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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学存在论及若干难题评析▪P2

  ..续本文上一页本质,下一刹那生起的相分中的器世间,也都是改变后的器世间,如上述例子所说。

  由此也可解释:器世间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成住坏空之转变,而此转变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众生的共业,此共业由众生新业而不断变化,此不断变化的共业导致了器世间的成住坏空。

  三、众生根身的自变与共变

  此处的“根身”,“根”指五根,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五净色根;“身”指五净色根的“所依处”,即由五浮尘根和合而成的身体。唯识学中,净色根是指具有感觉能力的、精细而不可见之物质,浮尘根则指构成感觉器官的粗显物质。浮尘根是可见的,但没有感觉能力,就像耳廓等;净色根是无形而不可见的,是真正的感觉能力之所在。

  唯识学认为,净色根是众生自变的,浮尘根是众生共变的”,此处遵循的原则,依然是“自变自受用”。即如果不能受用,则众生不必变现。如他人的感觉能力属他人,自己变出则无用;自己变出的是自己的感觉能力,他人变出自己的感觉能力也无用。

  先看浮尘根是共变的问题。共变就意味着能共同受用,但说其他众生的身体能共同受用,这又怎么理解呢

  实际上,吃动物肉就是在受用其他动物的身体。既然自己能吃动物的肉,那么此肉就也应是自变的,即“自变自受用”。所以,动物的身体,既是该动物自变的,也是其他众生共变的。那么,人身呢

  野蛮时代或饥荒时期,吃人肉的情况也有发生。而现代医学的人体器官移植,更表明人体也是可以共同受用的。最后,《成唯识论》中还举了人死后尸体还存在的例子。即某人死后,可能已从欲界到了色界,但他的尸体犹存,此时他的第八识已离开了欲界,不再变现欲界身,为什么他的尸体仍能存在

  这是因为其他众生仍在变现该人的身体。

  根本上说,一众生变现其他众生身体,与变现器世间(即变现出石头、泥土等),没有什么两样:变现的都是物质,变现的作用是为了依止或受用。

  再讨论净色根属自变问题。现代流行的一种说法,净色根就是神经系统,这是因为,现代科学认为感知能力来自于神经系统,许多唯识研究者据此认为,神经系统是净色根。但此观点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净色根还有其他特点,如:无形而不可见;而神经在解剖后是可见的,这不符合净色根的特征。当然,关于这点,还是可以作出辩解,如:神经在不解剖时是肉眼不可见的,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更重要的是那条根本原则:“自变自受用。”现代医学中,神经已可移植,即成为共同受用之物。由此而来的逻辑结论:或者,神经系统还不是净色根,净色根是比神经系统更微细的物质性存在;或着,神经系统是净色根,唯识学关于净色根“自变自受用”的原则不能成立,或须修改。

  然而,唯识学的“自变自受用”原则能否修改或否定呢

  笔者认为,“自变自受用”原则实际是传统佛教“自作自受”和唯识学的“唯识无境”两原则结合的产物。“自作自受”是说,众生现在所遭遇的一切景况,都是以前自己所造业的果报。善业得善报,恶业得恶报。而业报有正报和依报。正报就是自己这一世的身心,依报就是这一世所处的器世间。小乘认为,器世间是客观而独立地存在着的,众生由于过去世的业力,这一世进入了相应的器世间而获得善报或恶报;同样道理,众生由于过去世的业力,这一世获得了相应的或美或丑、或健全或有缺陷的身体。而唯识学的根本原则是“唯识无境”,不承认有外部客观而独立的器世间存在,但众生第八识中有欲界和色界诸地器世间的种子存在,过去世的业力决定了此世的异熟果,即某界某地的器世间种子在这一世中现行;同样,也由过去世业力的成熟,第八识中五根的种子在这一世中或健全或残缺地现行。因此,正报和依报全由“自变”而“自受用”。

  器世间和根身若非“自变”,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如上所说,器世间等是客观而独立地存在着,或者说,有一个客观的、独立存在的公共世界,但这就违背了“唯识无境”的原则,不是唯识学所能接受的。二、不违“唯识无境”的原则,但认为器世间等是“共变”而非“自变”,这是否可行呢

  实际上,这就违背了“自作自受用”的原则。以根身为例,凭什么由他人变出你或健全或残缺的身体(指五净色根)呢

  本来,众生的五净色根状况是由他自己过去的业力决定的,现在,如果不由“自变”,而由“共变”(否定了“自变”的“共变”,实际上是“他变”),那不等于说这一世的五根不由自己过去的业力决定了

  

  由此看来,“自变自受用”所赖以成立的两个基础,一个是唯识学的根本原则(“唯识无境”),一个是佛教的根本原则(“自作自受”),因此都是不能放弃、不容否定的,所以,“自变自受用”原则也是不能放弃、不容否定的。而如果坚持此原则,那么,神经系统就不应该被视为净色根。

  四、心识的连续性

  心识的连续性问题包括:凡夫位一期生命中的心识的连续性,凡夫位由上一期生命到下一期生命之间心识的连续性,凡夫见道时心识的连续性,成佛时心识的连续性等。

  凡夫在一期生命中,首先是第八识具有连续性,虽是刹那生灭,但任运(即自然而无条件地)生起。第八识具有保持种子、根身和器世间的功能,所以第八识的连续性,保证了种子、根身和器世间在一期生命中的连续性。第八识的俱有依是第七识,因此,第七识也能连续不断地灭后又起。前六识则是随缘而起,即具备了足够的条件后生起,不具有连续性。

  凡夫在一期生命向下一期生命过渡的时期,称为“中阴”。“中阴”境中,第八识和第七识依然连续生起。其中,第八识保持了一切种子,由此而保存了一切业力。“中阴”境有精细的物质身。“中阴”境中前六识也能生起,也就是说,“中阴”境中也有感知和思维能力,如能看到和听到亲人的悲伤和啼哭等。

  修道人由凡人圣的转折点是见道。大乘见道是五分别智证真如,一般都说,见道时一无所见、一无所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见道时识也根本不存在了

  并非,因为第八识不可能中断。据理分析,初地菩萨虽因见道而人圣位,但第八识的阿赖耶识性质和异熟识性质并无消除。见道虽断分别二障,但俱生二障并无断除。因此,众生由凡夫登地,仍由第八识保持其本有的无漏种子、一大阿僧祗劫修行所得的无量功德种子,还有俱生二障种子,等等。因此,在见道之时,第八识不可能断灭。因为如果第八识断灭,则一切法的种子也将断灭,则人初地后第八识及一切法都不能再生起;若再生起,则属无因而起。因此,第八识在见道前后必须是连续的,当然是以刹那生灭方式延续不断。第八识不断灭,则第七识也不断灭,因为第七识也是连续不断地生起的。

  但既然见道时第八识、第七识等仍在,为何见道时是一无所见,并不见识

  

  《显扬圣教论》卷二十说:“复有三种无所得义:一有性无所得,二彼体无所得,三不显现无所得。无所得者,推求诸法不见自性,非一切种都无所得。然于遍计所执自性无所得时,亦不观彼依他自相。””

  见道时的“无所得”,正是上述“遍计所执自性无所得”。而此时“不观彼依他起自相”,圆测的《解深密经疏》(卷二十四)对此的解释为:“由不观故,依他不现。”[15]这就是说,见道时,依他起性仍在,但不是五分别智所观的对象,五分别智只观真如,故依他起性不显现。

  这一解释与中观有异曲同工之处。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指出,在中观内部对世间法的遮破中,有的遮破太狭,有的遮破太过。其中,有些中观人认为,在作胜义谛的观察中,无有一法成立,所以,一切世间法都是没有的。宗喀巴大师将这种观点称为“遮破太过”。

  宗喀巴认为,世间法虽无自性,但不能说没有。世间法是无自性的有,即其存在是无自性的存在。至于在胜义谛观察中无有一法,这是因为,胜义谛观察的对象不是世间法,不是世间法的生灭,而是空性。胜义谛观察到的是空性,意味着一切法无自性。但在胜义谛中,一切法不显现,并不表明一切法就不存在。宗喀巴举了个例子:如在东边没有观察到瓶子,只能说在东边没有瓶子,不能说在其他地方也没有瓶子。实际上,在胜义谛中一切法不显现,但在世俗谛中一切法都能显现,“正理非能破除诸世俗法。”[16]

  因此,中观与唯识在此问题上有相通之处。就中观来说,见道时“无所得”,那就是因缘所生的世间法仍有,但不是胜义谛观察的对象,胜义谛观察的只是空性,故世间法不显现。唯识学则认为,境由识变,见道时,第八识等虽在,但不是无分别智的所缘(对象),故无分别智证真如时“无所得”。

  最后,众生在成佛时,心识依然具有连续性。成佛后,佛还有没有八识及相应心所

  唯识学明确回答:成佛后,佛仍有八识,每一识都有二十一个心所,即五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十一善心所。。只是其时与凡夫的区别在于:转八识成四智,即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转识成智,根本含义在于:凡夫位,识强智弱,故以识为主;佛位,智强识弱,故尤为突出智(慧心所)的作用”。所以,转识成智并非八识不存在了。而既然八识存在,那么,八识当然是连续的,不可能是断灭后再生起的。

  注释:

  [1]《摩诃止观》卷五上:“揽五阴通称众生。众生不同:揽三途阴罪苦众生,揽人天阴受乐众生,揽无漏阴真圣众生,揽慈悲阴大士众生,揽常住阴尊极众生。”(《大正藏》第46册第52页下)

  [2]《成唯识论》卷七指出:“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余不灭故,能所熏等相各异故;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大正藏》第31册第38页下)即八识各自的主体,不能说必定同一,因为八个识的现行活动作用、所依托的认识机制、所认取的对象以及相应的心所都不相同,因为(六识中的)一个识消失时其余识并不消失,因为存在着前七识是能熏、第八识是所熏的差别。(但八识各自的主体)也并非必定相异,因为《楞伽经》中说八识的关系就象水与波一样并无差别,(第八识如水,前七识如波;)也因为如果必定相异,八识之间就不应存在因果性;也因为八识都如虚幻的现象,所以没有必定相异的性质,(因此八识相互之间不一不异)。

  [3]也作“熏”。

  [4]《成唯识论》(卷2):“有漏识变略有二种。一随因缘势力故变。二随分别势力故变。初必有用后但为境。异熟识变但随因缘。所变色等必有实用。若变心等便无实用。相分心等不能缘故。须彼实用别从此生。变无为等亦无实用。故异熟识不缘心等。”(《大正藏》第31册第11页上)

  [5]《成唯识论》卷七:“若依胜义,心所与心,非离非即。”(《大正藏》第31册第37页上)

  [6]《成唯识论》卷二:“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一坚住性……二无记性……三可熏性……四与能熏共和合性……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等名为能熏四义

  一有生灭……二有胜用……三有增减……四与所熏和合而转……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大正藏》第31册第9页下)

  [7]参见丁福保《佛学大词典》和《佛光大词典》的“二种熏习”条目。

  [8]《成唯识论》卷二:“由是设生他方自地,彼识亦得变为此土。”(《大正藏》第31册第10页下)。《成唯识论述记》卷五:“同现居身他三千界所依之处,名为当地。彼当地一切有情皆能变之,非唯是一三千界变,亦非异地当生者变。欲界欲界同故,至上,亦尔。”(《大正藏》第43册第322页下)

  [9]《成唯识论》卷二:“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变为彼。”(《大正藏》第31册第11页上)

  [10]《大正藏》第31册第40页下。

  [11]《大正藏》第43册第501页中。

  [12]《大正藏》第43册第501页中。

  [13]《成唯识论》卷二:“有共相种成熟力故,于他身处,亦变似彼,不尔,应无受用他义。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大正藏》第31册第11页上)

  [14]《大正藏》第31册第579页下。

  [15]圆测:《解深密经疏》卷二十四,电子版第638页。

  [16]《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八,电子版《中华佛典宝库·藏传佛教典籍》。

  [17]《成唯识论》卷五在论述第七识性质时说:“已转依位,唯二—卜一心所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大正藏》第31册第23页下)该论卷十又说:“如是四智相应心品……各定有二十二法。”(《大正藏》第31册第56页上)

  [18]《成唯识论》卷十:“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说转识得。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大正藏》第31册第56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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