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普请的事项。普请的具体规则,元代《幻住清规》云:“公界普请,事无轻重,均力为之,不可执坐守静,拗众不赴。但于作务中,不可嘻笑,夸俊逞能,但心存道念,身/顷众缘。事毕归堂,静默如故,动静二相,当体超然,虽终日为,而未尝为也。”《敕修百丈清规》则说得更为明确:“普请之法,盖上下均力也,凡有需大众合力而办者。库司先禀住持,次令行者传语首座维那,分付堂司行者报众挂普请牌。或闻木鱼或闻鼓声,则自趋普请处宣力,除守寮直堂老病外,并宜齐赴,当思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诫。”
关于僧众在日常作务中修行的事例,佛典中亦有类似的记载:
一天世尊在逝多林中看见地上的落叶,亲自拿起扫帚扫地。舍利弗、目犍连等弟子见状,亦马上加入行列,将庭园打扫得焕然一新。随后,世尊即开示扫地有“自心清净”、“令他心净”、“诸天欢喜”、“植端正业”、“命终之后生天上”五种功德,希望大众皆能广植清净福田。我国自唐朝开始即有出坡佛事,百丈禅师创立丛林制度,奠定道场规矩,更将砍柴挑水、日常劳动融入佛法当中。直至八十几岁,仍秉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理念,带领大众出坡作务。
在现代丛林中,普请仍然是一种普通的公众活动。特别是在一些拥有田产的寺院,普请活动更是频繁常见。在普请之前,客堂都会挂牌通知僧众普请的具体时间和内容。有的寺院是通过开会或表堂的方式通知大众。
此外,大众一同出坡,亦能放下彼此的执持,同舟共济,不仅广结善缘,更能创造和谐的气氛。《金刚经》云,若能放下人、我、众生、寿者四相,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见出坡不仅自利利他,更是成就佛道的重要助缘。
五、普茶
普茶是丛林中一项基本的集众喜庆活动。每逢春节期间,或特定法会活动之后,住持和尚为慰劳住众的辛劳,会举行“普茶”仪式,请大众喝茶、吃点心、相互谈心,在年终的普茶聚会上,住持和尚通常会对僧众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对大众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有时住持和尚还会要求大众对丛林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大众在饮茶、吃点心的温馨气氛中相互交谈,对寺院的发展建言献策。由于每个寺院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寺院普茶的时间、地点、形式也稍有差异。
普茶最初来源于佛教僧侣的茶文化。早期的僧侣们经常在寺内举行茶宴,坐谈佛经,有时寺院高僧还和文人学士举行茶会,相互切磋诗艺,谈佛论道。以后渐渐形成了佛教的茶道。佛教最早的普茶仪式,是由唐代的百丈大师首创的饮茶仪式,当时僧侣“禅农并重”,一边修行,一边从事种茶等农业生产,十分辛苦。新年之际,会聚一堂,品尝自己生产的茶叶,共贺新春,是一乐趣。有名的径山茶宴先由住持法师亲自调茶、以表敬意。尔后命近侍一一奉献给赴宴僧侣品饮,这便是献茶。僧客接茶后先打开碗盖闻香,再举碗观色,接着才是启口“啧!啧!”尝味,一旦茶三巡,便开始评证茶品,称赞主人品行,随后的话题,当然是论佛颂经,谈事叙谊。
近代的普茶仪式,在《金山规约》里曾有记载:维那临上殿时,预命一位悦众师在堂内照应,摆和尚桌子、座位、桌、茶以及香花灯果等。大众师的普茶,皆须预备装好。普佛下殿时,维那在殿云:“外寮诸师,请至禅堂吃普茶。”回堂候外寮师到齐,维那预先请班首知客和僧值陪候和尚。悦众鸣引磬,迎请和尚进堂,问讯至座。维那云:“大众师顶礼和尚。”和尚云:“不为礼。”办事人散茶点。待至吃毕,维那招呼:“大众师送和尚回寮。”和尚云:“免礼。”维那又云:“外寮师将手巾取出来,吃不了的点心带回去慢慢吃。”
六、嗣法
“嗣法”也称“传法”,是指弟子对师父所传之佛法的继承,此嗣法弟子称法嗣。禅宗从初祖菩提达摩到六祖惠能大师都是采用“以心印心”的方式,以法衣和钵作为基本的得法信物。所传的衣指袈裟法衣,钵指食器。师父在临终前将衣钵传授给弟子,以此证明传法授受关系。据传弘忍传衣钵给惠能时,曾对惠能说当年达摩祖师宋中国传法给二祖,恐世人不相信其师承关系,故传给他衣钵为证明,因此之故,禅宗的嗣法便称为“衣钵相传”。
后世的禅宗的传法,衣钵一般不再作为主要的明证,取而代之的是用法卷的形式来作为证明。据法光法师讲,法卷肇始于龙池幻有正传禅师,他是明末人,他年轻时,从江苏乘船逆江而行,至湖北荆州,本想去终南山习定,因患眼疾,又遭明武宗灭法,隐住于荆州乡下的一个缝鞋匠家中数载。武宗灭法后,有——天,他问缝鞋匠,你去城里缝鞋,看见是否有出家人,答道:已看见,师说:我有一物要卖,货卖出家人,不卖俗人。说着从衲衣中打开背心一处。一块黄布上有四字“正法眼藏”,你明天进城放在担子前面。第二天,鞋匠照办,坐在城南门口做活,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癞头和尚”,一见此物,便问鞋匠,您这物从何处得来
鞋匠答曰:是住在我家的师父,今日要我卖给出家人,价钱由我师父面定。随后二人回到鞋匠家,这时幻有禅师坐在堂中,出家人随即三拜,幻有禅师就势按住那和尚的头,说:“好一个癞瓜”。那人休息两天,收拾背架接幻有禅师乘船而去江浙,弘宗演教,续佛慧命。那个和尚名叫“密云悟祖”。
法卷有两种写法,虚云老和尚是传统写法:“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个大字。从释迦牟尼佛灵山拈花,迦叶尊者破颜含笑,始为西天初祖,至廿八菩提达磨,至慧能六祖“一花开五叶”,依五宗各宗的祖师传承顺序而写。如,传临济第四十、传曹洞四十、传沩仰第四十、传云门第四十、传法眼第四十,再写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护持,后书法派,佛历:岁次年月吉日,盖寺院及传法师父的印章。谨识!另一种写法是:“正法眼藏”大字写在黄绫上,从上诸祖备在传灯,兹不重出,略书近代,以表源流。传临济正宗第四十几世,空林堂上第几代,再写付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护持,后书法派,佛历岁次年月吉日,后盖寺院大印章,正法眼藏大印,传法师父印章。谨识!
七、肃众
肃众,即对僧众违犯清规的处分。古规,清众中生事违规者由维那检举,抽下挂搭衣物,摈令出院,以安清众。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众烧衣钵道具,遣逐从偏门出,以示耻辱。后世遵此,对于三业不善不可共住的禅僧也以香板相责,并迁单摈出。在《清规》中还明定肃众办法,除刑名重罪例属官厅处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规律之,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捶摈,轻则罚钱、罚香、罚油,而榜示之。又摈出犯规者,还要将摈条实贴山门,鸣大鼓三通,以杖攻出(见《清规证义记》卷五)。《敕修百丈清规》也载有:有或假号窃邢混于清众,别致喧挠之事,即当维那检举,抽下本位挂搭,摈令出院者,贵安清众也;或彼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众烧衣钵道具,遣逐偏门而出者,示耻辱也。《古规绳颂》云:“盗财并斗诤,酒色污僧伦,速遣离清众,容留即败群。”又云:“犯重焚衣钵,应当集众人,山藤聊示耻,驱摈出偏门。”大惠禅师住育王时,榜示堂司:“僧争无明决非好僧,有理无理并皆出院,或议有理而亦摈。何以故
盖僧当忍辱,若执有理而争者,即是无明故,同摈之,息诤於未萌也。”
执行肃众的惩罚有四种利益:
1、不污清众,生恭敬故。
2、不毁僧形,循佛制故。
3、不扰公门,省狱讼故。
4、不泄於外,护宗纲故。
“肃众四益”,为百丈创规,折衷佛律“五篇七聚”,《百丈清规》中云:“弘范三界,梵檀摈治,自恣举过,以肃其众。国朝累圣,戒饬僧徒,严遵佛制,除刑名重罪,例属有司外,若僧人自相干犯,当以清规律之:1、若斗诤犯分;2、若污行纵逸:3、若侵渔常住:4、若私窃钱物,宜从家训,毋扬外丑。何以故
盖悉称释氏,准俗同亲,恪守祖规,随事惩戒,重则集众棰摈,轻则罚钱罚香罚油,而榜示之,如关系钱物则责状追陪,惟平惟允使自悔艾。”
肃众是对违犯清规戒律的出家人的处罚,对于违犯戒律较重的出家人,不仅给予杖责的体罚,而且还强行迁单。对违犯戒律轻微的人,多以罚钱、罚油等作为处罚。当代丛林中一般不再实行体罚。住众犯了轻戒,可采取不同的忏悔法;犯了重戒,可逐出本寺院或开除僧籍;若干犯国法,则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以上对古代丛林中九种基本制度作了简单的介绍,从这些基本制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古代丛林制度的规范和严厉,也能感受到丛林制度中的人文关怀。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现代的丛林制度已与古代有很大不同,有的制度现在甚至已经废止,但是不应忘记,我们今天的丛林制度是古代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古代的丛林制度,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佛教。
《中国古代丛林基本制度(慎言)》全文阅读结束。