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學綱要 第五章 釋迦滅度以後弟子結集遺教

  第五章 釋迦滅度以後弟子結集遺教

  第一節 第一次結集

  釋迦在世說法四十九年,都是以身作則,拿他的修證功夫,隨時指導徒衆,從沒有寫出一言一句的文字。到釋迦滅度以後,大迦葉代佛統率大衆,有一癡比丘說道:『釋迦在世時候,常常要拿戒律來約束我們,說某事應該做的,某事不應該做的,我們極不自由,今後可以爲所欲爲了。』這句話被大迦葉聽見了,以爲釋迦滅後,不可不拿他老人家的遺教,製爲成典,庶幾可永遠做教徒的指導。于是就在佛滅後的第四月安居期內,選學德並高的比丘五百人,到王舍城附近的畢波羅窟裏面,從事第一次的結集。王舍城是摩揭陀國的首都,這國度裏的阿闊世王,本來是佛教的信徒,聽見這事,大爲贊成,供給他們一切飲食臥具等,予以種種的便利。因此這五百人,得以安心從事結集工作,經過七個月,這事方才完畢。

  【經藏和律藏的結集】結集的本意,實在就是會誦;爲的是佛滅以後,恐有異見邪說,混亂佛法;所以結合有學有德的比丘,各自背誦釋迦佛在世時所說的法,經過大家討論決定,然後集成爲經典;所以叫結集。當時結集的儀式很嚴重,大迦葉升坐上座。因爲阿難陀在佛門中,素有博學多聞的盛名,由他誦出經藏;上座對他誦出的文句,發爲種種問難,阿難陀一一回答,詳記這經,佛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對于什麼人所說的,並且佛說這法的時候,隨從的徒衆有多少,也一一記出;大家聽了,公認爲沒有錯誤,然後定爲佛說。其次憂波離在佛門中,以嚴守戒律著名,由他誦出律藏;上座對他誦出的文句,也一一發問;他也一一回答,和阿難陀一樣;大家聽了,公認爲沒有錯誤,然後定爲佛製。

  對于這第一次結集,後人有種種異說。大都以爲既有兩人一誦出經藏,一誦出律藏,那麼一定還有論藏,這論藏是誰誦的呢?于是有的說是迦葉自己誦的;有的說是阿難陀誦的。其實經、律、論叁藏的名稱,是後人所加;經是實際修行的法門,律是止惡修善的規律,論是對佛教的解釋研究;當第一次結集佛教的時候,當然只有法(經藏)和律(律藏),至于解釋研究,一定出于後人的手,因而有叁藏的名稱。所以當時未必有論藏,實是毫無疑義的。

  【四阿含經及其內容】阿難誦出的是什麼經呢?大概就是今日所傳的四種阿含經;阿含是梵音,譯爲無比法,就是說沒有可以比類的妙法。四阿含的名詞列于下:

  (1)長阿含經(2)中含阿經(3)增一阿含經 (4)雜阿含經

  這四種經是釋迦初成道的時候所說。長阿含是破斥婆羅門教的邪見;增一阿含是說明人們修世間的種種善事造下了善因,來世能投生人道或天道而受善的報果;中阿含是進一步說人們能修出世間的善因,來世就能超出生死大海,而得湼盤妙果;雜阿含是說明世間的禅定,(禅定有世間禅、出世間禅的分別;佛教的禅定,是出世間禅。)和佛教湼盤有關系的。

  【八十誦律爲戒律的根本】優波離誦出的是什麼律呢?就是八十誦律;因爲他在九十日的中間,每日升座誦一次,逐日誦出幾多戒條,經過八十次而完畢,所以名八十誦律,是爲佛門一切戒律的根本。後人從這根本律,推演而成四分律、五分律等;這些律本流行,八十誦律就不複存在了。

  第二節第二次結集

  【戒律的十條爭議】釋迦滅度後一百余年,有毘舍離城七百比丘結集,通常稱爲第二次結集。這次結集,和前面第一次、後面第叁四次的結集,性質全然不同;單爲戒律上的十條诤議,四方聖衆會合在毘舍離城裁判這事;與會的人數有七百,所以也稱七百集法。

  毘舍離城的北方,有跋耆城,這兩城中的僧侶,往往違背佛的戒律,于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盛水滿缽中,持向人多的地方,指缽水對衆說道:『有投錢這水中的人,可得到吉祥。』經過的白衣男女,有聽信這話而投錢的,也有怪出家人不應貪取金錢的。這時有長老耶舍巡遊至此,以爲佛的戒律,出家人不應受蓄金錢,如今兩城比丘公然違背,大不以爲然,因向在家出家兩衆雙方勸告道:『出家人應遵守佛戒,不該受蓄金錢;在家人也應遵守佛戒,不可拿金錢布施;否則受的人、施的人,都有罪過。』多數借侶,不但不肯聽耶舍的話,反怨恨耶舍,在俗人面前,誹謗出家人。並且彼等違背戒律,尚不止這一事,總計有十種非法行爲,今依五分律舉其名稱如下:一、鹽姜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淨叁、複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合樓伽酒淨七、作坐具隋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十、受蓄金銀錢淨

  淨字是清淨的意思。上面十事,依照佛的戒律,是不清淨,不應該做的;但毘舍離和跋耆兩城的比丘,他們以爲是清淨,可以行的。照佛戒,比丘托缽求食以維持生命,倘若所乞的食,不能吃完,有所剩余,就應該轉施他人,不應貯食過夜,是名余食法;如今這般比丘,以爲拿鹽和姜合共的食物,就可留宿至明天再食,叫鹽姜合共宿淨;這爲非法的第一件事。佛的戒律,過午刻就不許進食,是謂非時食戒;這班比丘,以爲剛剛過午,日影偏斜,僅到兩指並列的長度,還是可以吃的,叫兩指抄食淨,指抄或者就是指尖的意義;這爲非法的第二件事。佛戒,一次吃後,不得再吃第二次;這班比丘,以爲再坐下去吃一次也是不妨,叫做複坐食淨;這是非法的第叁件事。佛戒,吃過飯以後,或出外到村落地方,大衆又來供食,就應該照余食法轉施他人;這班比丘,以爲人家既然供食,不妨再吃,叫做越聚落食淨;這是非法的第四件事。幹結的牛奶油,叫酥油蜜,白沙糖凝結成塊如石的,叫石蜜;午後食物,既犯非時食戒,這班比丘以爲拿酥油蜜、石蜜,和入幹牛奶(酪)做飲料,是飲而不是食,不算犯戒,叫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其實酥油軟酪,明明是食物,這是非法的第五件事。佛戒,不許飲酒;這班比丘,以爲釀而未熟的酒可以飲用,不算犯戒,叫做飲者樓伽酒淨;合樓伽、梵音,就是酒釀,明明是酒,那裏可算不犯戒呢?這是非法的第六件事。佛製,製作座具,大小有一定的尺寸;這班比丘,以爲何必限定尺寸,可隨我們的意思製作座具,叫做作座具隨意大小淨;這是非法的第七件事。佛製,既出家後,應該舍棄從前在家時候所學習的事;這班比丘,以爲在家時候已經學習過的事,不妨再做,叫做習先所習淨;這是非法的第八件事。佛製,凡一切儀式作法,當隋僧衆全體共同行之;這班比丘,以爲不妨在另一地方單獨行這儀式,然後請求僧衆的允許,叫做求聽淨;這是非法的第九件事。佛製,不詐受蓄金錢;這班比丘,以爲不妨受蓄,叫做受蓄金錢淨;這是非法的第十件事。

  耶舍眼見這班比丘違法,于佛教前途關系甚大;于是奔走西方各地,[]訪當時的大德、同赴毘舍離城、以裁判這十事的是非。毘舍離、跋耆兩城的僧侶,也結合同黨以相抵抗。于是分爲東西兩黨:西黨是耶舍一方面的長者,東黨是兩城的僧侶:兩黨各舉代表四人,開,結果斷定這十事爲非法,以爲東黨的行爲違背佛製,應加護斥。然東黨多少年進取一派,人數較衆,于是別成一團體,得名爲大衆部;西黨承佛的正統,其中多是高年碩德,得名爲上座部。這是第二次結集的情形,也是根本佛教分裂爲兩派的開始。

  第叁節 第叁次結集

  【阿育王時佛教的隆盛】釋迦滅度後二百余年,中印度有統一全印、武功文治震耀一世的阿育王出世(西紀前二六四——二二六在位)。他對于佛敦異常信仰,不但保護本土的佛教,並且派遣傳教徒,到別國去宣揚正法,所以佛教到阿育王時代隆盛無比。阿育王因信佛的原故,對于佛教徒的供養,十分豐富;一般外道,形勢窮促,衣食不得周全;于是改換僧服混進佛教徒裏面,一方可以得到衣食,一方暗中仍舊拿外道的教義,運用于破壞工作,于是佛教乃陷入混亂狀態。王在摩揭陀國所造的雞圓大寺中,僧侶最多,因內道外道兩派在裏面紛诤,彼此不和,致使最重要的說戒儀式,也不能舉行;這儀式停止有七個年頭的長久,太不象樣了。王聽見了,大不以爲然,要想辨別邪正,淘汰這班外道,于是發起第叁次的結集。善見律卷二載這一段故事雲:『王白諸大德,願大德布薩(這是梵語,佛製:每半個月逢十五日,或月小二十九日,月大叁十日,召集衆僧說戒經,叫做布薩)說戒,王遣人防衛衆僧;王還入城。王去以後,衆僧即集衆六萬比丘,于集衆中,目犍連子帝須爲上座,能破外道邪見徒衆,衆中選擇知叁藏得叁達智(叁達智,指天眼通、宿命通、漏盡通而言;天眼通能曉得未來的生死因果,宿命通能曉得過去的生死因果,漏盡通能斷盡現在的煩惱;叁種智慧到得究竟,叫做叁達智)者一千比丘,一切佛法中清淨無垢,第叁集法藏,九月日竟,名爲第叁集。』看這段文字,就知道阿育王發起第叁次結集,他的最大目的,是要淘汰這許多外道,叫佛法回複從前的清淨,不致混亂;王一面遣人防衛衆僧,一面請衆僧所佩服的目犍連子帝須出來,主持這件大事(上座);又就衆僧中間,選擇知見純正、能破外道邪見的人,這等人並且還要通曉經、律、論叁藏,得過叁種神通的,其數目多至一千比丘,在波叱利陳城,做第叁次結集工作,經過九個月,方才完畢。聚集這等學德兼備的人,來整理經典,自然比較第一第二兩次結集更爲完美,所以經、律、論叁藏,到這次方才完備的。

  這次不但結集經典,並做傳教的工作:所以結集既畢,就于諸長老中選擇多人,派至四方做宣教師;這等宣教師,足迹徧于五印度,並且遠至錫蘭、緬甸。到如今錫蘭等地方,佛教還是盛行,都是阿育王開創的功勞。

  第四節 第四次結集

  【迦膩色迦王的提倡佛教】當西曆第二世紀時候,有大月氏種族的迦膩色迦王(西紀一二五——一五0在位) ,率兵從西方侵入印度,並且吞滅四鄰,建立犍駄羅王國,文治武功,和從前的阿育王不相上下。王的兵力強盛,更…

《佛學綱要 第五章 釋迦滅度以後弟子結集遺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