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或 sabhava dhamma)爲所緣的。”。我們必須注意《清淨道論》已清楚地注明修四界分別觀可達到近行定。
《清淨道論疏鈔》說:Samathayanikassa hi upacarappanabhedam samadhim itarassa khanikasamadhim ubhayesampi vimokkhamukhattayam vina na kadacipi lokuttaradhigamo sambhavati. ( Vsm.subcom. 1.p.15 )“沒有近行定與安止定的止行者,或沒有刹那定的純觀行者,是不會有解脫門(無常、苦及無我的觀智),及不可能證悟出世間法的。”
在此,疏鈔使用“刹那定”一詞來形容純觀行者之定,而《清淨道論》則用“近行定”,我們應該理解辭彙上的差異。
關于辭彙的使用,疏鈔解釋說:Upacarasamadhiti ca rulhivasena veditabbam. appanam hi upecca cari samadhi upacarasamadhi appana cettha natthi. tadisassa pana samadhissa samanalakkhanataya evam vuttam . (緬文版Vsm. subcom. 1. p.436 )“所謂“近行定”者,由慣用義言(單詞),當作如是知。行者已近行于安止故,于此並無近行定與安止定,于如是定之“同相性”而作如是言”8。
當疏鈔說近行定爲四界分別觀的最高定力時,它只是在做比較或因爲類似而用“近行定”一詞。只有接近禅那的定力才名爲近行定,而修四界分別觀是不可能證得禅那的,因爲它是以自性法爲目標。然而,由于修四界分別觀所獲得的定力是與近行定相似的,所以論師稱它爲近行定。
可見疏鈔作者認爲只有修止的最高欲界定(kamavacara samadhi),即接近禅那之定才是真正可稱爲近行定。他相信論師把修四界分別觀而獲得的最高欲界定稱爲近行定是因爲它們的性質相似,但他認爲它應被稱爲刹那定。
觀禅與刹那定
《清淨道論》說禅修者應在修完五種攝受之後才可修習從思惟智以上開始的觀智,這五種攝受是9:
一、色攝受(rupa pariggaha)。
二、非色攝受(arupa pariggaha)。
叁、名色攝受(nama-rupa pariggaha)。
四、緣攝受(paccaya pariggaha):攝受今生名色的因緣法與異熟法。
五、世攝受(addhana pariggaha):攝受過去世和未來世名色的因緣法與異熟法。
觀禅的目標是名法、色法、因緣法與異熟法,這些法亦名爲行法(savkhara dhamma,有爲法)。
如實知見一切行法爲無常、苦及無我的智慧名爲觀智。因此,欲從“道、非道智見清淨”開始培育觀智的禅修者,應先完成“見清淨”與“度疑清淨”,因爲在上述兩個階段裏所辨明的名色法及因果是觀禅的所緣,修觀禅時應以智慧知見它們的無常、苦與無我。
修習觀禅之時,禅修者必須輪流運用叁相(無常、苦及無我),一時于內五蘊,一時于外五蘊,一時于色法,一時于名法(《清淨道論》第二十一章,段八五至八八)。《清淨道論》亦指示在修“思惟智”和“生滅隨觀智”時,把叁相運用于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十二緣起支裏(《清淨道論》第二十章,段六至七)。修習觀禅時的定力名爲刹那定,因爲它不像在修習止禅時那樣可以持續、專注于一個目標。
若欲按照上面所說有系統地修習觀禅,就必須以近行定或安止定做爲基礎。在此所說的近行定是指修習四界分別觀或止禅所獲得的定力。只在擁有如上述般修習觀禅時的定力才被稱爲“觀刹那定”(vipassana khanika samadhi)。
請注意:若禅修者還未能見到色聚或個別名法,不能分別它們,不能辨別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因果,不能運用叁相于這一切法,那他的定力不能被稱爲觀刹那定!
再次簡要的說明:在培育定力時,純觀行者修習四界分別觀而達到的最高定力被稱爲近行定,這是因爲把它與止禅的近行定做比較,疏鈔裏則稱此(修習四界分別觀而達到)最高定力爲刹那定。當純觀行者以近行定(這是他的心清淨,citta visuddhi)來修觀禅,及以觀智知見行法(有爲法)時,這時候的定力名爲觀刹那定;當止行者先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爲心清淨,在出定後以觀智知見有爲法時,這時候他的定力亦名爲觀刹那定。
所有叁相(叁法印)
《清淨道論》中提到:某人先觀諸行爲無常,然而只是觀無常是無法解脫的,因爲必須也觀諸行爲苦及無我,所以他觀它們爲苦與無我(《清淨道論》第二十一章,段八八))。這顯示只觀無常而已,或苦而已,或無我而已,是無法證得聖道的;只有輪流觀此叁相之下,禅修者才能達到聖道。
墮入有分
在此書中,我們有簡要的說明如何透過各種不同的傳統業處培育安止定,例如:安般念、白骨觀與白遍等,這些業處都能達到近行定與安止定。在即將進入禅那定之前的定是近行定,已進入禅那的定是安止定。
《清淨道論》(第四章,段叁二,叁叁)裏有提及禅修者在近行定時會有墮入有分的可能性,它提到:“有兩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心以兩種方式得定,即于“近行地”或于“獲得地”。在此,心以舍斷諸蓋而于近行得定,及以諸禅支的顯現而于獲得地得定。這兩種定的差別是:在近行時諸禅支不夠強固,由于它們不夠強固,所以在近行定生起時,心取禅相爲目標後再墮入有分,就如同幼孩被人扶起站立而又屢屢跌倒在地。但在安止定時的諸禅支是強而有力且穩固的,由于它們在安止定生起時是強固的,所以心在中止有分流之後,可以作爲善速行整夜整日持續不斷,就有如強健之人,定坐而起之後,可以整天站著”10。
應該留意的事項
對于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爲修觀禅基礎的禅修者,當他的定力已達到足夠的程度時,如果他辨明四界就能見到許多極微的“色聚”(rupa kalapa),他必須進而分別這些色聚,依據諸色的相、味(作用)、現起、足處(近因),辨別每粒色聚裏的四界及其所造色。這些能夠辨別的智慧即名“色分別智”(rupa pariccheda11 bana)。這時候,他將能親自透徹地以正見知見究竟色。
此後,他必須辨別每個生起的識與心所。這些識與心所組合稱爲“名聚”(nama kalapa)。當他能夠依據諸名法的相、味(作用)、現起、足處(近因),辨別每個名聚裏的每個名法,這時候的智慧即是“名分別智”(nama pariccheda bana)。因此,若禅修者還不能如此辨別色法與名法,他即未證得“名色分別智”(nama rupa pariccheda bana)。再者,如果禅修者也還不能以智辨別過去與未來的名色法,他是不可能親自以智知見是什麼過去因引生了今世的名色法,或是什麼現在因將會引生什麼未來名色法。所以對于不知道過去與未來名色及其因的禅修者,是不能說他已證得了“緣攝受智”(paccaya pariggaha bana)。
所以,如果禅修者還沒有證得這叁智,就有如天空距離地面那麼地遙遠,距離證得真實觀智太遙遠了,更別提知見聖道、聖果及涅槃。
如果由于還未培育真正的觀智而離證悟涅槃甚遠,禅修者就應該認真的注意《清淨道論》裏所說的,即修習任何業處至近行定或相等于近行定之禅修者是可能會墮入有分的。如此一再的提示,是因爲有些墮入有分的禅修者自稱:“我智見無所有”或“所緣與觀照之心都滅盡了”他們誤以爲自己已經證悟了涅槃,但事實上他們只是墮入有分而已。由于他們沒有能力辨明有分心及其所緣,所以他們說:“我智見無所有”或“所緣與觀照之心都滅盡了”。
然而,如果他們繼續培育緣攝受智,他們即將曉得這時候還是有有分心的存在,而它們的所緣(目標)就是前世臨終心識的所緣。只是由于識太微細及自己還不能辨別名、色與諸因,所以禅修者並不能覺察到它。
另一點應指出:在證悟無爲涅槃時心識是不會滅盡的,道心與果心兩者都取無爲涅槃爲所緣。唯一能夠中止心識生起的時刻是在“滅盡定”(nirodha samapatti)裏,而只有擁有四色、四無色禅八定的諸阿羅漢與阿那含聖者,才能證得滅盡定。所以,某些禅修者所報告的“識已滅盡”或“心已滅盡”是不可能的,也與證悟真正的涅槃不相符合。
1 “刹那定與觀禅”標題爲中譯本根據內容所立。目前流通之英譯本缺“墮入有分”及“應該留意的事項”二項內容,今據緬文版原著補入。
2 漢譯《南傳大藏經》十八·“相應部”六(頁叁一一)。
3 漢譯《南傳大藏經》七·“長部經典”二(頁二七五)。
4 葉均譯“攝阿毗達磨義論”“第九攝業處分別品”之二──觀的業處(頁七叁)。
5 漢譯《南傳大藏經》十五·“相應部”叁(頁十七)。
6 再編按:第一版編按指經查證本文應出自《分別論注》,事實上《分別論注》即是第二部《阿毗達摩論注》,通常都稱它爲《迷惑冰消》(sammohavinodani)。
7 “漢譯南傳大藏經”“長部經典”二(七·頁二七八)。
8 編按:此段原文未翻譯,今據巴利文補入。
9 中譯按:查英譯本 “Mindfulness of Breathing And Four Element Meditation”(頁一○五)的第四、第五項,與緬文版原著略有出入,今據帕奧禅師親自口述之原意改正。
10 參考 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上冊·頁二○○;簡體版頁一一五、一一六)。
11 編按:巴利pariccheda有“限界”、“限定”、“製限”、“部分”等意思,如“限定虛空”paricchedakasa,“限定色”paricchadarupa 。
《刹那定與觀禅》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