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瞿昙!如實無異。”受、想、行、識,亦如是說。……”(雜阿含經一一○,大正二,頁叁六)所以,有一次當一批從西方來的比丘求學完了要返回家鄉的時間,舍利弗就對他們說,如果有人問,你們的大師說何教法,傳授一些甚麼法門?就告訴他們,大師唯說調伏欲貪,以此教教。若問:于何法中調伏欲貪?就答:大師唯說于彼色蘊調伏欲貪,于受想行識蘊調伏欲貪,以此教教。再問:欲貪有何過患故,大師說于色調伏欲貪,于受想行識調伏欲貪?就答:若于色欲不斷、貪不斷、愛不斷、念不斷、渴不斷者,彼色若變、若異,則生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見欲貪有如是過故,于色調伏欲貪,于受想行識調伏欲貪。最後,當有人再追問,見斷欲貪有何福利故,大師說于色受想行識調伏欲貪?就應該回答:若于色斷欲、斷貪、斷念、斷渴,彼色若變、若異,不起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複如是。(雜阿含經一○八,大正二,頁叁叁)
佛教其實並不反對有五蘊和合的生命個體,例如甲、乙、丙、丁,只是想指出,這些生命個體裏並不具有常、一、主、宰,永恒不變的實我,並由此自我主見而産生的貪欲,嗔恚、愚癡等推動的所有身、口、意等行爲,因爲以“貪欲系著因緣故,王、王共诤,婆羅門、居士,婆羅門、居士共诤。……以見欲系著故,出家、出家而複共诤。”(雜阿含經五四六,大正二,頁一四一)故此我見爲流轉生死的根本,一切煩惱熾盛的根本,只要能去除這些我、我所見,以如實智慧斷除煩惱,就可以有更理想的清淨生命。是故當有弟子問佛陀,怎樣才能達至心善解脫的時候,佛陀就告誡他們:“當觀知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色愛即除;色愛除已,心善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識愛即除;識愛除已,我說心善解脫。……愛欲斷者,如來說名心善解脫。(雜阿含經二二,大正二,頁四)
世人通常執著于這個五蘊和合的身體而産生的種種貪求與渴愛,所起的我見及我所見,希望能永生不死,永遠保存及享有美好的事物,由這些貪求與渴愛的愚昧,使我們不能如實地看清楚這些現象的無常性及無我性。故此,佛陀會教導弟子,如果要斷苦、超越生老病死等怖的話,必先斷除于色等所起的貪戀與愛欲,要斷愛欲則必于色等五蘊起平等慧如實正觀,所謂平等慧如實觀者,就是于色等五蘊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遠、若近,若好、若醜,觀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此觀者,能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並于由此而起的煩惱中解脫自在,這種如實正觀能對治上文所引的二十句薩迦耶見,在雜阿含第二叁經中,佛陀就曾經這樣教誡過羅睺羅,依照經文,可以條理地這樣思考:
色非我 受非我 想非我 行非我 識非我
色不異我 受不異我 想不異我 行不異我 識不異我
色不在我 受不在我 想不在我 行不在我 我不在識
我不在色 我不在受 我不在想 我不在行 識不在我
如此觀察,如實知色乃至識蘊無常、苦、非我、非我所,眼乃至意無常、苦、非我、非我所,逐漸能斷除于色等五蘊執著的我,我所見,因爲所有一切邪見,皆以我見爲根,是故此根必應先斷。
要斷除我見,佛陀經常教導弟子,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對色等五蘊作層層深入的觀察,如實了知,在雜阿含經四二,“七處叁觀經”裏(大正二,頁一○),佛陀就告訴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迹,色味,色患,色離;如是受、想、行、識亦如此從這七個不同的層次深入地觀察:
(一)此中觀察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爲色。受蘊包括六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想蘊包括六想: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爲想。行蘊包括六個思心所: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識蘊包括六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
(二)觀察五蘊的集起:色蘊的集起是因爲對色有貪愛,有喜樂,故愛喜,是名色集;而受、想、行蘊的集起,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觸,所以觸集是受、想、行集;識蘊的生起是由物質及精神現象條件具足,六根觸對六境而起的了別功能與作用,這些條件在佛教裏稱爲名色,色就是物質現象,即指色蘊,名是精神現象,包括了受、想、行、識四蘊,又叫四無色蘊,而識的集起,必須具足所有這些條件,故經文裏說,名色集是識集。
(叁)觀察五蘊滅:愛喜滅,是名色滅;而觸滅則受、想、行滅,名色滅是識滅。
(四)觀察五蘊滅道迹,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如是五蘊滅道迹如實知。
(五)觀察于五蘊愛味,皆由攀緣于色等五蘊而生愛喜、樂著、故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乃至受、想、行、識因緣生喜樂,是名受、想、行、識味。
(六)觀察五蘊的過患: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乃至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想、行、識患,如是能于五蘊的過患如實知。
(七)觀察于五蘊出離:謂于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乃至于受、想、行、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想、行、識離。
能夠如實知色、受、想、行、識,如實知色等之集、滅、滅道迹、味、患、離,這種觀察叫七處善,除了于五蘊能夠這樣七處善地觀察之外,如實知眼、耳、鼻、舌、身、意入處及如實知眼乃至意入處的集、滅、滅道迹、味、患、離;以至應如實知眼識界、耳、鼻、舌、身、意識界,及如實知眼識界乃至意識界的集、滅、滅道迹、味、患、離,這樣就是七處善、叁種觀義,依著這七處善,叁種觀義的方法實踐,盡于此法得脫離一切煩惱,以至可以自知作證得超越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陀的這些教化後來就被稱作蘊觀、處觀、界觀,又稱作叁科,以說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而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又稱作叁法印,即以此作爲判別一切大、小乘佛法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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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無我觀(陳瓊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