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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宗教哲学史的研究

  印度宗教哲学史的研究

  于凌波

  妙林

  第12卷4月号(2000.04.30)

  页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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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婆罗门教的六派哲学(下)

  第五节婆罗门教旁系的实修派--瑜伽派

  甲、瑜伽派概说:

  瑜伽(Yoga)学派的「Yoga」一语,意为观行,我国一向译为「相应」--指的是身心相应而言。这是在禅的修行上,抑制五种感官,结合心身或身心相应的意思。瑜伽一名,在《奥义书》中屡屡见到,如《伽特伽书》云:「诸根调御坚定是名瑜伽」;《瑜伽经》云:「心之机能抑制是为瑜伽」。《慈爱奥义书》有六支瑜伽的记载,即调息、制感、静虑、执持、观慧、等持等六种瑜伽的修行方法。在古代印度,瑜伽本身不是一种哲学体系,修习瑜伽也不是瑜伽学派专用的方法,而是修禅定者共享的法门。

  此派与数论派有姊妹的关系,其哲学理论大体继承数论,所以此派早期有「数论瑜伽」之称,亦即数论是瑜伽的理论根据,瑜伽是数论的修行方法。所不同者,数论派建立二元论,有无神论的倾向;瑜伽派弥补此项缺点,继承数论的教理,把最高的主宰神的信仰,加在数论的理论上面,即是建立了以自性为二十四谛;神我为二十五谛,大自在天为二十六谛的「有神数论」的体系。瑜伽派之成立,或谓以钵颠阇梨Patinjali为始,钵颠阇梨可能是公元二世纪人,他根据数论教义,撷辑为《瑜伽经》,而成立此宗派。

  瑜伽派的本典,就是瑜伽经(Yogasutra),此经由四品组成的。第一品是三昧(禅定)品,阐明三昧的本质、分类及其目的。第二品是方法品,阐明入三昧的方法和修炼过程。第三品是神通品,阐述修持所获得的神通的原理和种类。第四品是独存品,阐明修瑜伽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得没有系缚的神我。

  乙、瑜伽学派的哲学体系:

  一、建立第二十六谛:瑜伽派大体上是继承数论的哲学理论,以为自性与神我的结合,就是一切痛苦产生的根源。故以欲断绝痛苦的根源,使神我(与自性分离)独存为究竟目的,此为二派相同之处;其所不同者,数论派是无神论者,而瑜伽把二十五谛的第一谛「自性」,做为第二十四谛,把「神我」做为第二十五谛,更建立「神」做为第二十六谛。所谓神,就是「自在天」(Isvara)。自在天没有情,没有想,没有业,亦不受业果,换言之,就是不被烦恼业异熟果等所接触,超然于苦乐业报之外。瑜伽派和数论派一样,以正智为解脱的正因,以神我独存为修行的究竟。

  二、心理观:心(Citta)的主要作用有二种,一种.是心的直接作用--心的智识作用,此有五种;另一种是心的情意作用,即是烦恼,此亦有五种,这十种作用,是心的活动模式。心的智识作用有下列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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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智:正当的智识,由现量、比量、圣言量所得的认识。

  2.颠倒:此又名似智,是不依据事实的真相所获的错误认识。

  3.分别:这是想象的认识,而非事实的认识。

  4.睡眠:即心在睡眠中,以无有或非存在为表象的认识。

  5.记亿:其中包括人们过去行为留下的种种潜伏的印象或势力。

  心的情意作用也有下列五种:

  1.无明:是把不常住的事物执为常住,不乐的执为乐,即常乐我净四种颠倒。

  2.我执:是将现象心误认为神我,将神我误认为现象心的一种作用,此即我见。

  3.贪:贪即执着于快乐而不舍。

  4.瞋:是对不快乐所起的嫌恶之情。

  5.爱:此为对肉体的执着。

  二、八支行法:八支行法是瑜伽派的修行方法。数论派的终极,是由真智使「神我」与「自性」分离,而获得解脱。瑜伽派祖述此说:以获得解脱方法就是八支行法。此方法来自奥义书,在奥义书「六支瑜伽」的基础上,去掉了「慧观」一支,增加了「夜摩」、「尼夜摩」、「坐法」三支,构成了本派的「八支行法」。此八支为:

  1.夜摩:即是禁制,有五种,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贪五戒。

  2.尼夜摩:此是劝制:即行清净、知足、苦行、学诵(学习经典)、敬虔(敬虔上神)五事。此一、二两项,是道俗所共当遵守的。第三以下,只适用于瑜伽行者的特别修法。

  3.坐法:此是为调制身心,而规定身体的姿态。此有八十四种之多,如莲花座、师子座、鸡座、拜座等。

  4.调息:即调节呼吸,用种种方法调节其呼吸。

  5.制感:此是控制五种感官,使与对象分离,并收摄第六识,有如龟把四足及头尾缩藏在壳内,此称六根摄收法,亦称龟息法。

  6.执持:此即把心集中于一点,使注意力专注一处---如鼻端、丹田,绝一切妄念,而毫不动摇。

  7.静虑:即是由执持更进一步,使心与境一致融合的境界。

  8.等持:等持即三昧、三摩地,这是八支行法的最高一位,此际心如虚空,由此境界可产生不可思议的神通,而达到究竟解脱的境地。

  瑜伽派的注释家辈出,而解释各异:后来且为其它宗派所结合,从而在理论、信仰、行法三方面各有所发展,而有所谓智瑜伽、信瑜伽、业瑜伽等派的出现。智瑜伽研究瑜伽哲理,即以禅的思维探求宇宙的真理。信瑜伽是通过一心念神而使感情净化,以达到解脱的目的,这种瑜伽后来在印度教中特别盛行。业瑜伽专门从事实际的意志修持,特别强调坐法、调息和苦行。亦即瑜伽和其它宗派结合后,都按照自己体系的需要,而发展了瑜伽的学说及作法。公元五世纪印度教复兴,后来印度教中的密教兴起,又出现了诃陀瑜伽(力量瑜伽)。此派着重于身体的锻炼,呼吸的调节控制,建立了种种的瑜伽术或功法,但也加入了很多神秘主义的内容。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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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及近代,瑜伽术作为锻炼身体的方法,在东西方社会已经广为流行了。

  第六节非婆罗门系统的理论派--胜论派

  甲、胜论派概说:

  胜论派:梵语Vaisesika,音译「卫世师迦」,亦译为「毗世师」,原意是异、差别。意译为殊胜,即是胜论派。相传此派为印度古圣迦那陀Kanada所创立,伽那陀是其姓氏,名优萝伽Uluka,是公元前第三世人。迦那陀一生修持苦行,常卧于田中稻草上过活。相传此派的圣典《吠世史迦经》,即是迦那陀所作。《吠世史迦经》由三百七十颂而成,分为十卷,内容为把世间一切现象,分为六个范畴,称为「六义句」。十卷《吠世史迦经》,即阐明六句义的内容。第一卷乃阐述六义句研究的必要。第二、三卷,述实句义的内容。第四卷述极微说及四大的性质。第五卷述实句义的内容。第六卷述德句义的「法」、「非法」等,第七卷说明德类及和合句义。第八卷为知识论。第九卷为杂论,述因中无果论,及有无之关系等。第十卷说明苦乐、因果等问题。

  公元五世纪时,胜论派着名学者钵罗奢思波陀,着《摄句义法论》,对《吠世史迦经》作了注释,在世界的生灭、运动的程序、性质范畴的分类等方面,都有相当的发展。六世纪时,慧月复撰《胜宗十句义论》,是在迦那陀《六句义》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乙、胜论派的哲理:

  一、极微论:胜论派把一切万有,都认定为客观的实存,故其哲学的中心,就是极微---古代的原子理论。也就是把地、水、火、风四大,渐次分析到不能再分的最后质点,即称为极微。这是世界上最微小的、不可见、不可分析实体。此派认为:「其地、水、火、风是极微性,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各处,体无生灭,说为常住。」胜论派学者认为极微实有.永久不灭,世界坏空时,极微散布虚空中,作为建立新世界的质料。胜论师又主张,极微的集合体称为「有分色」,极微是常,有分色性是无常。有分色虽由无量数的极微集合而成,但成立之后,便成为一个单位--「其体是一」。有分色体虽为一,而性仍是无常,故世界有成住坏空。

  极微无量而常住,此常住极微由不可见之力,集合离散。而物质世界则是由极微积聚而成的,极微是物质的基本因素,永恒不灭;极微各有其自身的特征,互不相同,是独立于人的主观认识外的客观存在。它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实体,它的基本形式是地、水、火、风。各个极微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机械的并列的关系。两个极微成对的结合,成为「二重极微」,复由三个二重极微结合成「三重极微」,以至于无限。在此处,极微与原子为同义语。多重原子的积聚,便形成了物质世界的多种形态。胜论派把原子互相结合的运动,归因于「不可见力的规律」,由于此派学者不能解释原子的运动原因,因而到后期演变成有神论。

  二、六句义:依据《吠世史迦经》的经义,以为宇宙间森罗万象,能以语言文字所表示者,可分为两大类,一者是「有」,或曰存在;一者是「非有」,或曰非存在。「有」系指正面的实在而言,如物体、心、灵魂/等;「非有」系指反面的事实,如物体之非存在等。胜论学者观察世界各种「存在」(有),纳入六个范畴中,即所谓「六句义」。这六个范畴即是实、德、业、同、异、和合。后来的胜论学者又将「非有」加入,这样就成为七个范畴了。现分述如下:

  1.实句义:实即实体或本质,宇宙间诸法做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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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作纵横两方面看,自横的方面来看,共有九种,即地、水、火、风、空、时、方、我(灵魂Atman)、意(心Manas);若自纵面--自上而下的直线看,就成了是因果关系,因是单纯的微细的东西--地、水、火、风四大,果是由四大构成粗显的东西,如瓶、钵等。因是永恒的,而由原子积聚而成的瓶、钵等,是非永恒的。空即虚空,是事物存在运动的场所。时是时间,能区别事物运动的速度。方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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