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隨機而行菩薩行,起種種方便。此五等分別,凡夫不知其心,外道知心而不見所以,二乘見心而明悟未徹,皆不名覺。菩薩明心而覺不圓。佛則覺海圓澄。其實皆同體一心,無二無別。譬如五人行道,凡夫深入險道而不覺,外道知險道不可入而橫行,二乘知險道不可深入,乃止而弗進,菩薩已回頭返走,出于險道,佛則明達非夷非險,雖入險道而自無礙。又如落入大坑,凡夫居坑中而不知險,以未知坑之外另有天地也;外道知坑外另有天地而不能出;二乘坐于坑邊,上下齊觀,寂守勿動,雖不入坑,與守坑不異;菩薩已出于坑,其力足以跳出,乃故入坑,爲度衆生故;佛則跳入跳出,兩都無礙,來去自在,並忘其坑。以夷險無二別也,故跳入跳出,只在此心,欲跳出坑,只用腳力,欲了生死,只用心空,空力至如何,即心力至如何,至一切平等不可得時,便無坑內坑外矣。
不經開悟,不得名修,以修亦無用也。必覺悟後方入正修。佛爲方便說,先息其狂心,止其粗惡,使之就範。就範後,則爲之決定說,令悟自心,開發本來,無明破而入手有辦法矣。譬如暗室中,整理物品,不可得也。勞而無功,空耗氣力,必焉先開電燈,乃有辦法。先爲之決定者,使之覓燈也;破無明者,開燈放光明也;整理物品者,除習氣煩惱也。先後次第如是。彼執于先除習氣後破無明者,若了達方便與決定二義,當知所變通矣。
學佛最初之決定,既在如實知自心,則心性相貌,不可不知。第心有幻相,性無狀貌,惟以遍滿故,能生萬法故,因名曰法性。法性本體清淨平等,不動不變,妙用具足。如以水爲喻,水本不動,風吹而激蕩,遂名曰浪;性本不動,因境而起念,遂名曰心;風過浪止,境亡心滅,浪爲水之幻化,心屬性之流遷,然水雖起浪,水體非滅,性起幻心,性體不遷,原本無生,安有生滅來去諸相耶?故性爲心之體,心爲性之用。如人手足動搖起用,其暫時動搖之幻相可見也,其內藏氣力不變之體不可見也。不得因其不見而斷爲非有,亦不得因其可見而妄認爲真實也。故幻心若有,畢竟有而不可得,真性若無,畢竟空而不斷滅也。一切法用,由此而生,宇宙萬有,依之建立。識得此無上法寶,即登自性光明寶殿矣。
心與性,不可強分爲二,亦不可死執爲一。譬如鏡是性,鏡與外境相對而顯形影,是爲心。形影非無,不可執實,以外境亡,則形影滅也。非屬自性,故幻。此影幻心,有時而明,有時而暗,有時而迷,曰無明,有時而覺,曰明,其實皆幻也。故明暗迷覺都是幻,即滅幻者,滅亦即幻,都不可得,更不立幻與非幻,以都不可得故。因此鏡中起諸幻影,不問其爲美爲醜,實無損于鏡,以照體不動故。而性中起諸幻心,不問其爲無明爲悟覺,或善或惡,或聖或凡,實無礙于性。以性體無生,不動不變故,聖凡同體故,能起恒沙妙用故。
心不可得者,以幻心造境,複因境而有幻心,以無自性,故不可得。譬如鏡之照物而成影,此影者,謂從物有,謂自心生,兩皆不可也。非自生,非他生,非共生,非無因生。其生也,不見其生處,其滅也,亦然,不見其有滅處,故曰有而不可得。
心垢與身垢不同。去身垢,必經種種方法過程,且垢之類別亦不同,垢且有體相矣。去心垢則不然,心垢無體相,只把此心念一轉,即立時放下。如正念貪瞋時,忽一念佛,貪瞋即爲烏有,當體清淨矣。其去固快,其來亦速,轉瞬複又貪瞋,此則習氣引之也。
眼耳鼻舌身意,名曰六根。外曰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是也。根塵相對而起六識,由識而生見,由見而生分別,由分別而生順逆,由順逆而生憎愛,由憎愛而生取舍,由取舍而定執我,由執我而再轉識見,分別順逆憎愛取舍等,輾轉循環,執我不舍,是曰習氣。此中毛病,都由不明而分別所起。一切是幻,彼當作實,一切是假,彼當作真。倘于對境時,認定真幻,不獨境是幻,心亦是幻,覺亦是幻,自然不取。不取則不執,不執則不染。前所執者,今以智慧破之,是名解脫。惟力量不足,有時照顧不到。但只要根本認識明白,久久自然抵抗有力。所以攝心是學佛第一關鍵,當以明心開智慧爲最初之決定。
學人想除習氣,自是正辦,但不先明心地,從根上下手,如開鎖而不用匙,救火而不去薪也。今所決定者,即是此點。昔有某居士夫婦谒諾那上師,自稱淫業太重,求師加持,以解淫業。師笑曰,無上密乘中,無此法也。爾只先明心地,證得根本,開發般若後,此習氣自然掃蕩雲雲。旨哉此言!自藏密東來,能以密法會通般若者,惟師一人而已。故彼獨推重心中心法,與印心學者,相契益厚也。今上師雖爲國而殉身,原不足爲賢者累,此一幻軀,上師豈有所愛惜而執持哉?亦了一前賬而已。
學人不明心地故,遂不脫依賴習氣,以爲一經佛力加持,即可將我淫業鏟除,然則佛又何不一體慈悲,將衆生度盡乎?佛之所以度衆生者,只傳示其方法,令彼自度,如付之以食,不能代伊吃也。而所謂法食者無他,曰惟攝心以啓般若,用般若以掃蕩習氣,至自在成佛,此應最初決定者。
心之爲物,大奇大奇,如通法性平等之義,世間竟無一好人,無一壞人也,以好壞皆無定義,世上罪惡,無過殺人,但何以殺盜則又敬之歎之。又如一物被擊而破碎,即永破碎,不複還原,人則昨非而今是,只一改過,盜即爲聖,可見人能還原,正如橡膠皮之暫伸暫屈,畢竟還原無二,故曰妙心,人又何樂而不改過哉?
人之罪惡業障習氣,無一不系之于心,則學佛不從心上決定,更從何處下手乎?尤妙者,以幻心製幻心,罪惡等等,絕無體相,世人以舉刀殺人見血爲罪惡,不知未舉刀前,殺意即起,罪即成立,至于殺人而逃,刹那間爲悔罪心所沖動,心中只一怕罪,而殺意已銷矣。或如起意殺人,罪雖成立,只一轉念勿殺,則殺罪頓滅,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者此也。只要一放下,一切都解決耳。
人之罪業習氣,譬如鏡中幻景,銷之極易。人之爲惡,如手之汙泥,隨染隨洗可也。不知惡心念,只是迷而不覺。其恐怖心永不解脫,即其罪惡亦永不解脫也。今之學佛者,正如獄中罪人,遇赦釋放,乃自己不肯出獄。此無他,福薄而緣淺也。余故嘗勸人宜兼修福。佛教人布施行方便者,皆是造福,而行最大之布施方便,莫如發廣大心,明自性本體與佛不二,只緣不廣大故。又莫如發平等心,明一切衆生本體與佛不二,只緣不平等故。又莫如發大悲心,明心佛衆生同具大悲本德,而我人長此沈淪,只緣不大悲故。經雲依于衆生而起大悲,依大悲發菩提心,依菩提心成等正覺。
學佛之正因地者,在先明心地。而如何明心地法,則在研求其根,察其心之所自起,然後研求其去處,畢竟是如何相貌,則有而不可得之幻相見矣。而此見者,亦幻相也。以攝之不易,故取諸法以爲緣助如下:
一曰淨土,其最後之功行,曰一心不亂,心不顛倒。
二曰密宗,其功行悉地,曰證入叁昧,通達實相。觀其各部法事,開始總不離乎淨叁業觀空持咒可知矣。
叁曰相宗,其用意在分釋諸相,引證到“諸法空相”一句。
四曰禅宗,其下手處即直指根源,當下見性,爲各宗之所究竟歸止。
可見各宗無一不同此義趣,無不以安心爲究竟。方便多門,歸元不二,攝心歸空,同臻圓覺。而諸法門者,都屬副業而非正行。譬如磨刀,意在割用,磨而不用,何如不磨,且不用則終不知刀之鈍利。故在佛堂修持,用諸法門,乃求其磨煉以付我之用而已。至于二六時中,宜無一刻,無一事,無一念,不凜凜然覺照觀心,此才是正業。果能常常如是,久久成熟,習成自然,則觀外境前來,無一絲一毫有價值處,不被境奪,心不流轉,是名不惑。不惑則念念空淨,自無貪瞋癡叁毒之因,安有殺盜淫極惡之果乎?即習氣未除,叁業起時,庶亦有抵抗調解之法,決不至流浪無主矣。故攝心爲正業,諸法爲副,自求爲正業,求佛爲副,先明心地,後除習氣,是爲正行,此應最初決定者。
菩提與煩惱不二,人或疑之,有來問者,余令其人舉手,複令其放下,更謂之曰,一舉一放,原屬二事,手則非二也。今姑以舉手爲煩惱,放手爲菩提,究何礙于手乎?故學佛而不臻究竟,學佛亦是煩惱,此無他,根本未徹而心終有所不安也,故當言安心法。達摩祖師初來,傳安心法于二祖,此佛法正宗,始來東土。以佛法只是心法,如離心法,一切都非佛法。于最上根人,一語道破,立即承當,更不退轉,此名頓悟。所謂覓心了不可得,則曰與汝安心竟,此直指心田,安心之最簡捷法也。
次曰證悟,如上根人夙世根基,已臻上乘,惟所證未圓。此生得遇善知識,隨機啓發,平日所修,蒙師印可,再加事修,然後契合,一旦囫地開悟,如百丈之遇馬祖,鼻子扭得痛而得契是也。
再次曰明悟,如大乘人已知心法,僅明于理,未證于事。必待開示悟入,因緣契合,大事方明。然又未敢決定,最後一關,必待印可。如智隍禅師二十年後遇玄策,再參六祖而證是也。
再次曰緣悟,如人累世苦行,惜未證悟,今世緣熟,得受當機之法,因而開悟者。又近世行者,多年苦行,訖未明究竟,開般若慧。忽遇大愚法師,開心中心無相密乘,由是證入叁昧、達諸心要者,不可勝數,豈非累劫因緣?是自己之善根,遇無上法緣,共成此福德者是也。
此數者,皆同以開般若,得安心爲究竟者也。或由頓悟,或由事修,根無利鈍,時有先後,因緣各異,遂分遲速。惟安心一法,若全賴學人自己力量,誠屬不易。近由各方來咨于余,竊以心中心法,乃直證心田之法。佛菩薩憫末世衆生,用自力直證禅定者,根器殊少,若使叁密加持,佛力合以自力,必可由定生慧,而般若門開,爲最穩捷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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