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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講記▪P18

  ..續本文上一頁言: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一類菩薩複作是言:非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然勝義谛相,異諸行相。有余菩薩疑惑猶豫,複作是言:是諸菩薩誰言谛實?誰言虛妄?誰如理行?誰不如理?或唱是言: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唱是言:勝義谛相,異諸行相。世尊!我見彼已,竊作是念:此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于勝義谛相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說是語已。

   善清淨慧菩薩是這一節的當機者。清淨慧即無漏慧,已經通達了無漏智慧,故名善清淨慧。通達無漏慧就意味著已經證得了勝義谛,因爲勝義谛是靠無漏智慧才證得的。既然善清淨慧菩薩已經證得了勝義谛,爲什麼不知勝義谛與依他起(世俗谛)的關系呢?爲什麼還要提出這個問題呢?前面已經說過,菩薩提問都是爲了衆生,不是爲自己。實際上他們是明知故問。菩薩擔心未來衆生對這些問題搞不清楚,借助這希有難逢的法會因緣,不錯時機地代衆生向佛陀請法。

   善清淨慧菩薩摩诃薩向佛陀請示說:“世尊,您很奇特,您真是與衆不同,您能做許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您很善于說法。”世尊的奇特表現在哪些方面?有什麼特點?《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雲:“世尊有五奇特法:一者于諸有情非有因緣而生親愛;二者唯爲饒益諸有情故,常處生死忍無量苦;叁者于多煩惱難伏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者于極難解真實義理能隨悟入;五者具不可思議大威神力。”奇特法即稀奇法,常人所不能具備,唯獨世尊具有,所以說甚奇。世尊的五種奇特,用通俗話說就是:

   第一,世尊無緣大慈,愛護、憐憫衆生,並非與衆生有什麼連帶關系才去關心他們。常人關心的都是沾親帶故的人,而世尊把一切衆生都看成是自己的兒子一樣,平等對待。

   第二,世尊早已解脫生死,本來可以住無余涅槃享受寂靜之樂。但是,世尊爲了衆生都能脫離生死苦海,因此常住生死之中,忍受無量諸苦,廣度有情。

   第叁,衆生剛強,漏習根深,難調難伏,難以度化,佛陀具大智慧,設八萬四千方便法門,對治各種根機的衆生。

   第四,世尊對宇宙人生的真相、奧秘認識得很清楚,常人則認識不到宇宙人生的真理。古今中外都在探討這個問題,可是沒有哪一位哲人有確切的答案。佛陀不但自己悟到了,而且還將悟到的真理毫不保留地轉告給衆生,以便衆生依法修行證得真理。

   第五,世尊具有四無畏、十八不共法、叁明、六通等不可思議的威德神通。如《楞嚴經》中說:“于一毫端現無量寶刹,處微塵土,轉大*輪。”在一毫端那麼小的地方變現無量寶刹,寶刹不減,毫端也不會擴大,在極微塵中能轉大*輪,這就叫不可思議大威神力。

   “乃至世尊善說,謂世尊言:勝義谛相,微細甚深,超過諸法一異性相,難可通達。”因爲世尊具有這些稀奇的特征,所以善清淨慧菩薩一開始就贊歎世尊,並贊歎世尊善于說法。接著又說:世尊您曾經說過,勝義谛相極微細、極甚深,它不是凡夫和二乘所能知道的境界。凡夫衆生大多粗心大意,只能了解事物的皮毛,而不能深入事物的真相,對微細的勝義谛就更難以了解了;二乘人對極高深、極細微的勝義谛也無法徹底了解。勝義谛相與依他起的關系既不是一也不是異,如果從一或異兩邊來探討它們的關系都不能得到正確的認識,所以說“超過諸法一異性相,難可通達”。不僅凡夫不能了解,二乘人以及地前菩薩也無法了解它的高深義理。

   “我即于此,曾見一處,有衆菩薩等正修行勝解行地,同一會坐,皆共思議勝義谛相,與諸行相一異性相。” “勝解行地”指見道以前資糧位、加行位的菩薩。像這樣的菩薩,他們對勝義谛有相當的理解和堅定的信仰,但還沒有證得勝義谛,就叫勝解行地菩薩。善清淨慧菩薩對世尊說:世尊!我曾經在這國土上,看到許多菩薩,他們的果位已經達到勝解行地的境界。正因爲他們只是從理論上理解了勝義谛的道理,沒有親證勝義谛,所以坐在一起共同討論勝義谛相究竟怎麼回事。

   諸法行相,遷流變化。凡是遷流變化的就是有爲法,有爲法就是世俗谛,就是依他起。勝解行地的菩薩就像那些外道一樣,用思惟、議論的分別心來討論勝義谛與諸行的關系是一是異?或者說他們在討論圓成實與依他起的關系是一是異?或者討論無爲法與有爲法的關系是一是異?從哲學的角度講,他們即在討論宇宙人生本體與現象的關系是一還是異?勝義谛本身超思惟分別,用思惟的分別心來討論,最終無法作出結論。

   在聚會中,有一位菩薩站起來發表自己的見解:“我認爲勝義谛與依他起相沒有差別,它們是一個東西,不是兩個東西。”另一位菩薩反駁道:“你說得不對,勝義谛與依他起應該有差別,它們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東西。”又有一位菩薩,對這個問題搞不明白,覺得這個說得有理,那個說得也沒錯,猶猶豫豫,拿不准孰是孰非?誰說的符合道理?誰說的不符合道理?象這樣的問題就更嚴重了。我聽了他們的討論之後,心中暗想:這些善男子沒有證得無漏智慧,愚癡頑鈍,不明了勝義谛與依他起的真正關系,不知道說一說異都是不符合第一義的。這些人的討論,已經落入一和異的對待之中,他們不能通達勝義谛的本身是超一、異的。我有這個疑問,請世尊爲我們這些愚癡頑鈍的衆生開示、開示。

   善清淨慧菩薩要提問之前先說明了自己提問的原因,如同法湧菩薩見很多外道在討論問題時一樣。不過,這裏善清淨慧所說的討論者不是外道,而是勝解行地的菩薩。

  

  乙二、非一非異的原因

   爾時世尊告善清淨慧菩薩摩诃薩曰:“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此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于勝義谛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何以故?善清淨慧!非于諸行如是行時,名能通達勝義谛相,或于勝義谛而得作證。”

   這時,世尊對善清淨慧菩薩提出的問題作了總的回答:善男子!就是這樣!就是這樣!就象你所說的:那些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懂得勝義谛與依他起的關系非一非異。勝義谛相極微細極甚深,它與依他起的關系超過一、異的範疇,那些人說他們的關系是一或是異都不符合第一義的。善清淨慧!勝義谛的境界並非像他們诤論的那樣。凡人用思維的方法討論勝義谛與依他起的關系是一或異,根本不能明了、通達,也不可能證得勝義谛。

   以下,世尊就善清淨慧提出勝義谛與依他起的關系是一是異的問題作詳細解答。

   丙一、約叁、五過失顯非一非異

   何以故?善清淨慧!若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應于今時一切異生,皆已見谛;又諸異生,皆應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應已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一、約叁過失破一執,反顯非一。這一段破勝義谛與依他起是一的說法。假如認爲這二者的關系是一的話,就會産生叁種過失。爲什麼呢?善清淨慧!如果認爲勝義谛相與依他起相沒有差別,二者是一個東西,那勝義谛就成了依他起的世俗谛,而依他起的世俗谛也成勝義谛了;現象成了本體,本體成了現象;有爲法就是無爲法,無爲法就是有爲法;依他起是圓成實,圓成實就是依他起了。所以說這種認識有叁種過失:

   第一過失,“應于今時一切異生,皆已見谛”。異生指的是凡夫。假如認爲勝義谛與依他起是一個東西的話,那麼凡夫衆生見到世俗谛就等于見到勝義谛了。假如是這樣的話,那凡夫與聖賢有什麼區別呢?事實上,凡夫並沒有見到勝義谛。

   第二過失,“又諸異生,皆應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假如說衆生已見到了勝義谛,這無異于說一切衆生都應得無上方便、無漏智慧、無漏聖道,而證得涅槃了。事實上,衆生既未得無上方便,也未證得涅槃,仍然在生死苦海裏流轉、沈浮。

   第叁過失,“應已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假如說一切衆生已經得了無漏智慧,證得安隱涅槃,這等于說衆生發心行菩薩道,福慧圓滿,已經成就佛果了。可是衆生依然沈迷在生死苦海而沒有開悟,也沒有證得無上正等正覺。

   總之,假如說勝義谛與依他起是一個東西的話,那麼衆生應該當下見第一義谛了、當下證得涅槃了、當下證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了。這樣一來,聖人與凡情衆生就沒有什麼差別了。事實上,凡情衆生根本沒有見谛、沒有證得涅槃、沒有成就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有了這叁種過失,足以證明,勝義谛與依他起是一的認識是不對的。

   若勝義谛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已見谛者,于諸行相應不除遣;若不除遣諸行相者,應于相縛不得解脫;此見谛者,于諸相縛不解脫故,于粗重縛亦應不脫;由于二縛不解脫故,已見谛者,應不能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不應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二、約五種過失破異執,反顯非異。上面講勝義谛與依他起若是同一個東西,變成了凡夫與聖人沒有區別,犯有叁種過失;這裏說二者若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東西,就變成聖人與凡夫沒有差別,犯有五種過失。這是站在聖人的角度來說,這五種過失讓聖人變成了凡夫,聖人與凡夫沒有區別了。

   第一過失,“已見谛者,于諸行相應不除遣”。如果說勝義谛與世俗谛(依他起)是兩個東西,就意味著已經見道的地上菩薩沒有能力遣除諸法的差別行相。差別行相是有爲生死的依他起相。當見道者見到真理的一刹那,根本智證得真如時,一切差別行相都被遣除,不能顯現了。若說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彼此沒有任何關系,那麼見道的聖人怎麼能遣除世俗的差別相呢?既然差別相沒有遣除,聖人不也就是凡夫了嗎?

   第二過失,“若不除遣諸行相者,應于相縛不得解脫”。如果聖人不能除遣一切差別相,就不能認識一切如幻如化的現象,聖人也就和凡夫一樣,執著現象爲實有,被一切幻化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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