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聰明,智慧鋒銳,然命短壽,不經旬日”。琰師既聞斯語,遂請諸大德共相平論,作何福勝,得命延長。大德答雲:“依佛聖教,受持《金剛般若經》,功德最大。若能善持,必得益壽”。琰師奉命入山,結志身心,受持《般若經》。余五年,既見延年,後因出山,更見相師。相師驚怪,便語琰師雲:“比來修何功德,得壽命長?”琰師具述前意,故得如是。相師歎之,助喜無已。琰師于後學問優長,善弘經論,匡究佛法,爲大德住持,年逾九十,命卒于寺”。
《法苑珠林》及其它佛教文獻中此類故事甚多,影響很大。著名如裴度在洛陽香山寺拾得一婦人用以救父的玉帶還之,使先前占他餓死的相者改口雲:“此必有陰德及物,此後前途萬裏”,(注:王定保《唐摭言》卷四“節操”。)也是一個占蔔中加入因果報應的故事。有的雖系佛教宣傳,但宣揚事在人爲,強調道德改變命運的思想,還是有著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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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占蔔理論在唐代系統化、完善化後,對民間社會産生了很大的影響,其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寺廟內求蔔問簽的普遍化。佛寺內的蔔簽也是有所創新的,如開元時百濟國僧真表自雲其曾遇彌勒佛,得蔔簽求戒之製。《宋高僧傳》卷十四《唐百濟國金山寺真表傳》雲當時情景:
“慈氏躬受叁法衣、瓦缽,複賜名曰真表。又于膝下出二物,非牙非玉,乃簽檢之製也,一題曰九者,一題曰八者,各二字,付度表雲:“若人求戒,當先悔罪,罪福則持犯性也”。更加一百八簽,簽上署百八煩惱名目,“如求戒人,或九十日,或四十日,或叁七日行簽,苦到精進,期滿限終,將九、八二簽參合百八者,佛前望空而擲。其簽墜地,以驗罪滅不滅之相。若百八簽飛逗四畔,唯八、九二簽卓然壇心而立者,即得上上品戒焉。若衆簽雖遠,或一二來觸九、八簽,拈觀是何煩惱名,抑令前人重覆忏悔已,止將重悔煩惱簽和九、八者,擲其煩惱簽,去者名中品戒焉。若衆簽埋覆九、八者,則罪不滅,不得戒也。設加忏悔過九十日,得下品戒焉”。慈氏重告誨雲:“八者新熏也,九者本有焉”。囑累已,大杖既回,山川雲霁”。
將占蔔求簽與戒律所連,當爲佛家所獨有。真表雖系百濟人,然當時其地佛教與中土連成一氣,故亦可視爲唐代佛教的一部分。當然一般的簽沒那麼複雜,但不論在何寺廟,蔔言簽語中總會或多或少帶有一些佛教內容,如所謂“變毗沙之身于感通之年,現神質爲龜城之助”。(注:黃滔《大唐福州報恩定光多寶墖碑記》,載《全唐文》卷八二五。)佛教占蔔卻由此進一步走向民間,我們現在從一些禅寺或其它佛寺,都能看到有問蔔求簽的活動,可以說是當時佛谶的濫觞。
鑒于以上情況,我們可以看到,佛教與占蔔在唐代的進一步結合,對佛教是相當有利的。首先,“佛蔔”的形成,即在佛殿裏求簽活動的展開,增強了佛教的神秘性和權威性。如玄宗時“有尼慈和者,世算之識,見色無礙,時人謂之觀世音菩薩”。(注:楊休《大唐濟度寺故大德比丘尼惠源和上神空志銘並序》,載《唐代墓志彙編》第1473頁。)即使遭到滅佛,爲了減輕武宗滅法對佛教徒心理上的打擊,稍後便有谶語故事出現,以示佛教早有預見。《宋高僧傳》卷九《唐洛京龍興寺崇珪傳附全植傳》載淮南太守衛文卿“問:“將來佛法隆替若何”?植曰:“真實之物無振,自古于今,往複軌躅。有爲之法,四相遷流。法當陻厄,君侯翹足可見”。預言武宗毀教也”。其次,“華人既深信于此,然則沙門亦可籍此等技能以助弘法”。(注:《中國沙門外學的研究——漢末至五代》第十叁章,第456頁。)即通過成千上萬民衆在佛殿裏燒香求簽,佛教是能以此吸引更多的信徒。再次,由于佛教占蔔在因果論的基礎上,強化了人以道德改變命運的能動作用,雖然可以說是一種宗教宣傳,卻加強了佛教在社會上勸善懲惡的道德功能,從而也增強了其自身的存在價值。當然凡事都有利有弊。對佛教不利的是,佛教往往因此卷入一些政治動亂,遭到統治者的忌諱,有損于佛教。如武則天時僧惠範“矯說祆祥,妄陳禍福。神武斬之,京師稱快”。(注:張鷟《朝野佥載》卷五。)又如德宗時,資敬寺浮屠廣弘勾結相工唐郛等謠言其“當作天子,可複冠”,以謀反。于是朝廷將其鎮壓,誅死,“由是禁人不得入觀、祠”。(注:《新唐書》卷一五六《韓遊瑰傳》。)按唐代的用語,這裏的“祠”,即是指資敬寺這樣的“佛祠”。此前的《禁僧道蔔筮製》可印證:
“缁黃之教,本以少思寡欲也;陰陽者流,所以敬授人時也。而有學非而辨,性挾于邪,辄窺天道之遠,妄驗國家之事,仍又托于蔔筮,假說災祥。豈直闾閻之內恣其诳惑,兼亦衣冠之家多有厭勝,將恐寢成其俗,以生禍亂之萌。明艱已來,禁網疏闊,至令此輩,尚有矯誣。害政之深,莫過于此,將歸正道,必絕奸源。宜令所司,舉舊條處分”。(注:文載《全唐文》卷四一○。)
上文中一是說明佛教結合蔔筮現象已十分普遍,二是對這種結合原來都是禁止的,只是安史之亂以後,朝廷政治控製力減弱而成爲虛文。因此這些禁令的有效性雖然大可懷疑,但多多少少會給佛教帶來傷害卻是確定無疑的。
《論占蔔與隋唐佛教的結合》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