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更有到死不悟,所謂有八種人,佛亦無可奈何也。一啞人,又謂口能言而不言正道,是爲啞人。二聾人,又言耳能聞而不能聞真理,是爲聾人。叁地獄中人,如人爲無明所覆而行惡,即是地獄中人。四惡鬼中人,指貪求無厭,悭吝不舍者。五畜生中人,指不知理義者。六邊地中人,言生邪見,以人死後斷滅者。七長壽天中人,又指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之人。八受法不精進奉行之人。此八種人,佛雖慈心,亦無可奈何也。世人迷惘,以眼不見爲非實,此所以難勸化也。譬如一大木,木中釘有一釘,初釘時,有半截在外,尚易了知,及漸漸釘沒入木,久久塵封泥塞,或加膠漆,光滑不見,雖告之曰,內有一釘,彼必不信,難信之法一也。及告以此釘非拔不可,否則久久木朽受損,彼必不信,難信之法二也。既信矣,又告以此釘在某處某方,只要一門深入探討,不必多處,彼必不信,難信之法叁也。及深信勿疑,去其膠漆遮障,發現釘頭,告以必可取出,彼又畏難而勿信,難信之法四也。及告以有種種法器,如鑽如鉗及種種之方便,彼自信自持其力,不加信任,不聽所教,難信之法五也。既行矣,又告以拔除之法,先緊而松,搖之使動,除粗分,再除細分,彼又惑而不信,難信之法六也。及正式告伊此釘與木,本來無關,冤枉釘入,此心究非釘可比,非同有相之物,只要認清本來無釘,當體是空,即不拔而自除,伊則尤難深信,此真難之尤難,難信之法七也。今日直告以釘在某處,及不拔自除之理,非深信人安得信心不逆?此心中心法所以曲高和寡,彼修至一二千座尚不知起用,實未聞此法精義之所在與立場之如何,反疑法謗師,嗚呼!夫複何言。
修行之始,先當將修行的經緯劃定,有了綱目,然後有條不紊。凡中途疑退者,都因根本未明,仍屬情見用事。正修分內,以信願行作叁大綱,證則爲印證分。信什麼,決定了,然後發願,既發真願,沒有不真去實行的,于是如何信法,如何願法,如何行法,各各分爲類目,一一開示,今先說信。
正信
佛說法四十九年,叁藏十二部,千言萬語,只是要人認識本來面目,相信自己本來是覺不是迷。但因何而迷,要使自己研究個所以然出來,方才肯去怖苦發心。發心的力量有大小,因爲研究有明白不明白。有些人完全不知道苦,自然完全不肯發心。有些人已經發心,但因循放逸,是半明半昧,所以不痛切了。更有些人,用功雖切,但進步極遲,不得親切受用,是由于明白不透徹,信雖有而不堅,願雖發而不大,行雖持而不恒。經雲發心第一難事,發心者,發信願行之心也,信自己本來是佛,只因迷而不覺,今日既知所以,只要肯修,回轉頭來,此生決定可以見性成佛。自己決不肯自暴自棄,是謂信。既明白此理,見到沈淪的苦,彼岸的樂,自然要于此生成佛,勿再因循坐誤,是謂願。既願矣,就要在事上去實行,是謂行。前爲理,此爲事,理事相合,是爲信願行合一。合一的境界有深淺,所以證到的境界也有深淺,不是他人可得而測,只有自己知道。知道本來面目,我人既抱利己利他之願,當爲人決定一條正路。先把因地弄正,使伊明白因果,明白自己因地本來完全不缺,與佛絲毫不二,只是不肯啓發,所以不得果。我人既負這個勸導的責任,總要教伊信得全,信得大,信得切,否則誤人慧命。關鍵只在此點,可不慎哉!
信是決定不疑之謂,苟有一二猶豫,即不是信。如何信全?謂信理信事,信心圓滿,不偏執不惑亂,發信心者當如下:
一、信因果不二,有因即有果。已成之果佛,如釋迦,如彌陀,如藥師。一切果佛,當初未成佛前,其因地佛性本來完全,亦曾經顛倒過來,由迷而覺,由覺而修,由修而證。從前經過程序,與我今日不二。
二、信我今日之本體,原是本覺,土即是心,本來是淨土,只因迷而顛倒,然佛性始終不壞,半點不缺,因上完全可以成佛。譬如兩塊玉,同樣可以雕刻個佛,一塊是已雕,一塊是未雕,未雕的,一定照已雕的一樣莊嚴,惟妙惟肖,才合正路。如存一種客氣劣小之心,不敢承當同佛一樣,目前且留一點不像,待到來世再刻,將當仁不讓之義,當作貢高我慢,此是信得不全。
叁、信不但我如是,一切衆生各類皆同等有佛性,我亦敬之如佛。彼今世不幸而爲貓,我則爲人,再世我或變爲貓,貓竟轉爲人,伊卻先修而成就,先來度我,我又何可輕之慢之。故學佛當叁世論,不得以今世所修之久暫而斷其功行之淺深也。要如是信,方不墮我慢貢高,輕彼後學,後學亦不至因此自棄,故雲“心佛衆生,叁無差別”,知理而不達事,非全信也。
四、信佛所說法,不可拘執不化,有了義,有不了義,當依義不依文,不可執章句之字。蓋佛說法,往往少文而釋多義,切不可以情見測聖意,執古不化,死信而不活信。如信極樂世界,死執西方是極樂,一若東方便是苦地,要知《彌陀經》說西方一切莊嚴之後,點明十方一切佛世界。明明說十方淨土,只因衆生性情太活,叁心二意,行持不專,不得已而介紹西方一處,又說明從是,言從娑婆算起,假定爲西,不致偏執。如是活信,方是大信。
五、要信自己佛性雖全,但無始習氣所覆,自力斷斷不夠,當借佛力,叁密加持,見功方速,信心愈切,則行持愈堅。
六、信凡一切修行,必受種種魔難,惟恒久不變,斯克成就,恒久爲老,不變爲實,老實修持,信方真切。
七、信師師相傳,即是佛傳,善知識與佛不二,十分恭敬,即十分親切,即得十分利益。
八、信一切法皆是無上,以一切皆佛說故,只因時代不同,衆生根器不同,法無定法,因機而變,佛不涅槃,*輪常轉,謗法即同謗佛故。
九、信各種法門,皆有次第,各各不同,且各人證得不同,不得妄測他人境界,忘卻自己功行。
十、信末法時代,一樣有利根人,佛菩薩非可形見,不可以色聲相求。
十一、信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是妄。但意測亦是妄,以未知謂知,同一不實,同爲大妄。
十二、信見性成佛,要當下直承,佛不欺我,此生決能明心見性,此是頓悟成佛。惟無始積習未除,非此生所可掃蕩淨盡,不能發通成佛實爲二事。
十叁、外道亦有五通,與佛法之證得不同,佛法先求開大智慧,證得漏盡通後,再發五通,方不爲境轉而墮落。
十四、信人生苦因,只是個心境習氣纏縛,知斷習氣,即入正修行路,即斷一切苦。
十五、信一切業障及六道輪轉,只是一習氣心用事,習重者業重,習輕者業輕,要除一切業障,當參心地法門。
十六、信減劫時代,佛法衰落,一世不如一世,我如此生不了,更待何時,倘遇善知識,寶山勿空過,時不再來,切不可稍存待心。要如是信,方是真切。
大願
信爲萬行之母,願爲百業之先。事不問善惡,在未做之先,必有一個志願。願即是行,行願即是真信,行而不願,不得謂信,願而不行,不謂信願,信堅則行力,願大則業宏。因地如何,果地亦如何,此願之不可不宏也。宏何事,曰尚志,此即大願。佛法是積極,要發救度無量大千衆生之願,要斷除貪瞋癡疑慢邪見等病。簡言之,積極的轉邪歸正,轉凡爲聖,轉自了爲利他,轉煩惱爲菩提。《華嚴經》雲:此經不付予衆生手,乃至權乘菩薩,此經付予大心凡夫雲雲。大心凡夫者,在未行前,先發正願大願之人也。經又雲,初發心即成佛,願力之大如是。又當仁不讓,不讓非同貪爭,乃願之不居人後,見義勇爲之意,然亦信心堅切,故願亦油然而生。經雲,依于衆生而起大悲,依大悲發菩提心,依菩提心成等正覺,此由大願引起大行,入于大乘位。故發願要宏大痛切,真實不虛,茲再說願:
一、願此生決定要見性成佛,勿猶豫。
二、願由正知見入正修行路,斷衆生知見,開佛知見。
叁、願不起劣慧小願,有負佛菩薩慈悲加被期望之恩。
四、爲報四恩故,願度一切衆生皆成佛,我以所證得者,方便引導之。
五、願依《仁王般若經》十四忍位,精進勤修,不退本誓。
六、願此生報盡後,隨緣往生何土,如西方極樂,東方琉璃佛土,或成就後再來娑婆度生。
七、願發四無量心,勿輕後學,勿貢高我慢,平等慈度。
八、願依普賢十大願,自利利他,並回向法界無量國土,無量衆生。
取法乎上,僅得其中,況取法乎下乎?故發願第一要大,佛菩薩決不因汝大願而認爲高慢,人人皆可爲堯舜,當仁不讓,古有明訓。雖然,空願不行,即等于妄下當爲說行。
實行
行是實行,由理證事謂行,乃正修分最主要者。衆生苦惱,只是處處有礙,不明所以,理礙也。動則得咎,事礙也。今于佛理,如真信勿疑,理無礙也。行有證得,事無礙也。理事雙融,入不二門,理事無礙也。至體用如如,得大自在,事事無礙也。然非實行,決不能證得,茲再說行。
一、行以不自欺爲主,要痛切實在。蓋不實行,不能證得,不得受用也。
二、行以堅定爲旨,要精進勿退。精者專一,進者勿退,使其日有利益也。
叁、行以不自是爲主,恐其中途生我見疑退也。
四、行當擇法,以當機爲上,如垂暮之年,只求簡單修持,毋庸精深考據,法相之學,徒勞無益,當自決擇。
五、行當時時顧及信願,如有人督促在後,勿退轉也。
六、行當活計,不可拘執死法,如一時無善知識爲我決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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