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果之因故。
子二、彼不能轉成有實法:
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爲何?
如果對方說:雖然以因不能生無實法,但它還是能變成有實法。
這種說法是不應理的,縱然是以百千萬數的因,也沒有使無實法轉變成其他有實法的,因其是恒常之故。假設能轉變,那麼是未離開無實法還是已離開了無實法而轉變的,如果說未離開無實法而轉變的,那麼在未脫離無實的階段如何會是有實法呢?根本不會是。如果離開無實法而轉變,則離開無實以後成爲其它的有實法到底是什麼呢?不可能存在。
無時若無有,何時方成有?
于有未生時,是猶未離無。
倘若未離無,則無生有時。
再者說,如果尚未舍棄無實法的階段,那麼無實之時不可能存在有實法,既然如此何時才能存在有實法呢?相反,如果舍棄了無實階段後變化,則未産生而不會離開無實法,既然未脫離無實法,就不可能有産生有實法而存在的機會,由于相互依存,二邊不可能存在。
壬二、破二邊滅: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同樣,有實法也不會滅盡而變成無實法,原因是如果當時未離開有實法,則同一自性就成了有實與無實兩種,這是不可能的。如果離開有實法而轉變,則在有實法之時與其真實性也相違。如雲:“倘若自性有,則彼不變無。”
壬叁、故成立空性:
自性不成滅,有法性亦無。
是故諸衆生,畢竟不生滅。
如此可見,滅是不存在的,有實法生也無有,因此,一切有情恒常不生不滅,本來即是寂滅涅槃的本性。
辛叁、攝成立之義:
衆生如夢幻,究時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悉無別。
衆生現而無實猶如夢境,進行詳細分析時,無有實質如同芭蕉樹一般,《叁摩地王經》中雲:“如人剝開濕芭蕉,欲從中得實有果,然而內外無實質,一切諸法如是觀。”因此,涅槃、不涅槃于真實性中無有差別。經雲:“諸法等性故智慧波羅蜜多亦等性。”
戊叁(以智慧所得之作用)分二:一、平息世間八法;二、于未證悟空性者生悲心。
己一、平息世間八法:
故于諸空法,何有得與失?
誰人恭敬我?誰複輕蔑我?
苦樂由何生?何足憂與喜?
對于本爲空性的一切法,有什麼得有什麼失呢?哪位衆生在贊歎承侍我,又有誰在輕蔑我呢?以什麼利害而快樂或痛苦呢?聽到刺耳的話語有什麼可憂傷的,聞到悅耳之語又有什麼值得喜悅的呢?
若于性中覓,孰爲愛所愛?
細究此世人,誰將辭此世?
孰生孰當生?誰爲親與友?
如我當受持,一切如虛空?
如果于真如性中尋找,則什麼有境貪愛什麼樣的對境呢?若加以分析,則活著的此世尚且不成立,誰又會于此世死亡呢?誰將在後世降生,又有誰在前世出生呢?誰是親戚與朋友呢?這一切的一切都如虛空一般均不成立,願像寂天我一樣分析而受持實相。
己二(于未證悟空性者生悲心)分二:一、所緣;二、行相。
庚一(所緣)分叁:一、今世辛苦維生;二、後世感受痛苦;叁、叁有共同過患。
辛一、今世辛苦維生:
世人欲求樂,然由诤鬥因,
頻生煩亂喜。勤求生憂苦,
互诤相殺戮,造罪艱困活。
自我求樂的人們由爭鬥之因導致頻頻發生沖突,心煩意亂,由利益之因而屢生歡喜,由于未得到快樂而憂傷難過,爲了獲得安樂自己的叁門辛苦奔波,與他人诤論不休,自他互相殘殺,頻繁造罪,飽嘗艱辛維持生活。
辛二、後世感受痛苦:
雖數至善趣,頻享衆歡樂,
死已墮惡趣,久曆難忍苦。
雖然曾經叁番五次投至善趣,享受衆多的安樂,可是死後會墮落到惡趣中感受漫長難忍的痛苦。
辛叁(叁有共同過患)分叁:一、與解脫相違;二、此相違難除;叁、顛倒執苦爲樂。
壬一、與解脫相違:
叁有多險地,于此易迷真,
迷悟複相違,生時盡迷真。
將曆難忍苦,無邊如大海。
叁有痛苦的險處多種多樣,對此未證悟解脫的方便真如本性而將色法等執爲實有,之所以具有諸如此類的實執也是由于證悟空性與實執相違的緣故。因此,在轉生時不會證悟真如,而要感受無可比擬、無法忍受、如無邊無際大海般的痛苦
壬二、此相違難除:
苦海善力微,壽命亦短促,
爲活及無病,強忍饑疲苦。
睡眠受他害,伴愚行無義,
無義命速逝,觀慧極難得。
此生有何法,除滅散亂習?
在叁有中由于未證悟空性而使行善的力量微弱,並且善妙的所依暇滿人身的壽命也是短短一瞬間。在世時也是爲了存活、健康而想方設法疲于奔命,而且還有睡眠、他衆的損惱。以與愚夫交往等無聊之事而毫無意義地使今生的光陰流逝過去,並且觀察現而無實的智慧也極難得到。對于無始以來串習實執的散亂,怎麼能有遣除的辦法呢?
此時魔亦勤,誘墮于惡趣,
彼複邪道多,難卻正法疑。
暇滿難再得,佛世難複值,
惑流不易斷,嗚呼苦相續!
自己非但不具足順緣,反而經常遭受他人製造違緣,爲了引墮大惡趣,惡魔也是再接再厲,魔教邪道也是屢見不鮮,而且對正道的滿腹懷疑也難得遣除,正因爲這些,所以暇滿人身很難再度獲得,值遇佛出世更是難能可貴,煩惱的河流難以阻斷。爲此,作者不僅悲憫地感歎道:唉,輪回衆生將連斷不斷感受痛苦!
壬叁、顛倒執苦爲樂:
輪回雖極苦,癡故不自覺,
衆生溺苦流,嗚呼堪悲愍!
如人數沐浴,或數入火中,
如是雖極苦,猶自引爲樂。
雖然處于極度痛苦的輪回中卻不見自己痛苦與趨入痛苦之因的衆生沈溺在痛苦的河流中實在是值得悲憐,譬如有人數數沐浴,屢屢入于火中,雖然處于極端痛苦之中,但他卻自以爲快樂,實際上是將痛苦認爲是快樂。
如是諸衆生,度日若無死,
今生遭弑殺,後世墮惡趣。
衆生盡管如此痛苦,然而卻像沒有老死等苦難一樣仍舊造痛苦之因,以致于在諸處首先被死主所殺,死後又墮入叁惡趣中招致難忍的痛苦,被因果痛苦所束縛。
庚二(行相)分二:一、願安樂;二、願成利益之因。
辛一、願安樂:
自聚福德雲,何時方能降,
利生安樂雨,爲衆息苦火?
什麼時候才能從自己的福德之祥雲中降下善資的妙雨爲遭受痛苦烈火逼迫的衆生息滅苦難?
辛二、願成利益之因:
何時心無緣,誠敬集福德,
于執有衆生,開示空性理?
但願有朝一日能以證悟諸法無緣的智慧之理恭敬積累福德資糧,即圓滿自己的二資後緣他衆而爲一切有情開示空性的法理。
《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九品 智慧》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