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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常寂常照。
行者自問居第幾位中。
(十四)其間忽生驕慢,輕彼後學,或疾視固執不化之人,以及弄文作偈,皆是夙世習氣種子,無論何人,亦必經此過程,世人目爲狂禅,能再痛切打掃,自臻圓淨,雖然得此禅病,已屬不易,比諸了無消息者何止天壤。
(十五)其間自得勝境,即生各種見地,此見地自較往昔爲高,乃喜而存之,不肯舍去,在世法爲成見,在佛法爲所知,執其所知,不求究竟,遂障于道,此必經之階級,亦功夫半進時之印證,若不打破,轉成大病。
十一、對于讀經論時之印證
在未開眼以前讀經,每被經誤,佛滅後未百年,經文已有謬誤。時阿難已老,見童子誤讀經文,爲彼正誤,童子不聽,當時尚如是,況今日乎,況死執考據者乎。故重文而不重義,勢必無一經可讀,即如《心經》二百六十字,無得與得,不了其義者,執爲沖突。末世佛法之滅,必始于考據而多诤,使後人無從著手,余可斷言也。功德翻爲罪人,可哀也矣。
讀經當在超然地位,先明經旨,再達理論,經旨不爲理論所掩,理論不爲文字所拘,即我心不爲經論所縛耳。蓋佛說法,有如醫病開方,治他人病,非爲我說,但可借以參考,不當直取自用,當將死文字,用作活解,故曰如來無所說。
看經有兩種,一未修前,一已修後,意境各自不同,看經當參其不可解處,如金剛經雲:一切佛與法,皆從此經出。此爲何經乎,若從金剛經出,則金剛經又從何處出乎?又經雲:當知是人即是如來。于此等處,能點斷承當否,可證知其力量之大小。
佛所說法,後人改之,即入地獄,不可不知。但佛說者經義而非經文,文或未盡,則傷其義,是不可不明。地獄之入不入,在改其義與否耳,惟後世修證人太少,甯仍其舊,非真有力量者,勿開此端,恐盲從者之效尤,以考據無得,迳將文義一並割裂,不成片段,則大誤矣。
十二、對于習染上之印證
學佛無他,只是改習氣,易性情。以心境染成爲習慣,名曰脾氣,俗人呼謂本性,諺曰:江山可改,本性難移。極言習氣之不易除,而不知其非也。本性本無汙染,非染而可壞,亦非不染而可成,有如醉人,與未醉時絲毫不二,只一顛倒,然不因顛倒而失其人性也,及至于醒,完全無缺,覓其醉與顛倒,了不可得,始終無成無壞。從知世間畢竟無一迷人,個個是佛,個個是覺者 。然今日之醉與顛倒則不無,但畢竟無壞無雜故,此暫有之習氣,只名之曰幻有而已。于幻有中,假定一深淺,假立一善惡之名,假分爲易改與難除而已。一切本幻而覺性不動,姑就幻相中以印證可也。
習氣之易除者,在一“直”字“爽”字,直則不曲,爽則不纏。凡直爽之人,其成佛必較易,以執著心松也,執我爲生死之根,執我者必愛我,愛我者必我是,我是者必求全,求全者必比量,比量者必多慮,多慮者必多疑,多疑者必深心,深心者必細曲,細曲者必不明,不明者必膽小,膽小者必纏縛,纏縛者必死執,死執者難轉,難轉者不解脫,步步深入,習染益厚,于生前無一物一事一見肯布施放松,其死也,入于惡道,亦自愛執而自難出矣。然人何故而有此種種毛病耶?則一見理不明之誤也,不明由于不辨真僞,不辨由于不能空諸所有,不空由于無慧,無慧由于無定,無定由于無法,無法由于無福緣,無福緣由于執我爲是,不虛心容納,遠離善知識,終至沈淪。
修行不照顧自己之習氣,等于不曾修持,不除根本無明,則習氣永無辦法,即永不能成佛。若欲自己印證功行之遲速,只問自己性情直爽抑是曲纏,苟一思之,當不寒而栗。經雲,女轉男身方成佛,言人性情,必由陰而轉陽,由曲而轉直也,直心道場。直者,不汙染之空心也,非關男女,故經雲佛法非男非女,非不男女。
十叁、對于奇突事時之印證
經雲不驚不怖不畏,或雲信心不逆,或一念生淨信者等語,皆可考證行者情見之深淺。衆生無始執我,外取粗分之境,由我相妄起分別,遂有我人衆生壽者之相。內證細分之意境,由我見妄起遍計,遂有我人衆生壽者之見。境不分順逆,凡超過于我見之所期者,始生疑怖,至其極,乃有顛倒狂亂之果。推其始,則有狐疑不信之因,其實皆我相中之情見,幻化虛妄,輾轉養成,《圓覺經》所謂養此無明,不自覺其養成長大也。夫情爲我愛,見爲我執,病固由此起,病亦由此除,凡對奇怪事而認爲可怪者,必其人之少所見而不能轉耳,若視爲平常,或明爲不二,其疑自破,然破此疑者,仍藉我見,前見爲識,後見轉智,先以智破識,更以智破智,以幻滅幻,得無所滅,乃名無智無得之第一義,更進而義亦不立,第一亦假名,我不著我,怪不見怪,非大定不惑而能如是乎?茲將對事驚怖之緣起心,抉其隱以相告示。
總之破此比量法,亦不外乎見,一曰不理,以覺在前,知其本幻,出于自然不理而現量之有力者也。二曰以見破見,如以劍斬物,更以劍斬劍,此藉功用爲方便而善巧處之也,姑舉二事以爲參究:
一、風俗此謂俗見,最不易破之事,以寡不敵衆也。彼改革風俗者,必強欲破之,此不名破,但名易俗,以同一俗也。惟先以智慧破彼迷悶,勿與之逆,于無可究竟中,假立多數爲安者方便以存之,即是究竟,在自己則未嘗不了了覺知,不隨俗以浮沈,見一切境認爲法爾如是,原無奇特之可言,則入于清淨覺地矣。
二、意外事凡遇意外之事,非關事之大小如何,乃我不識無常,執爲實有,不辨虛僞,遂被動搖,又事非預料者,驟聆之,每生驚怖,有智慧者,不待其事之成果,先于因地徹了,決爲畢竟無常,皆屬生滅。如生子女,明知爲可愛,爲父母者,自望其成人長壽,但各有因緣,各有壽數,于湯餅會親友道賀時,此未來一幕之病死喪葬,早于此時定局,抑又何傷,人既如是,物亦如是,時時存此慧觀,入不二門,則未來諸苦,悉皆布施舍棄,佛法之妙,譬如打防疫針,先除未來恐怖,使早有准備,故驟聆之,即無怖畏,此救于因地,自較世法之救果者爲圓。
衆生習氣無量,多則爲八萬四千相,《大日經》簡之爲六十,謂有六十心,具有六十相。茲更簡明,釋之如此。行者由此參問自己,我于何種心爲最堅固,即我病相之最深者,以何對治,則習氣自除而根本智日益堅強矣。茲簡明釋之如下:
一、貪心謂見境即取,染汙淨心,然必有相彰于外者,如觀煙即知有火性,貪根在內,爲一切入道之障,于財寶名利,乃至貪法味,皆病也。以空一切爲對治。
二、無貪心謂與前心相違,此無慧不貪之行也,如正用功修持時,乃亦消極偏空而不貪,不發大心,但求少足,或不精進,或入斷滅,前爲過取,此爲過舍,皆病也。以不取不舍,發大心承當爲對治。
叁、瞋心由貪求不得而瞋恨也。以慈心爲對治。
四、慈心此與瞋相違,但屬婦人之仁,妨入大道。當以明因果,求究竟,大處落墨爲對治。
五、癡心凡遇所爲事,不能以慧心甄別,諸多迷惑。此以開般若爲對治。
六、智心此世間小智,曲意分別,此勝此劣,自以爲是,不知個人所知所見,極爲有限,螢火之光,不能燃須彌山也。當以虛心勿自大爲對治。
七、疑心此由自身之利害得失太分明,絲毫不肯吃虧,處事猶豫不決,進退失據。當以犧牲、勇猛心爲對治。
八、決定心此言決定太速,不辨邪正,因而誤事。當以慧觀考察,勿重人情爲對治。
九、暗心言此事可以不疑,乃亦疑慮不決,此與第七心略同,前爲細,此爲粗,前爲過分,此爲不及。亦以慧照爲對治。
十、明心言一切明了,然察察則過矣。不知世事本屬無常,難期圓滿。當以不可求全爲對治。
十一、積聚心謂得一勝法,積聚于此,余法皆不取,如喜密法者,自謂離此更無余法,修淨土者亦然,遂開門戶紛诤之漸。當以平等廣大心爲對治。
十二、鬥心謂好辯論是非,曲亦辯之使直,不知論即非義。當以無诤爲對治。
十叁、诤心此內自訟也,如自思惟,已得一義,則亦可矣,辄複自設異議,輾轉生心。當味季文子叁思而後行之爲對治。
十四、無诤心謂是非俱舍,反至了無主張,善惡不分。此以明斷速決爲對治。
十五、天心謂有自然習氣,一切隨願需求,如天道中之果報樂事,不加功力,自然而致,今則修行亦隨之自然,不下苦功,能障菩提,若明一切非可自然,亦必種因而果。勿貪省力以爲對治。
十六、阿修羅心謂其人雖知解脫之利,乃習于生死果報,沈淪而不進趨。當以觀世無常苦空爲對治。
十七、龍心貪財貪貨貪色如龍也。以知足爲對治。
十八、人心恩怨極分明,報施極不苟,處處立人我。當趨大道爲對治。
十九、女心多欲心也。當以不淨觀爲對治。
二十、自在心自求一切如意滿願。當觀法無自性,因緣而會,豈能盡如我意以對治。
二十一、商人心謂分析過細,籌慮太周,勢必拖泥帶水,即成大病。當修疾智以爲對治。
二十二、農夫心如農夫耕耘,一一求知,方下功力,學法者,亦先欲廣聞而後求法,今之研究法相宗者,但聞理解,疏于事修,勞而無功。當思毒箭入體,急宜速治,不應廣問而後拔箭,故修利智,爲所對治。
二十叁、河心謂如河水依靠兩邊,或漂流不定,心不專一。當專心一境以爲對治。
二十四、陂池心謂人貪得名利無厭足,如水之聚集,無所不收,學法亦爾,貪多則不精一。以少欲爲對治。
二十五、井心謂如是思惟,深複甚深,皆欲令人不測。當以平直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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