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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開遮持犯(榮圓)

  戒律的開遮持犯 

  榮圓

  有人說五戒易持,因爲五戒只要求我們做一個有道德而守國法的人;也有人說五戒難持,因爲起心動念即會犯戒。以殺生戒爲例,有法師說,只有殺人才失戒體;也有法師說,即使是起心動念去殺一只小昆蟲,也犯殺戒。又如盜戒,有法師說現今已沒有因偷盜而被判死罪,已沒有破戒的機緣;也有法師說任何一物價值都超過五錢,不與而取,戒行就不清淨了。兩種說法相去千裏,我們應以何種態度生活,才符合戒律的要求呢

  如果不明白戒律的開遮持犯,我們面對現實生活中各種不同的境遇時,便很容易墮入無所適從的迷茫中,所以我們必須認清戒律的開遮持犯;在《壇經的現代價值》一文更提出“善知戒律開庶者,便能自在持戒,故堅守戒條是一件開心事。”能通達戒律的開遮持犯,持戒確是一種快樂自在的生活。

  法藏法師在《南山律學研究的新面向》強調“戒律的本意,原是一種讓我們能在一切不方便持戒[而不是他人替你保護好)的現實生活中,時時保持清淨、覺照。”戒律不是理想世界的空中樓閣,戒律是不能離開生活的現實內。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犯戒幾乎是無可避免的。但所作內行爲可分爲犯戒的遠方便、近方便和成犯叁個階段,而巳戒的對象也可概分爲下品、中品和上品叁大類。

  就像一件的新衣服,只要穿在身上,必會弄髒;我們王日常生活中,起了與戒行相違背的心念,戒體就不清淨,像衣服染上塵垢。如果我們立即把塵垢拂除,衣服仍是清潔的;如果我們立刻止息這些妄念,戒體仍是清淨的。有些時候,衣服會染上各種汙漬,汗水、餸汁、茶漬、油漆、泥垢、血汙等,這時便要用對應的清洗方法,才能把衣服弄乾淨。犯下品和中品的戒,便要通過忏悔來回複戒體清淨。

  但如果我們不愛惜這衣服,把衣服弄破了,就不能用洗的方法把衣服還原,洗了衣服仍不能再穿了;如果我們犯了上品的戒,而且犯戒的衆緣具足了,就是破戒,就不通忏悔,不能以事忏的方法使戒體回複清淨了。然而,各種戒律雖有明文的戒相,說明那些行爲必須做、那些行爲不能做,但戒律並非強化的規條,而是有融通的地方的,以五戒爲例,在特殊的情況下,雖然在行爲表現上似是犯戒了,仍是不失戒體的:殺戒的開緣是必須沒有殺意;盜戒的開緣是完全沒有盜意;淫戒的開緣是絲毫沒有淫意;妄語戒的開緣是沒有任何欺诳意,此外爲利益對方而說的方便妄語亦在開緣之內;酒戒則只有因療病且有慚愧心才可開綠。

  亦即是說,持犯在於行爲表現,開遮則在起心動念,所以《壇經的現代價值》一文說“由心地清淨表現在外相上的清淨,則更會認爲持戒是快樂事。”內無犯戒之心,外無犯戒之行,是最理想的。

  法藏法師亦指出“對於戒律的理解與持守,是必須透過現實生活中各類情境的曆鏈與考驗,才能趨於真實、踏實與成熟”,所以受持戒律以後,不要怕犯戒,但要懂得忏悔,而且要不斷修正自己的心念行爲,從犯戒的遠方便開始防範,避免重蹈覆轍。

  此外,即使沒有發現自己有明顯的犯戒行爲,也要多禮忏,就像我們的衣服穿久了,即使沒有弄到汙漬,也要定時清洗,否則衣服會在不知不覺間變髒發臭的。如果我們有佛門的課誦本,可以經常依裏面的“八十八佛大忏悔文”多禮忏。

  果清律師在《在家律學概說》也提醒我們:“我們受了什麼戒,就要將這個戒本背起來。背起來有什麼好處

  也就是遇境逢綠,就想到大體的、粗略的開遮持犯;你就知道這一條不能犯,犯是什麼罪過。所以你要背。不要受了戒之後,就把戒本束之高閣,戒本都找不到了。遇境逢緣,犯不犯都不曉得,就糊裏糊塗隨便造作,就犯戒了。”

  摘自《覺海清泉》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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