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中觀學派的開悟(續)
講中觀學,主要介紹龍樹菩薩的思想。因爲,龍樹菩薩是中觀學的集大成者,亦是大乘學派的開山祖師。現在就從他的一部重要著作《中論》談起。
首先,把“中”字跟大家講一下,“中”即不偏之義、偏就不對,偏左邊不對,偏右邊不對;偏說有也不對,偏說無也不對。具體說:“中”就是佛教所說的“緣起”理論,即緣起中道觀。大家都知道“緣起”是佛教最基本的學說,是佛教與其他宗教所不同之處,也是與其他哲學所不同的地方。其他宗教、哲學有時也提到緣起的道理,但是,沒有佛教談得全面、徹底。中觀學派更精辟地發揮了緣起的深義。
“緣由”二字,可能大家都很熟悉,作爲一個佛教徒,都知道緣起的道理。“緣起”二字,于小乘來說,習見于“十二因緣”。因緣之義,簡約的說,即“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有了這個,就有那個;若沒有這個,也就沒有那個。拿“十二因緣”來說,即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它們之間的關系,即由于無明作條件,産生了行;又由行作條件,産生識。那麼,無明即是行的緣,行即是識的緣,乃至于老死等等。沒有一個單獨生存、單獨存在,都是相依相成,相互依賴的。有情就是這樣輪回不息,被拘禁在苦的鎖鏈中。以後,擴充到整個宇宙,大乘將緣起道理──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擴充解釋整個宇宙的現象。龍樹的《中論》以此成立一切法空,發揮得極爲出色。
上次給大家講過佛不作解答的問題──十四無記,是早見于小乘經典中的事。
西洋哲學家康得,他認爲我們的理性有一定的局限性,並不是什麼都能解決。他著有一部書《純粹理性批判》,主要在于說明,哪些問題理性可以解決,哪些問題是理性所不能解決的。這個在過去的哲學家沒有注意到,以致追求宇宙本體的努力都陷于武斷。康得爲此大喝了一聲──你們不要那樣只向前跑,返回來把自己檢查一下吧!檢查我們的理性是否超越了自己應有的界線。
還有值得參考的是,古代希臘(埃利亞學派)有名的哲學家──芝諾,他反對世間上有什麼“多”,反對世間上有什麼“運動”。他用無限地分割辦法作論證,好像是一套詭辯,可是,爲理性所出的難題,不能說他完全沒有道理。
由此,不妨提出,釋迦牟尼對這些問題不答覆,是釋迦牟尼答覆不了嗎?我們的答覆是否定的,“不是不能答覆”。那爲什麼不答覆呢?那你得好好地去參,我們叫做參禅嘛!這不應與輕易地放過!
依康得的《純粹理性批判》的思想,“十四無記”是屬于理性上解決不了的那些問題,這在佛教上是不能接受的,因爲,如果接受的話,一切智沒有了,一切智沒有,那麼佛不是虛而不實嗎!康得提出的“二律背反”即對同樣的問題提出兩個相反的判斷,而這兩個判斷作爲結論雖是相反的,但又都是說得通的,這個判斷說不下去好像有道理;那個判斷說下去好像也有道理。實際上也就是對“十四無記”一類問題加以論證,明其不可知而已。
康得提醒了我們,從我們的思想上解決問題,並不是那麼一帆風順的。我們引用康得的說法是爲了提醒大家要另眼來看中觀的認識論,他所用的邏輯遠超我們一般的邏輯方法。就是說,用我們一般的邏輯方法,對那些問題,就沒有辦法。龍樹所用的方法不是形式邏輯,實際上是真正的辯證法。
有些問題,形式邏輯解決不了,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就得向上提出高一級的方法,這個高級方法,我們暫且叫做辯證邏輯。那麼,大家應該知道,龍樹所著的《中論》(二十七品)全部完全是“破”!不正面說,一直破到底。大家看看《中論》就知道,破得相當利害!對如來──破!對涅磐──破!對空間──破!對時間──破!對因果──破!以後你們學《中論》就會看得到,我在這裏只能提一下。
爲什麼《中論》完全用破的辦法呢?就是說世間上所用的一套邏輯,要談最高的境界──無相,就要失去效用,因爲,我們的理性有所限製,最嚴重的是我們的理性本身(自己)有內在的矛盾,自身的矛盾,自己很難解決。自己說的話把自己打倒,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自相矛盾。“矛盾”這個詞的來源,大家都知道,是《韓非子》書內講的一則故事,矛是用作擊刺的,盾是用作防衛的。有人問:賣“矛”和“盾”的人,你的矛銳利否?他誇說,我的矛最銳利,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不能刺進去的;那人又問:那麼你的盾呢?他誇說:我的盾最堅固,世界上任何東西也戳不破。那人接著就問他,那麼,就拿你的矛,來刺你的盾,是刺得進去呢?還是刺不進去呢?這個人就默不能答了。這個故事的深刻涵義,就是說不需要旁人把你駁倒,你自己就把自己駁倒了,因爲你的判斷本身,含有否定自己判斷的東西在裏面。龍樹的《中論》主要是從各家各派說法本身,發現他們自有的矛盾,給以破斥。他就是將就你的話,發現你的矛盾,再用你的矛盾,來把你的理論推翻。這顯示了什麼問題呢?就是顯示人們的理性──以概念方式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最後必定要陷入矛盾而無法開脫。
現在,從心理上把我們人的認識過程大概談一談,首先,認識事物,開始是感覺,“感覺”,是對事物的個別接觸;進一步是知覺,“知覺”是根據感覺所感覺的個別情況,有一個整體的形像,如我們參觀法源寺,先是接觸到個別事物,如牆壁、殿堂、樹木等,沒有成爲一個整體。當參觀完以後,就有了一個總的印象。這是知覺,依據知覺的資料,進行深一步的認識,不僅得到事物的表像,而且認識了事物的規律,從而才能産生真正的知識,才能掌握事物的真正作用。如我們看到太陽,感覺它的顔色、形狀、溫暖,屬于感覺與知覺,只是一種表像,考慮到太陽爲何落到這邊不落那邊?進一步發現,地球是圍繞太陽轉的,地球自己本身一晝夜自轉一周,總結出了太陽(東升西落)的規律,這就是思維的作用。
思維的活動有叁種形式:一、概念,如天、地、人;二、判斷,天高、地低,人是動物;叁、推理,如“此山有火”,你沒有看見,是怎麼知道的呢?因有煙故,根據煙,推知有火。由此,凡是推理,都是間接的認識,非直接的認識,若直接的認識,就不須用推理。
以“人”這個名詞來說,就是一個概念,“人”絕不是指某一個人,“概念”即概括的觀念,經過抽象加又概括,産生了概念。然後,根據概念組織判斷、推理等活動。大家想一想,沒有概念,看你思想如何活動,只要有思想活動,必定是概念的形式方能執簡禦繁。又如“同學”就是個概念,若一個一個地去說,未免太不精簡,並且每一個概念的內容,如果都必須一一列出,請問在一點鍾內乃至一年內也說不出多少有意義的話來。而且思想也將難以有效的進行,概念的作用是很大很靈活的,再複雜的東西,都可以用一定的名詞把它概括起來便于思考活動。
但是概念的成立,一要經過舍相,即有一部份它要舍去;二要通過抽象,把需要的部份,想辦法集中起來。如(佛學院的)同學,這是一個概念。你是湖北的嗎?你是湖南的嗎?你的個子大嗎?你的個子小嗎?這個不是組成概念的主要成份,不共同的東西,就要舍掉;共同的東西是什麼呢?共同的東西是:在佛學院做學生,就是(佛學院的)同學。根據這一條,就成立了佛學院同學的概念,把大家概括起來;若根據那不同的各點,就概括不起來。因此說,概念──就是我們思想的符號,並非事物的自體。
我們的思想,沒有什麼地方不能到的,可以上天,下地;微觀到極小極小;宏觀到極大極大。它的真正本領,在于它的概括性。但是,天長日久,我們忘記了它是符號,錯誤地認作事物的當體,于是認爲我的思想所及,認爲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在地球上,他可以思到天上,所以,思想活動越來越廣,思想的符號,給我們很多的方便,忘記了概念僅僅是如電話號碼,本是人爲的符號,本不是要通電話的真實物件,只是記住電話號碼以後,利用這符號,就可以與對方通話聯系。這樣通過概念的活動,可以和客觀事物發生聯系,並不是沒有概念,就沒有事物的本身,這是概念有限。若把範圍無限地擴大,擴大到現象的背後,事物的本質是什麼?最大極限是什麼?這時問題來了,它自己本身的矛盾就出來了。爲什麼呢?因爲它原産生于意識,就是一個方面,只是符號,只是符號那麼個東西,這樣有限的作用,你要把它當作真實的使用起來面向宇宙,就會變得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比如:“時間”有沒有沒起頭呢?就有限的階段來說,時間有起頭。我們八點鍾上課嘛!這不是起了頭嘛!並且下課了,完了嘛:你說時間沒有起頭嗎?沒有結束嗎?但是,把這個問題(時間),無限地擴大擴大,一直擴大到究竟有無“始終”?這個間是何時起頭是找不到的。又如“空間”,我現在活動的範圍,就在講臺上,這個空間是有限的;大家坐在教室裏,也是有限的嘛!若把這個概念,無限地擴充擴充,一直擴充到整個宇宙。這個世間是什麼東西?它的中心點在什麼地方?它的邊邊在什麼地方?就會找不到。大家不妨想一想,我們的思想上所運用的基本概念,只要無限地擴大,最後就會碰到矛盾而無法解決。
“因果”,大家都知道,因──就是因果關系的因,指能生果的事物,因更有因,這個因本身又成了結果。如果因果果因,因因無盡,理論上就要遇到困難,人們口頭上常有“雞生蛋,蛋生雞”的提法,意思是說到底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實際上就是對因果關系的質難。追究有沒有最初因?如果有,最初的因,這個因又是什麼?這個是哲學家頭痛問題之一,不承認因果吧,那還有什麼規律可講?什麼知識可說?承認吧,講到最後,自己本身的矛盾──最初因的問題就出來了。若說沒有頭一個因,等于說,世間上沒有因果,是不是可以這樣講呢?若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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