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應當有文無義,則可依耶?今謂有文有義,常人用之,無文有義智人用之,有文無義暗者用之,無文無義迷者用之。”對此,北宋從義在解釋湛然著作中“慈恩安國秀公等”一句時說:“長安有十大寺,慈恩、安國十中之二也。慈恩窺基法師撰《法華玄贊》十卷,彼第一卷廣立難辭。或雲安國寺有利涉法師、玄秀法師,未詳八相違,更加涉師二難,故成十不可也。”由此可見,利涉法師沿襲了窺基法師在解釋《法華經》時對天臺智顗的批評。在窺基“八相問難”的基礎上,他再補充了“二難”構成“十難”。湛然著作中有多處反駁“涉公”的說法。可見,窺基、利涉的解釋在當時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因此遭到晚于利涉法師的湛然的反駁。
關于利涉的著述,《宋高僧傳·利涉傳》記載有《立法幢論》一卷,而日本僧人鳳潭《因明論疏瑞源記》記載,安國寺利涉有《因明論疏》流通。
如前所論,利涉法師因弟子所犯事連累而被貶谪,想必弟子不少。《宋高僧傳》卷二十九所列清源附傳中說,清源爲涉公弟子。其文說:“潤州棲霞寺釋清源,姓憑,南徐延陵人也。穉年貞素,長亦弗群,俗態不拘,法流爰入,造涉公爲弟子焉。學贍經律,人罕疇匹,棲于攝山,積其齡稔。長慶初,工部尚書李相國德裕鎮于浙西,洗心道域,延居京口,谘禀禅要,雅契夙心。及贊皇去郡,返錫棲霞終于住寺。”——從此文中看不出清源所學與唯識宗的關系。利涉的其它弟子不見于記載。至于後文敘述的大安國寺的唯識師是否爲利涉法師的弟子,沒有查到相關記載。
叁、素法師
依據《宋高僧傳》卷六《唐京師大安國寺端甫傳》可知,在貞元年間(785—805年),長安安國寺有素法師在弘傳“唯識”。
釋端甫(770—836年),俗姓趙氏,天水人也。“始十歲,依崇福寺道悟禅師爲沙彌,十七正度爲比丘,隸安國寺,受具于西明寺照律師,學《毗尼》于崇福寺升律師,傳《唯識》于安國寺素法師,通《涅槃經》于福林寺崟法師。”《宋高僧傳》卷六記載:“演大經于太原,傾都畢會,德宗皇帝聞其名征之,一見大悅。常出入禁中,與儒道議論,賜紫方袍。”其後,在長安太原寺宣講《華嚴經》,引起世人矚目,獲得德宗、順宗、憲宗皇帝的崇信,掌內殿法儀、錄左街僧事十年,“講《涅槃》、《唯識》經論,處當仁傳授宗主,以開誘道俗者,凡一百六十座。運叁密于瑜伽,契無生于悉地,日持諸部十余萬遍,指淨土爲息肩之地,嚴金經爲報法之恩,前後供施數十百萬。”端甫法師是唯識、涅槃學以及密法、淨土並弘的高僧。開成元年(836年)六月一日,端甫圓寂,其年七月六日遷于長樂之南原,賜谥“大達”,俗壽六十七。僧傳說他“門弟子僧尼約千余輩,或講論玄言,或紀綱大寺,修禅秉律,分作人師五十,其徒皆爲達者。”
關于端甫學習唯識的師父——素法師,經過查考,傳入日本、高麗的唯識宗著述作者中有惠素和清素法師。關于惠素,《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叁記載:《成唯識論集解》叁卷,惠素述;《因明論要略記》二卷,惠素述。而日本僧人風潭在《因明論疏瑞源記》卷四附錄“震旦著述目錄”中記載,惠素法師爲北宋時期的僧人,因而可排除在外。
清素的著作很多:第一類,《成唯識論疏》十卷、《成唯識論義鏡鈔》十二卷或六卷。第二類,《新集百法手抄》六卷、《百法論義聚》十卷。第叁類,《因明入正理論疏記》一卷、《因明入正理門論義衡》二卷。第四類,《瑜伽師地論演義》四十卷。第五類,《法華經經贊》叁卷,《法華經玄贊記》四卷,《天請問經疏》一卷。第六類,《法苑記》四卷。這些著作中,《瑜伽師地論演義》四十卷現存一部分。這兩位“素法師”,看不出惠素的代際,但應該不是玄奘弟子,而是窺基之後的唯識師。清素法師很可能是慧沼之後的唯識師,但應該屬于窺基的嫡傳弟子。如《東域傳燈目錄》記載:“《法苑記》四卷,清素撰。《西端錄》雲:《旨歸》四卷,亦雲《旨題》。”而《大正藏》編者有一批注:“甲本頭注曰《私可法苑義林章記》。”由此可見,清素法師的這一本著作是對窺基的《大乘法苑義林章》的解釋,“私可”意思是自己私下造的意思,似乎表明至少是窺基的隔代弟子。因爲清素著述已見于開成年人唐的僧人抄寫帶回日本的目錄中,所以,清素法師的代際便在唯識宗第叁代至第五代之間。如果傳授唯識學給端甫的確實是清素法師的話,則清素便成爲唯識宗第五代弟子的代表。
四、信法師
根據《宋高僧傳》卷六《知玄傳》記載,唐太和年(527—835年)間,長安安國寺有“信法師”在弘揚唯識學。
釋知玄(809—881年),字後覺,姓陳氏,眉州洪雅(即四川省洪雅縣)人。從《宋高僧傳》的記載看,悟達國師是一位貫通律宗、天臺、華嚴、唯識以及密宗的大師,師承極廣。七歲,聽法泰法師在蜀地甯夷寺講《涅槃經》,生出家之心。“年十一,遂其削發,乃隨師詣唐興邑四安寺,授大經四十二卷遠公義疏,辯空師圓旨,共一百二十五萬言,皆囊括深奧矣。”後來,知玄于淨衆寺辯貞律師所受具戒,“才聽《毗尼》,續通《俱舍》,則長十山固律師之付授焉。”知玄跟隨固律師學習《俱舍論》,“複從本師下叁峽,曆荊襄,抵于神京資聖寺。此寺四海叁學之人會要之地,玄敷演經論,僧俗仰觀,戶外之屦日其多矣。文宗皇帝聞之,宣入顧問,甚惬皇情。後學《唯識論》于安國信法師,又研習外典,經籍百家之言,無不該綜。”此“固律師”即貞固律師,義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二有小傳,而安國寺信法師則無從考索。從《知玄傳》看,信法師于唐文宗朝(827—840年)在長安大安國寺弘揚《成唯識論》。
五、義林師徒
根據現存碑石資料可知,唐代太和二年(828年),有安國寺僧人致力于維護玄奘、窺基等祖師的靈塔。由此可知,于太和年間以及稍早一些,此寺有一位很有影響的義林(?—829年)大師在赓續玄奘、窺基的事業。
關于大安國寺的義林師徒,目前有兩件資料:一是《白氏長慶集》卷六十八《叁教論衡》一文的記載,二是太和年間爲玄奘、窺基營造新靈塔的記述。
白居易《叁教論衡》說:“太和元年十月,皇帝降誕日,奉敕召入麟德殿內道場,對禦叁教談論。略錄大端,不可具載。第一座:秘書監賜紫金魚袋白居易,安國寺賜紫引駕沙門義林、太清宮賜紫道士楊弘元。”
先由白居易作序說,然後是義林法師問:“《毛詩》稱六義,《論語》列四科。何者爲四科?何者爲六義?其名與數,請爲備陳者。”白居易做了回答,且以之與“法師本教佛法中比方,即言下曉然可見。”文繁不引。義林法師所難:“十哲四科,先標德行。然則曾參至孝,孝者百行之先,何故曾參獨不列於四科者?”白居易做了回答,文略。
接著,由白居易問僧:“儒書奧義,既已討論,釋典微言,亦宜發問。”問:“《維摩經·不可思議品》中雲“芥子納須彌”,須彌至大至高,芥子至微至小,豈可芥子之內,入得須彌山乎?假如入得,雲何見得?假如卻出,雲何得知?其義難明,請言要旨。”白居易文中未記載義林的回答。白居易問難:“法師所雲,芥子納須彌,是諸佛菩薩解脫神通之力所致也。敢問諸佛菩薩以何因緣,證此解脫?修何智力,得此神通?必有所因,願聞其說。”同樣,白文不記錄義林的回答。
此後是白居易與道士間的問答,白文做了簡要記載,不引錄。
最後是道士向義林法師問難。道士問:“法師所問,《孝經》雲:“敬一人則千萬人悅”,其義如何者?”義林回答說:“謹按《孝經·廣要道章》雲:“敬者禮之本也,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則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衆,此之謂要道也。”夫敬者謂忠敬,盡禮之義也;悅者謂悅怿,歡心之義也;要道者謂施少報多,簡要之義也。如此之義明白,各見於經文。其間別有所疑,即請更難。”
道士又說:“法師所難雲“凡敬一人則合一人悅,敬二人則合二人悅”,何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又問難:“所悅者何義?所敬者何人?”義林回答說:“《孝經》所雲一人者,謂帝王也,王者無二,故曰一人,非謂臣下衆庶中之一人也。若臣下,敬一人則一人悅,敬二人則二人悅;若敬君上,雖一人則千萬人悅。何以明之?設如人有盡忠於國,盡敬於君,天下見之,何人不悅,豈止千萬人乎?設如有人不忠於國,不敬於君,天下見之,何人不怒,亦豈止千萬人乎?然敬即禮也,禮即敬也,故《傳》雲:“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如此,則豈獨空悅乎?亦將事而養之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之逐鳥雀也。”如此,則豈獨空不悅乎?亦將逐而誅之也。由此而言,則敬不敬之義,悅不悅之理,了然可見,複何疑哉!”
最後,是白居易提出退場:“臣伏惟叁教談論,承前舊例,朝臣因對揚之次,多自敘才能,及平生志業,臣素無志業。又乏才能,恐煩聖聰,不敢自敘。謹退。”
關于義林師徒爲玄奘、窺基營造新靈塔的記述。《大唐叁藏大遍覺法師塔銘並序》說:
肅宗賜塔額,曰興教,因爲興教寺,寺在少陵原之陽。年歲[穴/(丬*帚)]遠,塔無主,寺無僧,荒涼殘委,遊者傷目。長慶初,有納衣僧昙景,始葺之。大和二年,安國寺叁教談論大德內供奉賜紫義林,修叁藏忌齋于寺。齋衆方食,見塔上有光,圓如覆鏡,道俗異之。林乃上聞,乃與兩街叁學人,共修身塔,兼砻一石于塔。至叁年,修畢,林乃化。遺言于門人令撿曰:“爾必求文士銘之。”撿泣奉遺教,直以銘爲請。
從所引文字可知,玄奘圓寂之後,總章二年(669年)遷葬並營建塔所之後,中宗曾爲玄奘大師製影贊,谥號曰“大遍覺”;肅宗題塔額“興教”二字,塔院隨稱興教寺。遷葬百年後,興教寺出現了“塔無主,寺無僧”的衰敗局面。從穆宗長慶中(821—824年)開始,即有釋昙景對寺塔進行修葺。至大和二年(828年),更有京師安國寺僧義林、令撿師徒大修玄奘墓塔,而義林于修成玄奘靈塔之後的太和叁年圓寂。此後,義林的弟子令檢請求劉轲撰塔銘。劉轲于是于文宗開成四年(839年)五月十六日撰寫完成刻石樹立。
根據唐代開成年間金州刺史兼禦史中丞李宏慶撰《大慈恩寺大法師基公塔銘並序》中記載:“太和二年二月五日,異時門人安國寺叁教大德賜紫法師義林,見先師舊塔摧圮,遂唱其首,率東西街僧之右者,奏發舊塔,起新塔。功未半而疾作,會其徒千人,盡出常所服玩,洎向來箕斂金帛,命高足僧令檢,俾卒其事。明年七月十叁日,令檢奉行師言,啓其故塔得全軀,依西國法焚而瘗之,其上起塔焉。又明年十月,赍行狀請宏慶撰其銘予熟聞師之本末,不能牢讓。”此文中羅列的幾位窺基的後代弟子爲窺基修新靈塔的經過。其中,安國寺叁教大德賜紫法師義林及其弟子令檢等相繼努力,終于在太和叁年(829年)完成遷塔之舉,第二年則請李宏慶撰成此碑文。
關于主持這次活動的義林大師師徒,其余事迹不詳。而日本《華嚴宗章疏並因明錄》中著錄:“《纂要記》一卷,林法師述。……《義斷記》一卷,林法師述。”此是在“因明疏”項下所列,並且有文曰“已上唐書”。可見,此位林法師撰有對窺基《因明大疏》的在诠釋類著作兩種。此外,《東域傳燈目錄》中還著錄了林法師《涅槃經同經鈔》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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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根據《舊唐書·睿宗本紀》記載,葉靜能依附于韋皇後,在景龍四年(710年)的政變中被玄宗一方所殺。贊甯這一記載相當可疑。要不,參與此次辯論的道士不是葉靜能。要不,葉靜能並未被殺。
《第七章 唯識宗的興盛及其傳承 第四節 安國寺唯識傳承》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