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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論》講記▪P9

  ..續本文上一頁能夠漸漸的悟入法性?如生死的流轉不息,要有所依止,所依共,所依不共,就是這有情界、器世界,是生死流轉的依處;悟入法性、得涅槃,也同樣的要有依處。

  叁、“抉擇”──抉擇是智慧的作用;般若悟入法性,般若──慧以抉擇爲性。擇是選擇、簡擇,如選擇物品,這是好的、要的,那是不好的、不要的,這就是擇。抉是抉發,將正確的事理,抉發出來,顯示出來,這是抉。抉擇是般若──慧的觀察作用。如七菩提分中有“擇法”,也就是抉擇法。

  四、“觸證”──觸是直接的接觸到,證是證實。法性不是名言,不是聽到,理解,而是般若的直接的觸證。例如一杯蜜,要真的嘗到了杯中的蜜味,才是觸證了。這裏說觸證法性,觸證的觸,與色、聲、香、味、觸、法的觸不同,這觸是法性──真理的親切體驗,中國學者每稱之爲開悟,或證悟。

  五、“隨念”──隨念,依過去所得到的,隨順系念不忘。隨念,是修行的方法。

  六、“到達彼自性”──經修行而達到究竟。自性,就是法性,也就是涅槃。法性是勝義的自性,就是體驗到這自性,究竟圓滿的實性,唯識學名之爲圓成實自性。

  1.222 別釋

  (1)相相如略標說。

  以下別說六相。法性的“相”,在“略標”中已“說”過了。法性相是:沒有能取、所取,沒有能诠、所诠;不是語言可說明,不是思想可分別理解的。超越一切相對的名言,相對的能取所取,是絕對的,無二無別的真如性。

  (2)依處 處謂一切法,及一切經等。

  “處”,是依處。依于什麼,才能悟入法性?論說有二:一、依“一切法”;二、依“一切經等”。什麼是依一切法?法是形形色色的一切事。如山、河、大地,草、木、叢林,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等,只是複合的假有。如分析一切法,凡有一一特性的,如色法有青、黃、赤、白等色,心有眼等識,貪、嗔等心所,這都名一切法。現在而外,過去、未來的也是法。阿含經曾說:如于一法不通達,就不會證悟的。這是說,要證悟,須證知一切法性。但一切法如此多,怎能一一都通達呢?一切法雖多,但法性是通相,是遍通一切的,能通達一法性,就通達一切法性。一法如此,法法如此,凡是證悟的,沒有悟此法而不悟彼法的。悟一法,即悟一切法,約悟入法的實性說,並不如某些人所誤解的,以爲悟了什麼都知道。現象界無限差別,怎能一切都知道呢?一切法的法性,平等法性,是無二、無別的,是依一切法而觸證的。

  小乘──聲聞學者,急于解脫叁界生死,如說:“叁界如火宅,生死如怨家”。佛給以簡單扼要的方法。身心以外事不問,專從自己身心去觀察自己。觀自己身心爲無常、苦、空、無我(這是生死法的通相),體驗而得解脫。所以小乘學容易,簡單而扼要,但身心也是一切法(身外法也不外于此),還是依一切法的。大乘廣觀一切法空,不生不滅。如大般若經說:色、受、想、行、識──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凡夫事,二乘事,菩薩事,成佛的事,一切一切都爲般若慧所依。大乘唯識學,所以說悟入法性,平等法性,要依于一切法。

  第二是依一切經等。無論是身心以內的,以外的,一切法一直呈現在我們的心識之前,我們不知道法的真相,所以不能得到解脫。唯有依佛的開示,菩薩等聖者的開示,才能得到應遵循的正道。所以說依一切經等,不但是經,還有菩薩的論,經與論都是悟入法性所依止的。經是非常多的,如持一部經,能解脫生死,成佛,還簡要容易,依一切經,那問題可大了!小乘法雖可以簡持而入,大乘卻不能如此。菩薩發心,無量法門誓願學,一切法門都是菩薩所要學的。因爲佛所說的法,是適應衆生根機的:或是人、天世間法;或是爲聲聞、緣覺說的;或是爲大乘菩薩說的。所說的法,或是通途大道,或是說迂曲的路,或是便道小徑。佛說無量,有方便,有真實;有權教,有實教;有了義,有不了義。適應衆生無邊根性,說無邊法門,菩薩要利益一切衆生,衆生根性不一,怎能專學一經,一佛,一咒?如賣帽子的,如拿一頂帽子,要人人都適合戴上,那是不成的;如爲大衆著想,大小都得備有。學大乘法要依一切經典,理由就是這樣。所以西藏黃教──達賴、班禅一派,依一切經論從五乘共法到叁乘共法,再到大乘不共法。統貫一切教法,次第深入,正是依一切經等的好榜樣!

  依一切教典,一切法門,願學無量法門,就是菩薩通達法性所依的方便。部分中國佛教的觀念,有些不同。以爲證悟,證悟可說麼?不可說。可思惟麼?不可思惟。修學經論,是要分別的,那不是愈分別愈不對嗎!所以譏爲“以水洗水”。如不可說,所以非文字相;非能取、所取,所以非心緣相,于是有直下不作分別去參證的方便,這是中國禅者的見解。唯識是印度佛學,不是這樣說的。要悟入法性,須依一切法、一切經去聞思修學。這不是分別麼?不是分別更多嗎?依印度所傳佛法,小乘、大乘,唯識與中觀,都重視聞、思,依分別入無分別,依名言入離名言,依世俗入勝義。如一切不加分別,無知無見,怎能方便證悟法性呢?例如要去總統府,先要分別:向東或是向南,向中正路呢,還是南京東路?左轉或是右轉。要知道路線,才能到達總統府。到了總統府,總統府自身,沒有東南西北可說,可是如沒有東南西北的指示,怎麼也不能到達的。總統府自身無所謂東南西北,卻要依東南西北的指示才能到達,這就是方便。佛能化度衆生,就有賴方便。法性是無能取、所取,無能诠、所诠,卻說種種法門,從了解分別中,引導趣入,這就是佛的偉大,不可思議的方便!

  (3)抉擇 其中抉擇者,謂依大乘經,如理作意攝,一切加行道。

  有人說:我會讀經,我藏經看過一遍,看過幾遍的也有,但不一定有用。要知道經是佛說的,是應機說法的,經義有著多樣的應機性。如自己去閱讀,或從師長那裏去聽,這都是聞。無論是讀是聽,經上這麼說就以爲這麼說,這問題可大了!佛經中,佛說這部經是經中之王;那部經也說是經中之王,到底有多少王呢!有的經上說:這樣理解,這樣觀察,才是正觀,不作此觀,就是邪觀;可是其他經中,所說的邪觀、正觀,又不相同,那又怎麼理解呢?有的經說:一切聖人都從此來,非依此法門,不能解脫生死、不能成佛;同樣的話,又在別的經中說。所以經上這麼說,我就這麼了解,那是不夠的。學佛的,初學一部經,非常歡喜,肯定佛法就是這樣。學了二部、叁部......更多部以後,卻反而弄不清楚了。所以佛說:修學一切經法,要進一步去思惟;思惟了還要修。思惟與修習,就是抉擇。

  說到“抉擇”,就是“依大乘經,如理作意攝,一切加行道”。悟入法性的抉擇方便,含有“如理作意”與“加行”二義,這都是依大乘經的。經論所說作意,略有叁類意義:一是注意,如作意心所。二、作意是修定時,內心的觀想系念。叁、這裏的作意,是思惟,思考抉擇的意思。平常說,學佛法有四條件:一、親近善友(善知識);二、多聞正法(多多的聽法);叁、如理思惟(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就是依法修行大乘經法,經如理思惟,然後依著作止觀的修行,就是一切加行道。

  如理作意是什麼?經典有深、有淺;有究竟說,不究竟說;有盡理說,不盡理說;了義說,不了義說。究竟說是徹底的,不究竟說是不徹底的。盡理是說得很徹底圓滿的,不盡理是這麼說,其實是不完全如此的。例如說,吃飯能滋養身體,這是對的,但是不徹底、不盡理的。如吃飯過飽,可能反而吃壞了。可見這句話,是有相對的意義,卻不是徹底的。又如有人頭上生有一塊黑疤,就名之爲黑人,其實別處都是雪白的。世俗語言,大抵是不盡理的,經典隨俗說法,有些也是如此。所以,對佛法要如理作意,要依徹底的義理來思惟,如依不徹底的義理來思惟,那就錯了。不要以爲經文如此說,就可以以此爲標准!

  佛的經典分二類:一是了義經,一是不了義經。了義經是究竟徹底的。如所說的,還要再解說,再補充,這就是不了義的。所以如理作意,是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以了義經義去如理作意,才能得到大乘法的究竟意義,也能解說不了義經。如理作意是思慧的作用,分別,觀察,以獲得佛法如理的正見。經法雖多,如依了義經爲准繩,可得佛法深義與方便。攝持一切佛法,化繁爲簡,漸漸的脫略文句,而系念法義,然後可以實行,可以從觀察中顯現法義。抉擇的如理作意,能成就思所成慧。思惟還是散心分別的,如能在定心中思惟,依定心分別觀察,這就是修所成慧;依修所成慧,能得般若的現證法性。佛法從阿含、中觀、瑜伽以來,都說止觀,都說分別、抉擇,從聞到思,到修,然後到證入。不過,不是什麼分別都可引入證悟的。世俗的分別,止與觀,即使有助于佛法的修持,也不能證悟法性。佛法有特殊的觀察──勝義觀,能遮遣我們的虛妄分別,這才能依分別而契入無分別。依唯識學說,這就是要觀察所取無性,能取非有,所取、能取都不可得。如理作意,要從虛妄分別,現有能所取而實不可得去理解,了解決定,堅信不疑,成就深刻的信解,才依之而起修。

  加行是什麼意思?廣義的說,加行就是一種功用,努力去做。依這一意義來說修行,修福、修慧都是加行。但加行有一特別意義,就是從凡入聖,所用思惟,觀察;修止,修(勝義)觀,在沒有悟入以前的一切,就是加行道。從凡夫到成佛,唯識宗分成五道:一、資糧道:廣集無邊福德、智慧資糧,菩薩要自利利他,備一切功德,所以凡是福德、智慧,應盡量去修集。依唯識說,這要修行一大阿僧祇劫。二、加行道:分四位,暖、頂、忍、世第一法。四位時間不太長,就在一大阿僧祇劫的後期。叁、見道:經加行道的修習,現證法性,如實的體見了真理,名爲見道位。四、見道以後,隨順所悟而修習,名修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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