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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佛典導論

  藏文佛典導論

  陳士強

  我國的西藏,古稱“吐蕃”,它的有文字記載的曆史,是從公元七世紀開始的。七世紀前半葉,以松贊幹布(約617—650)爲贊普(首領)的雅隆(今西藏山南地區)農牧部落聯盟,兼並了蘇毗、羊同等部,定都邏些(今拉薩),從而在青藏高原建立了吐蕃國。相傳,在松贊幹布以前,藏族部落的文化十分落後,靠結繩齒木(在木頭上劃記號)記事。立國以後,爲適應製定法律、建立官製和軍製,以及對外交往等需要,松贊幹布派吞米桑布紮(又譯“圖彌桑布紮”)等十七人,到天竺學習“聲明學”(語言文字學),並參照迦濕彌羅(今克什米爾一帶)流行的文字,創立了叁十個輔音字母、四個元音符號,並製定了相應的語法。從此,西藏地區有了統一的文字——藏文。

  一、佛典藏譯的開展

  印度佛教是隨著吞米桑布紮等人入印求學歸來,而傳入西藏的。另外,松贊幹布又先後娶尼泊爾國王盎輸伐摩(又譯“光胄”)的女兒尺尊(又譯“墀尊”、“赤准”、“泊姆赤准”)公主和唐宗室文成公主爲妃。兩位公主都是佛教信仰者,她們在入藏時,也帶去了一批佛像、法物、經典,以及贊她們供佛的若幹名僧人,各自建造了大昭寺和小昭寺,這樣,尼泊爾佛軟和我國內地佛教也相繼傳人西藏。在這兩位公主的影響下,松贊幹布本人也在拉薩周圍建造了十二所寺廟,用來供奉佛像。不過,它們的規模都很小,而且由于那時藏地還沒有本地的出家人,因而也沒有形成僧伽組織。在社會思想形態中,占據主導地位的仍然是藏地的原始宗教——苯教(又譯“本教”、“笨教”)。

  佛典的傳譯,相傳也是從松贊幹布時代開始的。當時參加譯經的,有印度僧人古薩惹、婆羅門香嘎惹(又譯“商羯羅”)、尼泊爾僧人西那曼殊(又譯“屍羅曼殊”)、漢地僧人大壽(又稱“大天壽和尚”),以及藏人吞米桑布紮和他的助手達摩廓霞(又譯“達摩閣俠”)、拉隆多傑(又譯“拉攏金剛祥”)。譯出的經典有:《寶箧莊嚴經》、《百拜忏悔經》、《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诃哥羅法》、《吉祥天女法》、《集寶頂經》、《觀音經續》、《白蓮華經》、《月燈經》等(見元代布頓《佛教史大寶藏論》、明代索南堅贊《西藏王統紀》、郭·循努的《青史》等)。然而,由于這些佛經無一傳世,而且有關的記載也是在相隔了數百年以後才出現的。故近世,也有一些學者對當時是否譯過這些佛教經典持審慎態度。

  西藏佛教以公元841年藏王朗達瑪(838—842在位)滅佛爲界,分爲前後兩個階段。

  (一)前弘期(松贊幹布時代至熱巴巾時代)

  在這一時期,對佛教的初興和盛弘起著極大的推動作用的,是松贊幹布、赤松德贊(又譯“墀松德贊”,742—797在位)、熱巴巾(又譯“赤熱巴巾”、“墀惹巴僅”、“惹巴瑾”,815—838在位)叁位藏王,特別是赤松德贊和熱巴巾,西藏佛教的基礎,就是在他們在位時奠定的。

  赤松德贊的弘法事迹主要表現在:派巴賽囊到尼泊爾迎請印度高僧寂護(又譯“靜命”)、蓮花生入藏傳教·,請印度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十二位律師爲西藏第一批自願出家的巴賽囊等七人(後世稱之爲“七覺士”)剃度授戒:依仿摩揭陀國的歐丹達菩黎寺(又譯“飛行寺”)的式樣,在拉薩的東南建造了西藏第一所供僧衆集居修道的寺院——桑耶寺:派人到印度學法等等。當時,有印度僧人寂護、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師子、西藏僧人意希旺波(巴賽囊出家後的法名)、貝揚、逼照護(又譯“吡盧遮那”)、仁欽喬、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人從事譯經,譯出了大批顯密經典,並編纂了最早的綜合性的佛經目錄。

  熱巴巾更是把佛教推向前弘期的頂峰。鑒于前代所譯出的佛經,有根據梵文翻譯的,也有根據漢文、于阗文等翻譯的,對同一個名詞術語及人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譯法,從而給學人閱讀理解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于是,他命勝友、戒帝覺、施戒、天帝覺(又譯“天王菩提:等對這些經典重新進行潤色修訂,使譯名達到統一。並爲此編纂了著名的《翻譯名義大集》以及它的略釋《聲明總義》。規定:如今後要設立新的譯名,須將該譯名的本義以及定名的理由,呈報譯經院、講經院,由藏王批准後,方可編入譯名目錄之中。今存的西藏文《大藏經》中的顯教經典,大半是在熱巴巾時代譯出的。在譯出的顯密經典中,凡屬律典,卷首均題有“敬禮一切智”的禮敬文:凡屬契經,均題有“敬禮一切佛菩薩÷,凡屬論典,均題有“敬禮曼殊室利童子”,以示區別。對于戒律,只允許弘傳說一切有部的律典,以免多種部派律典同時流傳而容易引發的爭端。並規定,凡是先前已經翻譯過的佛經,原則上不再翻譯:密乘中屬于無上瑜伽部的典籍,須報藏王同意方可翻譯,不經許可,不得擅自翻譯(參見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中國佛教協會《中國佛教》第一輯)。

  (二)後弘期(額達赤巴時代至清代)

  前弘期的末葉,熱巴巾在藏地全面實施佛教化。他化費巨資整修了前代王臣建立的一千零八所寺廟,並興建了紮喜格培寺:下令每七戶屬民供養一個僧人。凡以手指指點僧人的,斷指。以惡意睥睨僧人的,剜目;每逢齋僧法會,把自己用來系頭發的絲帶鋪在地上,讓僧衆踐踏,然後戴在頭上,以示尊重:大小朝政皆委托僧人班第欽波貝吉雲丹掌管:政令法製,均以佛教經律爲准則:連社會上使用的度量衡器,也依照經論上所說的印度古製而加以更改。這就在臣民中造成了一種逆反心理。因此,在他叁十六歲那一年,反對佛教的親近大臣趁熱巴巾酒醉的時候,將他扼死,然後立他的弟弟朗達瑪(本名“達磨二爲藏王。

  朗達瑪即位以後,全面實施禁毀佛教的運動。他下令毀壞譯經院,停止佛經的翻譯:斷絕對僧人的供養,迫使他們還俗:對不肯還俗的僧人發給弓箭,強迫他們去打獵殺生,違者殺戮無赦;封閉寺廟,並在牆上畫僧人飲酒作樂的圖像,加以诋毀:沙埋佛像,毀棄經書。朗達瑪的毀佛活動,激起了僧人的憤恨。次年(842),一個名叫伯季多傑的僧人從耶巴的拉領波山,潛往拉薩,在《唐蕃會盟碑主則用弓箭射死了正在閱讀碑文的朗達瑪,然後換裝逃走(詳見布頓《佛教史大寶藏論》)。

  朗達瑪死後,吐蕃王室圍繞誰來繼承贊普的位子,分裂成兩大派。一派擁立長妃的養子永丹,一派擁立次妃的兒子歐松(又譯“幹松”),互相混戰。一直到十世紀中葉,永丹的後裔才逐漸確立了在衛藏二剛藏和後藏)地區的統治,歐松的後裔則在阿裏地區建立了古格王朝。從朗達瑪毀佛開始,有一百叁十七年的時間,衛藏地區全無佛法(此據明代循努白《青史》)。

  公元978年,受衛藏統治者額達赤巴的父親意希堅贊的派遺,從多康地區丹底(今西甯循化縣以北)的佛教大師喇欽·貢巴饒賽(又譯“穆蘇賽拔”)出家學法的盧梅·楚臣喜饒等十人,回到藏地,宣告了佛教由此從多康傳回衛藏:同期,古格王朝的柯熱(又譯“柯日”,後出家改名爲“意希沃”)派仁欽桑布(985—1055)、瑪·雷必喜饒等人到迦濕彌羅學法歸來,佛教又在阿裏地區得到了恢複,並傳人衛藏。前者稱爲“下路傳法”,後者稱爲“上路傳法”。這樣,因朗達瑪滅佛和戰亂而被破壞殆盡的藏地佛教,又重新發展起來,並且逐漸形成了各種教派,傳譯了大量的印度佛教經典,其影響與規模遠遠超出前弘期。

  特別是信奉伊斯蘭教的阿富汗突厥系伽色尼王朝,在馬默德即位期間,從1001年至1027年,前後十七次遠征北印度,破壞寺廟,殘殺僧尼;繼之興起的廓爾王朝,又由王弟西哈布·烏德·丁·穆罕默德率領軍隊,自1175年後幾次出征印度的旁遮普、古吉拉特,擊敗了印軍,在北印度確立了穆斯林的統治,1202年又將勢力擴展到孟加拉灣;1206年,西哈布·烏德·丁死後,他的部將庫特布·烏德·丁·艾伯克,自立爲王,建都于普裏拉吡拉辛(即“德裏”,相對以後建立的“新德裏一,又稱“舊德裏”),印度從一個佛教國家變爲穆斯林國家以後,大批印度僧侶攜帶經書(包括超岩寺珍藏本)逃往西藏,密教的中心也隨之從印度轉移到西藏。

  西藏後弘期佛教的佛經翻譯極爲興盛,保存在藏文《大藏經》中的顯教類經典主要是在前弘期譯出的,而密教類經典則主要是在後弘期譯出的。而後一類經典的數量遠遠超出前一類,構成了藏文《大藏經》的主體。後弘期參加譯經的人很多。布頓在《佛教史大寶藏論》中曾列舉了到他撰書時爲止的一百九十二位譯師的名字,其中,屬于前弘期的,有五十五人,始吞米桑布紮(又譯“圖彌桑布紮”),終朗喀回(又譯“南喀回”):屬于後弘期的有一百叁十七人,始仁欽桑布(意譯“寶賢二,終勒比洛卓。翻譯所依據的原本以梵文爲主,也有漢文和西域文字的。

  後弘期的最著名的譯師,有:仁欽桑布(958—1055)、釋迦洛卓(又譯“卓彌釋迦智”,994——1078)、瑪巴(1012——1097)、廓枯巴拉則,合稱“四大譯師”。特別是仁欽桑布,他翻譯了十七種顯教經、叁十七種顯教論和一百零八種密典,對于般若學和無上瑜伽部密法在藏地的流傳,起了極大的推進作用。藏傳佛教史上,將他以前翻譯的密典,稱爲“舊密咒”,而將自他開始而翻譯的密典,稱爲“新密咒”。

  二、目錄和版本

  藏文佛典的目錄,始編于前弘期赤松德贊(熱巴巾之父)在位之時。當時,柱德積(又譯“嘎哇貝寨”)等人根據頗章東塘登迦(又譯““登噶爾瑪”、“教嘎”、“丹噶”)寺(一說一宮”)收藏的佛經,編成了《登迦目錄》。以後又根據桑耶(又譯“桑野”)欽浦(又譯“欽樸”、“青樸”)寺(一說一宮”)收藏的佛經,編成了《欽浦目錄》:根據旁塘(又譯“龐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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