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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唯識學的叁性思想(宗承法師)

  略論唯識學的叁性思想

  宗承法師

  在印度主導大乘佛教思想的有二個學派:一是中觀學派,以龍樹、提婆的思想爲主;研究客觀世界,提出八不中道,以悟緣起證入性空爲目的。二是唯識學派,以無著及世親的思想爲主,研究主觀真理,提出叁性叁無性思想,以斷遍計、了依他、證圓成爲目的。

  “唯識”,就是不離開人們的主觀能動性,一切都是識的産物。每個人都有主觀能動性,在精神和思想中,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見聞覺知,就是主觀能動性緣起變化的一種作用。我們生存在現實的世間裏,常覺得山河大地,森羅萬象宛然呈現在自己的面前,但這卻無一不是自心上所現起的似境影像而已,“世界是意識的表象”,我們根本親緣不到事物的真實特征,只是內心自變自緣。因此,唯識學主張“唯識所現,心外無境”。人一看到“心外無境”,馬上就産生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爲佛教講“唯心”是否定客觀存在。其實不然。佛教不重視客觀世界,但不否定客觀世界。因爲客觀世界不能直接幫助我們解脫生死的人生大問題。了脫生死,證入涅槃,全憑自心修習,要靠主觀能動性不斷去努力,才能證到涅槃勝境。客觀世界是我們的共相,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埸所,提供每一個人一期生命果報體的資生物具。根據緣起性空的原理,客觀世界也是衆緣和合而成,刹那生滅,遷流不住,當體即空。正如《金剛經》所說:“如來所說叁千大千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經文中之“一合相”就是因緣和合而成的,根本就沒有單一存在不變的個體,所以是緣起而性空。只因人們迷不知此理,對緣生如幻的現象界産生一種實有的觀念,以爲是離識而有,驅役自心,隨外境而轉,光憑自己的見聞覺知,攀緣一切妄境,將之堅執爲實有,勞慮飄綿,造諸業因,受大苦惱。佛陀大悲,憐此妄例,授予唯識中道之教,啓迪人們善觀現象界的事事物物,以便好好地去體認萬法唯識的緣生妙理,而達緣妄不執,自淨其意。

  唯識宗爲了顯揚唯識正理,用“事心”來直談一切法唯識,並以此表诠內界心識的真理,把事物染淨,真妄等性相,都歸于人的認識思想範疇。從唯識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實相,就要詳辨叁性。對實相的認識,亦即是對叁性的認識。因此,叁性是法相唯識學上的一個重要課題和基本理論。我們若依此叁性的基本原理,就可了知唯識的真實旨歸,實在于趣道證滅,直下究真。

  一、事物的迷妄性───遍計所執

  1。遍計所執性的名義

  遍計是普遍計度義,依護法的學說,可分四種:

  (1)遍而非計──無漏和有漏善識

  (2)計而非遍──有漏的第七識

  (3)非遍非計──前五識和第八識

  (4)亦遍亦計──有漏染汙的第六識

  所執是指所緣的對象。性是本質的意思。人們對因緣所生的一切事物,只是看到浮現于主觀意識上的虛妄影像,見不到它本來的真相,如《解深密經》說:“此中無有少法而能見少法”。不了解形形色色的影像是唯識所變的,卻把它執爲心外實有的,而起種種的實我實法的差別。所以《成唯識論》說:“或複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相”。文中的“由分別似外境相”與《攝論》“謂于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的意思相吻合,都是指出遍計所執在主觀上的産生和作用。因爲虛妄分別心現起時,就在這“無義唯有識中”,出現種種的似外分別相。這種“似義”──似外境相,就是遍計所執。然而,此“似外境相”畢竟是“無義”的,只不過是主觀迷情上的執相罷了,所以叫做當情現相,而無實體。《唯識叁十論》說:“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因此,這種遍計所執相只是在凡情分別上才有,在真理上是沒有的,“情有理無”,如龜毛兔角,是體性都無之法。

  2。遍計執的生起

  常識上的現象界,是由主觀認識所立的妄執現象,所謂“執念生起,即成迷界”。那麼,這種妄執現象又是怎樣形成的呢?一般來說,都是衆生俱生的我法分別熏習力量的緣故,導致遍計執的産生,這只能作爲間接的理由。作爲直接原因的,起決定因素的即是假名。不真實的東西叫做假,假由名而來,名謂“即于相所有增語”,爲言說所依的名字。因相立名,因名表相,二者是相關互聯的。既然相是因名而顯,名是依相而生。那麼,因相立名,名是假名,因名表相,相非真相。假名假相本是依他緣而起,並無實體,均由主觀能動性虛構出來的東西,名不符實,所以契經中說“以名分別法,法不稱于名”,如口中說火,火並沒燒到自己的嘴巴,可見名與法是不相稱的,也是事物根本沒有的東西。不過人們對這種現象缺乏真知灼見,妄執有實在的名或相。從相上來說,執有實在的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及世間的種種相;在名上看,見雨呼爲雨,見雪呼爲雪等世間上的種種名字,直接加于外境之上。像這樣把似有無實的東西,駕馭于事物之上,執爲實有就是遍計執。

  再進一步探其妄執的根源,實由現生的“一念”妄分別,所以遍計執也可說是由妄分別而生。如《顯揚聖教論》說“此遍計執,由妄分別故生”。因此,我們之會迷執于現象界,認爲現象界是實在的,這都是由妄分別所致。對一切事物強加名相,錯誤地認爲這就是事物的真相,而起種種的自性分別。如是內心上對事物取像,爾後假名安立,以假名所立的自性差別,乃至爲令隨起言說,這便是遍計執的肇始因緣。

  總之,因人們不求其于心,自然會在相似義的相上,無止境的加以分別和妄取,執相起名,由名言說。把名言所分別的東西,誤當成事物的本相,這樣虛妄分別的迷謬執見,心中油然而生,顛倒計度,所以契經中說“心隨流動見種種相,計我我所染著于色”。

  3。遍計執的內容

  遍計執是由妄分別而生,所以迷妄的現相界,就形成了各式各樣不實在的東西。《唯識叁十論》說:“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總的來說,在凡情位上,隨依他多少,遍計執就有多少。《瑜伽師地論》七十四卷說:“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答:隨于依他起自性中施設建立自性差別所有分量,即如其量,遍計所執自性亦爾,是故當知遍計所執自性無量差別”。可見迷妄性的現相是無量差別的。不過僅就周遍計度的內容看,實不出叁義──能遍計、所遍計和遍計所執。其中遍計所執是由能遍計與所遍計的能所關涉上構成的。《攝論》說:“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爲此,要說明遍計所執性,就得先理解能遍計和所遍計的意義。

  初能遍計

  《攝論》說:“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能遍計的意識是指第六識,它是分別能力最強的識,其主要有二類種子作力量:一是用自名言熏習爲種子,二是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爲種子。前者是當第六意識分別時,此能分別就熏成它的見識種子,後者是在第六意識緣眼等見識及色聲等相識時,由所分別而熏成意識的相識種子。此二類種子的潛力,一旦第六意識現起時,就有無量無邊的行相隨之顯現,對所緣的一切法,分別而轉,遍于一切分別計度,所以叫“能遍計”。該論明文指出:“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又說“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都是指第六意識而言。意識在遍計倒見中,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識,可是爲什麼唯獨意識是能遍計?而余識呢?當知《攝論》是約粗計度分別而言,所以不說五八二識是能遍計,若從細分別看,五八二識亦確有能遍計。因此,我們若粗細來分,前五識和染汙末那有俱生的能遍計,意識不但有俱生,而且還有分別生的能遍計,至于第八賴耶識,它是根本分別,也該是能遍計,不過它與染汙意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不共俱有依。依護法義,認爲第六意識和第七意,綜合起來叫意識,爲能遍計,所以《成唯識論》說:“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

  次所遍計:

  《攝論》說:“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明確指出所遍計的含義。能遍計心的所緣對象都是從種子産生的依他起法,因此“依他起法”正是遍計心的所緣對象──所遍計之境,故立依他起爲所遍計。《攝論》又說:“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這更突出依因托緣而起的現象是所遍計的東西──所有似義顯現,它成爲能遍計心親緣的直接對象,所以稱爲所遍計。

  最後遍計所執性:

  《攝論》說:“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的現象,屬于依他緣起法,如果用分別心再去周遍計度這些依他起的現象,使依他起的東西成爲遍計的所執,這種所遍計的依他,是由自心的種種分別形相強加于事物上,頭上安頭,這種性質就叫“遍計所執性”。

  遍計所執性即是能遍計的心,執著所遍計的諸法爲實。那麼“所遍計”與“遍計所執”,到底是同或異呢?“所遍計”是種子所生的依他現象,“遍計所執”是在依他法上,執爲實有自性的東西,也就是由心識分別臆造出來的似義相。一是緣生的故有,一是緣執的故無。依《攝論》來看,在種子所生唯識爲性的方面,遍計所執是依他起的所遍計,但在“能”“所”交涉的認識上,即爲緣而生亂識而産生執著,這便是遍計所執性。爲此,遍計所執性是對所遍計的認識化。若依護法的意思,他認爲假使運用遍計心,依熏習力所變的見相二分,在其上妄執爲有爲無,是一是異,有無一異俱,有無一異不俱等,像這樣出現的見相二分,才得名爲“遍計所執”。它還強調只要是由熏習力所變現出來的見相二分,或是從因緣和合而生的,都屬于依他起。由此可見,從因緣所生的見相二分不是遍計執,只是從緣生的見相二分上,妄執爲實我實法,才是遍計執,它沒有實體,理教推征不可得。

  二、事物的緣生性───依他起性

  1。依他起的名義

  唯識安立叁性,理兼空有,且以因緣如幻的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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