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善護其心 海濤 輯
1.佛告舍利弗:在家菩薩修集二施,一者、法施,二者、財施。
2.出家菩薩修集四施:一者、筆施,二者、墨施,叁者、經施,四者、說法施。出家菩薩具足成就是四施已,能調其心,破壞憍慢,修集忍辱。
3.出家菩薩具足忍辱,則能受持菩薩禁戒。又複具足叁種惠施,乃能受持菩薩禁戒:一者、施,二者、大施,叁者、無上施。
一、施者:于四天下尚不吝惜,況于小物,是名爲施。
二、大施者:能舍妻、子。
叁、無上施者:頭、目、髓、腦、骨、肉、皮、血。菩薩具足如是叁施乃具于忍。具是忍已,則能受持菩薩禁戒。
4.舍利弗!菩薩欲受菩薩戒時,先當調伏、柔軟諸根,于生欲處不生欲心,于生瞋處不生瞋心,于生癡處不生癡心,于生畏處不生畏心。
5.若自知具如是四事,則爲十方諸佛所知,其人亦能知十方佛。舍利弗!若知不具如是四事,受菩薩戒者,是人亦不得菩薩戒,亦诳十方現在諸佛及諸菩薩。
6.舍利弗!菩薩有二種:一者、從瞋因緣,二者、從癡因緣。
7.舍利弗!瞋者能作八大地獄因緣,癡者能爲諸惡煩惱因緣。以是瞋、癡二因緣故能毀菩薩戒。
8.舍利弗!若有能于無量世中無量佛所深植德本,是人乃能受菩薩戒,了了見于十方諸佛。
9.舍利弗!受菩薩戒已,若有客塵煩惱因緣犯可忏法,應當向諸佛忏,菩薩終不造五逆罪。
10.若貪不息,乃至生子,應于十方現在佛前滿足二年晝夜,經常以殷重心求哀忏悔。
11.若爲貪心取佛物、法物、僧物,如本佛前二年忏悔。
12.菩薩若以瞋恚因緣毀禁戒者,無有是處;以瞋因緣毀破禁戒得忏悔者,亦無是處。
(以上講義整理自《菩薩善戒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