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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唯識觀

  五重唯識觀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五重唯識觀是慈恩宗的觀行法門。五重是:(1)遣虛存實識,(2)舍濫留純識,(3)攝末歸本識,(4)隱劣顯勝識,(5)遣相證性識。這五重裏面所說的識,是唯識觀的簡稱。這個觀法是慈恩宗著名的學者窺基,按照《攝大乘論》《入所知相分》的綱格(對唯識性次第悟入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叁性),采集《解深密》等經,《瑜伽》、《成唯識》等論的義蘊而組成,並爲實踐的方便區分作五重步驟,詳見于他所撰述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唯識義林》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中。

  五重唯識觀的途徑,是簡擇一切萬法而實證唯識的道理。它的能觀體,是五位百法心所別境中慧,如《法苑義林章》說:“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爲自體。”又《心經幽贊》說:“以聞思修所成妙慧而爲觀體。”此即于所觀察的境界簡擇分別,獲得決定,斷除疑惑的作用。它的所觀體,是一切諸法,即遍、依、圓叁性真妄境。

  第一重唯識觀──遣虛存實識,先就一切諸法所具有的遍(虛)依圓(實)叁性,分別遣虛和存實。觀察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皆同龜毛兔角,只從虛妄分別生起,體用都無,所以應當正遣除作空。觀察依他起性是依托衆多的因緣而生起的事相,是後得智的境界,圓成實性是圓滿成就真實的體性,是根本智的境界,都不離識,所以應當正存留作有。所以起此第一重觀,是由諸有情無始以來,執遍計我法爲有,撥真俗事理爲空,所以用遣虛觀對破執實我實法,用存實觀對遣撥無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像這樣,觀察空有,遣除有空,所以叫作遣虛存實。這是空有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攝大乘論》的“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思”文,《成唯識論》的“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文。諸經論所說“一切唯識”、“二谛”、“叁性”、“叁無性”、“叁解脫門”、“叁無生忍”、“四悉檀”、“四嗢陀南”、“四尋思”、“四如實智”、“五忍觀”等,皆攝于此觀。

  第二重唯識觀──舍濫留純識,依他起的諸識中,有相、見、自證、證自證四分,相分是所緣境(濫),後叁分是能緣心(純),心只內有,境通內外,所以只說唯識,不說唯境。但是所謂外境,是遍計所執,亦即獨影境,所以說它作外,並非其體實有。像這樣,相分是依他起性的內境,和遍計所執性的外境即執著心外有實法不同,然而都屬于所緣,恐怕互相雜濫,所以舍棄所緣相分的內境,只就純屬能緣的後叁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心境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厚嚴經》的“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文及《華嚴經》的“叁界唯心”文。

  第叁重唯識觀──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都依自證分起,即不外自體分上的能所緣用,是所變,叫它作末。自證分(本)是體、是能變。假如離開作爲本的自證分,就沒有作爲末的相見二分,所以攝用歸體即攝末歸本,只就自證分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體用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解深密經》的“諸識所緣,唯識所現”文。

  第四重唯識觀──隱劣顯勝識,八識的自體分中,各有心王(勝)心所(劣)的分別。而心是所依,如主;心所是能依,如臣。所以以心王爲勝,心所爲劣,只說唯心,不說唯心所。如此,隱劣心所,顯勝心王,只就心王的自體觀察唯識的道理,這是王所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說無垢稱經》(舊譯作《維摩诘所說經》)的“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文。

  第五重唯識觀──遣相證性識,八識心王的自體分是依他起的事相,而其實體則是我法二空,即離了遍計所執所顯的圓成實性。因此,更進一步舍遣依他的事相,只就圓成實性的法體求證唯識理。前觀察依他,遣除遍計的知解,如起繩的知解時遣除蛇的知解;今觀見圓成,遣除依他的知解,如更見繩的實質時遣除繩的知解,此即《攝論》遣除唯識想而悟入唯識的當體(不借助于唯識想而得的實證),叫它作遣相證性。進入此第五重觀時,根本智先證真如理,後得智次了依他法,理事既彰,我法二執自然息滅。這是事理相對的觀法,它的典據是《勝鬘經》的“自性清淨心”文。

  以上五重觀法中,前四重就依他識相觀察唯識理,後一重就圓成實性觀察唯識理。如此,空有、心境、體用、王所、事理五種,從粗到細,展轉相推,到第五重,實證唯識妙理,于是進入理智冥合的境界。(黃忏華)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觀心覺夢鈔》卷下;《略述法相義》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纂注》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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