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即菩提——天臺善惡相即的理論
沈海燕
作者系上海大學副教授
在天臺智顗的佛教哲學中,善、惡相即的理論不僅具有認識論上的意義,而且還具有救贖論和解脫論上的意義,是引領衆生成佛的關鍵所在。智者大師善、惡相即理論是在諸法實相的觀照下展開的。我們從智顗的著作《法華玄義》中梳理出了幾種類型的相即認同,分述如下:
一、無明叁道之性相與叁軌認同
無明叁道性相指煩惱性相、惡業性相和苦道性相。
叁軌指的是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此叁軌是大師對萬象世界的一個理論總結:乃叁種可資軌範之法,宇宙萬物十法界皆包含此叁軌法,由之組成,橫遍十方,豎窮叁際,四維時空,無所不容,無所不通。根據大師的定義,真性軌乃衆生本性所具有的如如不變之實相真理;觀照軌是能作用于破除迷妄之情,開顯此實相真理的智慧;資成軌是助成獲得此觀照智慧的積功累德之善行。智者指出,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此叁軌的同義詞即是叁因佛性。真性軌是正因佛性,即衆生本具的實相真理;觀照軌是了因佛性,即衆生本具的獲得證悟實相智慧的能力;資成軌是緣因佛性, 指衆生潛在的積功累德的能力,能使衆生本具的實相真理得到顯現,而成就佛果。其區別在于,叁因佛性乃成佛之因,是六道衆生何以皆能成佛的事實根據,而叁軌之法則是成佛之果,是叁因佛性得到開顯的最終結果。換言之,叁因佛性是“性德叁軌”。
在這裏,二元背反之兩極相即成一體。共有叁種認同。按照智顗的理論,既然十法界(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佛)是實相的顯現,每一法界都包含其它九法界,而實相則包括善也包括惡,那麼,在智者看來,十法界中每一界之惡就可以用叁道性相來概括,即煩惱性相、惡業性相和苦道性相。既然實相的特色是善惡一體,那麼,叁軌可以說就是善性相的代表了。故叁道之惡性相即叁軌之善性相。如果說,惡隱即善顯,那麼,叁道性相的轉化就意味著叁善性相的顯現。故智者認爲:
1、無明煩惱性相即智慧觀照性相。衆生智慧的缺乏是無明生起的原因。而智慧之生起是建立在體解無明是致苦原因的基礎上的。顯然,離開無明,就無所謂智慧之明。雖然藏教亦知無明爲致苦之因,但卻將無明與智慧看成是截然對立的,否定苦及苦因,必待除去無明,方得智慧。圓教的殊勝之處就在于將兩者視爲相即一體,體解無明當體即是智慧。無明本身即是應當加以肯定的,而並非是智慧之障蔽。故智者雲:“不離無明,而有于明,如冰是水,如水是冰”[1]。水結冰即是無明,冰融爲水即是法性之明,故大師對此冰與水之相即關系有進一步的解釋,謂:”無明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無明,起諸顛倒善、不善等。如寒來結水,變作堅冰;又如眠來變心,有種種夢。今當體諸顛倒,即是法性,不一不異。”[2]
2、惡業性相即善資成性相。由惡有善,離惡亦無善。智者將善資成比喻爲竹中之火性,遇緣即能燒物,故火出還燒竹。此即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之謂也。[3]
3、苦道性相即法身真性軌之性相。這是因爲,若衆生不識苦道亦是法身的顯現,那麼,法身就成了苦道;若衆生知曉法身與苦道並非兩個不同的個體,所謂“不離苦道別有法身,如迷南爲北,無別南也。”[4]那麼,苦道即是法身真性軌了。
智顗在這裏論證了叁種類型的善、惡相即。
①第一類相即是通過事物相互依存轉換來論證的。解無明即是明,智慧從無明來,無明即是智慧。如冰由水轉化而來,冰即是水:狀態不同,實質爲一。
②第二類相即是通過事物的隱顯破立來論證。建立善就是破除惡,如火出還燒竹。
③第叁類相即是對現象世界全體的了悟,是超越事物二元對立之上的境界。一方面,苦道和法身對于證悟的聖人來說是沒有區別的,實相之境界離言冥會,涵攝一切。所謂苦道或法身,乃是無明衆生加諸于實相上的片面的概念。既然世間萬象皆是實相的顯現,那麼,苦道即法身,法身即苦道。另一方面,苦道和法身之所以有區別,只是衆生所處的不同認知狀態而已:一念明,苦道即是法身;一念迷,法身就變成了苦道。
以上所述法界叁道性相與叁軌性相的認同,使得叁軌具有了涵蓋成佛之因果的意義。
二、輪廻叁道與成佛叁德的認同
在討論“上上智觀”時,智顗又提供了另一種模式的相即一體:輪廻叁道(煩惱道、業道、苦道)與成佛叁德(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的認同。圓教“上上智觀”指圓教佛與菩薩所觀之十二因緣俱觀界外之理,爲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以佛智爲代表,最勝無上,故稱“上上智”。圓教智與別教智必先破除叁道方顯叁德的不同之點在于,圓教人直接契入諸法實相,深悟叁道即是叁德,二者一體,豈有所謂的破前者求後者之說?智者大師以爲,這種情況猶如斷叁德而更求叁德,這是不合邏輯的。是故煩惱即般若,苦道即法身,業道即解脫也。
1、首先,煩惱道即般若。在智者大師看來,世人總是將煩惱定義爲黑暗,而般若則能照破黑暗。其實,這只是一種概念的區分,以黑暗與光明相對,並將兩者分別與煩惱和般若聯系起來。這顯然帶有主觀性,是人爲的一種聯系。當我們了知客觀實相無分無別,根本沒有所謂的煩惱是暗、般若是明這類的概念定義時,我們就不再被主觀思想所束縛了。也就是說,當煩惱不再有“暗”的含義時,般若即煩惱,又何須斷煩惱而求般若?當般若不再有“明”的含義時,煩惱即般若,又何來藉般若以破煩惱?從擺脫了概念束縛這個意義上來說,煩惱道即般若德也。
2、其次,業道即是解脫。業道在人們的概念中是束縛身心的罪魁禍首,而解脫即意味著得大自在。然而,智者認爲,若人們深識諸法一體之理,業道和解脫的對立不過是心識的作用。既然心識能將其區分開來,也能將其合爲一體。只要不再將業視爲縛,就無所謂求得解脫。若不再視解脫爲自在,那又有什麼可得呢?所以說,業道即是解脫。
3、再其次,苦道即法身。智者曰,當苦與生死、法身與樂聯系起來時,兩者就是對立的事物了。只要不再將一體之現實一分爲二,吾人就知道,苦非生死,何所所可憂?法身非樂,又何所可喜?實相猶如虛空,無得亦無失。故苦道與法身相即。智者強調,叁道之所以與叁德不異,乃在于叁道具足成佛之因,而叁德則是成佛之果。有因才有果,果從因來,故因果相即一體。是名上上智觀十二因緣得佛菩提。[5]
“叁道”與”叁德”的認同,可簡單的歸結爲不再受這兩個概念範疇束縛,而達到對實相真理的認識。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把煩惱道與暗聯系起來,也就沒有與之相對的菩提智是明的概念;若不把業道定義爲縛,也就沒有與之相對的解脫是自在的概念;若不把苦道界定爲生死,也就沒有法身是樂的概念了。如此,“叁道”的概念就不再具有消極的含義,而我們也無需要用“叁德”來破除其對立的叁道之消極面了。當人們擺脫了概念的束縛後,煩惱道即般若德,無需用般若破煩惱;業道即解脫德,無需掙脫業道才能得自在;苦道即法身,無需了卻生死而得成佛之常樂。
叁、叁軌橫通十種叁法
大師的叁軌說即是揭示事物之間的相即,也是契入諸法的理論。爲論證叁軌之爲一大佛乘,大師將叁軌放在縱和橫的深度和廣度來討論,謂佛乘縱橫無礙。叁軌豎通十法界、十如是乃是佛乘豎通無礙;叁軌橫通十種叁法(即叁道、叁識、叁佛性、叁般若、叁菩提、叁大乘、叁身、叁涅槃、叁寶、叁德)便是佛乘之橫通無礙。此十種叁法是大師對無量佛法的歸類概括,是對從凡地之佛因直至覺悟之佛果的修行階梯的提綱挈領的總結。大師指出其逐級遞進的關系,曰:
叁道輪廻,生死本法,故爲初。若欲逆生死流,須解叁識、知叁佛性、起叁智慧、發叁菩提心、行叁大乘、證叁身、成叁涅槃,是叁寶,利益一切,化緣盡,入于叁德,住秘密藏雲雲。[6]
衆生皆是從凡地開始修行的,而凡地的性質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明煩惱、惡業、苦叁道性相。衆生既被叁道糾纏,就流轉輪廻不已。故智者將“叁道輪廻”放在首位。而修行求解脫首先體現在對庵摩羅識、阿黎耶識、阿陀那識叁識的理解上。故“解叁識”爲第二步。對第九識淨識的認知使行者了知衆生皆具叁佛性,所謂正因、了因、緣因佛性,乃成佛之依據。故“知叁佛性”是第叁步。這種對于佛性的認知便使行者生起實相、觀照、文字之般若智慧。故“起叁智慧”是第四步。般若智慧的生起便使行者發實相、實智、方便叁菩提心,欲求證悟成佛。故“發叁菩提心”是第五步。憑了此菩提心,行者便實際修行自度度他的法門,是爲理乘、隨乘、得乘之叁大乘。故“行叁大乘”是第六步。因爲此大乘之實踐,行者得以最終證獲佛果之叁身,即法身、報身、應身。故“證叁身”是第七步。證獲叁身即意味著成就了叁種涅槃,謂性淨、圓淨、方便淨。故“成叁涅槃”是第八步。既然大乘佛法不但自度,同時度他,利益一切有情,而此度他之行即成佛陀之教法,由佛、法、僧叁寶來代表。故“叁寶”爲第九步。最後,佛果圓滿,即名法身、般若、解脫叁德,並住寂而常照之秘密藏。故“入于叁德,住秘密藏”是爲佛教最究竟的歸宿。如此之貫徹始終之十種叁法顯然也正是叁軌的範疇,故兩者之間的類通是必然的。可以說,十種叁法是叁軌的彰顯,而叁軌則是十種叁法的實相。以下是智者大師所論之兩者之間的類通。
1、叁軌類通叁道。真性軌即苦道;觀照軌即煩惱道;資成軌即業道。
①何謂苦道即真性?智者認爲,世間之永無休止的生死無常相即象征著法身之常。常與無常是不可分割的。因有法身真性之常住,方有生死無常之演變。
②何謂煩惱即觀照?智者曰,觀照所照之對象就是煩惱之惑,無惑則無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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