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根本思想。我們講阿賴耶緣起、講八識五十一心所、講萬法唯識,都是屬于依他起的範疇;我們所要破除的我法二執,又是屬于遍計所執的範疇,這是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源;而我們所要證得的、現象之外的真實世界,則是圓成實的境界。
叁性也反映了我們對世界的認識過程:什麼是我們應該放棄的錯誤觀念?什麼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正確認識?什麼是我們應該證得的究竟真理?所以,叁性又包含著所應斷、所應知和所應證叁個方面。其中,遍計所執相是我們所應斷除的,依他起相是我們所應了解的,圓成實相是我們所應證得的。
關于這一部分內容,在《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是: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遍計所執性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說的是遍計所執。對于遍計所執,我們可以從叁個方面去理解。遍爲普遍,計爲計度分別,就是能夠對認識的境界進行普遍的計度分別。在八個識中,什麼是能遍計?前五識沒有計度分別,第七識計而不遍,第八識遍而不計,只有第六意識才是又遍又計。因爲意識所緣的境界包含了一切法,而它在緣某個對象時又會介入不同的計度分別。遍計所執又分能遍計和所遍計,既然有能遍計的識,就必然有所遍計的對象。比如我們看到茶杯,對這個茶杯進行的分別爲能遍計,而這個茶杯就是我們的所遍計。雖然能遍計的意識和所遍計的對象都屬于依他起的現象,但我們將這個對象叫做茶杯,認爲它好或不好,就落入了遍計所執的狀態。遍計所執的內涵是我執和法執,而它的表現方式主要是名、義的自性和差別。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外乎名稱和實質兩個狀態。桌子有桌子的名稱和實質,房子有房子的名稱和實質,乃至任何事物都是如此。我們會對事物的名稱産生自性的執著,認爲它的名稱是實在的;也會對事物的實質産生自性的執著,認爲它的實質是獨存的。同時,我們還會對事物的名稱和實質産生差別的執著,判斷它是否具有價值、是否與我有關等等。
我們不僅對事物的名、義産生自性和差別的執著,還會“因名遍及義”,因某個名稱而執著實質,認爲名稱與實質是一體的,如桌子的名稱就代表著桌子的實質;再“因義遍及名”,覺得這個物體只能稱爲桌子,不能有別的名稱;更進一步,還會“因名遍及名,因義遍及義”,因爲這個名稱而遍計另外的名稱,因爲這個實質而執著另外的實質。
自性執著認爲事物在當下是獨存的;差別執著是對事物的差別進行判斷。凡夫的執著根深蒂固,而這執著又來自于我們對世界的錯誤認識。所以,修行的過程就是尋思如實智,對我們固有的認識進行重新思考、審視和觀察。當然這種思考必須在正見的指導下,包括中觀見、唯識見,或無常見、無我見。當我們了解世界究竟是怎麼回事之後,就能建立如實智。但如實智僅僅是由認識而産生,只是開發智慧的基礎,還不是最終的無漏智。
“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是說,由遍計所執産生的我執和法執,在客觀上根本就不存在。能遍計爲意識,所遍計爲依他起的相分。這見分和相分都是依他起有,而意識一旦于此見分、相分上虛妄分別,生起我執和法執,就落入遍計所執的範疇了。所以說,我們對事物所作的判斷,都是我們賦予它的,並非它本身具有的屬性。
依他起性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是說依他起性。所謂分別,即八識叁性諸法,所依的對象爲緣。依他起就是依因待緣而生起的諸法。
圓成實性
“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說的是圓成實性。圓爲圓滿,成爲成就,實爲真實,就是通過修行可成就圓滿、真實的法。“圓成實于彼”的“彼”指的是依他起,“常遠離前性”的“前性”指的是遍計所執。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能夠在依他起上遠離遍計所執的錯誤認識,就能通達圓成實性,通達諸法的真如實性。依他起是現象的,它的本質爲圓成實,但凡夫卻因遍計所執的障礙而不能通達世界的真實。就像我們戴著有色眼鏡去觀察世界,所看到的一切都會發生改變。
叁性對世界的歸納簡單而又深刻。幾年前我在複旦大學作了一次講座,題爲《唯識哲學的世界觀》,就是按照叁性來講的:遍計所執代表了什麼樣的世界;依他起代表了什麼樣的世界;圓成實代表了什麼樣的世界。那麼,我們了解叁性的目的何在呢?就是幫助我們從虛妄的世界中擺脫出來,進入真實的世界。
叁性的關系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這一偈頌揭示了依他起和圓成實的關系。“故此”爲圓成實性,和依他起的關系是“非異非不異”,二者既非截然不同的兩個東西,但又不盡相同。我們對圓成實的認識並沒有離開依他起,就像我們觀察這個桌子,桌子具有無常性和無我性,但我們不能離開桌子去認識桌子的無常和無我。所以說,桌子的無常性和桌子就是不一不異的關系。這也是佛法對于現象和本體間相互關系的透視,“非異”即不是一個東西;“非不異”即不是兩個東西。印度人在思辯方面非常發達,中國古代也有墨辯,但還是比較簡單,不如因明的邏輯辯證那麼嚴密。唯識宗之所以在中國未能得到很好的弘揚,原因就在于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缺乏這樣的土壤,不習慣對問題進行嚴密的思辯論證。
在《解深密經》的“勝義谛相品”中,講到“勝義谛”的幾個特征。第一,勝義谛超越名言,無法以我們的名言概念去表達。第二,勝義谛超越思維,無法以我們的思維去思維。唯識宗認爲一切法具有兩種自性,一爲假言自性,一爲離言自性。我們將某個物體命名爲桌子,這一表達還是停留在思維的範疇,爲假言自性;但它本身還具有超越思維的部分,即客觀的、實質的部分,爲離言自性。兩者的區別在于,是否介入了我們的語言和思維。假言自性是遍計所執,而離言自性既可以是依他起,也可以是圓成實,這是二分法,其實叁性思想就是二分法的延伸。第叁,勝義谛離一異現象,就是說依他起和圓成實非一也非異,而要超越一和異去理解。第四,勝義谛遍一切一味相,也就是說真理具有普遍性,遍于一切諸法。
“非不見此彼”,這句話如果完整地表達,應該是“非不見此而能見彼”。這兒的“此”指的是圓成實,“彼”指的是依他起。在叁性中,只有真正證得了圓成實性,才能了知依他起的緣起性。我們現在也知道一切法是緣起的,但很難真正將世界視爲夢幻,原因就在于尚未證得圓成實。我們現在對佛法的認識還是停留在知識的層面,只有親自證得真理,才能徹底領悟到夢幻的深義。這也就是佛經中所說的“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雖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只有在通達真如的前提下,才能了知諸行的如夢如幻。
二、叁無性
叁無性同樣是解決空和有的問題。
《般若經》說一切法空,但很多人往往對此缺乏正確認識,甚至空無因果,墮入惡趣空的現象。因而,唯識宗從叁無性的角度,使我們能夠不偏不倚地理解佛法所說的空。關于這部分內容,在《唯識叁十論》中的頌文爲:
“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叁無性爲相無性、生無性和勝義無性,這是依叁性而建立的。依遍計所執相建立相無性;依依他起相建立生無性;依圓成實相建立勝義無性。佛陀說一切法空,乃密意說,是有針對性的,我們不能簡單地按照字面去理解。
“初即相無性”,相爲體相,即遍計所執的體相是沒有的,由此而建立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一切法是因緣所生,既是緣生的,就不是自然存在的。可見我們所認爲的自然存在的體性是沒有的,由此建立生無性。這種自然性也正是中觀所破的自性。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後”是指第叁種勝義無性,它所要空的並不是勝義,而是遍計所執的我法性。
從究竟意義上來說,叁無性所要空的還是遍計所執性,因爲依他起性是緣起有,圓成實性是真實有,唯有遍計所執性才是空的。如《辯中邊論》所說的“許于叁自性,唯一常非有”,叁性中唯有遍計所執是從不曾有的;而依他起爲緣起有,是“一有而非真”,不是真實不變的有;圓成實則是真實有,是“一有無真實”,但真實有必須透過無去認識,將我法二執空去之後才能顯現。所以在叁性中,一爲根本沒有,一爲假有,一爲真實有。
由此可見,唯識宗對空有的認識是建立于中道之上,既認識到有,也認識到空。而認爲一切皆空或一切皆有,都是不究竟的,只是方便說。事實上,中觀宗也講到緣起有,但兩者的不同在于,唯識宗強調的是緣起有、勝義有;而中觀宗更著重從空的角度來談,強調的是空。而中道的實相是非空非有,唯識宗所說的勝義有,是超越了空和有;中觀宗所說的無自性空,同樣是不落空有兩邊。
第八節 唯識性
在《唯識叁十論》中,關于唯識性的思想介紹得非常簡單,如需詳細了解,可以參照《解深密經》的相關內容。小乘經典是以叁法印爲理論建立的宗旨,而大乘經典卻以一實相印爲理論建立的宗旨。一實相印也就是唯識宗所講的唯識性,又名圓成實性、或勝義谛、或真如。
在《唯識叁十論》中,關于唯識相的內容,以二十四個偈頌來進行說明;而關于唯識性的內容,只有一個偈頌: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勝義即殊勝智慧所緣的境界,是相對于凡夫妄識所緣的境界而言。
唯識宗講到真俗二谛,有四重二谛之說。其中世俗又分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和勝義世俗四重。世間世俗爲凡夫所緣的境…
《唯識叁十論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