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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佛陀的教導▪P2

  ..續本文上一頁發生在我們心裏時,那些光研讀十二因緣的人,將跟隨不上它們。就好比一粒水果從樹上掉下來一樣──每一環都掉落得如此迅速,使得這些人根本無法說出已經經過了哪些樹枝。例如:當愉悅的感官接觸發生時,他們便會被感覺所支配,不知它們是如何發生的。

   當然,經典裏對整個過程的有系統的描述是很精密的,但,實際的經驗卻是超越經教研究的。研究並無法告訴你“這就是”無明生起的經驗,“這就是”行的感覺,“這就是”特殊的意識,“這就是”身與心各個不同元素的感覺(受)。當你從樹上掉到地上時,你並無法詳細地算出你掉落了幾尺幾寸高──你就碰到地上了,然後經驗到苦。沒有任何一本書能夠描述那種情形。

   經教的研究是有組織系統,且嚴謹的,但是,真理絕非僅此而已。因此,我們必須以“覺知者”、以我們最深層的智慧來證實生起的一切。當我們原有的智慧──覺知者,經驗到心的真相時,它便會清楚地明了心並不是我們自己,不屬于我們,不是我,也不是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必須舍掉。對于我們所學習的心、識元素的名相,佛陀也不希望我們去執著。他只是希望讓我們看到這一切都是無常、苦和空的。他只教導我們放下。當這些東西生起時,覺知它們、了知它們。只有能夠做到這點的心,才算正確地訓練過。

   當心被擾動時,種種法塵、念頭、反應便由之生起,並且不斷地營造和造作。只要讓它們去,不論好、壞都一樣。佛陀只說:“舍棄它們。”但對我們而言,探究自己的心,以知道如何方能舍棄它們,是必要的。

   如果我們觀察心理元素的形態,我們會看到,心是追隨自然順序的──心理元素是這樣子的:識生起,然後就這樣消逝等等。我們可以在自我的修行中看到,當我們擁有正見及正念時,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等自然會隨之生起。各種不同的心理元素會從這個覺知者生起。覺知者就有如一盞燈,如果知見正確的話,正思惟和其他的因素也會跟著正確:就如同從燈中射出來的光。當我們以覺知觀照時,正見就會增長。

   當我們審視這一切,也就是所謂的心時,我們看到的會只是一個心理元素的聚合體,而不是個自我。那我們以何而立?受、想、身、心約五蘊就如風中的落葉般變化不定。我們可以經由禅坐發現這點。

   禅坐就如同一根木頭,內觀和審視是木頭的一端,平靜與專注則是另一端。如果你舉起整塊木頭,兩端必會同時被舉起。哪個是定而哪個是慧呢,只是這顆心罷了。

   你是無法將定與慧絕然地分開的。它們就好像一顆起初青澀,後來甜熟的芒果,而不是兩顆不同的水果。這個成長爲那個,沒有了前者,也不會有後者。這樣的分法只是教導上的方便罷了,我們不該去執著語言。唯一真實的智慧根源,就是去看見自我內在的一切。只有這樣的學習才有終點,也才是學習的真正價值所在。

   在定的初階段的平靜之心,是從簡單的專注修行中生起的。但是,當這種平靜消失時,我們會痛苦,是因爲我們去執著它。根據佛陀所言,達到了平靜仍然不是終點,因爲,“有”和“苦”依然存在。

   因此,佛陀利用這個“定”或“平靜”來進一步地思惟(觀)。他一直尋求事實的真相直到他不再執著平靜(定)爲止。平靜只是真理的一面──種種法塵的其中之一,只是道上的一個階段罷了。如果你執著它的話,曾發現自己仍陷于“生”與“有”之中,仿似你在以平靜的喜悅爲依賴。但當平靜一消失,就會開始煩惱,而你,將會執著得更深。

   佛陀爲了看到“有”和“生”是從哪裏生起,所以繼續不斷地審視它們。在他仍未明了事實的真相時,他用他的心進一步地思惟,以觀照所有生起的心理元素。不論平靜與否,他都進一步地繼續洞察和審視,直到他最後覺悟了他所看到的一切──身、心的五蘊,就好像一顆熾紅的熱鐵球一般。當它四面皆熱時,你哪裏找得到一處清涼的地方可以觸摸?五蘊的真相也是一樣──執著任何一部分都會造成苦。因此,即使連定(平靜)都不該去執著;你不應該說平靜是你或你的,這樣做的話,只會造成自我的痛苦、執著和愚癡的世間、另一個熾熱的鐵球。

   在我們的修行中,執取經驗爲我和我的是我們的傾向。如果你認爲“我很平靜,我很煩惱,我好或我壞,我高興或不高興”,這種執著只曾造成更多“有”和“生”。當快樂結束時,痛苦生起;當痛苦結束時,快樂生起。你會看到自己在天堂與地獄之間遊離不定。佛陀看到自己的心的狀態是如此的,他也明白,就因爲這個“有”和“生”,所以他的解脫仍末圓滿。因此,他利用了這些經驗的元素來思惟(觀)它們的真實本然。因爲執著,“生”和“死”所以存在。變得高興是“生”,變得沮喪是“死”。死了以後,我們便生;生了之後,我們必死。從這一刹那到下一刹那的生與死,就如同一個不停轉動的輪子。

   佛陀看到,無論心生起什麼,都只是無常的──因緣和合的事物,實際上是空的。當他明白這點時,他放下、他舍棄,因而找到了苦的盡頭。你們也必須要如實地了解這些。當你明了事物的本然時,你會看到,這些心的元素都只是個騙術──根據佛陀的教導,這類心什麼也不是,不生起、也沒生,更不跟任何人死去。它是自在的、光明的、燦爛的,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侵占它。心會被占據是因爲心曲解了,而且被這些和合現象──這個假的我的意識所迷惑。

   因此,佛陀讓我們觀察自己的心。開始時,有什麼存在?事實上,什麼也沒有。這個“空”是不跟和合現象一起生、滅的。當心接觸到好的事物時,它不會也跟著變好:當它接觸到不好的事物時,它也不會跟著變得不好。清淨的心清楚地覺知這些對象,覺知它們都不是實體。

   當一位禅修者的心如此安住時,是不會有疑惑的。有“有”嗎?有“生”嗎?我們不需問任何人。審視了心的元素之後,佛陀便放下它們,然後只做一個在旁覺知的人。他平靜地觀照。對他而言,導致“生”的條件並不存在。以他圓滿的智慧,說它們皆是無常、苦和無我。因此,他確實成爲一位覺知者。覺知者如實地徹見,而不因變遷的現象而快樂、悲傷。這才是真實的平靜,解脫了生、老、病、死,不緣因果或因緣,超越了苦、樂、善、惡。它無法形容,任何條件都不再能動搖它。

   因此,增長叁摩地、平靜和內觀,學習去讓它們在心中生起,然後確實地運用它們。否則的話,你只認識了佛法的名相,雖然擁有很好的動機,但也只能四處去說明事物的特質。你也許很聰明,但當事物在心中生起時,你會追逐它們嗎?當你接觸到你所喜愛的事物時,你會立刻執著它們嗎?你能夠放下它嗎?當不悅的經驗生起時,覺知者會執著于心,還是會放下?當你看到你所厭惡的事物時,還依然執著或譴責它們的話,就應該反省──這還是不對的、還不是究竟的。如果你如此審視你的心,你自己會確實地明了。

   我並沒有用教科書來修行,我只是看著這個覺知者。如果它恨某人的話,問問爲什麼;如果它愛某人的話,也問問爲什麼;將一切生起的事物追究回它的本來,你便能夠解決執取與憎恨的問題,並讓它們離你而去。一切都將回歸于覺知者、生起于覺知者。然而,反複地修行是重要的。

  

雞或雞蛋

  

   阿姜·查在他第一次訪英國期間,曾與許多佛教團體演講。有一天晚上,演講後,有一位花了數年時間,根據阿毗達磨心學89種心法來研究複雜的心理活動的英籍女士,向他提出問題。他會向她解釋唯識系統中較困難的層面,讓她能繼續她的研究嗎?

   佛法教導我們要放下,但剛開始,我們很自然地會去執取佛法的義理。智者會撷取這些義理,然後拿它做利用的工具,來發現我們生命的根本。

   阿姜·查意識到她是如何地執著于知識的概念,而不從自心的修行中得益,于是阿姜·查很直接地回答她:“這位女士,你就像一個在院子裏養雞的人,不撿雞蛋,反倒四處去撿雞屎。”

  

心中之賊

  

   禅坐的目的是將事情提出來,然後將它們放入分析中,以明了它們的本質。例如:我們認爲身體是細致、美麗的,然而,佛陀卻告訴我們它是不淨的、無常的,而且傾向苦。到底哪一個見解才是與真理一致呢?

   我們就好像一個到異國的旅客,不懂他們的語言,所以不能盡興。但是一旦我們學會了語言,便可以和他們談天說笑了。抑或,我們如同小孩般,必須長大後,方能明白大人們所說的話。

   一般的見解是,我們的生命元素──從身體開始,是穩固的。一個小孩在跟氣球玩,直到氣球卡在樹枝上的一根刺上而破了,小孩因而泣不成聲。另一個小孩比前者聰明,他知道他的氣球很容易就會破,所以當它破時,他並不因此而傷心。人類盲目地過活,對于死亡真相的無知就如同美食者享用佳肴般,從沒想到他們勢必要上廁所。後來,內急一來,卻沒有絲毫准備,不知何去何從。

   世上是有危險存在的──元素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在寺院裏也有相似的危險。佛陀教導我們要去審視這些危險,所以給出家人名“比丘”。“比丘”有兩個意思:乞士,徹見輪回和執著的危險之人。衆生經驗了貪、嗔和癡,而屈服于這些煩惱(雜染),于是得其後果,並增長了他們的惡習,製造更多的業,然後又再屈服于煩惱。

   你爲何無法去除貪、嗔、癡呢?如果你的思想錯誤的話,你會受苦;如果你了解得正確,你便能夠斷除苦。

   認識業和因果的作用。執著愉悅會帶來清醒後的痛苦。你讓自己狼吞虎咽,但是接踵而來的便是腸胃的不舒服。抑或,你對你偷來的東西感到滿意,後來,警察便來逮捕你了。當你觀照時,你可以學習如何去行爲,也可以學習去斷除執取和悲傷。佛陀看到了這點,所以想要脫離這個世間的危險,然而這是必須對治自己內心的。外在危險,不比內在危險的令人駭懼。什麼是內在危險的元素呢?

   “風”──外塵接觸感官,造成貪、嗔、癡的生起,並摧毀我們內在的良善。通常,我們只看到會吹動樹葉的風,卻沒看到我們的感官之風,而如果沒觀照的話,會造成欲望的風暴。

   “火”──我們的寺院也許永遠不會被大火所襲擊,但是,貪、嗔、癡卻會不斷地焚燒我們。貪和嗔會造成我們說錯或做錯,癡會導引我們將好的視爲壞的,將壞的視爲好的,醜的視爲美的,美的視爲醜的。但是,沒有禅坐的人是看不到這點的,而且被這些煩惱所征服。

   “水”──這裏的危險指的是內心的煩惱(雜染)之流,淹沒了我們的真性。

   “賊”──真正的賊並不在我們的外面。我們的寺院二十年來只遭過一次小偷,但是,內在的五個執著──五蘊,一直在剝奪、攻擊和摧毀我們。五蘊是哪五蘊呢?

   一、“色”──它是病痛的受害者,當它與我們的意願相違時,我們便會憂慮和悲傷。不明了自然的老化和身體的腐敗,會痛苦。我們對他人的身體感到吸引,而剝奪了自己真正的平靜。

   二、“受”──當痛苦和愉悅生起時,我們忘記它們是無常、苦和無我的。我們認同我們的情緒,因而受到妄見的折磨。

   叁、“想”──認同我們所認知與記得的事物只會引發貪、嗔和癡。我們的妄見變成了慣性,貯藏在潛意識中。

   四、“行”──不明了心理狀態的本然的話,我們會産生反應,而念頭、感覺、喜、惡、悲、欣便生起。我們忘卻它們是無常、苦和無我的,所以去執著它們。

   五、“識”──我們執著那個認知其他四蘊的。我們認爲:“我知道、我是、我覺得”,而被這個自我的幻覺和分別所束縛。

   這五個賊都是妄見,都會導致錯誤的行爲。佛陀對這個並沒有欲望,他看到在這根本找不到真正的快樂。因此,他給那些也看到這點並尋求出離之道的人取名作“比丘”。

   佛陀教導他的弟子五蘊的真實本然和如何去放下它們,不執著它們爲我或我的。當我們明了時,我們會看到它們有很大的傷害與價值的可能性,但它們不曾消失,它們只是不再被執著爲我們自己的罷了。佛陀在他覺悟之後,仍然有生理上的病痛,有愉快和疼痛的感覺,有記憶(想)、有念頭(行)、有意識,但他卻沒有執取它們爲自我、我或我的。他知道它們的本然,而那個知道的,也不是我、自我。

   要將五蘊從煩惱(雜染)和執著中分隔開來,就好像要在森林中清除樹叢而不砍樹一樣。一切都只是不斷地生起與消逝罷了──煩惱並無立足之地。我們不過是跟五蘊生、死而已了──它們只是依著它們的本然來、去罷了。

   如果有人咒罵我們,而我們卻沒有自我的感覺的話,事情就會停在話語上而不受苦。如果不悅的感覺生起,我們應該讓它停在那裏,覺知感覺並不是我們。“他恨我、他找我麻煩、他是我的敵人。”一位比丘並不會做如此想,也不會執取自負或比較的見解。如果我們不去站在戰火線上,我們是不會被射擊到的;如果信沒人接的話,就會被退回去的。優雅地走過世間而不執著于事相的分別,比丘會變得平靜祥和。這就是涅槃、空和解脫之道。

   審視五蘊吧!創造一個清淨的森林。你將會是一個不一樣的人。真正明了“空”而且依此修行的人很少,但是,他們將體會到最大的喜悅。爲何不試一試呢?你可以鏟除你心中之賊,然後把每一件事都安置好。

  

——摘自《甯靜的森林水池》

  

《明了佛陀的教導》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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