨業。著有《白蓮記》四卷釋元照《觀經疏》,《超玄記》一卷釋《阿彌陀經疏》。

  戒度,號拙庵,居四明龍山。學《四分律》,晚年專修淨業,撰《正觀記》叁卷釋元照《觀經疏》,《無量壽佛贊注》一卷釋《無量壽佛贊》等。當時山家學匠草庵道因,見元照的《觀經疏》中有排斥知禮的《約心觀佛之說》,作《輔正解》一卷破之。戒度因撰《觀經扶新論》一卷反破,大張元照之說。淳熙四年(1177)又作《和陶淵明歸去來辭》一篇,以見歸心淨土之志。

  行诜、慧亨、道言、宗利、思敏也都修習念佛法門。

  智交的事迹不詳。他的門下出惟一,惟一門下出法政,法政門下出如庵了宏和石鼓法久,了宏門下出鐵翁守一,法久門下出上翁妙蓮。這些人到南宋時還傳持著元照的律系。鐵翁守一著有《律宗會元》、《終南家業》;上翁妙蓮著有《篷折直辨》和《篷折箴》各二卷,都是有關律學的著作。

  南宋慶元五年(1199),日僧俊仍(1166—1227)入宋,于四明景福寺,師事了宏叁年,專修律學,于大小部文,悉皆通達。不久,淨業(1187—1259)繼之,于嘉定七年(1214)、紹定六年(1233)兩度入宋,從守一增受戒法,並究律藏,守一爲撰《重受戒文》示之(《終南家業》卷中)。後來,真照又入宋,于開慶元年(1259)從妙蓮和其門人行居傳受戒法。俊仍(回國時,請回許多律宗典籍和南山、靈芝真影各一幅,于日本京都大弘律法,成爲日本律宗泉湧寺派的開祖。淨業等亦于京都戒光寺、西林寺、東林寺等廣說戒法,盛傳元照一系的律學(望月信亨《支那淨土教理史》第二十九章)。(林子青)

  七六 膽巴(1230—1303)

  膽巴,是元代藏族高僧。他原名叫慶喜稱,西藏地區突甘斯旦麻人。幼時父親去世,依靠叔父生活。九歲時,便能很流利地背誦一些梵咒。十二歲時,對經咒壇法也能通達。二十四歲時講演大喜樂本續,四衆悅服。以後到印巴次大陸的西部參禮大德古達麻室利,盡得其傳。蒙古中統年間(1260—1263)經帕思巴推薦,谒見忽必烈汗(即後來的元世祖)命他住在五臺山壽甯寺。至元九年(1272)在京師爲王公授戒。至元十八年(1281)奉元世祖命,赴長春宮辯論《老子化胡經》的是非。至元十九年(1282)堅請西歸,先到雲中,再到西夏,又到臨洮,各地從他求法的人很多。他在臨洮接受元帝的命令回到故鄉,住了六年。至元二十六年(1289)回京,住在聖安寺。這年四月,命他往潮州,八月到達,住開元寺。以後在潮州傳法建寺。不久就被召還。至元叁十年(1293)在內殿建觀音獅子吼道場,爲元帝疾病祈饂。元世祖病愈之後,打算在五臺山爲他建寺,尚未動工,世祖就去世了。以後成宗嗣位,膽巴奏請蠲免僧道稅糧,得到許可。元貞元年(1295)四月,奉皇帝命令住當時京師最大的廟宇大護國仁王寺。移居時,皇帝命令太府給他使用皇帝出行時用的儀仗,並由百官護送。這一年西藏邊界有警,奉皇帝命在京師西北甕山(即今萬壽山)建曼拏羅祈饂。大德六年(1302)二月,成宗出巡到柳林,在那裏得了病,膽巴奉令前往探視。成宗病愈之後,命令天下僧人普閱藏經,並大赦天下。對于膽巴,所給布施極爲豐厚。叁月成宗繼續北巡,命膽巴乘象輿行于皇帝車駕之前。大德七年(1303)夏,膽巴在上都(今內蒙古自治區多倫縣西北)示疾,五月十八日午時逝世。世壽七十四,僧臘六十二。遺體就上都慶安寺結塔荼毗,舍利被迎歸北京,葬于仁王寺的慶安塔。

  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追號膽巴爲大覺普惠廣照無上巴帝師。(張建木)

  七七 帕思巴(1235—1280)

  帕思巴,是元代西藏薩嘉派佛教的第五代祖師,曾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師。他是中國西藏薩嘉人,他的家族在曆史上從寶王建薩嘉寺後叫“薩嘉”。此後,這個家族的名聲遍傳各地。

  帕思巴生于西元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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