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移之我見,或偏空之見。
(七)修行者自覺所得之勝境。
以上各條,非證空不能破第一至第五,非空空不能破第六,非不空索之力,不能破第七條也。所言證空者,證一切皆空,用以破有也。空空者,空其所空,蓋覺亦是幻,尚非究竟也。“不空索”者,言證知一切本空,無分空有,不著二邊,不立中道,入于無礙不二之境,非大力者不能臻此。又用此順境反觀之,即是逆境,從知順逆不二。惟人空易,法空難,理解易,事證難。難者,積習之難反也,行者勿因謂難而生退縮。修行功程,不出二法,一曰發心,發心則入道不遠矣,二曰覺悟,覺悟則根本明了,不複退轉。故發心後,求覺方有切實辦法,覺悟後,除習氣方有切實辦法,有辦法即是成就,只是時間問題。如居暗室,永不見室內何物,雖經摸索,亦屬無用,及至電燈一開,見了種種,雖複關閉,仍複黑暗,其所見者,永不忘失,即無退轉。故雲初發心即成佛,然非所言于劣慧鈍根人也,學佛之難在此,其不易信亦在此,其不肯承當亦在此。至所不肯承當者,固由于定慧未足,亦其人之福德太淺,難遇善知識之開示,信心終無由啓發耳。對境練心,分順逆二途,即圓覺經憎愛二境,由我相緣起,遂分八風。八風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也。世之修行者,只練其半,于衰毀譏苦四逆,甚注意其習氣,每忽于利譽稱樂之四順,何也?蓋貪得利我之根本未除,複又執于苦修之見,未能圓其義耳。
五、對起慈悲心時之印證
慈悲心與大慈悲心及菩提心叁義,世人往往混合不分。慈悲心尚不離我愛,偏重果地,忘失因地,以所見者小也,婦人之仁,姑息溺愛者是矣。至大慈悲者,則極重因地,洞明前後,因果交徹,不以目前之偏苦而起悲心,如甲殺乙,慈悲者憐乙而恨甲,大慈悲者則憐甲而並及乙,更顧及丙,一知其殺報循環無已,一恐其效尤也,是名大慈大悲。若夫親證實相,圓通不二,則知苦樂皆不可得,無作者,無受者,證得淨空之境,斯名大菩提心,非世之執菩提心爲慈悲心,若真有物可啓發者比也。故發菩提心者,發證到實相淨空心之心也,此菩提心,本體不動,雖有善惡諸相,幻起幻滅,覺體絲毫無動。愚人不知,爲情見無明所覆,不能證到,行者當反觀自己,見諸苦境,發何心量,其動相又何若,蓋心量越大,其住著心必小,住則入于比量,現量不能圓故,無住即無染,能無住無染于一切境,乃至求了生死,證取涅槃諸心,亦無住染,是真菩提之相,故曰依大悲而發菩提心。
六、對遊戲時之印證
小乘法中,不能離法,法立則是非善惡之二見難除,爲法所縛。大乘不執法,亦不廢法,以一切法皆是佛法,非法,非非法,入于不二隨順,一切不立,故可轉法以爲妙用,佛傳正法眼藏偈曰:“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然又何曾不法耶?近世行人,少解方便,每分正修與遊戲爲二事,一則絕對是善,一則絕對是惡,人遂視爲天堂、地獄。不知境無善惡,系縛則一切惡,解脫則一切善,並解脫亦不立,善惡亦無系,是名至善,即真解脫,當考于心,不應責諸境也。法無定法,隨病施藥,我此用藥,原爲對症者而施,非人人可得而普吃也。人每自诩爲空,能于平日之嗜好積習,不敢試犯,此但名守,摒絕不染,未敢許爲真空也。于功夫進時,必再試之,用以反證自己力量如何,自問能如何便如何,如是即如是否。譬如有人,因疾不可以風,于是求醫爲治,若永不見風,更從何處考其愈否,必也,再經風霜,了無畏怖,斯真體強健複者矣。今人因噎而廢食,因藥而不許其病,固是不通,然功夫未到,執以爲必如是而可、縱之放任者,亦是不通,但此意境,一賴于師資,二體于自覺,局外人正不勞慈悲不放心也,如亦一概抹煞,情見用事,妄論是非,則如醫家爲人割治重症,他人只見其流血而不忍,婦人之仁,豈大悲度生之本意哉。
(此分原爲修證人閱,非新學人的用功法也)
于遊戲事之印證者,第一在修心中心法,六印滿後,修足百座,于酬應中,借以一試自己之定力則可。又喜于枯寂之境,不久流入斷滅,或生厭世之念者,當反以救之,此無定法,當爲知者道,難與俗人言也。
經雲不驚不怖不畏,當于此中練出,比丘守威儀,自無此等機會矣,昔二祖入遊戲叁昧,後人效之則病,愚謂有伊尹之志則可。人之真性情,每以遊戲賭博時流露而出,其最愛者,能放得下,是真解脫,能轉濃爲淡,是真進步,能不驚怖,是真平等,能若無睹,是真解空,總求其活潑潑而矣。
七、對于心無所著時之印證
心無所系,此有二種,一者無所寄托,二者無所住著。無寄托者,如飄忽無主,心無所寄,以無所事事故,左右不知所可,感乏味之苦,此指無主沙彌,未經修持者而言。無所住著者,乃心無系染,無所不可,體用如如而不動,若鳥飛空,不雲無迹,不可定指爲有,不可死執爲無,超然自在之外。若此者,乃指已成就者而言。但此則又不同,凡修行人至半途時,在此二者之間,有時亦感覺無主,不知所可,其反動時,必至怨天尤人,厭法恨己,此時最易搖惑,若有人言某法如何快當,某師如何功深,堪爲我師,即不覺隨人情而移去,不知無師不拜,無法不求,雖屬貪多,未必即是大害,只是心無主宰,求功太急,終至有法皆曉,一事無成,平時依舊煩惱,臨終一樣慌亂,此真大病耳。故于此時宜提心恒審,不可放逸,又懶之最初步,即是無著,可見其心不痛切,或自以爲是,放任而去,此亦流浪。又任運與流浪,若相似而有別,一則大事已了,打成一片,處處不會放卻,自然而致,不爲境所移,隨緣不變,故可任運,一則根本未明,隨境所轉,自己無主,故名流浪,于此等處,易生驕慢,行者不可不時時警惕也。
八、對所修法上之印證
心有一毫系著,即是生死。譬如貨棧內,所藏皆是棉木汽油引火之物,于中大放花炮,無有不焚,自是危險,但落一星之火于中,久則同一燃燒,二事不可妄分爲大小也。又如雙目中著沙即迷,著粉珠碎玉,其迷何別。修行者如洗衣垢,用皂去垢,皂亦垢也,以水洗皂,皂亦穢也,必皂去水幹,方名真淨。今借佛法以攝心,未離功用之時,當然不能廢法,但若死執爲實,何異去垢而不去皂,去皂而不去水,豈不惑哉!故雖一切不必廢,卻一切不可著。心中有叁毒,如放花炮以自焚,但有一佛見,即落一星星之火矣,佛自說法放火,佛又自說法收火,正恐後人不會,只管放火不收,故真報佛恩,當念佛無有法可說,我亦無法可修,亦同洗衣去垢,垢則不無,淨亦不立,洗則洗之,畢竟淨空不可得。能于此微細微細處一放手,是大自在者。
九、對于勝負見上之印證
勝負心乃衆生之情見,顧視所爭之目標如何,假分爲勝劣,不知同一習氣也,且習氣中之最難除者也。然于精進時,少借以策勵則可,于印證時則不可有,若立人我則非矣。從來好勝者,必驕于人,驕人者必執我而心不平等,此生死最牢固之根,亟當去之。凡真功夫人,非言語可表見,非行止可量度,逆行順行,鬼神不測,超然于物外,不離乎人情。應對來者,或故示負處,一以試其勝心,一以免其惱苦,以更欲啓其疑參,其人即無形受其包羅,苟能自覺者,從此即跳出此去,否則長此沈淪地獄矣。《地藏經》有多诤地獄,即此等人所建立。
十、對于修證時過程上之印證
修滿心中心二叁百座後,意境自然開朗,至五六百座,則又日有甯喜,各人根器不同,印證稍異,姑略論其所證得,勿分彼此勝劣可也。
(一)忽得輕安快樂,其舒適實不可名狀,每思求得之,但此似乎寂靜輕安而已,得體而未起用也。
(二)忽見此心廣大不可思議,于事之因地果地,洞見益明,此漸入大悲輕安之境,是已起用矣。
(叁)其快樂轉覺平淡,無勝得心,無成就心,反虛入渾,真體內充,此漸入寂滅輕安之境。
(四)經此叁種輕安,其間必經過無數反動,甚至舊時積習,一齊發出,良由從前是壓迫功夫,不知者謂爲退轉,實則搬運正忙,一切夙垢正打掃出屋時,是好處,非壞處,若再起愛惜而留之,則大誤矣。
(五)其間忽好弄文字作偈語,好與人多辯,皆是夙垢中種子。比較稍好者,一經搬出,不必再惜。
(六)其間忽經過痛哭流涕,此有二境,一則怖畏生死,或恐此生不及,一則不期然而如是,亦喜極而涕,惟稍不同,此亦種子翻出即了。
(七)其間忽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又見他人種種,無一是處,惟此法爲是,此正深入而未翻身時,若再經反跌,則生平等智光,入不二境矣。
(八)其間忽生待心,自以爲久久自然會得,此等習慣,全由放逸中來,亦不痛切故。
(九)其間忽自己不信自己,此由因地上不敢承當,決定力小,故有此疑。
(十)其間忽辯才滔滔,昔所說者,不久即自覺其非,此由于慧力未足,量度未周,故欠圓明,但從此日有進益。
(十一)其間自覺一月有一月之進步,一日有一日之不同,並亦不知何故如是。
(十二)恐怖心自不易起,因得失心淡也。
(十叁)照力之遲速,蓋心境相對,不照即不轉,不轉即不空,其力亦漸增加如次:
l.先見境而覺照,但必竭力提起。
2.見境而覺照,覺照雖在後,提起則不必用力。
3.見境即知覺照,略有先後,但未離于知。
4.見境即照,同時提起。
5.先以覺照,境若在後,然有時忘失。
6.境隨心照,時時覺照在前,然尚顧及覺照(以上在功用地)。
7.不知有照而未離照,明知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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