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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天臺判教的叁條標准

  論天臺判教的叁條標准

  沈海燕(作者系上海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天臺智者大師诠釋《法華經》的目的,旨在將佛陀整個說教看成一個前後連貫的體系,其判釋各種教相即是對一代佛教作體系化的梳理。

  大師之判教相,即是設立叁條判教的標准,以爲諸教有關教化方法和內容性質的特征做綱領性的定位。一曰根性融不融,二爲化道始終不始終,叁是師弟遠近不遠近。以下分述之。

  1、根性融不融

  這是就佛之教法能否契合融會叁乘人之根機性情所定的判教標准。換言之,這是評判佛說之教義是否能普被所有的根性,其所用的方法是否能使叁乘人歸向一佛乘。從融或不融的角度來說,智顗將佛之說教分爲五個階段,以之配于《涅槃經》所說的五味譬喻:謂乳味、酪味、生酥、熟酥、醍醐。不同時期的說教譬之爲日光在不同時間照到不同的地域。日光照射大地雖無分無別,然被照之地域由于地理原因而照有先後。[i]這是就如來說教對機而言。由對機而有叁種教化儀式,謂頓、漸、不定是也。

  (1)五時說教

  ①智顗將佛說教的第一個時期(即華嚴時)比之爲“如日初出,前照高山”,並將之定義爲頓教相,以從牛出乳味相爲喻。這一時期如來所對之機是大根菩薩,說佛菩提樹下自證之佛慧。大根菩薩根性成熟,故能即刻明了佛所說甚深意旨。故《華嚴》屬頓教。而小根聲聞人雖亦在座聽法,卻如聾如啞,不堪接受大乘教法。這種情況是大隔于小。“若小不聞大,大一向是頓。”[ii]頓教只被大根,小根不堪,教義是圓,所被是別,故是圓兼別。智顗說:

  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厚殖善根,感斯頓說。頓說本不爲小,小雖在座,如聾如啞,良由小不堪大,此如《華嚴》。約法被緣,緣得大益,名頓教相。約說次第,名從牛出乳味相。[iii]

  ②第二個時期(即鹿苑時)如日光次照幽谷,是爲漸教相,如從乳出酪。“漸”乃相對“頓”而言之,即用小乘教理或粗淺的大乘教理使小機人根性漸漸成熟而至堪受甚深教理。漸教有叁個階段,包括第二個時期(即鹿苑時,或稱阿含時),第叁個時期(即方等時)以及第四個時期(即般若時)。佛乃從將說純叁藏小乘教義漸至初階大乘,再深入至大乘深奧教義。佛從第一期說教發現“頓”的方法不適合小根,須用“漸”的方法逐漸將之引入大乘,故先將大乘與小乘隔絕開來說。佛先說小乘《阿含經》,其教義乃叁藏教,因只爲使小乘人的根機成熟,故不適合大乘根機的行者。此階段如嬰兒學走路或學語,小乘不知大乘,大乘人乃隱于聽衆中,“若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iv]智顗曰:

  次照幽谷,淺行偏明,當分漸解,此如叁藏。叁藏本不爲大,大雖在座,多跢婆和,[v]小所不識。此乃小隔于大,大隱于小。約法被緣,名漸教相。約說次第,名酪味相。[vi]

  ③第叁個時期(即方等時)如日照平地,亦是漸教相,如從酪出生酥。此時佛開始說示大乘如《維摩》、《思益》、《楞伽》、《楞嚴》、《金光明》、《勝鬘》等經典,教法乃視大、小乘一如,並說藏、通、別、圓。目的是去除小乘人對小乘證果的執著,開示比小乘更高的大乘境界。與第一個時期之純粹“頓”教及與第二個時期之純粹“漸”教不同,此一時期的特色是“以大破小”,“頓漸並陳”。[vii]衆生根機互異,佛雖一音說法,而聞有褒貶。衆生隨類各解,導致了大、小乘的分別。猶如一佛土,而見有淨穢,其實卻是隨其心淨即佛土淨也。又如佛一身而見者巨、細各異。由于衆生根機各異而使其見解不能達成一致,結果就變成了佛現身不同、示土不同以及說法不同。故智顗雲:

  次照平地,影臨萬水,逐器方圓,隨波動靜。示一佛土,令淨穢不同。示現一身,巨細各異。一音說法,隨類各解,恐畏、歡喜、厭離、斷疑。神力不共,故見有淨穢,聞有褒貶,嗅有薝葡不薝葡,[viii]著有著身不著身,慧有若幹不若幹。此如《淨名》、《方等》。約法被緣,猶是漸教。約說次第,生酥味相。[ix]

  ④第四個時期是般若時,以《大品般若經》爲代表,亦屬于漸教,配之以熟酥蘇味相。這裏,智顗將《華嚴》日照之譬進一步引伸,用日照從上午至中午的不同來分別譬《方等》、《大品般若經》以及《法華經》。根據湛然的解釋,《方等》如食時(早餐的時間),《般若》如禺中(日近中午爲禺,約在上午九時至十一時),《法華》如日照正中之午時。[x]第四時日之禺中譬《大品經》,雖利益大、小乘人,然菩薩知空即不空,以不空化導衆生,故菩薩蒙般若光用。相反的,二乘人只知空而取證入涅槃,卻不曉空即不空。此如七日嬰兒,若視日輪,眼睛便會失明。故二乘人無此般若光用。此即所謂“大人蒙其光用,嬰兒喪其睛明。”這也是“叁人俱學,二乘取證”的意思。這一時期,佛以般若性空來破除大、小乘之間的區別,故其教法的特點是“帶小明大”,“頓漸相資”。[xi]換言之,頓和漸不再是相對的,而是相輔相成的。頓、漸相資有兩種情況。一是頓資漸,謂小聞于大,恥小而慕大,是爲頓資小(漸)。湛然認爲《方等》即是大資于小。二是漸資頓,謂《般若》會中,二乘與菩薩共聞說教,而菩薩受益,此即是漸資頓或是小資大。[xii]智顗解釋此第四時曰:

  複有義,大人蒙其光用,嬰兒喪其睛明。夜遊者伏匿,作務者興成。[xiii]故文雲:“但爲菩薩說其實事,而不爲我說斯真要。”[xiv]雖叁人俱學,二乘取證,具如《大品》。若約法被緣,猶是漸教。約說次第,名熟酥味相。

  ⑤第五個時期(即法華、涅槃時)如日正當午,普照一切。[xv]教是漸圓,配之以醍醐味相。漸圓之義在于,圓教開顯的是一佛乘之實相,以一乘爲終極而將其它叁乘會歸其下,這便是從漸向圓,會漸歸圓,故曰漸圓。會歸的結果便是大乘和小乘的融合爲一,叁乘皆只是引入一佛乘之善巧方便,故就漸、頓而言即是頓漸泯合,“若會小歸大,是頓漸泯合。”[xvi]智顗雲:

  複有義,日光普照,高下悉均平。土圭測影,不縮不盈。若低頭,若小音,若散亂,若微善,皆成佛道。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具如今經。若約法被緣,名漸圓教。若說次第,醍醐味相。[xvii]

  茲表解五時(五味)之教如下:

  日照之喻 釋教 代表經典 約法被緣 約說次第

  1.如日初出 小不堪大 《華嚴》 頓教相 乳味相

  大隔于小 (小不聞大,大一向是頓)

  2.次照幽谷 小隔于大 《叁藏》 漸教相 酪味相

  大隱于小 (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

  3.次照平地 一音說法 《淨名》 漸教相 生酥味相

  隨類各解 《方等》 (以小破大,頓漸並陳)

  4.大人蒙其光用 叁人俱學 《大品》 漸教相 熟酥蘇味相

  嬰兒喪其睛明 二乘取證 (帶小明大,頓漸相資)

  5.日光普照 皆以如來滅度 《法華》 漸圓教相 醍醐味相

  高下悉均平 而滅度之 (會小歸大,頓漸泯合)

  以上是智顗有關佛五時(五味)說教的理論,以釋教(或頓或漸)所化之對象(即約法被緣)是否融合的角度來說根性融不融,以區別五時之教及其優劣。下面,智顗著重從佛說法的方法(教化之儀式)來看根性融不融,因爲說教的方法與頓教和漸教所被之緣相關。

  (2)四種化儀

  對智顗來說,“頓”和“漸”教所教化的對象和功用有著明顯的不同,故屬于“顯露”的概念。與“顯露”相對的即是“秘密”。而“顯露”和“秘密”這兩個概念皆可放在“不定”的範疇中說,而有“顯露不定”和“秘密不定”兩種教化的儀式。“顯露不定”指如來說頓和說漸互不妨礙,頓教中含漸教,漸教中有頓教。頓教使大根菩薩契入玄妙義理,而漸教則使小根二乘人證阿羅漢果。顯然,頓和漸是不定的,各人隨其根性而得解脫。智顗稱此頓、漸結合之“顯露不定”的化儀是即頓而漸, 即漸而頓。“秘密不定”包括頓、漸和不定叁種方法。智顗說,如來可于此座說頓,而十方說漸,說不定,而頓座與十方各不相聞。如來也可能是于十方說頓,說不定,而于此座說漸,然聽衆各不相知聞。因各不相知聞,故如來之說教于此可能是顯,于彼或者就是密,乃互爲顯密也。總之,智顗認爲,如來化儀雖隨緣變化,仍然不出頓、漸、不定和秘密這四種方法。[xviii]

  將四種化儀概括出來後,智顗便對《法華經》的說教方法進行了檢視,謂今經與諸經迥異。因爲《法華經》是顯露,非秘密;是漸頓,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①其一,《法華經》是顯露,非秘密。這是指經中明白說出“會叁歸一”爲佛之真實意圖,故叁乘人皆明了成佛乃是修行的最高宗旨。在這裏,“顯露”具有褒義,而“秘密”則帶有貶義。因爲“顯露”之化儀乃能使衆生普皆成佛道,而“秘密”之化儀在救度衆生的廣度上卻是有限的。②其二,《法華經》是漸頓,非漸漸。漸頓在這裏意爲圓滿融合。“漸”指將叁乘會歸統一起來,“頓”則指以一佛乘統攝叁乘。當叁乘歸于一乘時,叁乘不再是權,而成爲實,此即是“頓”意。“漸漸”含有不圓滿之意。因爲漸教之叁乘如果沒有會歸一乘的話,那麼,叁乘仍然是叁乘,即漸教仍然是漸教,乃不能成爲究竟之教法也。③其叁,《法華經》是合,非不合。“合”顯然指叁乘之融合,反之即爲“不合”。當叁乘融合而爲一佛乘時,此包容萬象之一佛乘便成爲如來終極說教。④其四,《法華經》是醍醐,非四味。《法華經》所代表的圓教是佛最後的說教,乃配之以醍醐味相,象征著絕對真理——實。其它乳、酪、生酥、熟酥[xix]四味顯然不是終極的,只能代表相對真理——權。⑤其五,《法華經》是定,非不定。“定”意爲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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