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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五陰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一▪P2

  ..續本文上一頁妄性真,例顯世間所有諸法,乃至陰、入、處、界,皆如是也]。乃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盡如是,[諸經論中,多皆陰、處、界叁科,惟此經加六入一科,因爲圓通法門,推重根性故也]。從六根性下手,[諸法雖多,四科之中,科科收無不盡,以一切諸法,總不出心、色二法,因對機],[機]就是根器,因爲要對根器,開示不一樣。[開、合故],[開]就是廣說,[合]就是少說。所以開,開色,多說一點色法;合心,少說一點心法;開心,多說一點心法,譬如五蘊——色、受、想、行、識,心法就四個,受、想、行、識就四個,合色,就變成一。開就廣說,如果要廣說心法,少說色法,叫做開心合色;如果要廣說色法,少說心法,叫做開色合心。

  [廣、略有異]:就是廣說和略說有所不同。[一、爲迷心重迷色輕者],迷心,對心法比較不了解的,就多說一點心法;對色法比較不執著的、比較不迷惑的,就少說,所以叫做[合色]法、少講,把色法集合起來,一切法有形相的統統叫做色;但是,多說心法[開心],就是把這個心法多講。[合色法爲色陰;開心法爲受、想、行、識四陰],就是心法廣說了。[乃說五陰。二、爲迷色重迷心輕者],對這個色法比較不解,對心法比較了解的,迷的沒有那麼重的,因此就[合心、開色,合心法爲意根];意根就是代表一切心,在唯識的名相叫做第七意識,也就涵蓋一切心法了。[開色法爲五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六塵],就是色(色塵)、聲、香、味、觸、法。[說十二處],說十二處的意思是說色法:五根加六塵有十一處;而意根就是心,就只有一個,叫做合心開色。[六入亦然],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只有意是心,眼、耳、鼻、舌、身是色,所以,六入亦然是什麼意思?就是開色合心。[叁、爲色、心二迷俱重者],對色法也迷,對于心法也迷,那就開的更微細,講多一點。[心色俱開,開心法爲意根、六識、七種];意根是一;六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開心法爲意根加前六識,總共叫做七種心法。

  [開色法爲五根、六塵]、五根六塵加起來就是[十一種],這是色塵、色法。上面的加七加十一就是[說十八界]。簡單講就是六根、六塵、六識。[四、爲心、色二迷俱輕者,心、色俱合,但說二法],就是色心二法,[皆可收盡一切諸法]。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這個世間,不是精神就是物質,色法就是物質,心法就是精神,就這麼簡單。但是佛教講的心法、色法非常的微細,不同于物理或者是化學家所講的。但說二法,皆可收盡一切諸法,[此四科法,合上一切幻相]。爲什麼講幻相?只要是相,上面一定加一個[幻],因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哪一種相,它不是顆粒微塵所構成的?就像我們這個色身,也是細胞所構成,骨頭有骨質的細胞;血管有血管的細胞;頭發有頭發的細胞,它就統統是細胞啊!

  拿出講義:萬有就是一切法,這個[有]就是法,萬法。這個萬法如何來歸納呢?把它歸納起來;因爲我們這個不是今天所講的重點,這個是唯識學裏面講的;但是,因爲我們這樣才有辦法輔助今天的更容易理解,所以列出來。因此不能耽擱很多的時間,就稍微注意一下聽。這個心稱爲心王,叫做心王八識,或者是稱爲八識心王,意思就是心王有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我們稱爲心法,或者是心品,我們常常稱爲八識心王。簡單講就是緣外境的精神主體性,就是心王八識,或者稱爲八識心王,就八。心所,有五十一心所,有受心所、想心所,因爲這兩個特別的強,任何一個人接觸到外境,一定有種種的感受、一定有種種的妄想,所以,這個受、想各別列出來,就是二個心所;那麼,這個行蘊就是四十九心所。好,心所猶如大臣,心王猶如國王,國王出去,旁邊一定有大臣,沒有說可以讓國王單獨出去的。眼睛見一切色法,一定會動念,看你動什麼念?譬如說我今天眼睛看不順眼的,這心所,譬如嗔恨心就起來,就配合心所;耳朵聽了一句不順的話,嗔恨心就起來,心所的嗔心所就起來。如果這個人很有善根就不一樣了,他內心裏面想說:我要來聽慧律法師演講,這個《楞嚴經》難能可貴!來,眼見佛像,耳聞正法,內心裏面産生慧心所,還善根心所,叫善心所發現,這個人接觸到叁寶,時時刻刻都是善,絕不容許去造一點惡。所以,國王一出現,善良的大臣就跟在旁邊,叫做善心所配合心王演出,國王出門,這個大臣一定跟在旁邊;問題就是這個大臣跟的是治國的良臣,還是害國害民的奸佞的大臣,就看你怎麼跟了!跟著貪嗔癡,這個是奸佞的小臣,這個國王完蛋了!八識全部染汙了,它四周圍大臣沒有一個會忠心耿耿,沒有智慧的心所、沒有定心所、沒有善根的心所、沒有慚愧心的心所,你想想看,這個國王怎麼會好?所以,國王會配合大臣,這個心所有五十一心所,有好的心所,有很惡的心所,惡知見的心所,像外道他就是惡知見的,沒有正見,沒有智慧。聽經聞法就是慧心所配合八識心王。

  色法十一,所以,8加51再加11,色法是十一。色法——五根、五境、法處色(法塵)。五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也是屬于色法;五境,就是五塵,色境就是色塵,聲、香、味、觸、法,五境就是五塵境。法處色——半分心法,半分色法,叫做法塵。因爲這個法塵是前五識落謝的影子,落下來的影子,殘留在意識裏面。所以,是由色法(半分的色法),引起內心裏面的分別,所以一半是意識心,一半是色塵,因爲這個法處色是第六意識以一切諸法爲所緣。簡單講:法處色就是我們所講的精神作用,種種的受、想、行等等,這個叫法境。法處色雖然它是色,可是,不是外面那一種色,因此叫做半分心、半分色,一半一半,所以,稱爲法塵。前五識攀緣五塵落下來的影像,內心裏面自我分別,也借重色塵、也借重心意識,所以,半分心、半分色,叫做法處色,叫做法塵。所以,色法就是五根跟六塵的意思,五根加五塵(就是五塵境),加法處色,五加五加一就是多少?就是十一。

  不相應:二十四不相應法,也不是心王,也不是心所,也不是色法;但是,是由色法、心王、心所叁位假立而成,稱爲心不相應行法。譬如說時間,本來就沒有時間,是因爲我們假借色法:地球的運轉,心王跟心所的分辨,變成創立一個時間的概念。所以,時間它是一種概念,空間它也是一種概念,叫做心不相應行法。這個我們在《百法明門論》裏,講得很清楚了,今天的重點不是在這個地方,所以就簡略提一下。無爲法:無爲法就是六,有六種無爲法。諸位!都加起來,心王:八;心所: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爲法:六。8+51+11+24+6,剛剛等于多少?一百,就叫做《百法明門論》,就是百法。

  色、受、想、行、識,色法就是五根、五境、法處色;心所,就是五十一心所,把受心所、還有想心所,特別的強烈列出來,還有行,就是四十九心所,行蘊四十九心所,心不相應行法就是行蘊裏面的。再來,識心所就有八識。諸位看,色、受、想、行、識,色是色法,受、想、行、識是心法,在色受想行識旁邊寫:五陰。受想行識就是寫一個:心,合色開心,合色爲一,開心爲四,就是五陰。色法是十一,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入,眼、耳、鼻、舌、身,這是色,意根是心,在六入的旁邊寫:合心開色,合心法爲意根,開色法爲五根,六入,眼、耳、鼻、舌、身是色,意根是心,叫做合心開色,合心爲一,開色爲五,一加五等于六,就是六入。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法境——十二處:合心開色。爲什麼寫合心開色呢?合心根爲一,就是意根;開色有十一,開色法。好!念一遍: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是色;意根,這是心;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法境,這個是色。所以,十二處合心開色,合一個意根,開十一個色法(五根加六塵),五加六就是多少?就是十一。十二處的底下,裏面有七、八識,這什麼意思呢?就是由第八意識變現出來的身根,第七意識執著第八意識的見分爲自我。所以,身根是怎麼來的?就是第八意識變現出來的,本來無我,但是,第七意識強加一個[我]的概念,所以叫做:第七意識的見分,以第八意識的見分爲自我。換句話說:見相二分本來來自自體分;可是,強烈的加一個我執,還有法執,那麼,身根就顯現出來,就是七、八二識變現出來的,叫做身根;叫做根身、器界、種子嘛!那麼,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稱爲前六識。

  這個意根有二重含義,如果說站在前六識,一個歸納,合心開色,這個意根就表示只是意識;如果說站在唯識的詳細的八識來分析,那麼,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第七意識就叫做意根,在這個時候的名詞,意根就是第六意識的依靠,第六意識的根,意識的根稱爲意根,這個時候是指第七意識;而在這個地方,它是指前六識,只是方便說:意根。因爲前面: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都有一個[根],所以,在這個意根是指意識,不是指第七意識,這個要特別注意。

  十八界——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法境;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最鈍根、最差的根器的人,佛統統開,色心二迷,俱開,色心二迷的人、很重的人,心法跟色法統統開。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是色,就是五根;意根,這是心,就是一;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法境,這是色,色就是六,六塵;最後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是心。前面眼根到身根,色就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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