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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攝大乘論義記》▪P4

  ..續本文上一頁無相有功用行補特伽羅。

  B.配釋劫數。前六地爲第一無數大劫,第七地爲第二無數大劫,後叁地爲第叁無數大劫。

  2.明叁學殊勝

  以下顯菩薩叁學,是與二乘等大差別的緣故。

  ①戒學

  A.出說處。《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菩薩戒法。

  B.略辨殊勝。差別殊勝、共不共學處殊勝、廣大殊勝、甚深殊勝四種。

  C.指廣差別。廣說差別,更有無量。

  ②心學

  A.徵列。菩薩定有六種差別。

  B.別釋

  a.所緣

  b.種種

  c.對治

  d.堪能

  e.引發

  f.作業

  (1)神通作業。十四差別。

  (2)難行作業。十種難行。

  (3)更明四業。能修一切波羅密多,能善成熟一切有情,能善清淨一切佛土,能正修集一切佛法。

  ③慧學。依于慧而起于學,故名增上慧學。前二學,依戒而學,依定而學,非于此中依慧而學,慧即學故。加行慧,依根本學,其根本慧,依後得學,其後得慧,依二無間而起修學。

  A.出體。增上慧,又名無分別智,複有叁種,一加行無分別智,謂尋思慧;二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叁後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此中,希求慧是第一增上慧,內證慧是第二增上慧,攝持慧是第叁增上慧。無分別智,能通因果,尋思智是此智因,後得智是此智果。

  B.別釋。

  a.釋相

  (1)正釋成立之相

  (a)略顯自性。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爲自性。

  (b)廣顯諸門。有二十五頌。一頌顯自性,二頌顯所依,叁頌顯因緣,四頌顯所緣,五六七頌顯行相,八頌顯任持,九頌顯助伴,十頌顯異熟,十一頌顯等流,十二頌顯出離,十叁頌顯究竟,十四五六頌顯勝利,十七八九十頌顯叁智差別,二十一二頌顯二智譬喻,二十叁頌顯無功用,二十四五頌顯甚深

  (c)明叁智差別。加行無分別智有叁種生起差別:因緣、引發、數習。根本無分別智亦有叁種無分別差別:喜足、無顛倒、無戲論。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思擇差別: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

  (d)顯分別無義

  (2)證明智同般若

  (a)正明。非處相應,即離五處而修余度波羅密多,令得成就。

  (b)釋義。遠離五種處:外道我執處、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生死涅般二邊處、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余依涅般界處。

  b.差別。聲聞等智與菩薩智的差別,有五種相應知差別:無分別差別、非少分差別、無住差別、畢竟差別、無上差別。

  c.答難。既然菩薩成就叁學,功德殊勝,財位自在和具足大悲都爲拔濟一切衆生,那又爲什麼現有衆生窮困逼苦,而菩薩不濟呢?有一頌,“見業障現前,積集損惱故。現有諸有情,不感菩薩施。”謂見衆生有業障故、障生善故、厭現前故、積集惡故、損惱他故,不能感得菩薩布施,所以菩薩不濟。

  [卷十]

  第叁章、有二分诠究竟果。

  世間諸善尚有其果,何況出世種種諸行,豈得唐捐,故須辨果。無性說,無分別智能治既生,一切所治決定應斷。所以現在要來說斷之殊勝。《大乘義章》卷十叁中說:“煩惱盡處,名之爲斷。斷是智果。”

  一、斷果

  1.總出證體。不染不舍生死二種所依止之轉依,是菩薩無住涅般之相。

  2.別明轉依。略有六種:損力益能轉、通達轉、修習轉、果圓滿轉、下劣轉、廣大轉。

  二、智果

  1.出體

  ①結前標相。叁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

  ②釋叁身之義。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2.別釋

  ①以頌總標

  ②依標別顯

  A.正解所標

  a.相中

  (1)總標

  (2)別釋五相。轉依爲相,白法所成爲相,無二爲相,常住爲相,不可思議爲相。

  b.證得。證得法身有四句:有證不得,有得不證,不證不得,亦證亦得。

  c.自在。約五蘊轉依,明法身自在。

  d.依止。有叁處法以法身爲依止。

  e.攝持。有六種佛法能含攝任持此法身。

  f.差別。依止無別故無異,現成正覺故有異。

  g.德

  (1)共德殊勝。十六種功德,雖通大小乘而義殊勝。

  (2)不共德殊勝。與六種不共小乘功德相應,故表殊勝。

  h.甚深。法身自性難覺,非世人能解,法身差別難覺,非聲聞能行。十二種甚深。

  i.念。如果菩薩緣法身修習念佛者,有七種圓德能通達法身功德。

  j.業。法身恒時有作五業。

  B.詳辨深義。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所共,那麼爲什麼佛又說二乘人等同趣一乘,都能成佛呢?

  a.明說法之意。以顯義說,以密意說。

  b.顯法身一多之相。成佛無有次第前後轉成之理,同時應有衆多佛。

  c.顯涅般不可定執。佛一切障解脫做,畢竟入于涅般;所作應作事無竟期故,諸佛畢竟不入涅般。

  d.明報化非即自性。受用非即六因,變化非即八因。

  e.明叁身常無常。如來所依法身是常故常,變化非畢竟住六因無常故無常。

  f.顯法身功用。欲求佛果,尚須功用,不應斷正勤因,不應斷證得因。

  第叁科指結分

  一指所釋,二結能釋。

  持松文末頌曰:

  十相殊勝殊勝語,我已隨分略開釋。

  回此微因齊法界,皆得圓成福智尊。

  從以上綱目中就可以看出此論名相繁複,含義深刻,不層層剖析,無法解讀者所惑。

  持松在著述中,對第八阿賴耶識的存在,廣證博引,闡述其功能。因爲阿賴耶識是《攝大乘論》中最主要內容,持松指出“唯識法相,異名同宗”,強調“轉識成智”之必要。

  他說第八阿賴耶識是藏識,它埋藏著清淨、一切由前六識(眼、耳、鼻、舌、身體、意識)參與思維而分別生成的雜染煩惱,以及我執、法執二障雜染種子,所以,第八阿賴耶識既稱藏識,又是根本識。

  第七識又稱末那識,常跟隨第八阿賴耶識,恒審思量不間斷,執之成爲自內我“我癡、我見、我愛、我慢[4]”這四根本成見煩惱,執著很深的話,便會使第八阿賴耶識成爲生死流轉之生命原動力。

  爲“了脫生死”,持松指出,必須轉化依藏于第八阿賴耶識的一切虛妄分別,使無自性不實的種子成爲清淨、真如自性的“圓成實相[5]”。方法是“六度”[6],“十度萬行”[7]等等,並依“勝解”[8]、“慚”[9]之力,損根本識中染種子的勢力,益根本識內淨種子的功德,使我執成菩提,法執成涅般。

  因爲清淨及雜染種子無二無別,原本一體。而以淨入入薰習,第八阿賴耶識便轉舍煩惱和所知二障,轉得菩提、涅般二果之所依。

  根據上述“唯識”、“轉依”的原理,持松還在論著中具體列述了“轉識成智”的“菩提道次第”、融性相二宗、破我法二執,直至成佛境界。

  《攝大乘論義記》闡明了轉依的本質,強調徹底轉變我執和法執這二障,是全部修習的最高目標。我執和法執的形成是每個人八識田中包括各個軀體精神與肉體沖動而來的潛勢力,名其潛勢力爲種子,爲善爲惡,亦有善惡難名者爲無記。善種子薰習力強,就會永續薰發第八識的善種子,不斷爲所培養,因此對于我、法二執煩惱的轉化,就可以改換人的素質。八識田中善種子多,那麼此人的人格本質的第八識所顯現的也善,反之則惡。明此理,則依八識染淨之轉依,可以起到對人格的改造,所以,佛教文化是有利于人民品德提高的啊。

  第十四章 解讀《住心品》與《菩提心論》纂注

  《住心品》品題的全稱爲“入真言門住心品第一”,住心,就是講如何把握、體征和認識心性。“心者,無相菩提之心。”

  要進入真言之門,“知自心具足萬德,不從他得,無他所求,以無所住而住其心,一切事業,皆可成辦。”

  在一次集會上,一切持金剛者,都差不多到齊了,他們分別是:

  虛空無垢者、虛空遊步者、虛空生者、被雜色衣者、善行步者、住一切法平等者、哀愍無量衆生界者、那羅延力者、大那羅延力者、妙者、勝迅者、無垢者、刃迅者、如來甲者、如來句生者、住無戲論者、如來十力生者、無垢眼者、金剛手秘密主。以上是如來內眷屬中十九個執金剛,又分爲總別二種,金剛手秘密主爲總,前十八位爲別德。

  尚有如來大眷屬之:

  普賢菩薩、慈氏菩薩、妙吉祥菩薩、除一切蓋障菩薩,此四菩薩者,即是佛身四德。此四種德,若偏廢者,則不能成就無上菩提。

  諸菩薩,普賢爲上首;諸執金剛,秘密主爲上首。前後圍繞,如來而演說法。

  如來在演說平等法門前,要將自身進行神變加持,先現佛身,再現金剛菩薩身和觀音菩薩身,現叁聖以赅一切。

  然後,金剛手代表衆眷屬向如來提問:一切智智之德,“以何爲因?雲何爲根?雲何究竟?”

  “佛言:菩提心爲因,大悲爲根本,方便爲究竟。”

  菩提心者,因心爲無形相,如何可得?只以無所得故,得名菩提。以此,諸佛自證之菩提,唯是心自證心,心自覺心。

  各人之心,本來清淨,無諸染汙,是爲菩提心。遇到任何事情,都能從菩提心出發,即是以菩提心爲因。

  但是,要能守住菩提心,“設非以大悲萬行爲緣,使之堅固,使之增長,則菩提大果何由成熟?”

  只要以此白淨菩提心,大悲萬行,果報圓成,複以此教化衆生,使皆能識自本心,見自本性,譬如舊種子長出苗稼,而新種子也已成熟,再以此新種子種在田中,又生種子,故名方便。但此種方便,實在是因人而異,諸佛一切智智方便神通之果,皆有心領神會之處,不能出以授人,故曰究竟。

  金剛手聽了如來所言,還繼續問:

  “誰尋求一切智智?誰爲菩提成正覺者?誰發起彼一切智智?”

  “佛言:自心尋求菩提及一切智。何以故,本性清淨故。”

  其後,金剛手又以偈頌而問于佛,是想讓佛對叁句之義廣爲發揮。其偈頌曰:

  雲何世尊說,此心菩提生

  複以雲何相,知發菩提心。

  願識心心勝,自然智生說。

  大勤勇幾何,次第心續生。

  心諸相與時,願佛廣開演。

  功德聚亦然,乃彼行修行。

  心心有殊異,惟大牟尼說。

  持松認爲此頌有九問:

  一則心無相,何以知此中有菩提種子發生?

  二則來既是真正知心之人,當能知此心生起之體性及微細相貌?

  叁則要經過多少次第之心,而能得此菩提淨心相續而生呢?

  四則染汙心有哪些差別之相?

  五則若依染汙差別心次第修行,要經過多長時間方能得清淨菩提心呢?

  六則自心本來所具有的微妙功德又是怎樣的呢?

  七則凡是修行者,若要得此無上悉地,當以何種行門及如何修行方法,方能取得呢?

  八則什麼是衆生異熟識之心?

  九則什麼是瑜珈行者殊異之心?

  接下來的全部經文,即是如來回答此九問的內容,在第一品中皆略答之,至下叁十五品,又廣說之。

  持松在卷首寫道:

  “住心一品,發明阿字實際無相菩提之心。故真言宗一切聖教,當以此品爲最綱要。”

  “金剛頂經,專談修生,屬于智界,此經所言,多尚本有,是屬理界。夫修生者,要由漸次,猶屬淺略,本有不生,直入阿字,乃爲深玄”。

  此爲《住心品纂注》之大略也。

  《金剛頂經》是如來在天上人間十四處十八會說。

  在日本,本論爲真言宗修真言行者必須讀誦的重要聖典。

  《菩提心論》的全名爲《金剛頂瑜珈中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論》,因《金剛頂瑜珈經》中有“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一段,所以單獨錄出後作論。

  “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無上正等正覺之意,玄奘法師對四乘法有四句話說:聲聞有上非無上,緣覺邪覺非正覺,菩薩不等非正等,唯諸佛稱無上正等正覺。所以,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即是發佛心。

  發佛心乃能成佛,持松纂注中對真言宗即身成佛之意作了一些解釋。即身成佛的叁種差別有:一理具成佛,二加持成佛,叁顯得成佛。這跟天臺宗中所說六即佛相類似,六即佛就是理即佛、名字即佛、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和究竟即佛。

  既然顯教中也談即身成佛的,爲什麼要說即身成佛是真言宗的獨有法門呢?因爲“叁摩地法于諸教中阙而不書”。成佛之道,就是叁摩地。叁摩地爲成佛應持叁戒之一,分別是行願、勝義和叁摩地。

  相對于菩提心爲因,即是勝義,大悲爲根本,即是行願,方便爲究竟,即是叁摩地。叁摩地者,有等念、等至、等引、等持之意,隨修一部一尊,得叁密相應速到本尊位,故雲叁摩地。

  “顯教叁摩地,須依定中身始能發起,密教只以真言加持力,從不閉目緘口,亦能發起。蓋此叁摩地菩提心,一切衆生平等共有,雖有五障覆蔽,叁毒雲翳,衆久遠來未曾悟覺,但若依阿阇黎引入曼荼羅,教以方便,觀日月之光輪,誦聲字之真言,叁密之加持,四印之妙用,大日光明廓周法界,無明忽成智明,叁毒頓成甘露,五部叁部之尊,森羅圓現,刹塵海滴之佛,忽然湧出,住此叁昧,名秘密叁摩地。”

  持松的纂注都力求准確,而且通過不能的經文中的論述加以對比,找出最恰當的解釋,不輕易放過一字一句,所以看起來又能學得很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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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章太炎:1869-1936,中國近代思想家、史學家。字枚叔,原名炳麟,後更名绛,號太炎。浙江余杭人。

  [2] 阿毗達磨:論部之總名,謂大法,或無比法。

  [3] 安立:始建曰安,終成曰立。陳那論師將一切之“能立”、“能破”總稱爲安立;即謂能立自宗大乘唯識之說,能破他宗執著有境之論,故謂之安立。

  [4] 慢:指驕傲或傲慢。

  [5] 圓成實相:即圓滿成就真實之自相。

  [6] 六度:布施、忍辱、持戒、精進、禅定、智慧。

  [7] 十度萬行:即包括六度在內之種種愛語利行等善行。

  [8] 勝解:對所緣之境作出確定的判斷。

  [9] 慚:對自己所作過錯,感到羞恥

  

《解讀《攝大乘論義記》》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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