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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論講記▪P15

  ..續本文上一頁身由自現纏眠。”初地又名歡喜地,此時無漏智得到開發,有漏的妄識開始轉染成淨。在滅盡定的狀態下,第七識也不起現行了。但第七識的徹底伏斷,小乘須在阿羅漢的位次,此時末那識才會永遠改變並舍棄對阿賴耶識的執著。而從大乘的果位來說,必須到八地,也就是無相無功用地,無漏智才能在生命中産生相續不斷的作用,有漏妄識不再生起現行。

   那麼,第七識的永滅到底滅的是什麼?是第七識的自體?還是染汙的末那識?唯識宗也有不同的說法,即有體無和用無兩種觀點。安慧論師認爲,永滅就是沒有了末那識這回事;而護法論師則認爲,末那識還是有的,只是其染汙成分沒有了,從此將以清淨面目出現。

  第四節 第叁能變--前六識

   第叁能變主要講的是前六識。前六識屬于我們能夠意識到的範疇,同時也是世間哲學、宗教及早期部派佛教都曾講到的。所以在討論第叁能變時,沒有教證和理證的內容,因爲前六識的內容是佛法與世間所共有的,不需要對此進行論證。而第七識和第八識則是唯識學不共的理論,這就有必要對它們進行論證。

   前六識爲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在《成唯識論》中,關于第叁能變的內容爲七段九門。

  一、六識差別

   第一爲能變差別門,《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是:

   “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

   叁能變的差別有六種。從識的自體來區分,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有各自獨立的自體,所以唯識學屬于多元論。

   六識的名稱又是如何而來的呢?在唯識學中,有依根得名和依境得名的不同定義方式。所謂依根得名,就是以根作爲識的所依,如建立在眼根上的識爲眼識,建立在耳根上的識爲耳識,依此類推。若是依境得名,應名爲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爲什麼六識是依根而不是依境得名呢?有五方面的原因:即依義、發義、屬義、助義、如義。

   一、依義:眼識依眼根而住,耳識依耳根而住,鼻識依鼻根而住,即“依根處所,識依而住故。”也就是說,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是通過眼根、耳根、鼻根的作用而有。

   二、發義:識由根所引發,而根的變化又會影響到識的認識作用。如近視眼、老花眼之類的生理變化,都會影響到眼識對世界的認識。

   叁、屬義:識的種子始終相屬于根。如眼識屬于眼根,耳識屬于耳根,兩者的關系非常密切,彼此缺一不可。如果僅有根而沒有識,比如死者,眼識是無法産生作用的;如果僅有識而沒有根,比如盲人,眼識同樣不能産生作用。

   四、助義:根和識是互相影響的,根必須在識的協助下才能産生作用,而識也必須在根的協助下才能産生作用。一方面,當根發生變化時,識會受到影響;另一方面,當識産生病變時,根的認識也會受到影響。如精神病患者看到的世界,往往和常人看到的世界不同。

   五、如義:根和識的性質是一樣的,都屬于有情。而六塵的境界,如色、聲、香、味、觸、法,則是屬于無情的境界。

   六識因此五義而得名,其中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所依的根都是物質的,而第六意識所依的根則是精神的,依第七識意根而展開。

  二、六識的體相

   第二爲自性行相門,在《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是:

   “了境爲性相”

   “了境”即了別境界,這一特征既是前六識的特征,也是前六識的體相。“性”就是體性,爲四分中的自證分;“相”就是行相,是對相狀所産生的分別能力,爲能緣的見分。

   前六識的特點爲了別。事實上,每個識都有了別的功用,爲什麼唯獨將前六識作爲了別識呢?因爲了別有粗了別和細了別之分,前六識具有粗了別的功用。六識依六根而了別的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是我們所能感知的粗相顯著的境界。而第七識和第八識的了別卻微細難知。

  叁、六識的倫理屬性

   第叁爲叁性分別門,在《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是:

   “善不善俱非”

   叁性是佛法對不同行爲屬性的區分和定義。此處的“俱非”,是指非善非不善,即無記。所謂“善不善俱非”,就是說六識通于善、不善和無記叁性。

   第七識和第八識屬于潛意識的範疇,其性質爲無記,區別只是在于,前者爲有覆無記,後者爲無覆無記。前六識則屬于意識的範疇,在活動時有一系列心所與其相應,表現在行爲往往帶有某種傾向。

   在前六識中,第六識的活動共有五十一種心所和其相應,也就是一切心所都和意識相應。如果第六識與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舍、不害等善心所相應的話,就會導致善的行爲;而與無慚、無愧、嗔、忿、恨、覆、惱、嫉、悭、害等不善心所相應的話,就會導致不善的行爲;若既未與善心所相應,也未與不善心所相應,便是無記的行爲。

   雖然這些心所從理論上說只是第六識的助手,但在很多時候,第六意識並不總能當家作主,它的大權早就旁落了,只是一個被操縱的傀儡而已。因爲在我們的心理活動中,嗔恨、我慢、嫉妒等煩惱都具有強大的力量,正是它們左右並主宰著我們的生命。有些人貪心特別重,當貪心成爲心靈主宰時,即使理智告訴他不能再貪,卻仍然身不由已地貪著。這也就是俗話所說的貪婪成性,在佛經中則稱其爲“貪性人”。當然這和種子有關,可種子也是從不斷的培養中來。如果我們對不善的心所聽之任之,使它們在生命中形成主導力量,再想進行管束就很困難了。就像那些有權有勢的下屬,往往會利用手中的實權來架空主人。由此可見,現實世界的很多現象都是人類精神世界的映照。

   我曾在法國梅村參加“世界和平宗教研討會”,一行禅師有句話說得非常好,“世界和平始于人類內心的和平。”這充分體現了佛教的思想精神,如果沒有正確的觀照,沒有內心的和平,世界和平又從何而來呢?美國的“9·11事件”就是個沈重教訓,雖然他們建構了先進的導彈防禦系統,卻無法防範如此原始的攻擊方式。所以說,若以武力相互防範,結果必然是防不勝防。真正行之有效的辦法,還是要以慈悲心來化解彼此的怨仇。

   因爲第六識通于叁性,所以我們才會産生善、不善和無記的行爲。前五識也有善或不善的行爲,但前五識的認識屬于現量,這一過程非常短暫,所以它們的活動多是在意識引導下進行。《八識規矩頌》的第一句就是:“性境現量通叁性”。“性境”是佛法所講到的叁種境界之一,另外還有帶質境和獨影境。性境爲前五識所緣的境界,是沒有介入情緒分別的客觀存在,也是如實呈現的心靈影像。帶質境,是以我們所緣的真實境界爲基礎,在介入情緒後所呈現的錯誤境界。獨影境,就是純粹的意識行爲,在沒有接觸外境時,我們同樣能展開回憶、想象等各種思維活動,也會在心靈出現影像。“現量”是說前五識的認識屬于直覺,當我們對事物作出判斷後,就已不再是現量。比如我們看到桌子並意識到這是桌子,就由現量進入了比量和非量的範疇。正因爲前五識的所緣爲性境,能緣爲現量,所以本身沒有能力主動行善或作惡,只是在意識的支配下展開活動。因而在善惡行爲上,第六意識屬于主動的一方,而前五識屬于被動的一方。

   那麼,當意識在活動時,叁性會不會同時發生?從我們的心理活動到行爲本身,能否同時具足善或不善的心理因素?關于這個問題也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即叁性俱轉和不俱轉。有的論師主張不俱轉,即我們的善惡心理總是有先後次第,不會同時産生;還有的論師主張叁性可以俱轉,因爲五識是多刹那俱生,所以善、不善和無記的行爲可以同時發生。比如我們看到喜歡的東西産生盜心,但在此同時,可能又會因聽到佛法生起慚愧之心。而眼睛的看與耳朵的聽是同時進行的,由此引發的盜心和慚愧心也是同時生起的。我們的心念非常複雜,時常都處于矛盾之中。我們在生活中應該有這樣的經驗,有時我們雖然做的是好事,但也可能帶著些許不良的動機;有時雖然做的是壞事,但也可能摻雜著某些善意的成分。以唯識宗正宗的思想而言,是主張叁性俱轉而非不可俱轉。

   在我們學習唯識的過程中,不應僅僅停留在書本和理論上。每個問題都要落實到生活中去思考,對照我們的心理狀態來分析,只有在理解的基礎上去接受,才能進一步信受奉行。

  四、六識的相應心所

   相應門在《唯識叁十論》中所占的份量非常大,其中主要談到兩個問題,一是前六識與心所相應的情況,一是前六識與哪些受相應。這裏雖然是說前六識,但側重從第六識的角度來說。關于這部分內容,在《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是: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皆叁受相應”

   這六種類型是唯識宗對五十一種心所所作的分類。

   一、遍行心所:包括觸、作意、受、想、思五種。所謂遍行,是指它的活動範圍特別廣泛,不僅伴隨任何一種識的活動,還遍于善、惡、無記叁性,遍于叁界九地所有處所及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所有時空。

   二、別境心所:包括欲、勝解、念、定、慧五種。所謂別境,是指它的活動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産生。比如說,欲是在喜歡的前提下産生;勝解是在具備堅定信念的前提産生;念是以曾經熟悉的境界爲對象而産生;定是在心注一境,精神高度集中的基礎上産生;慧是在正見的指引下生起。

   叁、善心所:也就是我們的善心,爲道德行爲産生的基礎,共有十一種。

   四、煩惱心所:此爲根本煩惱六種,是擾亂我們內心甯靜的主要因素,也是其他一切煩惱生起的根本。

   五、隨煩惱:隨根本煩惱而産生,共有二十種。其中又分小隨煩惱十種、中隨煩惱二種和大隨煩惱八種。這叁種煩惱是根據它們各自活動的範圍來區分,大隨煩惱活動的範圍最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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