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上大乘。勝上大乘,非外道所能知。所雲大者,即是摩诃,約有七義:
一、法大,謂諸佛廣大甚深秘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惟大人所乘故。
二、發心大,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衆生。
叁、信解大,謂初見性明道時,是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刹,以大事因緣,成就衆生。
四、性大,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欠缺,一切衆生共有之。
五、依止大,謂法界衆生大依止處,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大地而生。
六、時大,謂壽量長遠,出過叁時,師子奮迅秘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七、智大,謂諸法無邊,等于虛空,心之自然妙慧,亦複無邊。以如是七因緣,故于諸大乘法門,猶如醍醐,故雲最勝大乘。經雲其性常堅固,無量如虛空,正表此妙心之至德耳。
佛于法華會上,令諸衆生,開示悟入,成佛知見。達摩初祖,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以衆生心被物轉,貪聲戀色,縛于嗜欲,爲八風所搖。人若了知世間萬法,皆是無常,如幻如夢,如電如露,了解此理,不複貪癡,則此心體,如如不動。諸法無性,以無性故,悉皆成佛。故《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此即觀諸法無自性之理也。所謂無自性者,無何等性乎?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滅性,無我性,無非我性,乃至無菩提性,無法界性,無虛空性。知一切法,皆無自性,則能知一切智,得一切智,能見性成佛。佛法非消極,故二乘自了不度生,爲佛所呵,稱其人爲焦芽敗種。此種人不能成佛,故甯落地獄,不入二乘。所謂修大乘法者,須發大願,存大悲,證大智,立大行。發大願者,願我生生世世,發菩提心,舍諸身命財産,救度衆生,不但令衆生得安樂,且令衆生了明心性,使之成佛。存大悲者,以大悲心爲根本,悲憫衆生不明真理,枉受苦惱,誓救拔之,令得安樂。立大行者,行六波羅蜜,利己利他。證大智者,證法界本性智,成就根本智,于十方法界之理無不了知,名爲一切智智也。所雲“大”者,即衆生心性,此物至小無內,無一塵而能入;至大無外,無一法而不包。所雲“乘”者,以運載爲義,能運行人,直至薩婆若海。薩婆若海者,即一切智智之地也。薩婆若海,即在衆生心性之中,是知此海不遙,心寶常現。以心寶而比世寶,則趙璧非爲寶,隋珠未足珍。但能明心見性,則外物不足以動其心,刹那之間,其寶自現。當親悟時,實非他得,是爲見性成佛。
衆生賢愚,皆因其心力所注之不同而有異,因分別而遂有賢愚,其實則皆同此本體智慧,爲妄情顛倒所覆,不能顯見。如目有翳,如手成殘,不能起作用,其可能性則勿失也。人有智慧而不顯,如人有財寶而受困窮,豈不悲哉!茲引《華嚴經·出現品》文,以釋其義,經文大意雲,譬如有大經卷,量如叁千世界之大,經中書叁千大千世界中事,一切皆盡,此大經卷,雖如此之大,乃全住在一微塵中,不但一微塵如是,乃一切無量微塵,一一皆如是。于是有一人智慧明達,具足天眼,見此經卷,在微塵中,于諸衆生,無少利益,即作是念,我當破彼微塵,出此經卷,令衆生得益。此譬如如來有清淨智眼,普觀一切衆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諸衆生,雲何具足如來智慧,而卻愚癡迷惑,我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執著,于自身中,得見廣大智慧,與佛無異,利益安樂雲雲。釋之曰:大千經卷者,如來智慧也,在一切微塵中者,即在一切衆生心中也,一切微塵皆如是者,即一切衆生皆具廣大智慧。然衆生雖有如是智慧,因妄情所覆,不能內照,譬如大金藏,空埋地中,不因天眼人指示,何能發現?故人必須聞經教之理,了知人人心中,有廣大智慧,思所以啓發之,得無上至寶,利濟無窮,徒以不知爲可惜耳!如知此義,則對一切衆生,無尊卑貴賤高下諸分別,平等智光,自然顯露矣。
心之靈妙,不可思議,質微則勢重,質重則勢微,故地力不如水力,水力不如火力,火力不如風力,風力不如心力。心力無形,力最勝上,神通變化,入不思議,心之力也。茲略引數則用以說心:
一、《起信鈔》雲:信過去釋迦當來彌勒爲易,有令信衆生心中真如,是凡聖通依,迷之六趣無窮,悟之叁寶不斷者,此爲稀有。
二、《正法念處經》雲: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心常爲導主。
叁、《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觀心品》雲:雲何爲心,雲何爲地,文殊言:叁界之中,以心爲主,心名爲地,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沈淪。
四、《不退轉*輪經》雲:爾時叁菩薩,在世尊前,以蔓荼蓮華供佛已,作如是言:我于此法,深生信解,無有疑惑。
五、《如來藏經》雲:世尊告金剛慧言,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衆生,貪欲恚癡諸惱中,有如來智,如來眼,如來身,結跏跌坐,俨然不動。善男子,一切衆生,雖在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汙,德相備足,如我無異。
六、《雁腋經》雲:諸比丘告舍利弗言,佛非我尊,何以故,我不離佛,佛不離我。
七、佛于燃燈佛前,獻五莖蓮華,表五蘊性空,心無所著,頓入無礙之門,乃得授記釋迦之號。
八、《金剛辨宗》雲:金剛經者,一切如來悟心之門也,了無明之妄心,即妙慧之真心,故曰悟心。又雲十方國土中,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惟有一乘法,只是一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更住何法,故言不住。若離心別有法可得,即生執心,住于法相,即是無目之人。
九、《寶藏論》雲:知有有壞,知無無敗,真知之知。有無不計,即不計有無,即自性無分別之知。
十、水面和尚雲:知之一字,衆妙之門,靈知之心,即是真性,與佛無異。
十一、《華嚴經》雲:善哉善哉,雲何如來在于身中而不覺知。
十二、《論》雲:佛說一切法,爲度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觀上列各條,可知佛說法四十九年,只說一句:心不可得。佛雖說亦同不曾說,以法本空故,心若不起,萬法無生,心遍一切處,一切處遍心。如是了達,頓入自宗,故不悟心遍一切處者,則妄計心外有法,一切顛倒矣。
不達無相即相,則是取相凡夫,若了相即無相,則成唯心大覺。故不可取相求悟,亦不可離相證真,不即不離,覺性自現。
結論曰:啓機法門,不可窮盡,茲概言之,使大衆了一大概。先發大願,立宗旨,明學佛之緣起。學佛又分叁期:一啓機期,二正修期,叁印證期。此是第一期,但人何以要學佛,應反問自己:求己呢,還是求佛呢?何者爲重。能知自己根本迷誤之處,然後真心痛切,去求醫藥,醫藥者,叁寶也。然何爲佛,何爲法,何爲僧,又何爲寶。叁寶既明,再行釋我,先從有我做起,不落空無斷滅,再做到無我,不落情見生死,乃知情見生死,無非是苦。于是釋苦,苦義既明,然後怖生死而求出離,但必明如何招入生死,根本還在無明。故釋無明,此無明枉造諸業,故釋業障。而業障之如何消,曰惟解脫,故說解脫。但不明起因,不得真相,故說因果。因果之一起一滅,即幻心之流轉,于是乎辨明心性,使知心爲何相,性爲何物,直證到菩提,故說菩提。乃呼應第四頁印心宗旨,以般若爲用一語,極言離般若則學佛之資糧斷,如工人之失其利器,雖有大力,亦難施用。啓機者,啓般若之機也,此般若非佛獨有,人人具足,般若華言大智慧,然不足以盡其義,當雲“通達世出世法理事圓融無礙之大智慧”十六字,方可以擬其萬一。果如何而可啓發此般若者,當入正修行路。
正修分
修行本意
世上修行人,多不明因何而修,修爲何事,行爲何義。雖高挂修行招牌,所行與所修,完全二致,至修法之正與不正,更無論矣。行者于修之下手處,切切含糊不得,勿作僞自欺,方不誤人,重增罪戾,所謂先正因地是也。
孝悌忠信等,爲人立身之本,正因不孝不悌,所以要修孝悌。“孝悌”二字,原用以教化人中敗類,人果不是禽獸,孝悌本無所用之;人果不是貪瞋癡諸煩惱,本用不著佛法來修。所以未修前,先問自己,果安心否?果已斷除貪瞋癡否?如尚不能,則不能概說爲迷信,廢棄而勿修。
世人作僞,習爲自然。不知對人或假,對己如何可假?口頭可假,臨事又安可假?平時可假,死時又何可假?是以一切可假,功夫不可假。本來因去假而修真,如果修再求假,正如病人求假藥,自己求死,何其愚也!修行人勿于此處迷去。
人本來不必修行,正因所行不合,于是乎要修;法亦本無邪正,以合于所行者爲正;修法亦本無是非,以當機合緣者爲正。法如藥,法之當機,乃名“正修”。凡人自然賦有之本性,故曰“天命之謂性”;隨性之施行者爲道,故曰“率性之謂道”。然失其本來,欲恢複其本來而依于法,故曰“修道之謂教”,教者,法布施也。性爲體,道爲用,言性與天道,即是本來面目。要見到本來面目,先得打除無明業障,明其明德,言修複其本德也。然本德之相貌何如乎?曰本來清淨,本無生滅,本來萬能,體用如如,本來有光,與佛不二,徒因遮障,迷而不見。正如醉人,完全不缺,只是顛倒,酒醒即愈,實無分別。然說得容易,人卻很難信,所以信爲修行之母。
佛雲,于末法余四十年間,爲人說如來藏性,是爲難之尤難,如以雞毛滴大海水使幹,尚是容易,此爲尤難雲雲。非法施之難也,乃衆生自信是佛之難也。今且不說此高深佛法,但說人生是苦,伊尚不信,伊明明受苦顛倒,明明一切無常,彼正樂此不疲,如何肯信。等到大受打擊時,方悟無常空苦,此已是上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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