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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叢林基本製度(慎言)▪P2

  ..續本文上一頁是普請的事項。普請的具體規則,元代《幻住清規》雲:“公界普請,事無輕重,均力爲之,不可執坐守靜,拗衆不赴。但于作務中,不可嘻笑,誇俊逞能,但心存道念,身/頃衆緣。事畢歸堂,靜默如故,動靜二相,當體超然,雖終日爲,而未嘗爲也。”《敕修百丈清規》則說得更爲明確:“普請之法,蓋上下均力也,凡有需大衆合力而辦者。庫司先禀住持,次令行者傳語首座維那,分付堂司行者報衆挂普請牌。或聞木魚或聞鼓聲,則自趨普請處宣力,除守寮直堂老病外,並宜齊赴,當思百丈禅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誡。”

  關于僧衆在日常作務中修行的事例,佛典中亦有類似的記載:

  一天世尊在逝多林中看見地上的落葉,親自拿起掃帚掃地。舍利弗、目犍連等弟子見狀,亦馬上加入行列,將庭園打掃得煥然一新。隨後,世尊即開示掃地有“自心清淨”、“令他心淨”、“諸天歡喜”、“植端正業”、“命終之後生天上”五種功德,希望大衆皆能廣植清淨福田。我國自唐朝開始即有出坡佛事,百丈禅師創立叢林製度,奠定道場規矩,更將砍柴挑水、日常勞動融入佛法當中。直至八十幾歲,仍秉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理念,帶領大衆出坡作務。

  在現代叢林中,普請仍然是一種普通的公衆活動。特別是在一些擁有田産的寺院,普請活動更是頻繁常見。在普請之前,客堂都會挂牌通知僧衆普請的具體時間和內容。有的寺院是通過開會或表堂的方式通知大衆。

  此外,大衆一同出坡,亦能放下彼此的執持,同舟共濟,不僅廣結善緣,更能創造和諧的氣氛。《金剛經》雲,若能放下人、我、衆生、壽者四相,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可見出坡不僅自利利他,更是成就佛道的重要助緣。

  五、普茶

  普茶是叢林中一項基本的集衆喜慶活動。每逢春節期間,或特定法會活動之後,住持和尚爲慰勞住衆的辛勞,會舉行“普茶”儀式,請大衆喝茶、吃點心、相互談心,在年終的普茶聚會上,住持和尚通常會對僧衆一年來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同時對大衆取得的成績表示祝賀。有時住持和尚還會要求大衆對叢林的發展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然後大衆在飲茶、吃點心的溫馨氣氛中相互交談,對寺院的發展建言獻策。由于每個寺院的實際情況不同,各寺院普茶的時間、地點、形式也稍有差異。

  普茶最初來源于佛教僧侶的茶文化。早期的僧侶們經常在寺內舉行茶宴,坐談佛經,有時寺院高僧還和文人學士舉行茶會,相互切磋詩藝,談佛論道。以後漸漸形成了佛教的茶道。佛教最早的普茶儀式,是由唐代的百丈大師首創的飲茶儀式,當時僧侶“禅農並重”,一邊修行,一邊從事種茶等農業生産,十分辛苦。新年之際,會聚一堂,品嘗自己生産的茶葉,共賀新春,是一樂趣。有名的徑山茶宴先由住持法師親自調茶、以表敬意。爾後命近侍一一奉獻給赴宴僧侶品飲,這便是獻茶。僧客接茶後先打開碗蓋聞香,再舉碗觀色,接著才是啓口“啧!啧!”嘗味,一旦茶叁巡,便開始評證茶品,稱贊主人品行,隨後的話題,當然是論佛頌經,談事敘誼。

  近代的普茶儀式,在《金山規約》裏曾有記載:維那臨上殿時,預命一位悅衆師在堂內照應,擺和尚桌子、座位、桌、茶以及香花燈果等。大衆師的普茶,皆須預備裝好。普佛下殿時,維那在殿雲:“外寮諸師,請至禅堂吃普茶。”回堂候外寮師到齊,維那預先請班首知客和僧值陪候和尚。悅衆鳴引磬,迎請和尚進堂,問訊至座。維那雲:“大衆師頂禮和尚。”和尚雲:“不爲禮。”辦事人散茶點。待至吃畢,維那招呼:“大衆師送和尚回寮。”和尚雲:“免禮。”維那又雲:“外寮師將手巾取出來,吃不了的點心帶回去慢慢吃。”

  六、嗣法

  “嗣法”也稱“傳法”,是指弟子對師父所傳之佛法的繼承,此嗣法弟子稱法嗣。禅宗從初祖菩提達摩到六祖惠能大師都是采用“以心印心”的方式,以法衣和缽作爲基本的得法信物。所傳的衣指袈裟法衣,缽指食器。師父在臨終前將衣缽傳授給弟子,以此證明傳法授受關系。據傳弘忍傳衣缽給惠能時,曾對惠能說當年達摩祖師宋中國傳法給二祖,恐世人不相信其師承關系,故傳給他衣缽爲證明,因此之故,禅宗的嗣法便稱爲“衣缽相傳”。

  後世的禅宗的傳法,衣缽一般不再作爲主要的明證,取而代之的是用法卷的形式來作爲證明。據法光法師講,法卷肇始于龍池幻有正傳禅師,他是明末人,他年輕時,從江蘇乘船逆江而行,至湖北荊州,本想去終南山習定,因患眼疾,又遭明武宗滅法,隱住于荊州鄉下的一個縫鞋匠家中數載。武宗滅法後,有——天,他問縫鞋匠,你去城裏縫鞋,看見是否有出家人,答道:已看見,師說:我有一物要賣,貨賣出家人,不賣俗人。說著從衲衣中打開背心一處。一塊黃布上有四字“正法眼藏”,你明天進城放在擔子前面。第二天,鞋匠照辦,坐在城南門口做活,不一會兒來了一個“癞頭和尚”,一見此物,便問鞋匠,您這物從何處得來

  鞋匠答曰:是住在我家的師父,今日要我賣給出家人,價錢由我師父面定。隨後二人回到鞋匠家,這時幻有禅師坐在堂中,出家人隨即叁拜,幻有禅師就勢按住那和尚的頭,說:“好一個癞瓜”。那人休息兩天,收拾背架接幻有禅師乘船而去江浙,弘宗演教,續佛慧命。那個和尚名叫“密雲悟祖”。

  法卷有兩種寫法,虛雲老和尚是傳統寫法:“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個大字。從釋迦牟尼佛靈山拈花,迦葉尊者破顔含笑,始爲西天初祖,至廿八菩提達磨,至慧能六祖“一花開五葉”,依五宗各宗的祖師傳承順序而寫。如,傳臨濟第四十、傳曹洞四十、傳沩仰第四十、傳雲門第四十、傳法眼第四十,再寫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曆:歲次年月吉日,蓋寺院及傳法師父的印章。謹識!另一種寫法是:“正法眼藏”大字寫在黃绫上,從上諸祖備在傳燈,茲不重出,略書近代,以表源流。傳臨濟正宗第四十幾世,空林堂上第幾代,再寫付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曆歲次年月吉日,後蓋寺院大印章,正法眼藏大印,傳法師父印章。謹識!

  七、肅衆

  肅衆,即對僧衆違犯清規的處分。古規,清衆中生事違規者由維那檢舉,抽下挂搭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衆。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衆燒衣缽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辱。後世遵此,對于叁業不善不可共住的禅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定肅衆辦法,除刑名重罪例屬官廳處置外,若僧中自相幹犯,都以清規律之,隨事懲戒,重則集衆捶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又擯出犯規者,還要將擯條實貼山門,鳴大鼓叁通,以杖攻出(見《清規證義記》卷五)。《敕修百丈清規》也載有:有或假號竊邢混于清衆,別致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挂搭,擯令出院者,貴安清衆也;或彼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衆燒衣缽道具,遣逐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古規繩頌》雲:“盜財並鬥诤,酒色汙僧倫,速遣離清衆,容留即敗群。”又雲:“犯重焚衣缽,應當集衆人,山藤聊示恥,驅擯出偏門。”大惠禅師住育王時,榜示堂司:“僧爭無明決非好僧,有理無理並皆出院,或議有理而亦擯。何以故

  蓋僧當忍辱,若執有理而爭者,即是無明故,同擯之,息诤於未萌也。”

  執行肅衆的懲罰有四種利益:

  1、不汙清衆,生恭敬故。

  2、不毀僧形,循佛製故。

  3、不擾公門,省獄訟故。

  4、不泄於外,護宗綱故。

  “肅衆四益”,爲百丈創規,折衷佛律“五篇七聚”,《百丈清規》中雲:“弘範叁界,梵檀擯治,自恣舉過,以肅其衆。國朝累聖,戒饬僧徒,嚴遵佛製,除刑名重罪,例屬有司外,若僧人自相幹犯,當以清規律之:1、若鬥诤犯分;2、若汙行縱逸:3、若侵漁常住:4、若私竊錢物,宜從家訓,毋揚外醜。何以故

  蓋悉稱釋氏,准俗同親,恪守祖規,隨事懲戒,重則集衆棰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如關系錢物則責狀追陪,惟平惟允使自悔艾。”

  肅衆是對違犯清規戒律的出家人的處罰,對于違犯戒律較重的出家人,不僅給予杖責的體罰,而且還強行遷單。對違犯戒律輕微的人,多以罰錢、罰油等作爲處罰。當代叢林中一般不再實行體罰。住衆犯了輕戒,可采取不同的忏悔法;犯了重戒,可逐出本寺院或開除僧籍;若幹犯國法,則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理。

  以上對古代叢林中九種基本製度作了簡單的介紹,從這些基本製度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古代叢林製度的規範和嚴厲,也能感受到叢林製度中的人文關懷。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們現代的叢林製度已與古代有很大不同,有的製度現在甚至已經廢止,但是不應忘記,我們今天的叢林製度是古代製度的繼承和發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古代的叢林製度,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佛教。

  

《中國古代叢林基本製度(慎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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