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可能性,人依自己的意念,造不同的業,這些業因依衆緣成熟爲相應的果報,即所謂自作自受,共作共受。轉染成淨,由凡夫而成佛,只是人生的衆多去向中的一種。這是佛陀所走過的路,他在路上插了路標,任何真正想擺脫痛苦獲得解脫的人,都能沿此路達到目的,圓滿福德和智慧,成就無上正等正覺。雖說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但決沒有成佛的邏輯必然性,佛教無常無我的緣起論,破除了決定論的陷井,走成佛之路還是走成魔之路,完全取決于自己的意願。
佛陀業報輪回的流轉思想,不僅反對婆羅門教的梵本論,而且還反對順世派(順世論)的一生論。前者被稱爲常見、後者被稱爲斷見。順世論不承認有超自然的實體或梵的存在,主張宇宙萬物是自然而有,世界是由地、水、火、風四種物質元素組成。四種元素的特殊組合而成的肉體能産生意識,肉體與精神是統一的。人死後身體分解,意識也隨之消失,沒有永恒的脫離肉體而存在的靈魂。故他們否認有前生和來世,認爲人生只此一世,不存在業報輪回,人生目的就在于享樂。佛教承認有貫通叁世的意識之流,認爲順世論在理論上是不完備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在人生倫理上,一生論者不容易解釋紛繁多樣的社會人生現象;人生目的在于享樂的價值取向,在沒有因果報應的約束下,使道德自律和道德責任成爲虛設,因此會産生破壞人心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後果,助長一切惡行。佛陀斥責順世論者爲邪惡之人,象捕魚的漁夫、俘獲並且殺死他們。
十二因緣含攝的業報輪回思想,是緣起法則在人生領域的具體表現。業是指因,報是指果,因緣和合,果報則生。佛陀昌明了人的意志自由和完全責任。但這種自由並不存在因果法則之外,因果法則是意志自由的活動平臺。人可以如實認識因果規律,然後運用規律,打破因果鏈條,從染因染果到淨因淨果。 大正藏2/80-81。
(二)還滅思想
提到還滅,人們很容易聯想到消極的灰身滅智,把身心回歸到虛無。實際上,還滅所滅除的是貪、瞋、癡等煩惱,是對人的淨化和提升。釋迦逆觀十二因緣,如實了知衆生超越生死輪回的還滅次第。據《長阿含經》:
“菩薩思惟苦集陰時,生智、生眼、生覺、生明、生通、生慧、生證。于時,菩薩複自思惟,何等無故老死無,何等滅故老死滅?即以智慧觀察所由,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有無故生無,有滅故生滅,取無故有無,取滅故有滅,愛無故取無,愛滅故取滅,受無故愛無,受滅故愛滅,觸無故受無,觸滅故受滅,六入無故觸無,入滅故觸滅,名色無故六入無,名色滅故六入滅,識無故名色無,識滅故名色滅,行無故識無,行滅故識滅,癡無故行無,癡滅故行滅,是爲癡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滅,六入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憂、悲、苦惱滅。菩薩思惟,苦陰滅時,生智、生眼、生覺、生明、生通、生慧、生證。爾時,菩薩逆順觀十二因緣,如實知如實見已,即于座上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癡的滅除,就是消除了生命的一切雜染,證顯了寂滅無爲,稱爲涅槃。《雜阿含經》說:“貪欲永盡、嗔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ii]
還滅思想,包括四聖谛中的滅谛和道谛。滅谛有二種,如《瑜伽》說:“何等法滅故名滅谛耶?答:略有兩種,一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余依滅谛。依滅故,得無余依滅谛。”[iii]有余依滅谛又稱有余涅槃,無余依滅谛又稱無余涅槃。有余涅槃和無余涅槃的差別,在于是否有作爲果報的身體。
隨著佛教的演化,不同經論對滅谛的解釋有所不同。[iv]本文采用阿含的解釋,滅谛即是對涅槃的概括,《雜阿含經》卷十八:“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v]關于滅谛是“苦”的滅盡還是“集”的滅盡,古來就有爭議。[vi]
涅槃是道谛所證之果,因此涅槃又稱沙門或沙門果,道谛又稱沙門法。“雲何沙門?謂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汙、爲當來有本煩惱熱苦報生老病死因,是謂沙門。”[vii]又“何等爲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爲沙門義?謂貪欲永盡、嗔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沙門義。”[viii]依佛陀的教法,轉染成淨是個有操作性和次第性的過程,依據去除煩惱的程度的不同,涅槃也相應分爲四個層次,即四沙門果。《雜阿含經》(卷二十九):“何等爲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何等爲須陀洹果?謂叁結斷。何等爲斯陀含果?謂叁結斷、貪恚知薄。何等爲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爲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ix]“結”指系縛,引伸爲煩惱,又稱結使。所謂“叁結”,指有身見結,戒禁取結、疑結;“五下分結”,指把衆生系縛于欲界的五種煩惱,即有身見結、戒禁取見結、疑結、欲貪結、嗔恚結等。
涅槃解脫是佛教追求的理想目標。八正道是佛陀開顯的通向涅槃的正確道路,包括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攝于四谛的道谛。
正見,又作谛見,即見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對緣起法則和緣生法如實知見。《雜阿含經》(卷十叁)佛告諸比丘:“若于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于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于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不染著故,不相雜、不愚闇、不顧念、不系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染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于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爲正見修習滿足。”[x]
正思維,又作正志、正分別、正覺。
正語,又作谛語,即離妄言、兩舌、惡口、绮語等。
正業,又作正行,谛行,遠離殺生、偷盜、邪淫等行爲。
正命,指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不以咒術、屠宰等邪命維持生活。
正精進,又作正方便,謂能求方便精勤,如法善巧,使已生惡法斷除,未生惡法不起,已生善法不斷成長,未生善法漸令生起。
正念,即念身不淨,念受是苦,念心無常,念法無我。
正定,指離粗重雜染不善之法的禅定,亦即與正見正念相應之禅定。
八正道就是正確的身、口、意叁業,是純淨無漏法生起的正因。依側重不同,八正道又被稱作戒、定、慧叁增上學,或者把八正道的某些環節進行細化,就形成了不同的道支,如四念處,七覺分等。故《雜阿含經》說:“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xi]這表明八正道的修習圓滿,就是各種道支的修習圓滿,煩惱除盡,證得涅槃。
緣起的還滅,含攝了道谛和滅谛。道谛爲因,滅谛爲果,但二者是相待而起的因果關系。因爲道谛是生住異滅的有爲法,涅槃是無爲法。《雜阿含經》卷十二說:“如此二法,謂有爲、無爲。有爲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爲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xii]有爲法與無爲法,二者異質,有爲法不能相續和合生起無爲法,但無爲法可依有爲法爾證顯。 《長阿含經》,大正藏1/7。
[ii] 大正藏2/126。
[iii]《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八卷,大正藏30/674。
[iv] (1)《法蘊足論》卷六謂滅谛即爲涅槃。(2)《集異門足論》卷六謂擇滅無爲即是滅谛。(3)《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舉出兩種說法:其一認爲滅盡四谛中之“集”即爲滅谛,如譬喻論師及分別論者皆如此主張。其二認爲滅盡“苦”及“集”始可稱爲滅谛,如說一切有部之大論師妙音(梵Ghos!a)及如是說者皆主張之。(4)叁無性論卷上以七真如中之清淨真如配上滅谛,而謂“惑”之滅盡即是滅或滅谛。(5)《四谛論》卷叁分別滅谛品認爲“愛”之滅盡爲有余涅槃,“苦”之滅盡爲無余涅槃。(6)《成實論》卷十一滅谛初立假名品之說,滅盡假名心、法心、空心等叁心,即是滅谛。
[v] 另參考《增一阿含經》卷十七、《中阿含經》卷七。
[vi] 據《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所說,譬喻者以業煩惱盡爲滅谛;分別論者認爲後有之愛盡除是滅,亦是滅谛,而其余之愛盡除及余之有漏因盡除,則唯是滅,並非滅谛;妙音及如是說者認爲墮于自相續或他相續的五蘊盡,或有有情數及無情數諸蘊盡,皆是滅,亦爲滅谛。可見,譬喻師與分別論者唯以“集”滅爲滅谛,妙音與如是說者則以“苦、集”滅盡爲滅谛。我們認爲這兩種說法並無矛盾,因爲“集”是因,“苦”是果。以 “集”滅盡爲滅谛者,符順有余依涅槃義;以“苦、集”並滅盡爲滅谛者,符順無余依涅槃義。
[vii]《中阿含經》卷四十八,大正藏1/725。
[viii]《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大正藏2/205。
[ix] 大正藏2/694。
[x] 大正藏2/87。
[xi] 大正藏2/87。
[xii] 大正藏2/83。
(叁)中道思想
佛陀的教法源于內證。譬如正觀緣起,即是從如實觀察自己的身心入手,能觀與所觀是高度統一的,故由正觀所得的正見本身就是正行,四聖谛、八正道等莫不如此。但爲了論說的方便,我們還是將理論與實踐分開,中道分爲正見中道和正行中道。正行中道就是依緣起法則所進行的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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