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生命才能找到真正的出路,才能從輪回中徹底解脫出來。不僅使自己獲得解脫,同時使一切衆生獲得解脫。
七、菩提心的特征及實踐
凡夫的心靈世界中,每種心行皆有各自的特征:貪心有貪心的特征、嗔心有嗔心的特征、慢心有慢心的特征。那麼,菩提心的特征又是怎樣的呢?《華嚴經》告訴我們:“發菩提心者,所謂發大悲心,普救一切衆生故;發大慈心,等佑一切世間故;發安樂心,令一切衆生滅諸苦故;發饒益心,令一切衆生離惡法故;發哀愍心,有怖畏者,鹹守護故;發無礙心,舍離一切諸障礙故;發廣大心,一切法界鹹遍滿故;發無邊心,等虛空界無不往故;發寬博心,悉見一切諸如來故;發清淨心,于叁世法,智無違故;發智慧心,普入一切智慧海故。”
除此而外,許多大乘經論皆從不同角度對菩提心的內涵進行了闡述,內容極爲豐富。根據我個人的修學心得,主要歸納爲以下幾點。若能把握這幾個要領,發心決不會出現方向性的偏差。
1、覺悟
凡夫心之特點爲不覺,又稱無明。因無明所惑,導致我法二執及貪嗔癡叁毒,由此造作輪回之業。所以,十二緣起的第一支即爲無明。凡夫因無明而念念不覺。我執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我執的泥沼中;貪心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貪心的作用中;嗔心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嗔心的怒火中。如此越陷越深,不斷執著貪嗔癡煩惱及所緣影相,長劫流轉于生死輪回中。
菩提心則代表了覺悟的力量。正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所言:“自覺悟心能發菩提,此覺悟心即菩提心,無有二相。”凡夫和聖賢的區別,關鍵就在于“迷”和“悟”一念間,“前念迷即凡,後念悟即佛;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發起菩提心,標志著有情生命的覺醒。這一覺醒,驅散了無明長夜,照破了生死迷夢。菩提心的修行中,必須以覺悟爲本,于念念中保持覺醒,觀五欲六塵爲夢幻泡影,對貪嗔癡及種種凡夫心的顯現了了分明,不隨其轉。故《大集經》雲:“雲何名爲發菩提心?了知貪性則名發心,若複了知瞋癡悭妒陰入諸界,無明行識名色六入,乃至生老病死大苦是名發心。”可見,了知貪嗔癡的實質,也是發菩提心的重要內涵。
身爲菩薩,不僅了知我執是一切過患之本,更了知利他乃成就功德之源。“菩薩”之稱,源自梵語菩提薩埵,意爲覺有情。因而,菩薩在自覺的同時,更以覺他爲己任,以大慈、大悲、大喜、大舍之四無量心濟度衆生,共同邁向覺行圓滿的境地。
2、無我利他
凡夫心是執我的。生活中,人們最常想到的正是自己。一生都在爲我的衣食住行、名利地位、事業財富而拼搏。然而,世間的一切煩惱痛苦、是非紛爭也無不因“我”而起。
無我,是佛法不共世間和外道的思想,佛教中列爲叁法印之一。無論是聲聞乘還是菩薩道的修行,都是建立在無我的基礎上。聲聞行者因了知無我而成就解脫涅槃;菩薩行者則因通達無我而能真正利益衆生。在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便是我執。因爲凡夫心的特點是處處爲“我”著想,這一習氣根深蒂固。當我們發心利益一切衆生時,必然面臨和自我利益的尖銳沖突。唯有鏟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我們才能在菩提大道上勇往直前。那麼,如何解除這一障礙呢?佛法告訴我們,我執乃無明所致,因不了解生命真相,或執著色身爲我,或執著各種想法爲我,或執著財産事業爲我。若以般若智慧加以透視,便能明了諸法皆因緣合和之假相,無常亦無我。
如果能夠徹見“我”的虛幻不實,執我也就毫無意義,自他之間的鴻溝亦將不複存在。通達無我,才能徹底地利他;而通過利他的修行,又能不斷淡化我執。《金剛經》中,特別強調將無我正見落實于修行中:“佛告須菩提:菩薩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衆生,令入無余涅槃界;如是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一衆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衆生相、人相、壽者相,則非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爲菩薩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類似的經文在經中多處出現,諄諄告誡發菩提心的行者,在修習菩薩道的過程中,須以般若空性慧了知“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如此,才能成爲合格的菩薩。
3、無限
凡夫心是有限的。其中的所有心理因素,皆來自生命延續過程中某些經驗的積累,亦有其特定的對象。貪心有貪心的所緣,嗔心有嗔心的所緣,慢心有慢心的所緣,而這些所緣境必然是有限的。人們只會對己所喜樂之境生起貪著,不可能貪著一切;也只會對不如意的所緣境生起嗔心,不可能嗔恨一切。
菩提心則不同,其所緣是無限的。菩提心的發起,是緣一切衆生爲對象,爲利益一切衆生而成就菩提心行。這一點,是許多大乘經典都談到的。《華嚴經》雲:“菩薩不爲教化一衆生故發菩提心,不爲教化百衆生,乃至不爲教化不可說不可說轉衆生故發菩提心,廣說如阿僧祇品……是故我發此願,淨一切刹,我願乃滿。斷一切衆生煩惱習氣,我願乃滿。”這是何等弘大深廣的願力。在《金剛經》中,佛陀亦就發心問題如是開示:“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同樣告訴我們,菩薩應以救度一切衆生爲所緣,不論其身處何道,也不論其生命形態如何,都是菩薩盡力救度的對象,無一例外。《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中,則有這樣一段對話:““世尊,雲何發菩提心?”佛言:“大王,如生大悲。”“世尊,雲何生大悲。”佛言:“不舍一切衆生。””諸佛菩薩之心量,因爲不舍衆生而寬廣無限。在我們所熟悉的《普賢行願品》的十大願王中,不論是禮敬諸佛還是恒順衆生,每一願皆以盡虛空、遍法界、十方叁世一切諸佛或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刹海所有衆生爲所緣境,充分體現了菩提心的廣大和無限。
4、平等
凡夫心是不平等的。因爲凡夫有我及我所執,注定不能平等對待一切。因爲有我,就有自他之分;有我所,就有親疏之別。身爲凡夫,總是執我而棄他,而在人與人的關系中,更是充滿著好惡取舍,因而導致世界的種種不平等現象。
菩薩的修行,則要從不平等的凡夫心中擺脫出來。發起菩提心之後,一方面要通過聞思經教認識到一切法的平等性,認識到一切衆生的平等性;一方面要在觀修和實踐的過程中,對一切有情生起真實的平等心。對于菩薩道行者而言,倘若還有絲毫好惡親疏的分別,就不能成爲合格的菩薩。正如宗大師在《菩提道次第略論》中所指出的那樣:“若不先斷除對于一類有情起貪,及對一類有情起嗔之分類,而修平等心者,則任隨生起慈悲,仍有類別。”所以,平等舍心也是菩薩行者所應修習的重要內容。
菩薩的慈悲,乃“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無緣,即沒有任何附加條件;同體,即沒有自他和好惡親疏之別。這樣的慈悲,是建立在自他平等的基礎上。《普賢行願品》告訴我們:“以于衆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因爲對一切衆生都能平等無別地看待,才能成就究竟圓滿的大悲。事實上,不僅菩薩行者應常行平等法,佛陀自己也是這樣爲我們作出了榜樣。《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中,與會菩薩如此贊歎道:“了知平等菩提心,世尊常行平等法。”世尊所行,正是說明了修習平等心的意義所在。
5、無相、無所得
凡夫心是著相的。因爲凡夫充滿著自性見,對身心世界的一切都生起實在感,執著有實在的美醜、垢淨,有實在的我、我所。所以在做任何事的過程中,都帶著有所得之心。若是立足于有相、有所得的凡夫心,無論怎樣努力,最後成就的仍是凡夫心。
而菩提心是無相的。首先,“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發心即是無相。其次,在行菩薩道過程中亦不能住相,正如《金剛經》所說:“(布施時)應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在這段經文中,佛陀告誡我們:布施時不可住布施相,不可執著有能施的我、所受的他及所施之物。唯有叁輪體空,才能圓滿布施波羅蜜,才能成爲菩薩道的資糧。否則,與人天善行何異?布施是如此,六度萬行莫不如此。第叁,菩薩修習一切法門時,不僅不能住相,更不能生有所得之心。這也就是《金剛經》所強調的,“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诤叁昧,人中最爲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無論是住相或生有所得心,都是凡夫心的表現。唯有通達無相、無所得,才能成就勝義菩提心,圓成無上佛道。
菩提心的實踐,由願菩提心而落實于行菩提心。無論是發願還是行持,都應依菩提心的特征進行檢討,檢查一下這一心行是覺還是不覺?是有我還是無我?是利已還是利他?是平等還是分別?是有限還是無限?是住相還是離相?是有所得還是無所得?菩提心的實踐過程,正是不斷調整心行的過程。如果我們的發心是不覺、有我、利己、分別、有限、住相、有所得的,那就說明我們還是地道的凡夫。反之,如果我們的發心具足覺悟、無我、利他、平等、無限、無住、無所得的特點,才是合格的菩提心,是與諸佛菩薩不二的心行。
八、菩提心的實踐典範
論及菩提心的實踐典範,首推諸佛菩薩。我們讀誦《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無量壽經》、《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等大乘經典時,不應僅僅關注佛菩薩可以爲我們做些什麼,更應看到佛菩薩是如何成就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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