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講演錄
說明
一、此講演錄總爲叁分,系主講師王骧陸居士開示語錄。初爲啓機分,以啓發大心承當爲因。次有正修分,以當機授法實修爲緣。叁爲印證分,以修後開悟印心爲果。謹擇要記錄付梓,以供同參。
二、本會原名“學佛研究會”,嗣改組爲“印心精舍”。骧師在會傳法,前後二年,講座四百余次,教誨學人,倦焉勿替。皈依同人得明心要識自本性者,不可勝數。惜甲戌歲所講,未存記錄。此系專就乙亥歲(1935年)所講者,故名《乙亥講演錄》。
叁、本會傳法,不拘定何法。非淨非密非禅,當機而授;亦戒亦定亦慧,自然而持。要以總持法識自本性爲體,般若法啓發方便爲用,淨土法證入圓覺爲歸。說戒則重戒體而防戒病,說定則言正定而除邪見,說慧則證慧力而戒狂妄。其精義盡備于講演錄中。
四、此講演錄不可草草閱過,精義盡在隱微處,能前後反複細閱至四五次,同時修法參究,必有地開悟之一日,否則亦文字解耳。
五、正修分後心中心修法一段,于初學人關系尤巨,遠道修法者,得假方便,打坐時切宜細參。
緣起
本會辦理經年,傳法數百人,幸都實行虔修,深達法要,因緣不可思議。今年又繼續辦理,仍邀鄙人主講,傳授大法,至感慚愧。當本諸位弘法同發大願利生之心,努力宣揚,上報四恩,下濟叁苦,共同參究學佛法門,自利利他,使未發心者,自啓發心之門;已發心者,同入精進之路;已精進者,直登修證之堂。叁層志願,上仗佛慈,下賴衆力,共同荷擔無上菩提,精進勿退。此數語可作我等佛前之發願詞,並祝本會前途福利無量。
本會一叁五等日所講,乃爲引導初機者而設,講法多半是去年重複,今更以新意補充之。去年所講,未有次第,或深或淺,殊無定法。從來學佛者,最苦于根本未清,中途學起,夾生半熟,日後漸感困難。今不厭粗淺,再從頭說起,姑定一次第,使已聞過者,溫故可以知新,未聞過者,因地從此糾正,關系至巨。杜友樵居士等,複發心願將每次所講,記錄付梓,用以流通。庶使後來聽法者,可與前文接氣。講義隨時發給,日後彙訂成冊,而輾轉利他,彼此可以一致矣。至遠道願閱講義者,可由會友代轉。
學佛研究會,是個合作的性質,善根屬于行者自己,因緣有賴師友,合之則成就無上福德。故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成就如是功德莊嚴也。惟初學時,在師友之啓機與自己之信仰。先啓發其機,觀其與何種法門相當,授之以法,斯名正法。再進則在自己之虔修,埋頭苦幹,只用一個“恒”字。師則處于防守之列,時時察其行動,考其意境,防其知見,預杜其弊,勿使狂縱,以臻明悟,是名開正法眼。再進則又在開悟後自己勤修勿惰。惟定慧未均,體用未合,師則處處糾正指示,爲之調伏,于意境上之細分微細分,詳加考察。凡在此時,行者稍得勝境,言論縱蕩,意氣放逸,乃必經之階級。如舞劍時,其力漸充,但舞法未全,稍一不慎,即成兩誤。故必合作到底。上根人至少二年後乃可放松,然而法無定法也。以此法異于禅淨,修法各異。又各人根器亦有不同耳。我人所修,在于求得根本,目的是在印心,得真實受用。本會不是研究教理文字,但亦不廢教義。惟擇其簡要者明之,爲進修之資助。其方法約之如下,也即印心宗旨:
一、通釋淺近教義,以啓其機,以堅其信,以正其因。
二、以印心爲宗,以般若爲用,以總持爲法,以淨土爲歸。
叁、第一明體,第二起用,印證心地,開發佛慧,使親見般若相貌,即生成就。
四、空破無明,徐除習氣,使其頓悟漸修,以佛法通于世谛,斷除情見,得真實受用,至如實知自心爲止。
五、修根本大戒于因地,勵行《佛心經》〔一〕十大行願〔二〕。
六、破一切疑惘,轉惑業苦爲定慧空。
分叁期叁分:此數端決可于即生先植根基,故分叁期。一爲說理期,二爲實修期,叁爲考證期。講法又分爲叁:一爲啓機分、二爲正修分、叁爲印證分。密法爲不共之法。心中心法,又與他密不同。勿與未修未證人談,起其疑謗,即我之罪過,非彼之咎。學問在自己知得,勿妄測他人意境,與之比勝較量。未得謂得,即屬未知謂知,其謬正等。爲重法故,因地不可不慎也。
乙亥講演錄啓機分
反問自性
爲印心故,正因地故,先說啓機分。“啓”是啓發的意思,啓大衆的機,發大衆的信心、痛切心、勇猛實行心,使與佛菩薩所說經論相契合,由是而轉迷爲覺,度苦厄,了生死。更由是而啓發各人之夙根,隨其機之利鈍而予之以正法。根有利鈍,法無定法,合機者爲正。茲先說法以啓之引之,試察之,乃本會授法以前之前方便,使初學者先明發心菩提,爲入佛之初步。一切法門,以發心爲第一難事、第一要事。經雲一發心即成佛。只此一念,關系重大,不可思議,行者不可視爲初步而忽之。世間一切事,必有一個主因“爲什麼”。諸位爲什麼要來聽法?在未聽法以前,各人自己問一問,我爲什麼來此聽法?且靜默一分鍾。只此一分鍾,諸位的意境進步,已是超登彼岸了,這是自性反問。因爲一個反問,即是反觀自性,回頭是岸,即是一念之轉。由凡入聖,只此一轉。佛說無量妙法四十九年,亦只是教衆生一轉。惟佛苦于不能替人代轉,要人自己反問自己,反觀自性,自己去轉苦爲樂,轉迷爲覺,人非不能也,是不爲也。所以佛不度人,是人自度。智者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千百年來,行人苦修數十年,走錯路頭,不得究竟者,關系在此一點。這一點是修行人最初因地。因地不正,越修越糊塗。我自己吃過苦來,所以奉勸諸位,各自考問,把根本弄明白。因地正,日後果地亦正,萬勿輕忽過去。
求佛與求己
但有人說,既然不求佛只求己,佛又何必說法,我又何必學佛呢?此理問得極是。然佛下世,是作醫生而來,衆生不病,佛本無用。正因衆生病,所以不能不用醫藥。病家注意:第一病人,第二醫生,第叁吃藥。如果不顧病人,不問吃藥,專求醫生保佑,試問有用無用?所謂不求佛者,不是廢醫廢藥;但求己者,亦不是離醫離藥。及至病好之後,醫藥原是無用。亦不妨將一切法門,轉授其他病人,此即是自利利他。
求己之法又何如呢?世人迷惘,不懂請醫之法。試問求醫是不是要治病呢?但斷無放棄老病不治,單請醫生保險以後不病之理。今之學佛者,專誠拜佛,求未來福報,不除眼前痛苦習氣,其癡愚又何以異于是。
世人要求未來福報,正因眼前痛苦。不知解除眼前痛苦,即是福報,不可待未來福報也。以未來事,另有一因果,不可顛倒混雜。從來天道中人與人間富貴者,此兩種人往往不肯修行。正因眼前福報太大,享受逸樂,不知自反,由此自誤。所以對治諸病,要辨明因果,認清路頭。
第一知病,先要認識自己之病在何處,此病關系生死,何等重大,然後勇猛發心,專誠覓醫,老實吃藥;第二明醫,要認識醫之責任何如,關系何如,是否可以全賴醫而不靠自己;第叁用藥,要認識藥性如何,用法如何,于去病時,其反應力如何。所謂汗吐瀉,正是去病,不是添病。若因而致疑,則大誤矣。這叁層,乃病家普通常識,學佛者何反不能如是?
知自己病者,知人生痛苦而已。世人不明苦義,以爲無衣食住之滿足,即是苦。不知此是假苦,比量苦,尚不是真苦。世上衣食住滿足的人盡有,但仍舊惶惶不安,甚至一頓安飯、一夕安眠亦不可得,卻是何故?及至亂世,富有的人,苦痛恐怖尤其更多,從而知苦痛實不在此。人生第一痛苦事,根本乃在誤認一世,以爲此世了,一切都了。所以放縱的人,落得造業作惡,落得淫奢放蕩,並以爲死後等等我都不見,斷爲非有。以此斷滅見,又何事不可妄爲?目下世界大戰,國際紛爭,人類殘殺,乃至自殺,都從這一念之誤上來。誤己誤人,愈演愈烈。所以要先明叁世因果之義,苟無因果,則惡人不必有報,善人了無結果,尚複成何世界?所以因果叫做律,是根本不能動搖。因果所通,及于叁世。今世種種,必由前因,必轉後果。同一父母,所生二子,一則爲盜,一則爲聖。果地不同,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果亦有現果後果。因因果果,遞轉如輪。或上或下,或好或壞,在人自造。所以不了叁世,即是不明因果,因果不明,佛法即無由信入,此人終墜沈淪,爲不可救矣。
根本迷誤
世人今生苦難,都由前因造業。夙世惡業,遠因也;懶惰欺詐,近因也。如窮苦之人,雖由夙世惡因,若能勤慎誠實,另造一好因,正可轉凶爲吉,或化重爲輕。此亦因果變化之律,其權仍操之于人。
世人最近恐怖,在衣食住未曾滿足何故如是推求其因,下以爲代。由于日常生活艱難由于求過于供由于生産不太多由于人人貪得便利,但謀不勞而得由于強權者易得,淫奢者易求由于人無道德由于殺盜淫成爲習慣由于迷信貪瞋癡由于眼光短,只圖目前顛倒而求近利由于不了叁世,不明因果由于不覺由于不聞正法由于終日忙碌無暇及此由于衣食住不曾滿足。
世人未來之苦,在衣食住已經滿足後之恐怖。由于世界不安甯由于盜賊充足由于人類惡多善少由于貧富不均由于人心貪得而悭吝由于不肯施舍由于不了叁世不明因果及報施之理由于不覺由于不聞正法由于忙碌無暇及此由于衣食住已滿足而無餍足。
簡單說一句,衆生的苦,完全是自作業,歸根是由于不覺。以不覺故,遂貪。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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