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宗教哲學史的研究
于淩波
妙林
第12卷4月號(20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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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婆羅門教的六派哲學(下)
第五節婆羅門教旁系的實修派--瑜伽派
甲、瑜伽派概說:
瑜伽(Yoga)學派的「Yoga」一語,意爲觀行,我國一向譯爲「相應」--指的是身心相應而言。這是在禅的修行上,抑製五種感官,結合心身或身心相應的意思。瑜伽一名,在《奧義書》中屢屢見到,如《伽特伽書》雲:「諸根調禦堅定是名瑜伽」;《瑜伽經》雲:「心之機能抑製是爲瑜伽」。《慈愛奧義書》有六支瑜伽的記載,即調息、製感、靜慮、執持、觀慧、等持等六種瑜伽的修行方法。在古代印度,瑜伽本身不是一種哲學體系,修習瑜伽也不是瑜伽學派專用的方法,而是修禅定者共享的法門。
此派與數論派有姊妹的關系,其哲學理論大體繼承數論,所以此派早期有「數論瑜伽」之稱,亦即數論是瑜伽的理論根據,瑜伽是數論的修行方法。所不同者,數論派建立二元論,有無神論的傾向;瑜伽派彌補此項缺點,繼承數論的教理,把最高的主宰神的信仰,加在數論的理論上面,即是建立了以自性爲二十四谛;神我爲二十五谛,大自在天爲二十六谛的「有神數論」的體系。瑜伽派之成立,或謂以缽顛阇梨Patinjali爲始,缽顛阇梨可能是公元二世紀人,他根據數論教義,撷輯爲《瑜伽經》,而成立此宗派。
瑜伽派的本典,就是瑜伽經(Yogasutra),此經由四品組成的。第一品是叁昧(禅定)品,闡明叁昧的本質、分類及其目的。第二品是方法品,闡明入叁昧的方法和修煉過程。第叁品是神通品,闡述修持所獲得的神通的原理和種類。第四品是獨存品,闡明修瑜伽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得沒有系縛的神我。
乙、瑜伽學派的哲學體系:
一、建立第二十六谛:瑜伽派大體上是繼承數論的哲學理論,以爲自性與神我的結合,就是一切痛苦産生的根源。故以欲斷絕痛苦的根源,使神我(與自性分離)獨存爲究竟目的,此爲二派相同之處;其所不同者,數論派是無神論者,而瑜伽把二十五谛的第一谛「自性」,做爲第二十四谛,把「神我」做爲第二十五谛,更建立「神」做爲第二十六谛。所謂神,就是「自在天」(Isvara)。自在天沒有情,沒有想,沒有業,亦不受業果,換言之,就是不被煩惱業異熟果等所接觸,超然于苦樂業報之外。瑜伽派和數論派一樣,以正智爲解脫的正因,以神我獨存爲修行的究竟。
二、心理觀:心(Citta)的主要作用有二種,一種.是心的直接作用--心的智識作用,此有五種;另一種是心的情意作用,即是煩惱,此亦有五種,這十種作用,是心的活動模式。心的智識作用有下列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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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智:正當的智識,由現量、比量、聖言量所得的認識。
2.顛倒:此又名似智,是不依據事實的真相所獲的錯誤認識。
3.分別:這是想象的認識,而非事實的認識。
4.睡眠:即心在睡眠中,以無有或非存在爲表象的認識。
5.記億:其中包括人們過去行爲留下的種種潛伏的印象或勢力。
心的情意作用也有下列五種:
1.無明:是把不常住的事物執爲常住,不樂的執爲樂,即常樂我淨四種顛倒。
2.我執:是將現象心誤認爲神我,將神我誤認爲現象心的一種作用,此即我見。
3.貪:貪即執著于快樂而不舍。
4.瞋:是對不快樂所起的嫌惡之情。
5.愛:此爲對肉體的執著。
二、八支行法:八支行法是瑜伽派的修行方法。數論派的終極,是由真智使「神我」與「自性」分離,而獲得解脫。瑜伽派祖述此說:以獲得解脫方法就是八支行法。此方法來自奧義書,在奧義書「六支瑜伽」的基礎上,去掉了「慧觀」一支,增加了「夜摩」、「尼夜摩」、「坐法」叁支,構成了本派的「八支行法」。此八支爲:
1.夜摩:即是禁製,有五種,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貪五戒。
2.尼夜摩:此是勸製:即行清淨、知足、苦行、學誦(學習經典)、敬虔(敬虔上神)五事。此一、二兩項,是道俗所共當遵守的。第叁以下,只適用于瑜伽行者的特別修法。
3.坐法:此是爲調製身心,而規定身體的姿態。此有八十四種之多,如蓮花座、師子座、雞座、拜座等。
4.調息:即調節呼吸,用種種方法調節其呼吸。
5.製感:此是控製五種感官,使與對象分離,並收攝第六識,有如龜把四足及頭尾縮藏在殼內,此稱六根攝收法,亦稱龜息法。
6.執持:此即把心集中于一點,使注意力專注一處---如鼻端、丹田,絕一切妄念,而毫不動搖。
7.靜慮:即是由執持更進一步,使心與境一致融合的境界。
8.等持:等持即叁昧、叁摩地,這是八支行法的最高一位,此際心如虛空,由此境界可産生不可思議的神通,而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瑜伽派的注釋家輩出,而解釋各異:後來且爲其它宗派所結合,從而在理論、信仰、行法叁方面各有所發展,而有所謂智瑜伽、信瑜伽、業瑜伽等派的出現。智瑜伽研究瑜伽哲理,即以禅的思維探求宇宙的真理。信瑜伽是通過一心念神而使感情淨化,以達到解脫的目的,這種瑜伽後來在印度教中特別盛行。業瑜伽專門從事實際的意志修持,特別強調坐法、調息和苦行。亦即瑜伽和其它宗派結合後,都按照自己體系的需要,而發展了瑜伽的學說及作法。公元五世紀印度教複興,後來印度教中的密教興起,又出現了诃陀瑜伽(力量瑜伽)。此派著重于身體的鍛煉,呼吸的調節控製,建立了種種的瑜伽術或功法,但也加入了很多神秘主義的內容。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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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及近代,瑜伽術作爲鍛煉身體的方法,在東西方社會已經廣爲流行了。
第六節非婆羅門系統的理論派--勝論派
甲、勝論派概說:
勝論派:梵語Vaisesika,音譯「衛世師迦」,亦譯爲「毗世師」,原意是異、差別。意譯爲殊勝,即是勝論派。相傳此派爲印度古聖迦那陀Kanada所創立,伽那陀是其姓氏,名優蘿伽Uluka,是公元前第叁世人。迦那陀一生修持苦行,常臥于田中稻草上過活。相傳此派的聖典《吠世史迦經》,即是迦那陀所作。《吠世史迦經》由叁百七十頌而成,分爲十卷,內容爲把世間一切現象,分爲六個範疇,稱爲「六義句」。十卷《吠世史迦經》,即闡明六句義的內容。第一卷乃闡述六義句研究的必要。第二、叁卷,述實句義的內容。第四卷述極微說及四大的性質。第五卷述實句義的內容。第六卷述德句義的「法」、「非法」等,第七卷說明德類及和合句義。第八卷爲知識論。第九卷爲雜論,述因中無果論,及有無之關系等。第十卷說明苦樂、因果等問題。
公元五世紀時,勝論派著名學者缽羅奢思波陀,著《攝句義法論》,對《吠世史迦經》作了注釋,在世界的生滅、運動的程序、性質範疇的分類等方面,都有相當的發展。六世紀時,慧月複撰《勝宗十句義論》,是在迦那陀《六句義》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
乙、勝論派的哲理:
一、極微論:勝論派把一切萬有,都認定爲客觀的實存,故其哲學的中心,就是極微---古代的原子理論。也就是把地、水、火、風四大,漸次分析到不能再分的最後質點,即稱爲極微。這是世界上最微小的、不可見、不可分析實體。此派認爲:「其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若劫壞時此等不滅,散在各處,體無生滅,說爲常住。」勝論派學者認爲極微實有.永久不滅,世界壞空時,極微散布虛空中,作爲建立新世界的質料。勝論師又主張,極微的集合體稱爲「有分色」,極微是常,有分色性是無常。有分色雖由無量數的極微集合而成,但成立之後,便成爲一個單位--「其體是一」。有分色體雖爲一,而性仍是無常,故世界有成住壞空。
極微無量而常住,此常住極微由不可見之力,集合離散。而物質世界則是由極微積聚而成的,極微是物質的基本因素,永恒不滅;極微各有其自身的特征,互不相同,是獨立于人的主觀認識外的客觀存在。它是單一的、不可分割的實體,它的基本形式是地、水、火、風。各個極微之間的關系,是一種機械的並列的關系。兩個極微成對的結合,成爲「二重極微」,複由叁個二重極微結合成「叁重極微」,以至于無限。在此處,極微與原子爲同義語。多重原子的積聚,便形成了物質世界的多種形態。勝論派把原子互相結合的運動,歸因于「不可見力的規律」,由于此派學者不能解釋原子的運動原因,因而到後期演變成有神論。
二、六句義:依據《吠世史迦經》的經義,以爲宇宙間森羅萬象,能以語言文字所表示者,可分爲兩大類,一者是「有」,或曰存在;一者是「非有」,或曰非存在。「有」系指正面的實在而言,如物體、心、靈魂/等;「非有」系指反面的事實,如物體之非存在等。勝論學者觀察世界各種「存在」(有),納入六個範疇中,即所謂「六句義」。這六個範疇即是實、德、業、同、異、和合。後來的勝論學者又將「非有」加入,這樣就成爲七個範疇了。現分述如下:
1.實句義:實即實體或本質,宇宙間諸法做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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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縱橫兩方面看,自橫的方面來看,共有九種,即地、水、火、風、空、時、方、我(靈魂Atman)、意(心Manas);若自縱面--自上而下的直線看,就成了是因果關系,因是單純的微細的東西--地、水、火、風四大,果是由四大構成粗顯的東西,如瓶、缽等。因是永恒的,而由原子積聚而成的瓶、缽等,是非永恒的。空即虛空,是事物存在運動的場所。時是時間,能區別事物運動的速度。方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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