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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存在論及若幹難題評析▪P2

  ..續本文上一頁本質,下一刹那生起的相分中的器世間,也都是改變後的器世間,如上述例子所說。

  由此也可解釋:器世間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有成住壞空之轉變,而此轉變的根本原因還是由于衆生的共業,此共業由衆生新業而不斷變化,此不斷變化的共業導致了器世間的成住壞空。

  叁、衆生根身的自變與共變

  此處的“根身”,“根”指五根,或者,更准確的說,是五淨色根;“身”指五淨色根的“所依處”,即由五浮塵根和合而成的身體。唯識學中,淨色根是指具有感覺能力的、精細而不可見之物質,浮塵根則指構成感覺器官的粗顯物質。浮塵根是可見的,但沒有感覺能力,就像耳廓等;淨色根是無形而不可見的,是真正的感覺能力之所在。

  唯識學認爲,淨色根是衆生自變的,浮塵根是衆生共變的”,此處遵循的原則,依然是“自變自受用”。即如果不能受用,則衆生不必變現。如他人的感覺能力屬他人,自己變出則無用;自己變出的是自己的感覺能力,他人變出自己的感覺能力也無用。

  先看浮塵根是共變的問題。共變就意味著能共同受用,但說其他衆生的身體能共同受用,這又怎麼理解呢

  實際上,吃動物肉就是在受用其他動物的身體。既然自己能吃動物的肉,那麼此肉就也應是自變的,即“自變自受用”。所以,動物的身體,既是該動物自變的,也是其他衆生共變的。那麼,人身呢

  野蠻時代或饑荒時期,吃人肉的情況也有發生。而現代醫學的人體器官移植,更表明人體也是可以共同受用的。最後,《成唯識論》中還舉了人死後屍體還存在的例子。即某人死後,可能已從欲界到了色界,但他的屍體猶存,此時他的第八識已離開了欲界,不再變現欲界身,爲什麼他的屍體仍能存在

  這是因爲其他衆生仍在變現該人的身體。

  根本上說,一衆生變現其他衆生身體,與變現器世間(即變現出石頭、泥土等),沒有什麼兩樣:變現的都是物質,變現的作用是爲了依止或受用。

  再討論淨色根屬自變問題。現代流行的一種說法,淨色根就是神經系統,這是因爲,現代科學認爲感知能力來自于神經系統,許多唯識研究者據此認爲,神經系統是淨色根。但此觀點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淨色根還有其他特點,如:無形而不可見;而神經在解剖後是可見的,這不符合淨色根的特征。當然,關于這點,還是可以作出辯解,如:神經在不解剖時是肉眼不可見的,似乎也說得過去。但更重要的是那條根本原則:“自變自受用。”現代醫學中,神經已可移植,即成爲共同受用之物。由此而來的邏輯結論:或者,神經系統還不是淨色根,淨色根是比神經系統更微細的物質性存在;或著,神經系統是淨色根,唯識學關于淨色根“自變自受用”的原則不能成立,或須修改。

  然而,唯識學的“自變自受用”原則能否修改或否定呢

  筆者認爲,“自變自受用”原則實際是傳統佛教“自作自受”和唯識學的“唯識無境”兩原則結合的産物。“自作自受”是說,衆生現在所遭遇的一切景況,都是以前自己所造業的果報。善業得善報,惡業得惡報。而業報有正報和依報。正報就是自己這一世的身心,依報就是這一世所處的器世間。小乘認爲,器世間是客觀而獨立地存在著的,衆生由于過去世的業力,這一世進入了相應的器世間而獲得善報或惡報;同樣道理,衆生由于過去世的業力,這一世獲得了相應的或美或醜、或健全或有缺陷的身體。而唯識學的根本原則是“唯識無境”,不承認有外部客觀而獨立的器世間存在,但衆生第八識中有欲界和色界諸地器世間的種子存在,過去世的業力決定了此世的異熟果,即某界某地的器世間種子在這一世中現行;同樣,也由過去世業力的成熟,第八識中五根的種子在這一世中或健全或殘缺地現行。因此,正報和依報全由“自變”而“自受用”。

  器世間和根身若非“自變”,就會産生兩個問題。一、如上所說,器世間等是客觀而獨立地存在著,或者說,有一個客觀的、獨立存在的公共世界,但這就違背了“唯識無境”的原則,不是唯識學所能接受的。二、不違“唯識無境”的原則,但認爲器世間等是“共變”而非“自變”,這是否可行呢

  實際上,這就違背了“自作自受用”的原則。以根身爲例,憑什麼由他人變出你或健全或殘缺的身體(指五淨色根)呢

  本來,衆生的五淨色根狀況是由他自己過去的業力決定的,現在,如果不由“自變”,而由“共變”(否定了“自變”的“共變”,實際上是“他變”),那不等于說這一世的五根不由自己過去的業力決定了

  

  由此看來,“自變自受用”所賴以成立的兩個基礎,一個是唯識學的根本原則(“唯識無境”),一個是佛教的根本原則(“自作自受”),因此都是不能放棄、不容否定的,所以,“自變自受用”原則也是不能放棄、不容否定的。而如果堅持此原則,那麼,神經系統就不應該被視爲淨色根。

  四、心識的連續性

  心識的連續性問題包括:凡夫位一期生命中的心識的連續性,凡夫位由上一期生命到下一期生命之間心識的連續性,凡夫見道時心識的連續性,成佛時心識的連續性等。

  凡夫在一期生命中,首先是第八識具有連續性,雖是刹那生滅,但任運(即自然而無條件地)生起。第八識具有保持種子、根身和器世間的功能,所以第八識的連續性,保證了種子、根身和器世間在一期生命中的連續性。第八識的俱有依是第七識,因此,第七識也能連續不斷地滅後又起。前六識則是隨緣而起,即具備了足夠的條件後生起,不具有連續性。

  凡夫在一期生命向下一期生命過渡的時期,稱爲“中陰”。“中陰”境中,第八識和第七識依然連續生起。其中,第八識保持了一切種子,由此而保存了一切業力。“中陰”境有精細的物質身。“中陰”境中前六識也能生起,也就是說,“中陰”境中也有感知和思維能力,如能看到和聽到親人的悲傷和啼哭等。

  修道人由凡人聖的轉折點是見道。大乘見道是五分別智證真如,一般都說,見道時一無所見、一無所得。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在見道時識也根本不存在了

  並非,因爲第八識不可能中斷。據理分析,初地菩薩雖因見道而人聖位,但第八識的阿賴耶識性質和異熟識性質並無消除。見道雖斷分別二障,但俱生二障並無斷除。因此,衆生由凡夫登地,仍由第八識保持其本有的無漏種子、一大阿僧祗劫修行所得的無量功德種子,還有俱生二障種子,等等。因此,在見道之時,第八識不可能斷滅。因爲如果第八識斷滅,則一切法的種子也將斷滅,則人初地後第八識及一切法都不能再生起;若再生起,則屬無因而起。因此,第八識在見道前後必須是連續的,當然是以刹那生滅方式延續不斷。第八識不斷滅,則第七識也不斷滅,因爲第七識也是連續不斷地生起的。

  但既然見道時第八識、第七識等仍在,爲何見道時是一無所見,並不見識

  

  《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說:“複有叁種無所得義:一有性無所得,二彼體無所得,叁不顯現無所得。無所得者,推求諸法不見自性,非一切種都無所得。然于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依他自相。””

  見道時的“無所得”,正是上述“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而此時“不觀彼依他起自相”,圓測的《解深密經疏》(卷二十四)對此的解釋爲:“由不觀故,依他不現。”[15]這就是說,見道時,依他起性仍在,但不是五分別智所觀的對象,五分別智只觀真如,故依他起性不顯現。

  這一解釋與中觀有異曲同工之處。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指出,在中觀內部對世間法的遮破中,有的遮破太狹,有的遮破太過。其中,有些中觀人認爲,在作勝義谛的觀察中,無有一法成立,所以,一切世間法都是沒有的。宗喀巴大師將這種觀點稱爲“遮破太過”。

  宗喀巴認爲,世間法雖無自性,但不能說沒有。世間法是無自性的有,即其存在是無自性的存在。至于在勝義谛觀察中無有一法,這是因爲,勝義谛觀察的對象不是世間法,不是世間法的生滅,而是空性。勝義谛觀察到的是空性,意味著一切法無自性。但在勝義谛中,一切法不顯現,並不表明一切法就不存在。宗喀巴舉了個例子:如在東邊沒有觀察到瓶子,只能說在東邊沒有瓶子,不能說在其他地方也沒有瓶子。實際上,在勝義谛中一切法不顯現,但在世俗谛中一切法都能顯現,“正理非能破除諸世俗法。”[16]

  因此,中觀與唯識在此問題上有相通之處。就中觀來說,見道時“無所得”,那就是因緣所生的世間法仍有,但不是勝義谛觀察的對象,勝義谛觀察的只是空性,故世間法不顯現。唯識學則認爲,境由識變,見道時,第八識等雖在,但不是無分別智的所緣(對象),故無分別智證真如時“無所得”。

  最後,衆生在成佛時,心識依然具有連續性。成佛後,佛還有沒有八識及相應心所

  唯識學明確回答:成佛後,佛仍有八識,每一識都有二十一個心所,即五遍行心所、五別境心所、十一善心所。。只是其時與凡夫的區別在于:轉八識成四智,即轉第八識爲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爲平等性智、轉第六識爲妙觀察智、轉前五識爲成所作智。轉識成智,根本含義在于:凡夫位,識強智弱,故以識爲主;佛位,智強識弱,故尤爲突出智(慧心所)的作用”。所以,轉識成智並非八識不存在了。而既然八識存在,那麼,八識當然是連續的,不可能是斷滅後再生起的。

  注釋:

  [1]《摩诃止觀》卷五上:“攬五陰通稱衆生。衆生不同:攬叁途陰罪苦衆生,攬人天陰受樂衆生,攬無漏陰真聖衆生,攬慈悲陰大士衆生,攬常住陰尊極衆生。”(《大正藏》第46冊第52頁下)

  [2]《成唯識論》卷七指出:“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余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大正藏》第31冊第38頁下)即八識各自的主體,不能說必定同一,因爲八個識的現行活動作用、所依托的認識機製、所認取的對象以及相應的心所都不相同,因爲(六識中的)一個識消失時其余識並不消失,因爲存在著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的差別。(但八識各自的主體)也並非必定相異,因爲《楞伽經》中說八識的關系就象水與波一樣並無差別,(第八識如水,前七識如波;)也因爲如果必定相異,八識之間就不應存在因果性;也因爲八識都如虛幻的現象,所以沒有必定相異的性質,(因此八識相互之間不一不異)。

  [3]也作“熏”。

  [4]《成唯識論》(卷2):“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爲境。異熟識變但隨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此生。變無爲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大正藏》第31冊第11頁上)

  [5]《成唯識論》卷七:“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大正藏》第31冊第37頁上)

  [6]《成唯識論》卷二:“何等名爲所熏四義

  ”一堅住性……二無記性……叁可熏性……四與能熏共和合性……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等名爲能熏四義

  一有生滅……二有勝用……叁有增減……四與所熏和合而轉……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大正藏》第31冊第9頁下)

  [7]參見丁福保《佛學大詞典》和《佛光大詞典》的“二種熏習”條目。

  [8]《成唯識論》卷二:“由是設生他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爲此土。”(《大正藏》第31冊第10頁下)。《成唯識論述記》卷五:“同現居身他叁千界所依之處,名爲當地。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非唯是一叁千界變,亦非異地當生者變。欲界欲界同故,至上,亦爾。”(《大正藏》第43冊第322頁下)

  [9]《成唯識論》卷二:“然所變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變爲彼。”(《大正藏》第31冊第11頁上)

  [10]《大正藏》第31冊第40頁下。

  [11]《大正藏》第43冊第501頁中。

  [12]《大正藏》第43冊第501頁中。

  [13]《成唯識論》卷二:“有共相種成熟力故,于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此中有義:亦變似根。《辯中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大正藏》第31冊第11頁上)

  [14]《大正藏》第31冊第579頁下。

  [15]圓測:《解深密經疏》卷二十四,電子版第638頁。

  [16]《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八,電子版《中華佛典寶庫·藏傳佛教典籍》。

  [17]《成唯識論》卷五在論述第七識性質時說:“已轉依位,唯二—蔔一心所俱起,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大正藏》第31冊第23頁下)該論卷十又說:“如是四智相應心品……各定有二十二法。”(《大正藏》第31冊第56頁上)

  [18]《成唯識論》卷十:“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爲主故,說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爲勸有情依智舍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大正藏》第31冊第56頁中)

  

《唯識學存在論及若幹難題評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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