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法界本住緣自得
本章有叁節 一 佛之知覺 二 字語身法四平等 叁 法緣自得法界本住
第一節 佛之知覺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
白話解
大慧菩薩請佛開示:世尊!請爲我們說佛的知覺。世尊!修行到什麼程度,才得像佛一樣得到無上正等正覺?
經文
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確立人無我和法無我兩種無我的觀點,不受煩惱障、所知障兩種障礙的束縛,舍離分段死、變易死兩種生滅現象, 斷除起煩惱、余習煩惱兩種煩惱的幹擾,這樣的覺知就是無上正等正覺,就說是佛的知覺。
經文
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爲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
白話解
聲聞緣覺修行到這個程度,亦可稱爲佛。修行學佛就是這一法門,所以我說,實際沒有別的什麼乘,就是這一乘。
經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
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白話解
世尊把佛之知覺再宣示一遍,說偈言:
善知人法二無我,斷除煩惱二障礙,
永離二種生滅相,名佛知覺恒自在。
白雲按
依楞伽經說,聲聞未度變易死,只立人我我,未破法我。緣覺能斷一分無明,立一分法無我。
由此可知,楞伽經說的二障和二種死都與二無我是緊密相連的。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一致。
(1)煩惱障,由我執(人我見)而生,以貪嗔癡等一切諸惑,發業潤生,煩擾有情之身心,使在叁界五趣之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稱煩惱障。
(2)所知障,由法執(法我見)而生,以貪嗔癡等諸惑爲愚癡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故稱所知障,又作智障。
二種死即是引起煩惱障的分段生滅和引起所知障的變易生滅。
二煩惱即是因分段生滅而起的粗煩惱和因變易生滅而起的微細煩惱。
問答
問:怎樣的死法叫分段死?怎樣的死法叫變易死?
答:許多大乘經典都說有二種生死,一種是分段生死,一種是變易生死。
有一種這樣的解釋,說人的生命一生算一段,前生死了,再有今生,前生和今生之間,便是兩生的分段處,這樣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就叫做分段生死。如果這一生是人,死後再生,變成了不是人的什麼東西,就叫做變易生死。
這種解釋不符合釋迦牟尼說法的本懷。
釋迦牟尼不信天上有神,不承認有離形不滅的靈魂。在重慶佛學院輔導教材中,王恩洋先生在《佛學的思想體系》一文裏明確指出:“在佛學的思想體系中,首先突出的特征之一便是無神論思想。”又說:“如數論的神我和勝論的作者我,那便是絕對沒有的了。所謂神我和作者我,是指于有情的身體和心理作用之外還有一個爲此身體和心理作用的主人翁……它是長存的,是唯一的,是爲主宰于整個身心的。也即是普通宗教說的靈魂。但在佛法,……不承認蘊處界外有常一主宰的我。……而蘊處界都是無常的,是非一的,其生、其滅、其動作營爲,都是無主宰的,哪裏還會有常一主宰之我
所以佛說諸法無我。”
對照來看,前面那種關于二種生死的說法,應該不是釋迦牟尼原來的意思。照那種說法,容易把聽法的人引入迷信的歧途。
下面是陳兵先生編著的《新編佛教辭典》辭條對二種生死的注釋:
二種生死——大乘所說,一分段生死,爲叁界內凡夫所受的生死;二變易生死,爲叁界外的聖者所受的生死。永斷二種生死,名爲成佛。
《勝鬘經》說:“有二種死。何等爲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分段死者,謂虛僞衆生。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陳兵先生的注釋和《勝鬘經》所說是一致的。
再結合我修禅的一些親身體會,對照陳兵先生的注釋和《勝鬘經》所說的解釋,我認爲這二種“生死”不是我們生命的生死,而是說禅定中的六塵緣影在心中的生滅現象。《勝鬘經》說的“虛僞衆生”,即是如幻如化的心中衆生。即是《金剛經》裏釋迦牟對須菩提說的,要放到無余涅槃中去滅度的虛僞衆生,也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虛僞衆生。也是《壇經》說的“心中衆生無邊誓願度的”心中衆生。
釋迦牟尼對大慧說:“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
無我,意爲沒有不變的自性。人的肉身時刻新陳代謝,人的思想不斷吐故納新,這是人無我觀。和意根對應的法塵,刹那刹那地展轉變化,變化無窮,不要把法塵看成實事實物。佛陀說的方便法門,都是順衆生希望心隨緣施設的,不要抱著方便法門不放。這是法無我觀。
二障,指煩惱障和所知障,或稱事障和理障。如果把禅中的內境和世間事物聯系起來,分別善惡禍福,便會生起諸般煩惱,這些煩惱成爲修行路上的障礙,名爲煩惱障,或稱事障。心中既有的知識,從上師處聽來的、從讀經書得來的、自己思考出來的一切已知的道理,往往是先入爲主的主觀的東西,也是修行路上的障礙,名爲所知障,或稱理障。
二煩惱,指粗煩惱(又稱起煩惱)和因無明而起的微細煩惱(又稱無明煩惱或稱習煩惱)。由各種欲望引起的、或人生際遇中發生的種種煩惱,叫做粗煩惱;粗煩惱中最根本的十種煩惱,又稱十使、十惑、十隨眠,這十種是: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取見。心中無緣無故生起的、因藏識活動引起的煩惱,叫做無明煩惱。
二種死,指分段生滅現象和變易生滅現象。伴隨粗煩惱而起的自心中妄識的生滅現象,名分段生滅,古譯分段死;分段生滅跟分別、判斷等形式邏輯思維有關。伴隨無明煩惱生起的、不可思議的、雜亂無章的生滅現象,名變易生滅,古譯變易死;變易生滅跟藏識的作用有關。
這裏說的是四條標准:一、確立人無我、法無我的觀點;二、排除煩惱障和已知障;叁、面對分段生滅和變易生滅的種種幻境,自心不動;四、不起粗煩惱和無明煩惱。能夠具足這四條標准,便說是正覺、正受、正觀、正知見。這樣的正覺、正受、正觀、正知見,就是佛的知覺,或說是佛的知見。
佛陀說佛的知覺,明顯是就修習禅定的事說的。離開入如幻叁昧這個大前提議論佛的知覺,注定是不得要領的,是沒有意義的。
古人在翻譯佛經的時候,“死”字和“滅”字通用。今人理解不一樣,認爲生死就是生命的出生和死亡,意念的發生與消滅是生滅。
因爲“生死”與“生滅”一字之差,誤了不少人,不能正確了解佛經說的真實義。
修習禅定,從系心一處入手,漸入至靜狀態。系心一處,還不是真的靜,只是把躁動的、馳放的心收歸一處,讓心安下來的第一步。進一步做到系心一處的處也忘了,“我要系心一處”的想法也不存在了,漸入佳境,便說是至靜。在至靜的狀態中,人的主觀意識沈寂了,藏識便會從心底裏浮起來,變得活躍,便會像做夢一樣,顯現出各種不可思議的如幻如夢的景象。不過,在禅定中的神智是靈明的。這是一種非常美妙的境界,《楞伽經》稱爲如幻叁昧。
修習禅定的人如果不能正確理解如幻叁昧的機理,便會以幻當真,妄說禍福,誤入歧途。所以佛陀在《楞伽經》和《楞嚴經》中,反反複複分析在禅定中可能産生的種種生滅現象,並諄諄告誡弟子們,必須遠離二種生滅,面對紛繁的生滅現象,自己不生妄想,不生煩惱,在生滅現象中修得不生不滅,便進入如來境界。
看透生命的生死不算最難。看透一念的生滅才是最難。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還不能了解生命的意義。
能看透一念生滅,自然生命的生死不在話下。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還逃不出在必然王國裏做奴隸的命運。
只有看透一念的生滅,才能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
第二節 字、語、身、法四平等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衆中唱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佛及種種受生,我爾時作曼陀轉輪聖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鳥、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經說?
白話解
大慧菩薩向佛請問:別經說世尊受生的故事,說世尊曾在大衆中唱言:“我是過去一切佛,曾經種種受生,曾經是轉輪聖王、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六牙大象、鹦鹉鳥等等百千種受生,爲什麼世尊這樣說呢?
經文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①。雲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種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唱如是言。
[注]
① 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是傳說中的叁位古佛。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先同你說四種平等:字平等,語平等,身平等,法平等。了解這四平等,才得說法無礙。因爲這四平等,所以如來應供等正覺在大衆中唱言:“我曾經是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
經文
雲何字等?若字稱我爲佛,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
白話解
怎麼說字平等?例如“佛 ”這個字,可用來稱呼我,亦可用來稱呼一切大覺大悟的人,這個“佛”字的性質,對我、對別的佛,都是平等的。因此我說“字”平等 。
經文
雲何語等?謂我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彼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無增無減,無有差別,迦陵頻伽,梵音聲性。
白話解
怎麼說語平等?我用六十四種梵音聲母和…
《楞伽經白話解卷叁 一切佛語心品第叁 第叁章 法界本住緣自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