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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六節 隋代地論叁大師及其學派發展的盛景▪P14

  ..續本文上一頁”指的是靈裕。此碑立于貞觀六年(632年),是靈裕大弟子海雲所立。此碑文起首有文曰:

  夫聖生西域,影示現于東川;教被當(阙一字),流波蓋于萬代。故如來滅後,千季之中,廿有四聖人法師(阙一字)傳法也。千季之後,次有凡夫法師,亦傳法也。暨大魏太和廿二年,(阙一字)天竺優迦城有大法師名勒那麼提(阙二字)寶意兼(阙二字)乘,備照五明,求道精勤,聖賢未簡而悲矜苦海,志存傳化。遂從彼中(阙一字)持《十地論》,振斯東夏。授此土沙(阙二字)光禅師,其(阙五字)教授如瓶寫水,不失一滴。其光律師,俗姓楊,盧奴(阙四字),弟子名振齊魏,十有馀人,謂(阙五字)詢(阙五字)師。此等十德,皆有別傳。若大乘筌旨,深會取舍之方。秘教隨機,洞照卷(阙叁字)。有其唯道憑法師之一人也。(阙十字)人也(阙一字)成弟子廿馀人。若《十地秘論》,固本垂綱,而傳燈(阙七字)法師之一人也。[54]

  上引文字之後是對大法師靈裕基本生平、著述的敘述。石碑破損嚴重,文字不大連貫。但如果將上述畫線部分的文字連綴起來,其意思還是很明確的:如來滅後,天竺傳法二十四祖,此爲“聖人法師”傳法。千年之後,則由凡夫法師傳法。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天竺僧勒那摩提法師持《十地經論》來到東夏,授此論典給慧光禅師。慧光禅師傳法弟子十余人,然傳大乘宗旨最……者,爲道憑法師一人而已。道憑法師有弟子二十余人,然“固本垂綱”傳承《十地秘論》者,僅靈裕法師一人而已。將上述敘述與前列地論南道傳承圖相比較,則可知靈裕弟子所列的這一法系的排外性顯然十分強烈。

  一般而言,南北朝時期興起的學派特點是以某一經論爲核心的研修團體。秉承南北朝時期轉依多師的“參學”傳統,其師承及法統概念並不強烈,而且學界一直以爲學派不具備排外觀念,而至隋唐佛教宗派方才有宗法性的凸現。地論南道發展到靈裕時期,從上述《大法師行記》的表述看,已經明顯地具有排外性,譬如文中出現了“傳燈”的概念,稱其宗承的經典爲“秘論”,最重要的是,上述文字對于地論南道傳承的評論帶有強烈的“派系”情緒。如慧光“十大弟子”即“十德”最突出者是靈裕之師道憑,道憑二十余大弟子,“傳燈”者爲靈裕法師一人。如此語氣的描述,即便在天臺、叁論宗早期(唐初)對“法系”的描述中也不多見。

  現在唯一不確定的是,南道的這一做法最初形成的時間。《大法師行記》立碑的時間是貞觀六年(632年),而靈裕法師圓寂于大業元年(605年),因此,還不能確定其意思出自于靈裕本人,很大可能是靈裕弟子輩的想法。但這已經表明,至少在靈裕弟子輩已經有了明確的正統“法系”的觀念。

  如前所敘,有隋一代,地論南道最活躍的是淨影慧遠和靈裕法師,前者之師是法上,後者之師是道憑。道宣《續高僧傳·靈裕傳》中恰好保存了兩則有關靈裕對待法上和淨影慧遠的態度的兩段文字。

  第一段與法上有關:

  有齊宣帝盛弘釋典,大統法上勢覆群英,學者望風,向附用津僥幸。唯裕仗節專貞,卓然不偶倫類,但慮未聞所聞,用爲翹結耳。後上統深委高亮,欽而敬之。

  如前文說敘述,法上居慧光十大弟子之首,道憑于北齊天保十年(559年)圓寂之後,靈裕此時四十一歲,而法上是北齊朝廷任命的最高僧官“大統”。上文所說,當時有許多僧人依附于法上,但靈裕在其師圓寂之後,堅持獨立的發展道路。

  第二段與淨影慧遠有關:

  又生常處衆必先端首,說戒羯磨無傳欲法,諷谏之術,聞者如流。當于京辇,入淨影寺,正值布薩,徑坐堂中。見遠公說“欲”。裕抗聲曰:“慧遠讀疏而雲法事因緣,衆僧聽戒,可是魔說。”合座驚起,怪斥其言。識者告遠。遠趨而詣堂,裕曰:“聞仁弘法,身令易傳。凡習尚欣,聖禁甯准?”遠頂禮自誡,銜泣受之。由是至終,遠常赴集。其生物信順,皆若此焉。自東夏法流,化儀異等。至于立教施行,取信千載者,裕其一矣。

  這一段出自于道宣手筆的文字,暗含了抑慧遠擡升靈裕的意味。文字所言,慧遠與靈裕在對待戒律中有關“欲”的規定之寬嚴産生分歧。靈裕在慧遠所在的淨影寺講經法堂當衆斥責慧遠。而慧遠當時未曾聽見,靈裕就離開了淨影寺。此事件中隱含一個前提,即慧遠與靈裕曾經一同在昙隱律師門下學習《四分律》。經過考證,慧遠在昙隱律師門下學習時間是在542至546年共五年,而靈裕則是543至545年共叁年,時間有交叉,但慧遠先于靈裕至昙隱門下。從年齡上說,靈裕長慧遠五、六歲;從法臘上講,靈裕長兩年。可見,靈裕爲師兄,慧遠爲師弟。從此事件發生的情境推測,靈裕似乎是去淨影寺看望師弟的,但卻如此收場。好在慧遠對待兄長非常恭敬,不但不在意,反而凡是靈裕在長安舉行的宣講經論的活動,都前去捧場。現在的問題是,這件事道宣何以寫入《靈裕傳》中?依照采擇傳記資料的一般渠道和寫作慣例推測,顯然這一材料應該出自于靈裕的弟子們。

  從道宣對上述兩件事的敘述以及材料來源的推測,至少在靈裕弟子輩已經出現了與淨影慧遠競爭的局面。

  另外,靈裕自己撰寫有《十德記》。道宣在《續高僧傳·序》中說:“惟隋初沙門魏郡釋靈裕,儀表綴述,有意弘方,撰《十德記》一卷,偏敘昭玄,師保未奧,廣嗣通宗。”慧光的弟子們任北齊昭玄寺僧官者很多,傳說慧光有十大弟子,此著有可能是專門記述地論南道論師第二代的。另外,隋代費長房在評論靈裕請求皇帝允許自己回到相州之事時說:“夫能忘我,乃能濟時。今顧戀身形,忘大利益。六親聚落,尚未能捐;叁界處居,理難出也。”[55]費長房寫此語時靈裕尚在世,而靈裕至京師活動半年,長房是當事人。長房的評論中以“六親聚落”暗諷靈裕以世間的宗親關系來對待自己在相州所組織的僧團,因此堅決不願意呆在長安。依照費長房的揣度,這是否體現了靈裕強烈的組建宗派性的僧團的想法呢?當然,《續高僧傳》本傳中,對此事有另一分析,即靈裕不願意深度參與世俗政治等等。

  五、不明師承的地論師舉例

  如上所說,靈裕系地論師試圖建立一個封閉排外的傳承《地論》學說的法統。然而,學派的興盛,除派系內部僧衆的努力之外,其社會影響所及,必然會有一個逐步擴散的過程。在這樣的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僧人主動地加入到弘揚此說的行列中來。在此所敘述的主要是隋代以及唐初活躍于各地主要以弘傳《地論》爲要務的僧人的基本情況。當然,稱其爲師承不明並不是說他們都是“自修自學”的,也許一部分確實是師承于系統明晰的地論師系統內的僧人的,僅僅是因爲史籍未載明其世系而已。隋初于京師弘揚《十地》的僧猛,也是師承不明者,由于其影響巨大,已經見于前文敘述。如果全面敘述,人數很多,在此僅將影響較大的若幹僧人的行曆敘述如後。

  1.明芬與那連提耶舍

  北齊時期,邺城有僧明芬也專門弘揚《十地經論》,隋初至長安住大興善寺仍然如此。《續高僧傳》卷二十六《明芬傳》記載:“釋明芬,相州人,齊叁藏耶舍之神足也。通解方俗,妙識梵言,傳度幽旨,莫匪喉舌。開皇之譯,下勅追延,令與梵僧對傳法本,而意專撿失,好住空閑。味詠《十地》,言辄引據,問論清巧,通滯罕倫。”文中所說的“齊叁藏耶舍”是指那連提耶舍。

  《曆代叁寶記》有那連提耶舍小傳:“北天竺烏場國叁藏法師、高齊昭玄統那連提耶舍,隋言尊稱譯。舍少出家,五天遊四,大小諸國,經六十余。但是釋迦勝迹處所,無不必踐。既窮南海,還反北天,複之茹茹,逢彼國破,因入邺都。正值文宣,時始四十。舍之骨梗,頗異奇倫,緣是文宣偏所,待遇籍甚,既著理此統焉。時亦出經,備齊世錄。齊被周滅,仍憩漳濱。開皇元年,新經至止,勅便追召。二年七月,傳送到京,見勞殷懃。即勒安處大興善寺,給以上供爲法重人。其年季冬就手翻譯,沙門僧璨、明芬,給事李道寶,學士昙皮等,僧俗四人,更遞度語。京城大德昭玄統沙門昙延、昭玄都大興善寺主沙門靈藏等,二十余德,監掌始末。至五年十月勘校訖了,舍九十余矣。至九年而卒。”依據此記載可知,那連提耶舍于北齊天保年間來邺都。北齊文宣帝高洋對其頗有好感,任命其爲“沙門十統”之一。從文中說其卒年開皇九年(589年)九十余歲推算,他至邺都的時間在北齊立國之前的東魏武定六年(548年)前後。

  那連提耶舍是一位譯經僧人,于北齊譯出《菩薩見實叁昧經》十四卷、《月藏經》一十二卷、《月燈叁昧經》十一卷、《大悲經》五卷、《須彌藏經》二卷、《然燈經》一卷、《法勝阿毗昙論》七卷等七部經論。在隋初,他又譯出《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力莊嚴叁昧經》叁卷、《大莊嚴法門經》二卷、《德護長者經》二卷、《蓮華面經》二卷、《大雲輪請雨經》二卷、《牢固女經》一卷、《百佛名經》一卷等八部經論。從這些記載中,看不出那連提耶舍對《地論》的愛好和研究、講習,而明芬確實是跟從他學習的,並且隨耶舍從相州至京師參與翻譯活動。從道宣所記載看,明芬在京師除參與譯經之外,熱衷于弘揚宣講《地論》。由于不能確定明芬的地論學是否出自于那連提耶舍,因而只能將其暫列入不明師承的地論師之中。

  2.僧粲及僧鳳

  釋僧粲(529—613年),姓孫氏,汴州陳留(今屬河南省開封市內)人。《續高僧傳》卷九《僧粲傳》記載:僧粲“幼年尚道,遊學爲務。河北江南,東西關隴,觸地皆履,靡不通經。故涉曆叁國,備齊陳周,諸有法肆,無有虛踐。工難問善博尋,調逸古今,風徽遐迩,自號爲“叁國論師”。”可見,僧粲轉依多師,北齊、北周、南陳之名師都是其請教的對象。

  開皇十年(590年),僧粲六十余歲高齡,隋文帝下敕召入長安,勅住大興善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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