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流傳範圍上有較大的差距,如苯波教基本上限于青藏高原,只有藏族人和極個別少數民族信奉;而薩滿教的流傳地域極爲廣大,東起白令海峽,西至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橫跨歐亞兩洲,爲從事漁業、遊牧業的烏拉爾或阿爾泰語系各民族信奉。在崇拜方式、祭祖儀軌等方面,苯波教與薩滿教之間則有許多共同點。從信仰對象來看,兩者都具有崇拜自然的內容;宗教禮儀方面,兩者都以祭祖、占蔔、禳解等作爲最基本的宗教儀式。上引言中苯波之前的字均爲姓氏。值得一提的是,引言裏出現的苯波二字成爲後來苯波教這個名稱的最初來曆。依據大量有關的藏文史料,以上十二名苯波既爲當時藏族十二小邦之首長,又作總管一切精神文化的巫師,是集酋長與巫師于一身的特殊人物。正如許多國家在各種時代都曾存在過集祭司與帝王于一身的人物,他們具有半人半神、或半神半人的性質。這種巫者爲王、王者行巫,應當說是一定曆史發展階段上、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文化現象。
藏族古代社會孕育出巫師兼酋長這一看似特殊的現象,並非偶然,它有著廣闊的自然文化背景和深厚的宗教思想基礎,是人類曆史進程中産生的一種必然現象。隨著藏族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約當公元前四世紀藏族古代曆史上的第一個王國及其贊普(國王)誕生了。他的出現標志著藏族古代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舊的分散的原始社會解體,新的統一的奴隸社會開始形成。然而,以前身兼酋長的巫師們隨著社會形態發生的質變而失去了酋長地位。這是曆史的發展給他們帶來的沖擊,也是神權和政權的分離。從此,這些失去酋長地位的巫師便專司巫術活動,使巫術活動更具有宗教性,于是藏族的民族傳統宗教——苯波教開始萌生。盡管初期的苯波教顯得十分幼稚,但它經過巫師們的那種神話般的渲染和極端神秘的宗教儀式,還是贏得了當時庶民百姓的高度信賴和虔誠信仰。
衆所周知,自古迄今,藏族一直自稱(吐蕃),唐代漢文文獻對公元七世紀初藏族所建立的王朝稱爲“吐蕃”“吐蕃國”或“吐蕃王朝”,並以此聞名世界,並載入多種文字的史冊。現在英語中稱西藏爲Tibet,稱藏族爲Tibetan,也是“吐蕃”兩字的音譯。吐蕃王朝自公元前四世紀左右開始形成,至公元九世紀中葉瀕于全面崩潰,公元十二、叁世紀時已經不複存在。吐蕃王朝的鼎盛時期正巧與唐朝大帝國是同一時代,這兩個王朝是藏漢兄弟民族在祖國版圖上建立起來的兩個有世界影響的朝代,它們在當時的亞洲大陸上發揮過巨大作用。其中吐蕃王朝在開發和鞏固祖國西南邊疆、抵抗外來侵略,以及建設祖國西北地區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然而,苯波教作爲藏民族土生土長的民族宗教,自始至終伴隨著吐蕃王朝的整個曆史進程,並在其中發揮過重要作用,尤其對早期藏族社會的文明進步起到了推動作用。同樣,在後來藏傳佛教的形成過程中,由于苯波教具有廣泛的群衆基礎,也充當了不可替代的主要角色。比如,在藏傳佛教中,特別在宗教禮儀和護法神中吸收了不少原本屬于苯波教的內容。總之,生根于藏族古代社會裏的苯波教,也經曆了古代藏民族所經曆的一切滄桑時空和演變過程。苯波教最終從最初的崇拜天、地、日、月、星辰、雷電、山川等自然現象的自然宗教,發展成了擁有衆多富于哲理的經文、以及系統化的教規儀禮的人爲宗教。至于苯波教的曆史演變或形成發展過程,大致可分爲叁個階段,即多苯時期、恰苯時期、居苯時期。
多苯時期 大約從聶赤贊普(約公元前四世紀)至第七代贊普賽赤贊普期間。關于多苯時期的情形,藏文典籍中記載:“不過當時的苯波教,只有下方作征服鬼怪、上方作祭祖天神、中間作興旺人家的法術而已,並沒有出現苯波教見地方面的說法”(注:土觀•羅桑卻吉尼瑪著。劉立千譯。《宗派源流》194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由此可見,這段時期的苯波教還明顯地帶有較原始的巫術性質,尚未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也沒有出現較高層次的實踐修煉法門。
恰苯時期 大約從止貢贊普(約公元前叁或二世紀)至松贊幹布贊普前後。這一階段是苯波教的漫長曆史發展時期同時又是苯波教發生大變革的重要階段。這主要歸功于止貢贊普的開明性措施,如“乃分從克什米爾、勃律、象雄等叁地請來叁位革波徒,舉行超薦凶煞等宗教活動。其中一人依憑除災巫術、修人神法、騎于鼓上遊行虛空、發掘秘藏,還以鳥羽截鐵等顯示諸種法力;一人以色線、神言、活血等作占蔔,以決禍福休咎;一個則善爲死者除煞,鎮壓嚴厲.精通各種超薦亡靈之術”(注:土觀•羅桑卻吉尼瑪著。劉立千譯。《宗派源流》194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這就是止貢贊普迎進外界先進法術來充實或改造自己日益不適應社會發展的宗教的實例。從此苯波教結束原始稚嫩的宗教形式,進入擁有高超實踐法術的新時期。
居苯時期 大約包括松贊幹布(公元七世紀中葉)經藏傳佛教的“前弘期”和“後弘期”的整個過程。這一時期又可分爲叁個階段,即早期居苯、中期居苯、後期居苯。
早期居苯,從松贊幹布至赤松德贊贊普時期。這一時期出現了一位穿著綠裙的班智達(大學者)。他將一部邪法埋藏在地下,然後過一段時間又自行掘出,並雜入原有苯波教的法術而創立了一新的派別。這雖然不可視爲苯波教已趨于完善,但此一新派的創立標志著苯波教正式擁有了第一部自己的理論經典。
中期居苯,大約從赤松德贊(公元八世紀)至朗達瑪贊普滅佛前(公元九世紀中葉)。這一階段是苯波教和外來佛教之間的鬥爭處于最激烈的時期。苯波教爲了對付佛教的強大理論攻勢.便從佛教中吸收許多內容來充實或加強自己的理論體系。在這樣的趨勢下,才出現了苯波教徒直接偷譯佛經的現象,正如“將一些佛典,改譯成爲苯波教的書籍”(注:《土觀宗派源流》(藏文)383頁)。但由于當時贊普對苯波教徒的這種越軌行爲采取了嚴厲懲處,苯波教徒們才沒能大量翻譯佛經。
後期居苯,是從朗達瑪滅佛以後至藏傳佛教“後弘期”的整個過程。這一時期由于吐蕃王朝的徹底崩潰,苯波教徒們獲得大解放,因而又可以自由地繼承或發展自己所信仰的傳統宗教了。但是苯波教徒發展苯波教的主要途徑還是改譯佛教經典,正如“……將大量佛經改爲苯波教的經典。諸如《廣品般若》改爲《康欽》、《二萬五千頌》改爲《康瓊》、《瑜伽師地抉擇分》改爲《苯經》、《五部大陀羅尼》改爲《黑白等龍經》”(注:《土觀宗派源流》(藏文)383頁)。但不論怎麼說,苯波教因此擁有了自己編纂的《大藏經》,即苯波教的《甘珠爾》和《丹珠爾》。對此、佛教徒認爲,苯波教的包括《大藏經》在內的絕大多數經典是從佛經中篡改過來的僞經。我們以現代科學的研究角度去分析或看待這一問題,苯波教的確有過竊譯佛經的曆史,但不是盲目機械的直譯,在佛經的翻譯過程中,苯波教按照自己的需要進行了細微改造,其中還編入了苯波教原有的宗教儀禮和理論性的內容。苯波教對佛教的有意吸收,也是迫于無奈的。隨著佛教源源不斷地傳入藏族地區,苯波教在藏族人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受到強大沖擊,並日趨下降,最後佛教幹脆取代了苯波教在藏區的正統地位。從此,苯波教一蹶不振,不得不退避到邊遠偏僻的地區,以保存自己微薄的勢力。故而,目前在整個藏族區域,除個別偏僻處外,幾乎看不到純粹的苯波教的存在了。
二、藏傳佛教的形成與發展
佛教傳入藏族地區的時間,晚于漢地、西域以及克什米爾、尼泊爾等相鄰地區和國家。因此,藏傳佛教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同時受到包括印度在內的以上諸國家和地區佛教的巨大影響。似乎正因爲藏傳佛教汲取了四鄰諸國家和地區佛教之精華,獨領風騷,且至今日依然在世界宗教園林中大放異彩。
根據藏文史料,吐蕃王朝第二十七代贊普拉托托日年贊時(約當公元五世紀),由印度人班智達洛生措(慧心護)及譯師裏弟生將《旃檀嘛呢陀羅尼》、《諸佛菩薩名稱經》等經函,以及小型佛塔等佛教用品帶到了吐蕃(注:參見《青史》(藏文)上冊,64頁,郭勳努白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後來許多藏文史書以此爲佛教正法在吐蕃誕生之始。但鑒于當時尚未出現書寫、翻譯、念誦、講經等佛事活動,故不可視爲佛教正式傳入吐蕃的開始。以松贊幹布在位時(公元七世紀中葉)作爲佛教正式傳入吐蕃本土的開端比較妥當。至于松贊幹布是否是一位虔誠的佛教信仰者,目前還不能肯定,但他確實支持過佛教在吐蕃的傳播。許多藏文史書記載,松贊幹布在位時,曾迎請印度、尼泊爾、克什米爾、漢地的佛教大師學僧,在吐蕃翻譯了《集密寶頂陀羅尼》、《月燈》、《寶雲》、《十萬般若波羅蜜多經》等不少佛經。當時吐蕃還號稱新建了一百零八座佛教寺廟,其實具體記載的只有十八座。鑒于當時的建築只用來供奉佛教用品,而且其規模較小,故稱佛殿較妥。其時吐蕃還沒有本族的出家僧尼。
實際上,松贊幹布時期是古代藏族社會的大開放時期,又是大變革時期。松贊幹布的主要精力放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科技等領域的改革或發展上,而無暇提倡佛教。佛教只是作爲外來先進文化的一部分在吐蕃傳播的,並沒有當作唯一的宗教信仰加以特別崇拜。所以,從松贊幹布至赤德祖贊(703—754年在位)期間,佛教在吐蕃雖然以時斷時續的步驟一直傳播下來,但這段時期的佛教在吐蕃沒能真正立足,當時吐蕃的宗教依舊由苯波教一統天下,佛教只是乘隙而入。值得一提的是,吐蕃王朝從松贊幹布開始,對于政治、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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