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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生活▪P2

  ..續本文上一頁處所,大部分的寺廟都分爲叁個方面:一是有個學習的地方、二是有個專門學習儀軌修法的地方,能依照儀軌不斷修法,叁是一個比較小的團體,在寺裏專門進行閉關,從事禅修。每個寺廟至少會有一位仁波切或轉世活佛負責行政和領導工作,有的寺廟也會有堪布當住持。當然,寺廟也分爲種種不同的形態,有一些是完全獨立的,有些則屬于一個系統,由一個負有行政權和責任的母寺派出一些代表到屬于它的、比較小的分寺裏,不過有些寺廟的領導人並不是由比較大的寺院派出,這是兩種不同的形態。另外有一種規模比較小的寺院,是一個閉關的地方,也就是現在所謂的閉關中心。閉關中心比較簡陋,也沒有很正式的領導組織,在這裏一切都是比較簡單的。在臺灣則比較複雜,這幾個狀況幾乎都會混在一起,有關*輪中心的曆史也不是很長,我建議*輪中心最好能規劃每天及每一周、每個月的法務活動,讓每個人盡量來參加,這樣大家就可以從*輪中心得到一些利益。

   可能的話,大家要盡量參與中心的這些活動。在臺灣的都市環境裏,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是大家都在工作的時間,所以同時都沒有空,但有空閑的時間也都一致,所以可以做每周或每月的計劃,怎麼樣來共修的一個計劃,彼此互相支持。例如持咒,一個人一小時可能持咒幾百次,但十個人算起來就有幾千次,如果人更多,一個小時就可以持幾萬次咒,每個人彼此之間都會得到一種「共」的加持。參加共修一起持咒、禅修,它的力量會更大,大家彼此支持、鼓勵,這樣做是非常有幫助的。在這個城市,每個人都非常需要支持。我們都會被人影響,也好像常常被某種事情壓迫著,如果能一起共修,彼此之間就會有一個支持。當然,對于修法的內容也應當妥善安排,總不能一年到頭修同樣的一個東西,最好是每個月或每一年做有次第、有秩序的安排,這樣會比較有意義,而在這之前大家會需要多些了解,需要有一個上師好好指導該怎麼做。最重要的是,既然參加中心的團體活動,大家應該要有這樣一個心願,就像發一個願一樣要好好參與,不要第一次辦活動來了一百個人,第二次、第叁次就慢慢減少了,到最後辦活動的人都覺得「我好像很笨,爲什麼要辦這個活動,都沒有人要來」。所以大家要嚴守「我一定要盡量護持、盡量參加這樣的修法」的一個心願,這就是我想到可以建議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運用佛法的方式。

   在參加團體活動之外,每個人最好每天都有自己所修的法,這是滿重要的事,而且對我們會有所幫助。有許多人老是想著一些沒有用的事情,跑來問我修這個法好不好、修那個法好不好?其實任何一個本尊法──即使是最簡單的本尊法──沒有一、兩個月的基本時間,根本無法對一個本尊法有深人的了解,何況大家還有語言不通的問題之類的,就算每天花兩個小時與上師一起研讀,那也不過如同飛機才剛要起飛一般,根本還沒能飛上天,這樣對大家並不是最有幫助的方式。事實上,有些比較簡單的修法我們是可以運用的,比如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阿彌陀佛、白度母、綠度母和蓮師等等,這種比較短的法也許儀軌只有幾頁,我們只要花一、二個禮拜的時間跟著上師、喇嘛從第一頁好好研讀到最後一頁,知道每個字如何發音、如何作觀想、其意義又是什麼,每天如法地修持,先好好研讀之後再修持這些法本。在修持前也應該要准備好法本、唐卡、畫像及其他修法必備的東西。我建議大家要盡量參加團體的活動,並且要維持自己每天該修的法。

   除了參加中心的活動之外,喜歡去灌多少頂都是很好的事,就像山上的雨下得越大,山下河流積聚的水就越多,所以不管是去參加修法、火供、接受開示或灌頂,這些加持就好像雨水一樣,而我們本身就像那河流,會不斷地將這些加持彙集起來,但是如何彙集?總要有個容器,而這個容器就是我們每天所必須要修的、最基本的法,否則若是沒有一個容器,再多的加持也只會流失,對我們沒有真正的幫助。等到將來真正可以放下,可以離開工作崗位,在財物上沒有問題了,擁有好幾個月屬于自己的時間,那個時候就可以每天花比較多的時間作比較技巧上的禅修。當我們能真正這樣做到的時候,才是真正可以深入修行的時候。在此之前,你的心很大,想修這個、想修那個,都不過是障礙而已,因爲我們所能做的努力只有一點點。

   無論如何,我們已經是金剛乘的修行者,那就應該把握一些基本原則:第一、應該了解包括自己在內的一切衆生本性即是佛。雖然現在因爲我們的業力、染汙與障礙,使我們顯現的狀態並不是很好,但是我們應該知道,包括我們在內的一切衆生內在即具佛性,具有佛的精髓,因此我們應該很自然地開展我們的慈悲心和虔敬心。對于比我們了解更多、智慧比我們更高、比我們更純淨的,我們應該生起虔敬心,比我們還差一點的,應該要對其生起慈悲心。這是一個非常自然的過程,就好像我們站在一座山的中間,往上面一看、往下面一看,上面是如何、下面是如何,我們自然非常清楚,這樣便很容易生起慈悲心和虔敬心。如此一來,我們的嫉妒和傲慢就會消失,使我們擁有一個健康的態度。

   第二、我們所做的一切,無論如何應該盡力遵守、重視業力的法則,不要欺騙和誤導他人。當我們做事前先想想,這樣做對我有什麼利益?我做了之後對他人又有什麼利益?如果是令他人不好或痛苦的就不要做,如果是利益他人、利益自己的就可以去做,重要的是以業力的法則來衡量我們對他人應該做的一切行動。

   第叁、在業力之外,我們還應該留心我們自己所說、所做、所思惟的,即使在走路或是與別人談話時也應當非常留心。當然這也是有所限製的,如果想得太多我們可能會發瘋,這對我們沒什麼幫助,因此應該很正確地保持我們的覺知。

   上面所說的叁點,第一、每個衆生都具有佛性,第二、尊重業力的法則,第叁、時時保持正確的覺知。我們應該盡力把握好這叁者,這是我的建議。

   不過這僅僅是最基本的法則,如果想修得深入一點,簡軌最好是修四加行。四加行不僅是個很簡單的、基本的修法,事實上它是一個圓滿的修法。四加行中,任何一個法都足以使你成佛,只是因爲修法內容非常豐富,所以我們將四加行以不同的目的安排成四個加行。事實上我們應該一個加行、一個加行地圓滿十萬遍,即使要花上十年、二十年,也應該這樣去做。修這個法並不是在比賽,每天做多少沒有太大的關系,最重要的是修法的品質,而不是數量。數量對我們並沒有太大的幫助,我們應該注意修法的品質,這才是最重要的。

   最後作個結論。大部分來說,所有最高、最究竟的法,就是要能夠維持對佛性的覺知,也就是識自本心,做到了解自己。要達到這樣的程度,除非我們能做到沒有任何的染汙,染汙得到淨化、業力得到淨化、兼具福德與智慧資糧,並且得到許多的加持,否則這是不可能達成的。而當我們達到這個最終的境界,就比如一只小鳥,原本住在一個小小的洞穴裏,我們將它帶到一艘大船上,這艘船在廣大的太平洋中持續它的航程,這時我們把小鳥放出去,這只鳥一定會不斷地繞著這艘船飛來飛去,最後它還是回到這艘船上,覺得這艘船最好。所以,只要我們能洞見我們的佛性,識自本心,我們的心就可以達到一個很平和的境界,如果不能,我們的心將充滿五毒-貪、瞋、癡、慢、疑的作用,或是雄心勃勃,要做這個、做那個,就是沒有辦法將自己的心平和下來。我祈禱,希望大家都能在此生當中認識自己。

  

  

《佛法與生活》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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