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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存在論及若幹難題評析

  唯識學存在論及若幹難題評析

  林國良

  本文討論唯識學關于衆生身心及世界(即精神與物質現象)的存在狀況及其相互關系的理論,這裏的衆生是個包括六凡四聖等十界衆生的廣義概念[1]。

  佛教存在論的出發點就是衆生存在的永恒性。佛教認爲,衆生是無始來一直存在著的,並將永遠存在下去。當然,十界衆生的身心狀況完全不同。而唯識學的根本觀點是“萬法唯識”,即衆生的根身(感知機能及其所依之身體)和器世間(物質世界)都由識變現。本文即就衆生的心識、根身、器世間的存在狀況及其相互關系,以及其中的若幹難題,分別進行論述和探討。

  一、諸識的現種熏生與第八識自種的由來

  精神現象,佛教稱爲心法。唯識學又將心法分爲識與心所,《大乘百法明門論》確定共有八個識與五十一個心所。關于八識與五十一心所的相互關系,唯識學認爲,八識非一非異,心所與識非一非異。

  首先,關于八識非一非異的原因,《成唯識論》作過論述[2],本文側重從存在論角度進行探討。

  佛教認爲,一切有爲法都刹那生滅,所以,八識與心所也應刹那生滅。然而諸識與心所如何能滅了又生

  唯識學認爲,那是因爲它們都有自己的種子。諸識與心所都是現行,現行由種子生起,生成的現行又同時熏[3]成自種。因此,八識及其相應心所的存在方式,就是種子生現行,現行又同時熏成種子,如此刹那生滅,又持續不斷。

  所有種子都儲存在第八識中,所以,第八識在一切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被稱爲根本識。所有種子都在第八識中,那麼是否能說:一切法都在第八識中

  例如,能否說:前七識及其相應心所也都在第八識中

  若非如此。

  唯識學有心識(包括心所)結構說,以比較簡略的“叁分說”爲例,識可分爲相分、見分、自證分。其中,相分是識自變的認識對象,見分是識的認識作用,自證分則是識自體。相分和見分都由自證分變現。

  以此結構來分析第八識,其他法若存在于其中,就只能存在于第八識的相分中。唯識學認爲,第八識的相分中有叁類境(即對象):種子、根身和器世間,但沒有(現行)前七識及其相應心所。爲什麼前七識(及相應心所)不在第八識中

  這涉及到諸識的作用。就前六識來說,五識加上第六識的配合,能認識物質世界。而如果六識都在第八識中,作爲第八識的相分,那麼它們就只是第八識的認識對象(相分就是見分的認識對象),而不能發揮獨立的認識作用。所以,前七識必須獨立于第八識而存在[4]。

  此外,前七識也是相互獨立的,因爲各有各的獨立作用。例如,前五識能認識物質世界(物質世界也在第八識相分中,所謂“唯識無境”),第六意識能認識自己和他人、身心內外、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法,第七識以第八識的見分爲認識對象而生起我執,這就是唯識學所說的諸識“行相各異”,由此而說“八識非一”。但前七識(及相應心所)的種子又都在第八識中,有爲法的種子被認爲是由第八識變現,故一切法的“根”都在第八識中,由此又可說“八識非異”。故“八識非一非異”。

  其次,關于心所與識非一非異[5],心所全稱是“心所有法”,即其從屬于心識,不能獨立活動,必須待識生起,方隨之生起。心所能起認識功能和各種心理功能,只是須與識配合,與識共同實現各種認識功能和心理功能。這是心所與識“非異”之處。但心所有自己的種子,有自己獨特的認識功能和心理功能,所以也與識“非一”。故心所與諸識“非一非異”。

  但進而要提出的一個問題是:第八識自己的種子由何而來

  或許有人粗看之下,覺得不成問題,第八識的種子生起現行,現行應當同時熏成種子,故而仍遵循現種熏生模式。但從唯識學來看,此結論不能成立。因爲,唯識學區分了能熏與所熏,在八識中,前七識是能熏,而第八識只是所熏[6],這決定了第八識不能熏成自己的種子。

  那麼,第八識自種由何而來

  護法、玄奘一系的成熟的有相唯識理論體系,能夠爲第八識種子的由來提供一個解答,那就是見相不同種理論。在此理論中,相分和見分,可以同種,也可以不同種。(據“叁分說”或“四分說”,見分和自證分總是同種。因此,見相同種或不同種,就是相分與自證分同種或不同種。)如獨散意識的相分和見分同種,即獨散意識由自種生起,現行意識即變現出見分和相分,此時的相分沒有獨立種子,與見分同種,即都由自證分種子生起。而五識和第七識的相分,都有獨立種子。因爲五識緣五境,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五境和第八識都是實法,故五識相分和第七識相分也都由自種生起。

  見相不同種理論,又深化了現種熏生模式。依此理論,可提出見分熏和相分熏兩個概念[7]。見分熏就是前七識的現行生起,其自證分變現出見分,見分同時熏成自種,而見分與自證分、證自證分同種,所以,見分熏實質是熏成了自證分的種子。相分熏是前七識的現行生起時,其自證分變現出相分(此相分實際上也是由自種生起),此相分同時熏成自種和本質種(五識相分的本質就是五境,第七識相分的本質就是第八識見分)。故相分既是由自證分變現,也是由自種生起。

  由此來看現行如何熏成自種

  前七識現行是由其自證分生起,生起的同時又依見分熏而形成見分種,而見分種就是自證分種。先前的現行與種子的相熏相生,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至此,現種熏生有了一個非常具體的機製。

  再來看第八識種子的由來。第七識的現行也有見分熏和相分熏,其見分熏生成第七識自種(即見分和自證分的種子);而其相分熏則生成相分種和本質種。如上所說,第七識的本質是第八識見分,所以相分熏形成的本質種就是第八識見分的種子,也就是第八識自證分的種子。這就是第八識種子的由來。

  二、衆生器世間的自變與共變

  如上所說,唯識學認爲,器世間(物質世界)存在于衆生第八識的相分中;此外,唯識學又指出,器世間是衆生各自變現,其要點有二:一是自變,二是由共相種子變現。

  關于自變,《成唯識論》指出:各地衆生各自變現各地的器世間。具體地說,器世間存在于欲界和色界四禅天共五地中。衆生某一世生到欲界,則自己變出欲界的器世間,不變色界四禅天的四種器世間。如下一世生到了色界初禅天,則自己變出初禅天的器世間,不再變出欲界的器世間,也不變色界其余叁禅天的器世間[8]。這體現了唯識學的“自變自受用”的原則,即衆生變現器世間是爲了支持自己的物質身[9],如不能爲自己的物質身提供支持和受用,則不去變現。如欲界的物質身粗劣,相應的器世間也粗劣,此時若變現極爲精細的色界器世間,就完全無用。相反,色界四禅的物質身,一地比一地精細,此時再變出欲界器世間也完全無用。

  所謂由共相種子變現,即衆生雖是各自變現器世間,但所變相似,就像同一個世界。唯識學對此舉例,就像一間房中有許許多多燈同時點亮,所有的燈光交織在一起,根本就分不清哪盞燈放出哪道光。衆生變現器世間也是如此。

  關于自變與由共相種子變現兩者的關系,實際上,由共相種子變現,仍是自變。即衆生由自己第八識中的共相種子變現出各自的器世間,或者說,每一衆生的器世間,都是由他自己變現的,而不是由他人變現的。

  進而探討,共相種子由何而來

  應該說,來自共業(即衆生共同的業,但實際還是由衆生各自所造),共業熏成的種子稱爲共相種子,共相種子生起的器世間,使衆生各自變現的器世間具有共同的形象。因而,共相是由共業決定。

  但還應看到,共業是個可變因素。衆生不斷在造新業,新業會使原先的共業不斷變化,共相也會隨之變化。例如,一片樹林,原先衆生變現的都是那樣的形象;其後樹林被砍去一棵樹,這是新業所致,但新業改變了共業,因而改變了共相,其後衆生變現的都是那少了一棵樹的樹林的形象。乃至整片樹林被砍去時,共相完全改變,樹林的共相完全消失。像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那樣的共相,在古代社會是不可能被人力改變的,到了現代,也都可能被人力改變。例如人類登月,將月亮撞出一個大坑,這就是少數人的新業改變人類的共業,因此而改變了原先月亮的共相。

  新業改變共業和共相有沒有理論依據呢

  第八識的疏所緣緣的理論或可解答此問題。

  《成唯識論》卷七指出:“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爲自質故。”[10]《述記》卷十四說:“自身、他身,自土、他土,可互受用故,須仗他變……互相受用,即以他所變爲己第八之質。”[11]在另一處,《述記》指出:“其第八品,此疏所緣緣,若因、若果,有無不定。因中變他依處,可受用故,不變他根及種,不可受用故,及死後無故。”[12]

  其中涉及到根身的內容,下文再討論,此處先討論“自土”與“他土”的關系。“自土”即自己變現的器世間,“他土”即他人變現的器世間。“自土……須仗他變”,“以他所變爲己第八之質”。即自己的第八識要變現器世間,還須依仗他人變現的器世間作爲本質。但爲什麼是這樣呢

  這需要放眼于更大的背景下才能理解。

  按佛教的衆生觀來說,衆生是無量的,叁界九地每地都有衆生。就某一衆生而言,當一期生命結束後,下一期生命生到某一界地,如從色界初禅到欲界,此時欲界已有無量衆生,每一衆生都變現出各自的器世間,雖是各變各的,但由于所變相似而形成了一個共同的世界。初生此界的衆生,其第八識外有這樣一個共同世界,第八識就以此爲本質,生成了自己相分中的器世間,故而此器世間與其他衆生變現的器世間形象相似,所以也與其他衆生的器世間一起形成了共同的世界。

  進而,當某一(或一部分)衆生改變了器世間的某一部分,這是新業,但新業改變了共業和共相,器世間有了改變,其他衆生第八識以此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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