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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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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來既雲菩薩不受福德。又雲不以色而見。不以聲而求。何以如來受一切衆生供養。而且現身說法耶。故以法身無相而破之。乃對當機曰。設若有人言。如來有來有去。有坐有臥。是人則不解我前所說。如來者即諸法一如之義也。夫如者不動義。不動則何嘗有來去坐臥之相哉。何以故下。又征釋。夫如來者。法身周遍。本無來去。然于無來去之中。卻不離來去。若謂如來無來。而不知如來即來也。但無所來。若謂如來無去。而不知如來即去也。但無所去耳。其來去者。應現化身也。無來去者。真性法身也。叁無來去以顯平等竟。辛四非一多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叁千大千世界碎爲微塵。于意雲何。是微塵衆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上來既雲法身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恐人執應身有來去。而生一異之見。故以世界微塵非一非異之理。以破之。佛問須菩提。叁千大千世界。碎爲微塵。此微塵。甯爲多不。須菩提就事而答。乃雲甚多。世尊。

  

  何以故。若是微塵衆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衆。所以者何。佛說微塵衆。即非微塵衆。是名微塵衆。

  何以故者。微釋所以也。謂我說甚多。其義雲何。乃隨順世谛而說耳。微塵乃由世界分成。究竟本非實有。若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衆矣。所以者何者。更征釋所以不說者爲是何故。佛說微塵者。非同世人認假迷真之謂也。故雲即非微塵。非微塵者。名相都無。故不可以言說。不過假名而已。故曰。是名微塵。衆生無般若妙智。聞世界則著世界。聞微塵則著微塵。不知世界微塵。鹹無自性。合之則成世界。離之則爲微塵。不過合離之分而已。一即多。多即一。交互無礙。此性又何嘗不平等哉。

  

  世尊。如來所說叁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上明微塵非多。此明世界非一。須菩提。複雲。不但微塵非是實有。剖成微塵之世界。亦本非實有也。因合而爲界碎而爲塵。碎合雖殊。其爲不實則一。然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故曰。是名世界。何以故下。征釋世界非實之義。謂世界若是實有者。不應聚合微塵而成。理應是一合相。既是一合相。又不應能分散。今世界分散而成微塵。可見不是實有矣。又釋一合相雲。如來說一合相。原非聚合之合。乃生成一體之合也。非世間聚合之合。故曰即非一合相。即此一體而成。故曰是, 名一合相。當機說此一合相。以破微塵世界之非真也。然雖善剖別。猶帶言語。非是究竟。故佛再遣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所以然者。以其無自性故。然此一合相非他。即是不可說之世界。不可說相之微塵。非另外有一合相也。凡夫淺智。只見分合之事相。不能見分合之實體。于種種幻妄之相。執爲真實。而起計度分別。不明真性之理。故不能得大自在。故佛曰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昧一多之理。而處處纏縛也。四非一多以顯平等竟。

  

  辛五即諸見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上來既雲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恐疑實有我見。又生執著。故以非有非無破之。夫佛說我等四見。乃無我等四相。悟得此理。方得與般若相應。然雖明此理。而亦不可寶而藏之。倘執法不舍。則法見之病。更不易醫。故問當機曰。若有人言。佛說我等四見。汝意以爲此人解我所說四見之義不。當機已明般若妙理。答曰不也。是人不解如來所說諸見平等之義。此中須明者。前說我等四相。此說四見。相與見自有其異處。相爲法所現。見爲心所取也。執相爲粗執。執見爲細執。粗執易除。細執難遣。故須著力破之。

  

  何以故。世尊。如來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此征釋正義。何以故。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世尊。如來說我等四見。即非我等四見。因世尊爲欲除衆生之四相。故說我等四見。然衆生雖執我等諸見。乃虛幻而有。本來是無。故曰即非有我等見。能知名相爲非。當下即是本然之體。故曰是名我等之正見也。諸見俱離。則平等之本體斯顯矣。上來所明平等妙理。可謂已盡其極。至此諸見平等。則藥病雙遺。總歸無住妙義而已。二直顯般若本體竟。

  

  丁二通結始終心要分叁(戊)一直指知見 二持說福勝 叁正示觀法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正宗分中。從始至終。所說般若心要之大法也。佛謂須菩提。若有發真正菩提心之人。于我上來所說。一切法。應當如是知見信解。所言一切法者。乃通指上來所示住心應無住。降心應離相。無法發心等等。當起實信。離即離非。是即非即無名無相。不可心思口議。雖無名相。而不拒諸名諸相。雖不可思議。而亦不離心思言議。不滯于法。方得無礙。而得大自在矣。不生法相者。謂于一切法。如其所知。不生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相也。果能一無所著。不生法相。則其知也爲真知。其見也爲真見。其信解也。亦爲真信解。諸相銷亡。不真何待。不生法相四字。乃是末後牢關。衆生因一念不覺。而起法相。流轉于六度叁途。諸佛因念念覺悟。不生法相。而永脫生死。然則。不生法相。豈非超凡入聖之機關。了生脫死之要訣乎。須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來隨機演說。原非有所著也。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一直指知見竟。

  

  戊二持說福勝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了。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其福勝彼。

  上來既雲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則持經功德。豈非取相。故說此以破之。佛謂若有以世界寶施之人而住相行施。若更有發菩提心之男女。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則二利繁興。福稱無漏。則勝彼寶施之有漏多多矣。二持說福勝竟。

  

  戊叁正示觀法。

  

  雲何爲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征福勝所以。先示說法之軌則。再示觀法之功能。此乃全經結局之指歸。而歸于叁般若也。爲人演說。是文字般若。不取于相。是觀照般若。如如不動。是實相般若。征問雲何爲人演說。而能福勝無量寶施。答意在于不取于相。以不取相故。乃能離一切相。乃至心緣之相亦離。智與理冥。照見我空。法空。空空。得無罣礙。是觀照之功深也。觀照既深。乃能如如不動。即顯實相本體。所謂旋岚偃嶽而常靜。江湖競注而不留者也。衆生常動其不動。其病即在于取相。心取于相。則未有不動。不取于相。則如如不動矣。末世發菩提心衆生。果能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而爲人演說。則爲深達實相。荷擔大法者。故其福自然勝彼無量寶施矣。何以故者。重征以何之故。定要不取相也。夫相本虛妄。取著則迷。故複示真空觀而照破之。方能證般若實相之本體也。

  

  一切者。包括無遺之意。叁界一切有爲生滅之法也。如夢者。衆生界內。遷流做作。皆是虛妄。譬如睡時似有。覺了全無。萬法迷時似有。悟了全無。故曰如夢。如幻者。有爲諸法。悉皆如幻。如幻師削木爲人。結草爲馬。本無實體。萬法緣生。亦複如是。故曰如幻。如泡者。風擊水成泡。忽有忽無。乍起乍滅。萬法不實。亦複如是。故曰。如泡。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而有。是爲依他起性。全是假名。故曰如影。如露者。露即朝露。見日即晞。萬法是愚昧暗結。智照即滅。故曰如露。如電者。電即電光。一閃即滅。一切有爲法。其不實也。亦複如是。故曰。如電。總而言之。一切有爲之法。剎那變遷。無有一實。凡夫認以爲真。取著貪愛。故常被物轉。而造業受苦。諸佛視萬有如幻。故不被物轉。常能轉物。得大自在。此經之所以結歸于如如不動也。行者能于諸法看得真實空。方能用功得力。夢等六喻。真入道之要門也。故如來最後垂囑曰。應作如是觀。夫如是觀者。以如爲是。則無法而不如。即無法而不是矣。既無法而不如。是則此心常自如如。何有于動與不動。理契如如。則彼岸不期到而自到。法身不期證而自證矣。行者須平心靜氣時時體會之。又複當知。萬法本自如如。不必撥萬有而覓真空。如能于此著力。則夢亦如。幻亦如。泡影亦如。露電亦如。則何處而有不如者哉。百丈禅師雲。但離妄緣。即如如佛。果能如是。乃能入如來室。衣如來衣。坐如來座。爲如來使。荷如來之家業。宣如來之妙法者矣。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乙叁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流通分。乃經家敘意。始則如是我聞。六種成就。終則佛說是經。大衆蒙益。由始至終。無非指示衆生本有德性。而教以全性起修也。此經指一期言說而言。般若原無文字言說。而亦不離文字言說。止啼黃葉。固未可捐。故雲佛說。

  

  此經所說。不出降心住心。觀照之功。如如不動。實相之理。而最要在斷疑生信。信爲道源功德母也。至于爲人演說。要在不取于相。方契實相般若之本體。至此經義已宣說無遺。故曰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爲當機衆。聆此法益。自然歡喜無盡。即現前四衆。一切世間。叁善道衆生。聞佛所說般若。亦莫不滌凡情而生聖智。故皆大歡喜。誠可謂普利人天。法喜充滿者也。信受奉行者。即解實相之理。則疑斷信生。受持觀照。無入而不自得焉。是爲說不虛說。聞不虛聞。言必依如來所教。如何降心。住心。如何法不退轉之菩提心。而信受奉行。荷擔大法也。今者演述已竟。法會圓滿。倓虛敬合掌而請在座諸善信。從聞而思。從思而修。而深入叁摩地。是所望焉。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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